﻿   諦閑大師遺著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講義附親聞記

   
   佛陀教育基金會 印贈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講義附親聞記
		民國七年在北京戊午講經會講記

原序
　　三藏十二分教，能詮所詮，千派萬別，而同歸於一。一者何？一如來淨圓覺心也。無染之謂淨，無漏之謂圓，無無明之謂覺。合淨圓覺三，而為如來妙明之真心，亦為眾生同具之本體。而即背心迷體者，起悟進修之不二妙門也。然而脩多羅中，求其直指此一妙門，破二障而除四病，攝五性而被三根，機無不投，義無不顯者，惟一圓覺了義經。雖然，末世眾生，障深業重，讀誦已鮮，何論受持，如目盲人，對日月輪，雖光照大千，亦熟視而無所覩焉。
　　迺有乘大願船，擊大法鼓，教以凡夫之所迷者迷此，賢聖之所修者修此，無上法王之所證者證此，智無不照，理無不彰，語必透宗，義皆顯體，揭真性而示真修，提挈流浪生死眾生，一一導歸如來大圓覺海中，其惟我
諦公大師乎。　大師秉止觀之法印，澈佛祖之心源。慨大法之沉冥，憫眾生之苦惱。於是纘靈峰遺志，演暢宗風。繼圭峰弘文，別出手眼。長途跋涉，而振錫於上都。暑汗紛披，而焦音於法座。講演歷兩閱月之久，成圓覺經講義數十萬言。其間一科一判，一句一味，一色一香，無不從無上法王大陀羅尼門中，自在流出。且以士夫積垢之深也。研教乘者，則除煩惱之障，或猶易於所知。不得意者，則拒妄念之生，又如以石壓草。　大師曰：所知本非障，道在不執而已矣。妄念不必除，道在不為所轉而已矣。毗笈摩藥，拔諸惑箭，真濟世之醫王也。然而惡緣既眾，塵事方殷，三學不易齊修，四依又難恆值。　大師復惻然愍之，而教以念佛法門。其始也，以淨念治其染念。其繼也，以一念冥其雜念。塵想銷融，則不止之妙止也。佛號分明，則不觀之妙觀也。如是念茲在茲，至於念而無念，無念而念。空有雙超，理智一如，則即空即假即中。不知不覺，而入平等本際，圓滿十方，神通大光明藏。於不二境，現諸淨土，豈非不思議解脫也哉！凡此所談，無非妙諦，則又  大師於講義外，稱性發揮，應機開示者也。煦與蔣子顯覺，黃子顯琛，日侍講席，耳無停聽，手不停書，錄成兩卷，亦不下數十萬言。盛矣哉！此法會也！如大火聚，近之則立化根塵。如清涼池，入之則頓除熱惱。吾知護法筵者，上則有天龍八部。沾法雨者，下逮於畜鬼三途。蓋法音冥契乎佛心，斯佛力彌於法界。理無或爽，信而有徵。感應道交，千載一時矣！嗟乎！紜紜眾生，漂流業海。迷途久闇，今則導以破闇之燈。幻念緣塵，今則授以照塵之鏡。所願離圓覺之名相，悟圓覺之本元。對境而念念知宗，隨緣而心心契體。空亦無寄，豈墮名言。有復何妨，當知幻化。惟能單提夫一念，念念洪名。自不被轉於六根，根根妙用。無庸測度，祇麼修行。信極願深，同登極樂矣。於是隨諸會眾，散諸華香，恭敬供養，信受奉行。承　大師命，而述其要略如此。更願持此法音，滿十方，盡未來際。與無量眾生，同深悲仰，共證圓明。庶幾不負我  佛度世之恩，而滿  大師說法之願也歟。
          民國七年夏曆六月、菩薩戒弟子江寧江杜法名妙煦熏沐稽首謹序

題辭
　　如來一代時教，總攝化機。欲其分根顯性，隨類示修，言簡而意周，理圓而教大，原始要終，無非了義，直捷痛快，獨遜此經，故此經為十二部之眼目也。佛言：「此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足見今番，雖盡情演暢，如大海之一滴，全身之一毛耳。須知大方廣，法身也。圓覺，般若也。修多羅了義，解脫也。三非三，真諦也。一非一，俗諦也。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中道第一義諦也。諸佛證之，是滿證，非分證也。眾生具之，非分具，是全具也。如來宣說，說本證法也。眾生演暢，暢本具法也。以是而知。身海固多，多即覺性，多無多相也。毛滴雖少，少亦覺性，少無少相也。明於此，乃可與道也。故得講義外，乃有親聞記而發生焉。講義，先述而後講。親聞記，先講而後錄。一而二，二而一也。經緯交羅，縱橫畢備。合而參之，真風一段。若作文字觀，又是認影迷頭矣。烏乎可！諦閑題。

凡例
　　一是書為煦等親侍  諦閑大師圓覺道場，隨聽隨記。集三人之心力，經多次之考訂，而後脫稿。每一段落稿成，即呈　大師筆削點定。復請徐蔚如居士覆勘一過。力求精審，然後付印。蒙  大師錫名曰，圓覺親聞記，紀實也。
　　一此記要旨有三：一、凡關於名相，講義中未能一一羅列，而為學人所必應了知者。二、教理宏深，驟難領會之處。經  大師推闡盡致，可與講義互相發明者。三、　大師稱性而談，於講義外，別有發揮，的示吾人以起悟玄機，進修捷要者。以上三端，務求詳確。期以副弘法者之悲心，滿慕道者之深願。
　　一聽講時，煦等約定，各記所聞。每日聽罷，乃就三人所錄者，刪其繁複，會其精要，編纂成文。其中語氣，則一一求合講時口吻，輕重抑揚之間，不敢絲毫出入。惟當記錄時，雖各凝神屏氣，手腕欲脫。然猶有剎那而過，筆不及追者。故於  大師所講，不過十得八九。若曰一語不漏，愧未能也。
　　一此記之與講義，一是法座親宣，一是禪居手撰，同為  大師法語。然大師筆妙，得其粲華之舌以發揚之，精神愈活躍於紙上。故取此記與講義合讀，自能無幽不顯，無滯不通，有左右逢源之樂。在躬逢勝會者，恍如重理故書。即未預講筵者，不啻面聆法誨。煦等所以不辭譾陋，纂成此記。而於  大師語氣必求吻合者，此也。一讀佛書者，科判最關緊要！故此記於講義中科判，依照詳列，不敢苟簡。非但眉目清疏，便於讀時對照。且俾科判漸熟於胸中，而後本經之綱領義趣，秩然渙然，易於融會貫通。﹙按此條係單行本原文，今之彙編，即從省略。﹚
　　一書中皆用普通文字，務求顯豁。以期圓覺妙理，修持法要，得以普及。區區微意，幸　大雅鑒之。
　　一讀此記者，必與講義參互讀之，方得要領。故於每科所列經文，但標起訖，不更全載，以省篇幅。﹙按此條亦單行原文，今以彙編，無須複列經文。﹚
　　一本經全文，共十二章。講義開端，則有釋題。本書皆於每頁邊欄之側，一一標出，極便讀者檢尋。
　　一每章所記，因講演有詳略之殊，故文字有多寡之異，不敢意為增損。
　　一付印時細加校勘，反覆數次，歷時月餘，方告成書。亥豕魯魚，如仍不免，尚希校正見示，以便薈萃列表，另印單張，存佛經流通處，用備購取。不但煦等之幸，亦讀者諸君之幸也。
釋題
甲一釋經題
　　︻講︼例釋此經，有五重玄義。一釋名。二顯體。三明宗。四論用。五判教。釋此五重，有通有別。通則七番共解，別則五章各釋。例如利鈍，須廣略二門也。言七番者：一標章。二生起。三引證。四觀心。五料簡。六開合。七會異。標章令易憶持，起念心故。生起使不雜亂，起定心故。引證經文佛語，起信心故。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後三起慧心故。起五心，成五力，七覺調平，八正成因，冀得三解脫果故。
　　︻記︼一切經皆有總題，此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十字，即當經之總題也。然自始至終，所談者無非圓覺。此二字最宜注重，不可作文字會，須從自性觀。圓覺之性，眾生本具。一名大圓滿覺，亦名大圓覺海。何謂五重玄義？佛經講題，各宗不同，以各有宗規故。如賢宗以十門顯義，台宗以五章釋題。義者深有所以，玄者微妙難思。台宗諸師，如南嶽智者之時，本經尚未來。明代蕅益大師，欲為本經作疏，而往生時至，其願未滿。今此五重玄義，乃山僧本台宗教義，創為發揮者也。
　　一切經皆有七番用意，其解釋亦即有七番用意，故曰七番共解。而此共解，為諸經所應有，故曰通釋。
　　標章即分科，所謂標其章段，以提大綱。生起者，如一釋名，二顯體，三明宗，四論用，五判教，五重次第相生而起，故曰生起。經必有名，故先之以釋名。名者，假名也。名必有體，故次之以顯體，體者，實理也。宗者，依理而起修，故次之以明宗。用者，因修而發用，故次之以論用。斷煩惱，除習氣，所謂用也。教者，因用有差別，如權，實，偏，圓，大乘，小乘，種種教相不同，故須判別，而以判教終焉。金口印定，是曰引證。銷歸自己，是為觀心。料簡者，簡別也。開者廣談，合者略說。原是一名，開為諸名，既通諸名，仍歸一名，是謂會異。此三本應列在觀心之前。五心、即念、定、信、進、慧。五心起，而五根││五根之名與五心同││之力用成，則能降伏煩惱。而七覺支││一擇法覺二精進覺三喜覺此三分屬慧四除覺五捨覺六定覺此三分屬定七念覺此一分兼定慧││調平，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精進正定正念正命││成因。有此正因，方可冀證三解脫果﹙一空解脫。二無相解脫。三無作解脫﹚也。
乙一釋名
丙一就經中佛定五名彰存略
　　︻講︼按經中佛自定名有五：一云、此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今存五字，略去三字。以五顯三密，顯能攝密故。二云、亦名修多羅了義。此名全存。以修多羅乃大藏之都名，了義是顯了之真義故。三云、亦名祕密王三昧。以王三昧是密意，只可心通，難以言傳，以顯離言說相故。四云、亦名如來決定境界。此名亦全略。意謂如來決定境界，唯佛與佛，乃能知之，非下地菩薩可測，以顯離心緣相故。五云、亦名如來藏自性差別。此名亦全略。意謂如來藏中差別別相，眾生本來具足。聖不增，凡不減。數若恆沙，言不能盡。若假言說，說亦徒勞故。大藏諸經，或佛說時便自定名，如法華金剛之類。或佛滅後結集者立名，如彌陀入楞伽之類。今經佛自定名有五，而翻譯略三存二。大疏云：﹃事周理盡，須建五名。取要標題，且存兩號。﹄其旨深哉！
　　︻記︼顯能攝密者，顯有文字可談，密無文字可說。然顯即顯其密，密即密其顯。顯密原無二致，故顯能攝密。祕密王三昧者，三昧是定，王是自在。如來藏自性差別此名全略者，證到方知，何勞言說。佛本定有五名。而翻經或存或略，皆有深意。故曰其旨深哉！
丙二就經題通別諸字正解釋
丁一合論通別
戊一約一化論通別
　　︻講︼大藏中一切經典，皆有通別二名。教行理三，皆論通別。且如今題，大方廣等十字。名異眾典，故教別。同名為經，為教通。依教起行，為行不同。從一行乃至無量行，故行別。會同常樂，故行通。理雖無名，因門名理。理隨於門，四教十六門入理，故理別。門隨於理，理本無二，故理通。
　　︻記︼一化者，一大藏教之化也。依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是為依教起行。為行不同者，如彌陀以念佛為行，華嚴以廣修十度為行，本經則修止觀為行。行雖種種不同，然皆勤求常樂之佛果，是為會同常樂。因門名理者，門乃入道之門。或從空門入，而理證真空。或從有門入，而理契妙有。故理從名別，因門名理。四教者，天台化儀四教，一頓教，二漸教，三祕密教，四不定教。化法四教，一藏教，二通教，三別教，四圓教。十六門者，有門，空門，亦有亦空門，非有非空門，四教各具此四門，合十六門。四教雖各具四門，門門俱得入道。然尋諸經論，藏教多用有門，通教多用空門，別教多用亦有亦空門，圓教多用非有非空門。見四教儀。
戊二約一經論通別
　　︻講︼始自如是，終至奉行。一部文辭，能詮相異故教別，所詮性同故教通。頓漸圓修，三觀，二十五輪，各異，故行別。同成妙觀，故行通，行行各具全理，故理別。一行全理融攝諸行，故理通。
戊三約一題論通別
　　︻講︼大方廣，即理。圓覺，謂圓照清淨覺相，即行。修多羅了義，即教。對於經字，任運有通別意。
戊四約一字論通別
　　︻講︼首云大字，梵語摩訶。具含三義，華云大多勝。大即理。多即行。勝即教。理性無邊，故稱大。行門無數，故稱多。教相高廣，故稱勝。以理大故教行亦大。行多故教理亦多。教勝故理行亦勝。一字具無量義，一一義中，義復無量。一字尚爾，況一題，況一經，況一切經耶？
丁二分釋通別
戊一釋別名
己一簡定
　　︻講︼一切諸經。別名無量。舉要言之，不外七種：一單人。二單法。三單喻。四人法。五人喻。六法喻。七人法喻。所謂單三，複三，具足一也。單人，如佛說阿彌陀經。單法，如摩訶般若經。單喻，如梵網經。人法，如藥師如來本願功德經。人喻，如菩薩瓔珞經，法喻，如妙法蓮華經。人法喻，如如來師子吼一乘方廣經。略指如此，餘可類推。
　　︻記︼上來各科，講義明釋，無待贅言。
己二正釋
庚一釋大方廣
　　︻講︼夫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無差別性，即是圓覺妙性。此之覺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一性一切性，一切性一性。何須作此三釋耶？特以性德在纏，人莫能曉。如暗室中寶，誰能知者。故必約佛界三德，以明其致。而昧者又獨讓能於佛，故又約九界三性，以驗其同。十界並陳，理事悉等。殊不知事理兩重三千，同居一念。而又嫌佛法太高，眾生法太廣，故須約現前一念之心，以識其要。若果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則言言見諦，句句知宗。為不了者，故作三翻講說。
　　︻記︼約心法為略釋。約佛法為廣釋。約生法為例釋。九界三性者，眾生通於九界。眾生之三性，即佛之三德。三性，了因性，緣因性，正因性也。迷了因性成惑。迷緣因性成業。迷正因性成苦。兩重三千者，事理兩重也。兩重三千，同居一念，故須約心法。
辛一約心法釋
　　︻講︼此大方廣三字，直指吾人現前一念心性，全彰一經所談之理體也。大者，常義。從體得名。非對小言大，若大外有小可對，非真大故。亦非先小後大。以先小後大，非本大故。意謂吾人現前一念心性，實無方隅，亦無分劑，無前無後，並無時劫，豎窮橫，當體絕待，不可思議故也。經云：﹃覺性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滿法界。根滿故，當知六塵滿法界。如是八萬四千陀羅尼門，滿法界等。皆直指現前一念，當體當，無欠無餘。故名曰大。方者，法則義。從相得名。以吾人現前一念心相，相即無相，無相不相。故能不變隨緣，隨方取法，一一皆能任持自性，軌生物解。謂聖凡乃至蠢動含靈，無不全具。雖流浪生死，受種種形。而此心性，未嘗少欠。故曰任持。設使返流得源，背塵合覺。最初雖因知識開示，然其知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穀麥等芽。芽從種生，不由水土。經云：﹃圓覺流出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等。此即指現前一念心相之方法也。故名曰方。廣者，多博義。從用得名。言吾人現前一念之心性，本有過恆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窮盡。此一一用，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經云：﹃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即指有情無情色空明暗，乃至一毛一塵，無非圓覺妙性之所應現。故經云：﹃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清淨故，四大、六根、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清淨﹄。指六凡法界，是覺性應現也。如是乃至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三十七助道品，八萬四千陀羅尼門，一切清淨。指四聖亦覺性應現也。如是等義，即指現前一念之妙用。故名曰廣。善讀經者，能向此三字中，識取自心，則無上寶王，不求自至。善觀心者，能向一介爾心中，識取妙理，則無邊法藏，觸處洞明。故約心法釋也。
　　︻記︼現前一念心性之心性，不能作妄想會。大者常義，豎窮三際為常，橫十方為。
辛二約佛法釋
　　︻講︼夫心法圓具，何所不周。以迷強不知，更觀果德。驗果知因，令自薦取。非謂心外更有佛法也。復有三意：一示了真清淨。二示達妄元空。三示頓悟成佛。
　　︻記︼迷強不知者，心法圓具，心外更無佛法。約心法言，一科已足。以眾生迷力強故，不知現前一念之心性，即諸佛果德。故更觀諸佛所證之果德，以驗知吾人本具之因心，故須約佛法釋。
壬一示了真本淨
　　︻講︼經云：﹃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華，從空而有﹄。又云：﹃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觀此，可見一真之體，原無一物。只消了得真體本淨，萬境如幻，則當下遠離，本體如如，原無餘欠。所以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矣。如是則體相用三，本自圓成。體則離過絕非，即法身德。相則豎窮橫，即般若德。用則具足恆沙，即解脫德。故稱大方廣，為佛果之三德也。
　　︻記︼猶如空華者，一念不覺，迷此妙心，則成六凡依正二報。一念頓悟，明此妙心，則成四聖依正二報。然以佛眼觀之，同一空華。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者，吾人有此妙心而不知，由未能遠離一切幻化故，故當遠離。遠離心故句，此心指妄想言。無明妄想，本是幻化，幻化不離，真空不現。一真之體，指妙心也。
壬二示達妄元空
　　︻講︼經云：﹃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堅持禁戒。先依如來奢摩他行。晏坐靜室，恆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如其四大各離，身在何處？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假名為身。進觀此心，但因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觀此，可見身心皆幻，世界原無，身世既無，萬法安有？故稱之曰達妄元空。何以故？虛空性故。常不動故。如來藏中，無起滅故，無知見故。如法界性，究竟圓滿，十方故。此即所謂大方廣是佛果之三德也。
　　︻記︼達妄元空句，以眾生不達妄空而了真淨，所以須修。應當正念堅持禁戒，先依如來奢摩他行三句。正念者，無念也。即起信論之直心。將現在胡思亂想，一齊放下，則正念自顯。如何放得下，須修奢摩他之止行。修止如何下手？須持禁戒。戒如大乘之十重小乘之四夷是。殺、盜、婬、妄、﹙即四夷﹚不但為佛法之根本戒，即俗人犯此，國法亦不能容。故曰禁戒。故須堅持。戒為人之命根，如來奢摩他行，皆依禁戒入手，何況博地凡夫。晏坐靜室恆作是念兩句。必離葷、酒、煩惱、妻房、種種染法，方為靜坐。方能觀空。否則前念即空，後念必不空。如煮沙成飯，徒勞無益！恆者，二六時中，念茲在茲，不可須臾離也。念者，念身心內外皆假也。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四句。見、聞、覺、知、謂之四緣。六塵緣影，積聚於中，何得認為真心！
壬三示頓悟成佛
　　︻講︼此意承上二科而來。謂一切眾生，本來是佛。盡大地是個常寂光。只因眾生一念不覺，不了真體本淨，妄想元空。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所謂一翳在目，空華亂墜。如經云：﹃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殊不知空本無華，病者妄執。乃至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不了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所以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華，即無輪轉，非無謂也。吾人若能了真本淨，則內不住空。達妄元空，則外不滯有。空有雙超，真常獨露，靈心絕待，則現前身心，皆為幻垢。垢相永離，十方清淨矣。經云：﹃末世眾生，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又云：﹃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多身，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一世界多世界，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始知眾生本來是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前所謂眾生是佛，盡大地是箇常寂光者，此也。大方廣即自心之體相用，乃佛果之三德。可以意知，不俟多贅。
　　︻記︼玩講義自明．
辛三約生法釋
　　︻講︼夫圓覺妙性，含生本有．雖迷悟天淵，而體用悉皆平等。故須就眾生三障，可以點示三德。令知演若達多，縱未歇狂，頭原不失。言三障者，一煩惱障，見思塵沙無明，障三菩提。二業障，謂惡業善業有漏無漏及出假神通非有漏非無漏業，障三解脫。三報障，同居分段生死，方便實報變易生死，障三涅槃。然三惑即三菩提。何以故？煩惱性即菩提性，性本無二，離菩提性，無煩惱故。如離目無翳。三業即三解脫，離解脫性，無別業故，如離手無拳。三土生死，即三涅槃，離涅槃性，無生死故，如離空無華。故曰，煩惱即菩提，菩提是相大。結業即解脫，解脫是用大。生死之苦即法身，法身是體大。須知此眾生法，即是心法，亦即佛法。非謂生法外別有心法佛法，亦非謂佛法外別有心法生法。是故於一眾生法中，具見一切眾生法，一切佛法，一切心法，無非大方廣法者。一佛法，一心法，亦爾。故經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不我欺也。釋大方廣竟。
　　︻記︼三菩提者，一實智，二方便，三真性。見思煩惱，障實智菩提。塵沙煩惱障方便菩提。無明煩惱障真性菩提。惡業善業，有漏無漏，出假神通，非有漏非無漏業句。六凡眾生，三途惡業，人天善業。色界，無色界，不動業。皆有漏之業。聲聞緣覺，無漏業。通別地前菩薩，出假神通業。別教登地菩薩，圓教初住，非有漏非無漏業。障三解脫句。有漏業，障空解脫。無漏業，障無相解脫。出假神通，非有漏非無漏，亦有漏亦無漏，障無作解脫。三涅槃，一圓淨，二方便淨，三性淨也。六凡同居分段生死，障圓淨涅槃，二乘方便變易生死，障方便淨涅槃，諸大菩薩實報變易生死，障性淨涅槃，煩惱性即菩提性句。苦即煩惱，樂即菩提。煩惱菩提，並無二性。以苦樂無二性故。
庚二釋圓覺
　　︻講︼圓者，滿足周備，此外更無賸法，所謂無欠無餘。覺者，虛明靈照，無諸分別想念，所謂絕思絕慮。若單言覺者，如起信論云：﹃所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故知此覺，非離凡局聖，非離境局心，心境不二，凡聖一如，故加之一圓也。故經云：﹃涅槃昨夢，世界空華。眾生本成佛道﹄。又云：﹃無始幻無明，圓覺心建立。幻從諸覺生，幻滅覺圓滿﹄。又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據此前後經文，雖謂眾生本證，實由幻滅始圓。不假幻修，無由剋證。故曰：一切菩薩，應當遠離一切幻化，心如幻者，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譬如銷金，金非銷故有。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若能了此心，然後求圓覺。佛答文殊，開口便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故知眾生理證，如來究竟證也。覺則始終不一，圓亦生佛永殊。故云：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但諸聲聞所緣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何況眾生，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須知眾生圓覺，與諸如來圓覺，不得同年語也。經云：﹃一切眾生，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薩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此即始終不一，生佛永殊之明證也。釋圓覺竟。
　　︻記︼圓覺二字，包括一部大經。圓覺者，即吾人現前一念之心性也。然而不修則不覺，不覺則不圓。夫此心為眾生所本具，從未破壞，何故須修？譬如寶鏡，埋於塵中久矣。若無琢磨深功，難復妙明本體。修心亦復如是。知幻即離，覺心自顯。因其妄想熾然，迷而不覺，故曰眾生。眾生若覺，與佛無異。蓋佛者覺也。一念覺一念是佛，念念覺念念是佛矣。故覺字最重，先須識得覺字，然後方談圓字。大方廣圓覺修多羅八箇字中，圓覺，是的示吾人本具之心德，大方廣，即心德之體相用，修多羅，則發明心德之理趣者也。就圓覺二字分言之，覺字是本性，圓字是修義。離念相者等虛空界至加之一圓也一段。覺與太虛，本來平等。虛空無所不，覺亦無所不。豎窮三際，橫十方，皆是一覺，故得稱圓。何以故？心境同，凡聖等故。若聖人有，凡夫無，焉得謂之圓耶？離念功夫最難。然亦不可畏難，以心體本來無念故。念從何生，所謂無始一念不覺，故有無明。既有無明，三細六麤，繁然而起矣。涅槃昨夢句。對生死，說涅槃。若當下離念，焉有生死涅槃二相？無始幻無明圓覺心建立四句。眾生無明，不離如來法性，故曰圓覺心建立。既是幻從覺生，故幻不滅，覺即不圓。眾生本證句。本證者，理證也。不假幻修，從何剋證？何以修？淨除妄想是也。總之悟修二門，不可偏廢。悟則悟心，心，真也。修則修幻，幻，妄也。心如幻者亦復遠離句。外境固當離，起心動念亦當離，以心即幻故。譬如銷金句。用功如銷金一般，金本有，被石所障。眾生本來是佛，被無明所障。是故欲求真金，道在銷。欲求圓覺，道在修也。有大陀羅尼門句。開口即第一義諦。陀羅尼，此云總持，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也。全經本意，即在於此。菩提涅槃及波羅蜜句。菩提智德。涅槃斷德。波羅蜜即六度。教授菩薩句。以圓覺教授菩薩，為因地所修之妙本。夫一切如來，皆以圓覺為本起因地，何況菩薩。圓照清淨覺相句。此相字，應作無相之相字看，即是性，亦即覺體。圓照二字，即用功方法，宜注重。修圓覺，宜離念，念離而後照圓，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中間歷歷明明，從此一照，靈心獨朗，迥出根塵，此之謂圓。禪家所謂離心意識參，即是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句。永字方字注意，永不起念，無明方斷，佛道方成。必須一念萬年，萬年一念，念念與圓照相應，始可曰永，不永如何能成。然眾生未易臻此，但求一念相應，即一念是佛。一分一刻相應，即一分一刻是佛。如是精進不懈，方能成就。如來究竟證也三句。如來恆在大光明中，如已成金，不重為，如木已成灰，不復是木。方為究竟。眾生尚迷，諸佛常覺，故曰終始不一。覺尚未能，何有於圓，故曰生佛永殊。一切如來，妙圓覺心至不得同年語也一段，對煩惱說菩提，對生死說涅槃。圓覺妙性中，本無煩惱生死，故無菩提涅槃。聲聞緣覺，二乘菩薩，身心語言，皆悉斷滅，則墮入偏空，故不能知佛之妙圓境界。何況眾生，起心動念，日在妄想之中，焉能測度。是以眾生與佛，覺體雖同，因迷悟而天淵也。欲泛如來大圓覺海至勤斷二障三句。能放下妄想，凝心寂照，時時如此用照字功夫。即為泛圓覺海。但當先發大願，求佛加被，勤斷二障。二障者，煩惱障，所知障也。士大夫知書明理，煩惱障較輕，而所知障極重。即如看佛經教，往往以為此即宋儒之學，陽明之學，胸中先存種種知見，測度如來，即是所知障。所知本不是障，而被種種知見纏縛，不能消除，能障所知，故成障耳。此即無明。此即妄想。此障不斷，必無成就！應痛自刻責，遠離二障，單刀直入，縱不能驟斷，亦須能伏。伏雖萌芽暫無，根株仍在，然從此勇猛精進，痛除習氣，庶幾久久自斷耳。若事理障至微妙圓覺三句，煩惱障事，斷事障，得我空真如，即破我執。所知障理，斷理障，得法空真如，即破法執。我法二執空，即入微妙圓覺。
庚三釋修多羅了義
　　︻講︼修多羅三字，乃大藏之都名。了義者，當經之別目也。意顯此經，於修多羅藏中了義之經也。梵語修多羅，古師翻為契經。有通別二說：通者，佛所說教，總名修多羅。別者，經名修多羅，律名毘奈耶，論名阿毘曇。今言修多羅，分明的指經藏，簡異律論二藏之名也。契有二義：一者契理，謂妙符中道。二者契機，謂巧合機心。經如下釋，正翻為線，線能貫華，經能持緯，此方不貴線，故存經稱。然天竺聖教，皆稱為修多羅，故梁攝論譯為聖教。今於經上加一契字，則雙含二義，俱順兩方。故佛地論云：﹃契者契理契機，經者能貫能攝﹄。意顯聖人言教，能貫穿攝持所應說義，以投所化眾生心故。題中於修多羅下，續以了義二字。意顯此經於經藏中，乃大乘了義之經也，簡異不了義經故。不了義經，謂小乘教，聲聞藏攝。了義經者，謂大乘教，菩薩藏攝。大乘復有了與不了，謂有大乘人，雖行六度，悲智兼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若會歸一極，以玄爐陶於群像，智海總於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謂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談。然諸經中，何為了義不了義之別？寶積經，佛答文殊，舍利弗言：諸經中，說勝義為了義，說世俗為不了義。說煩惱業盡，為了義，說煩惱作業，異於涅槃，為不了義。說生死涅槃，無二無別，為了義。說厭生死苦，趣涅槃樂，為不了義。據諸經說了義行相，皆與今經相當。此經從始至終，無不顯了，直破差別之相。五性斷證，總屬輪迴，令成了義宗旨。故特標修多羅了義之名，如法華獨得妙名，良有以也。
　　︻記︼大方廣圓覺，是專顯性德。修多羅了義，是專顯教相。是專就文字上說。決了九界法，獨顯如來性，故曰了義。義者，即第一義諦也。談性不兼修，談修必兼性，以全性起修故。聞教之人，不可不知。不了義經者，佛隨人而談，了義經者，佛稱性而說。了義者當經之別目句。教家往往以經名為所詮，說經之人為能詮，尚覺未精。蓋所詮在於經中意義，不能但指經題。故今但云別目。古師翻為契經句，契者，符合也，相契也。妙符中道，是上契。巧合機宜，是下契。大乘了義之經，與佛心相應，故曰上。自己省察自心，與經中所說契合否，故曰下。俱順兩方句，此方彼土，謂之兩方。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句。定說聲聞是聲聞，緣覺是緣覺，菩薩是菩薩。未能會歸一極，故非了義。會歸一極者，了三乘原是一乘也。直破差別之相句，本經如彌勒章，清淨慧章，皆是直破差別之相，故為了義。
戊二釋通名
己一正釋經字
　　︻講︼上十字乃一經之別目，此經字是諸部之通題。具云契經，即梵語修多羅也。謂上契諸佛妙理，下契眾生機宜。若但契理而不契機，如俗典雅訓，非經也。但契機而不契理，如牧曲樵歌，亦非經也。今言經者，不惟契理，亦能契機故。復次。梵語修多羅，具含五義：一者法本義。謂佛知一切法皆不可說，以四悉檀因緣而有言教。作世界說，即為教本。作為人對治二說，即為行本。作第一義說，即為理本。故含法本義也。二者微發義。佛用四悉檀起教，巧妙玄辭，從微至著，靡所不詮。是則文義漸顯，開發初心，初中後善，圓滿具足。故含微發義也。三者湧泉義。此從譬發明。謂妙泉湧流，滔滔無竭。佛用四悉檀說法，文義無盡，法流不絕。津潤萌芽，三草二木，一地所生，皆得增長，故含湧泉義也。四繩墨義。此亦借喻顯義。如世之木石匠人，以繩墨能裁邪曲。佛用四悉檀說法，裁愛見之邪曲，令發真見無漏正道，故含繩墨義也。五結鬘義。此亦借喻顯。結鬘者，即是縷穿於華，不令零落。佛用四悉檀說法，詮諸法相，赴緣皆無漏失。又華鬘能嚴飾身首。佛以正教，莊嚴行人，普令一切，悉皆愛敬，故含結鬘義也。此土諸書，既無含此五義之言，故用經字以代之。佛地論只有二義：一者貫穿義，謂貫穿所應說故。二者攝持義，謂攝持所化生故。此方訓為四義：一者法義，謂十界同遵故。二者常義，謂三世不易故。三者徑義，謂修行路徑故，四者典義，謂攝生定典故。舉要言之，乃千聖之恆規，百靈之良軌，迷途之寶炬，佛燈之後燄，故稱經也。
　　︻記︼契理而不契機，如俗典雅訓，可名為書，而不得稱經。牧曲樵歌，雖少兒能解，然無道理，是為契機而不契理，亦不得稱為經也。一切法皆不可說者，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也。裁愛見之邪曲句，凡夫之愛，曲也。外道之見，邪也。一者法義句，法者，軌持之義．攝生定典者，攝化眾生一定之典也。佛燈之後燄句。佛滅度後，只賸一燄照世，謂之後燄。
己二歷法明經
　　︻講︼蓋佛住世時，金口宣揚，聽者得道。佛滅度後，四依弘經，諸善知識開示，聞者得解。皆以聲塵為經。若三藏十二部，及諸祖語錄，皆以紙墨流傳。是色塵為經。若但修觀相應，得證二空真如，可稱法塵為經。此方惟三塵得益者多，以眼耳意三根利故。若通途而論，他方諸佛國土，六塵皆可稱經。以淨土眾生，六根俱利故。如楞嚴會上，二十五聖，各陳所入之門，門門皆通大道。十八界七大，無不是經。據此，可見悟者俱是，迷者俱非。是在當人之迷悟，何拘拘於文字為哉？釋名竟。
　　︻記︼言經歷無數之法，皆以明經也。四依弘經句，四依大士，即弘法之人。何謂四依？一依義不依文。二依智不依識。三依法不依人。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聽經講經，皆宜四依。依不了義，只能成阿羅漢，不能成無上菩提。莫道紙墨文字是經，向來從唯心上用功者，水光山色，鵲唱鳥鳴，觸處悟道。聲聲色色，無往非經。但不能為聲色所轉者藉口耳。
乙二顯體
丙一須辨體
　　︻講︼體者，主質之義。名旁是賓，體正是主。名乃假名，體是實質。體是名下之所詮，名乃體上之能詮。經中從始至終無非能詮文字。意欲令人尋名得體，托能詮之文字，悟所詮之義理也。如因指見月，因筌得魚。若逐名迷體，如捉蛇尾，反遭其螫，世尊所以常為弟子說筏喻也。即如今題。大方廣是理經名，圓覺是行經名，修多羅了義是教經名，乃至全經字字，無非能詮之名。就茲名下，一一皆顯所詮之體，得此體已，方能全性起修，以修合性。復次，釋名總詮三德。辨體別在法身。明宗別在般若。論用別在解脫。判教分別總別。故釋名之後，須辨體也。
　　︻記︼恐人於經之精義，未能堅確信仰，故須辨．名乃假名句，名即是假，若不得體，名如糟粕。尋名得體。故體在名後。以修合性句，終日所修，皆不離性，故能合性。
丙二須知體
　　︻講︼謂苟經體不明，則尋經失旨，事同提婆達多，雖讀六萬法藏，不免現身墮獄。若明經得旨，如周利槃特，但誦一偈，現身即成阿羅漢果。大論云：﹃聲聞經有三法印，謂無常、無我、寂滅涅槃。印小乘經，有此三印，即是小乘了義經，行人稟教能得道也．無三印者，即不了義經，聞者未必出離生死。諸大乘經，但有一印，所謂諸法實相。有實相印者，即是大乘了義經，聞者乃可得菩提道。無此一印，即不了義經，聞者多墮一邊，不能得無生忍也。復次，無實相印者，雖言種種行願，猶濫魔說。以魔王能說種種行願，惟不能說諸法實相。故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問：小乘何以用三印，大乘何故但一印？答：小乘根鈍執重，故須三印，令厭生死苦，取涅槃樂。菩薩大悲根利，易悟生死即涅槃，能不捨生死，不取涅槃，令入不二法門，故佛但說一法印也．故經體不可不辨，又不可不知也。
　　︻記︼體，即法印也。印者，楷定之義。不了義經聞者多墮一邊句。不墮有，即墮空。不墮空，即墮有。皆一邊也。不捨生死不取涅槃句，生死涅槃，如昨夢故。
丙三別真偽
　　︻講︼謂實理幽微，真偽難別。但凡小所習，若教若行，莫不各言自以為真。故慧學之徒，必須以己之智力，甄察真偽也。
丁一簡非
　　︻講︼於中又分三類：一世俗經書所明者非。謂彼但為治國安家，賞善罰惡，仁義禮智，孝悌忠信，養生養性之道，屬愛論故。帝釋十善論。梵王出欲論，五通神仙論等，皆屬愛之戲論。戲論破慧眼，不見於真實，故非也。二外道所明者非。以其不離邊見，邪見，六十二見，一百八見等，皆屬見論義收。三聲聞所明者非。且小乘人無大悲心，一志自求出生死苦趣涅槃樂，不能深求諸法實相，故亦非也。
　　︻記︼屬愛論故句。言總從愛心流出也。不離邊見邪見至一百八見等句。因空有二邊見，乃有邪見，而次第生起種種見。
丁二顯是
　　︻講︼唯有大乘經所明，為利根人，如法相說，多明第一義悉檀。菩薩大悲，為眾生求無上道，不計劫數長短。深觀諸法，不滯二邊，一心常寂。如水澄清，珠相自現，得真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諸大乘經所依之理體也。
　　︻記︼看講義可知。
丙四正出體
　　︻講︼此經以圓覺妙性清淨境界為體。於一題中，取大方廣義。於豎義中，取大字義。於橫義中，取體大義。於三德中，取法身德。於經文首章中，取清淨覺相義。次章中，圓覺清淨境界，的指此體之名。於三章中，取淨圓覺心義，圓覺淨性義。四章中，取圓覺清淨義。五章中，取圓覺境界義。六章中，取圓滿覺性義，淨圓覺性義。第七章中，示修三觀行門，一一標示悟淨圓覺。故得用之以為經體。當知即是中道理性，一真法界，實相實諦之異名詞也。
　　︻記︼此經以圓覺妙性清淨境界為體句。大乘法印，既是諸法實相。然今不取，而獨取圓覺等為體者，何以故？就經取義故。大字從體得名。於三德中取法身德者，法身是性也。般若解脫二德是修，故不取。三觀行門等句。奢摩他等三觀，皆先得悟淨圓覺。是知欲修者必先悟，悟者，悟其體也。
丙五略引證
　　︻講︼經初證信序中便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是諸佛之所居，亦此經之所依。所謂常寂光，亦名法性土，即前所謂得真諸法實相。真諸法實相者，乃此體之異稱也。得此體已，依體起用，故有三寶出現世間。正說中首章，佛告文殊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又云：﹃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次章菩薩請云：﹃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佛言：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三章云：﹃欲求如來淨圓覺心﹄又云：﹃圓覺淨性，現於身心﹄。又云：﹃無邊虛空，覺所顯發。當知覺性平等不動﹄等。四章金剛藏讚云：﹃善為宣揚圓覺清淨大陀羅尼。佛言：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又云：﹃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螢火而燒須彌，其可得乎﹄？重重昭示，不一而足。豈非以眾生所具，即具此體。聞經發悟，即悟此體。觀心所依，即依此體。諸佛所證，即證此體。故藉此同體法性之力，以加被未來也。
　　︻記︼佛說本經之初，先入法性三昧者，何以故？攝用歸體故。於他受用中，現自受用身，為佛寶。與諸菩薩說法，為法寶。上首與眷屬，為僧寶。
丙六通異名
丁一本經
　　︻講︼開卷證信序。世尊欲說法時，先入法性三昧。故云：﹃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即是指此經體也。又云：﹃於不二境，現諸淨土，即從此體，起諸妙用﹄。又云：﹃平等法會，大陀羅尼，清淨真如，如來藏，法界性，皆此體之異名﹄耳。次章圓覺妙心，三章圓覺淨性，一切實相，覺性平等。一切法相。四章圓覺清淨，大陀羅尼，甚深祕密，平等法性，妙圓覺心，寂滅海，寂滅性等。五章祕密藏，真實相，大圓覺海，妙莊嚴域。六章圓滿覺性，淨圓覺性，法界海慧所照之相。七章遊戲如來大寂滅海，無上大覺心，本際無二相。八章圓覺清淨，本無修習。九章若此覺心，本性清淨，由此不能入清淨覺，是故不能入清淨覺，則不能入清淨覺海。十章彼圓覺性，究竟圓覺。十一章修此圓覺清淨境界，信佛祕密大圓覺心，同入清淨實相住持，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身心安居平等性智，為修無上妙覺等。以上多多異稱，皆此體之變名辭也。
　　︻記︼即前七番共解中之會異，所謂會通異名也。會諸法為一體，是為法性三昧。攝用歸體，是為光嚴住持。清淨覺地，是處成就，此處即是常寂光土，常寂光不離眾生當處，當處即清淨覺地。佛未開口時，先入法性三昧，是教人於未開口時領會故。吾人講經聽經，皆須於未開口時，入此三昧。先將妄念一齊放下，通體一照，使他清清淨淨，方能會入諸佛妙理。此節最關緊要！即平日自己看經，亦當如此。所謂對經如對佛，何以故？一切諸經，即佛法身故。佛法皆從經中流出，是為法身父母，亦即吾人法身父母也。不二境，是自受用。現諸淨土，是他受用。何謂不二？無生佛之名，生佛不二也。無染淨之相，染淨不二也。此之謂起諸妙用。從體起用。即是從一經之體，流出一部文字。所以一部文字，句句皆是妙用，皆從如來法性三昧流出。吾人看經，亦須先入此三昧，方能句句契入佛理。如此用功，那怕一分一秒鐘，受用無窮。平等法會，即本經佛菩薩同住之不二境。不二，即平等也。一切從此流，一切由此入，是為大陀羅尼。或直指覺體，或兼說妙用，種種不同，故有多名。體，即性德。用，即修德。
丁二諸經
　　︻講︼諸大乘經，稱體之名，多多無量。或二字稱。謂真性、實相、如如、一乘、法性、法身、實際、真際等。或三字稱。謂如來藏、畢竟空、首楞嚴、法界性等。或四字稱。謂一真法界，常住真心，性淨涅槃，妙真如性，正因佛性，真性解脫，實相般若等。種種不同。皆經體之名也。故大智度論云：﹃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類，為之立異稱﹄。大涅槃經云：﹃如天帝釋，有千種名。解脫亦爾，多諸名字﹄。此皆赴機利物，不得已而立之也。釋體竟。
　　︻記︼除小乘外，凡大乘經，皆有種種異名可會。凡看一經，必須會通經體之種種異名，方知某經以何為體。
乙三明宗
丙一簡宗體
　　︻講︼妙玄云：﹃有人言，宗即是體，體即是宗。今所不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二，體非因果，體即不二。體若是二，體即非體。體若不二，體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二，宗即非體。云何而言宗即是體，體即是宗耶？譬如梁柱，是屋之綱維，屋內之空，是梁柱之所取。不應梁柱便是屋空，屋空便是梁柱。宗體若一，其過如是。若言宗體異者，則二法孤調。宗非顯體之宗。宗則邪倒無印。體非宗家之體，體則狹而不周。離法性外，別有因果。宗體若異，其過亦如是﹄。今言不一而一，故有體。不二而二，故有宗也。
　　︻記︼簡者，料簡也。宗之與體，容易混淆，故須簡別。料簡之法，由法華玄義來。因六朝智者大師未生以前，宗體皆未分晰得清。最誤事，宜研究。何以故？宗體不一故。宗、修德也。體、性德也。體是不動的。宗是要用功做出的。宗譬如梁柱，體譬如屋內之空，二者迥然不同，豈可混而為一！然而定說是一，固不可定。說是二，又不可。譬如無梁柱，如何得屋內之空，離虛空，如何安梁柱？吾人造屋，其受用之大小，固關乎梁柱綱維之大小。然無屋內之空，如何受用。是故應知體是宗家之體，宗是顯體之宗。所謂修者，修其宗也。受用者，受用其體也。因體起修，而後有受用。如因屋空，而後有受用。可知性修不二，體宗一致。不可說二，不可說一，非一非二，佛法之妙，妙在於此。
丙二須明宗
　　︻講︼宗者，趣也。語之所尚曰宗，宗之所歸曰趣。乃修行之歸宿，會體之樞機。若行人不識宗趣，則行業無歸。又何能領會不思議之妙體乎？故宗趣不可不知。前辨體，是顯性。今明宗，是示修。全性起修，故不二而二。全修在性，故二而不二。須知梁柱喻宗，屋空喻體。由有梁柱，方得屋空受用。故次體之後，須明宗也。
　　︻記︼會體之樞機者，不修宗不能會體故。
丙三正明宗
　　︻講︼此經以頓漸圓修，三期剋證為宗。此與不生不滅因果同也。良以圓修為因，剋證為果。末世大心眾生，無有不望果行因者也。但根緣不一，有頓悟頓修者，如第二章菩薩請云：﹃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佛答示云：﹃修習菩薩如幻三昧﹄是也。有頓悟漸修者，如第三章請云：﹃願為演說修行漸次﹄。佛答以﹃先依如來奢摩他行﹄是也。此二章問答俱因。舉因以攝果故。第七章惟願廣說漸次修行，總有幾種？佛言：方便隨順，其數無量。循性差別，當有三種。又云：十方如來，因此成佛。此中示修三止三觀。雖云方便漸次，一一標云。悟淨圓覺。乃先悟後修，是圓漸，非漸漸也。第八章佛示二十五輪，或單或複，無非圓修止觀。此二章俱通因徹果之談。故偈云：﹃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十一章示以上中下期，欲令剋期取證，實為冀果修因耳。
　　︻記︼頓漸圓修是因，三期剋證是果。有因有果，方可謂宗。立此為宗者，因經立義故。見普覺，普賢，威德自在，辯音，圓覺等章。如知幻即離，離幻即覺。此頓也。先修奢摩他，次修三摩提，後修禪那。此漸修也。其所悟之理圓，所修之行亦圓，如二十五輪等，即圓修也。末世眾生。發大心，修大道。果何所希望而為此？曰：了生死，成菩提也。是謂望果行因。若並無希冀之心，而曰吾但明心見性而已。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此語非不高尚，試問其人果能見到證到否？就令見到證到，而世人程度，相差甚遠，此語實害人不淺！是以醍醐為毒藥矣。吾人斷宜戒之。是故望果行因四字，不可輕忽視之也。
丙四諸教異同
　　︻講︼藏教依生滅四諦，修析空觀，成灰斷果。則因果皆屬生滅。通教依無生四諦，修體空觀，成偏真果。則因果雖皆無生，而非真不生滅。別教依無量四諦，修次第三觀，成報身果。則因帶生滅，果方分證不生不滅。若以教道奪之，涅槃為了因所了，可云不生不滅。菩提為生因所生，便非不生滅性，則果中猶是半生半不生耳。圓教初心，悟此不生滅理，稱謂淨圓覺心，乃為名字不生不滅。以淨覺心，取靜為行，名為觀行不生不滅。由澄諸念，靜慧發生，名為相似不生不滅。依願修行，漸斷諸障，名為分證不生不滅。障盡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名為究竟不生不滅。今經正是圓教妙宗也。
　　︻記︼台宗有兩種四教：藏、通、別、圓、為化法四教。頓、漸、祕密、不定、為化儀四教。賢宗無化儀，特立一頓教，而為小、始、終、頓、圓、五教。藏教一類人，以析相觀空為因，故得空果，即灰斷果，而成阿羅漢。當其人身尚在，名為有餘涅槃。若壽命盡，捨去皮囊，即灰身泯智，而入無餘涅槃，墮入偏空，不能度生。佛亦無如之何，特特請出維摩居士教化之，如維摩詰經所說是也。通教三人，同以無言說相而入道，同悟四諦皆無生相，謂一切諸法皆從因緣生，生即無生，雖有如幻，當體即空，故起體空觀，得偏真果。然頓根人但見空，不見不空，通前藏教。且非真無生，乃對待之無生，亦小乘也。利根者，不但見空，兼見不空，即通後別圓。今約當教，其因果俱非真無生義。別教悟四諦皆有無量相，心量眼力皆大，而修次第三觀，先空觀，次假觀，後中道觀，可謂大乘菩薩矣。然次第修行，別別不融，故曰別教。其所得果，為方便報身果。因其先修空觀，因帶有生滅，後入中道，果方為不生不滅，故非了義。所謂偏空入道，故果中猶是半生半不生也。圓教者，此經即圓教妙宗。威德章云：﹃悟淨圓覺﹄。又云：﹃淨圓覺心﹄。因圓故。果亦圓。分證不生不滅者，隨分證也。斷一分障，證一分理，為隨分證。
乙四論用
丙一簡宗用
　　︻講︼妙玄云：宗有二種：一者宗宗。二者用宗。用亦有二種：一者宗用。二者用用。宗宗非用宗，用宗非宗宗。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宗用者，因果為宗，因果各有斷伏為用。用宗者，慈悲為用宗，斷疑生信為用用。若論於宗。但明因果，且置斷伏。今論於用，但明斷伏，且置慈悲。
　　︻記︼宗與用，亦有微細分別。宗者，修德。用者，功能也。圓教初住以後，位位因，位位果。如初住是因，二住是果。二住是因，三住是果。此之謂用。慈悲二字作用最大。如人欺我虐我，我只以慈悲心待之，一切煩惱俱無，是為用之大宗。
丙二正論用
　　︻講︼用者以功能為義。經有體宗，必有利物之功能也。此經以離幻證真，得入平等為用。經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乃至得無所離，即除諸幻﹄。又云：﹃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普覺章云：﹃欲修行者，應當盡命，供養善友，事善知識。彼善知識，欲來親近，應斷憍慢。若復遠離，應斷瞋恨。現逆順境，猶如虛空。了知身心；畢竟平等。如是修行，方入圓覺﹄。又云：﹃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心無有二，即除諸病﹄等。皆此經之力用也。
　　︻記︼此經以離幻證真得入平等為用者，幻離，則本體顯現，用之大為何如？外之身心，內之妄想，皆幻也。應斷憍慢，應斷瞋恨，皆離幻也。了知身心；畢竟平等，證真也。不愁不證真，但怕不離幻。經中又云：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心無有二，即除諸病，此之謂得入平等。自己斷惑證真為自用，令他人斷惑證真為利他作用。
乙五判教
丙一略述綱要
　　︻講︼言判教者，教乃聖人被下之言，判是分別異同之致。如來一代時教，所說法門。我聖祖智者大師，以通別五時，兩種四教，而判釋之，昭如日月。言兩種者，一化儀四教，謂頓、漸、祕密、不定。二化法四教，謂藏、通、別、圓也。別五時者，一華嚴時，佛初成道時說。二阿含時，起道樹後說。三方等時，次阿含說。四般若時，次方等說。五法華涅槃合為一時，法華次般若說，涅槃為最後說。是為別五時也。通五時者，如來說教，原無定時。惟以眾生根機不等，所謂一音說法，同聽異聞。且如一座之經，尚有頓漸大小偏圓權實之異，何況五十年所說，豈得隔歷不融耶？是知大士結集法藏，隨類收經，其間有文通者，有義通者，按類結歸，別時部屬。所以每部之經，年日尚難定指，況一代之多，安能各拘年限哉？知此五時通別意已，然後以兩種四教，歷時分別，自然無有錯謬。初華嚴時，於化儀為頓，於化法為圓兼別。二阿含時，於化儀為漸，漸又分三時，謂漸初，漸中，漸末，此當漸初。於化法為三藏。三方等，於化儀為漸中，於化法具四教，謂對藏教而說通別圓也。四般若，於化儀為漸末，於化法為帶通別，正明圓教也。五法華，於化儀為非頓非漸，非祕密非不定，於化法獨明圓教，謂純圓獨妙也。涅槃於化儀同法華，於化法具談四教，謂追說四教，追泯四教也。然涅槃四教，與方等大乘具說四教，同而不同。有二分別。一者方等中四教，藏通二教，初後俱不知常住佛性。別教初不知，後方知。唯圓教初後俱知。涅槃中四教，皆初後俱知。一不同也。二者方等對藏教半字法門，而說通別圓，滿字法門。涅槃用藏通別三權，助圓教一實。二不同也。復次，頓有二義。一頓教部，言佛初成道時說，如日初出，先照高山，則專指嚴華。二頓教相，言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則不獨華嚴有之，而方等，般若，法華，涅槃，皆悉有之。漸亦有二義：一漸教部，謂曲引二乘，循循善誘，則專指中間三時。二漸教相，謂歷劫修行，積因剋果，則不唯中間三時，而前後二時，亦皆有之。祕密亦有二義：一祕密部，則專指一切陀羅尼諸部。二祕密相。謂聞小法而密證大果，聞大法而僅得小益，彼此互不相知，則前四時皆悉有之。唯法華是顯露教，但有祕密咒，更無祕密相。然約一分最鈍根人，始終不聞佛說大教。亦可云祕密。而必待五千退席後，方乃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故一席中決無同聽異聞，非祕密相也。不定義者，所謂一音演說，隨類各解。或聞大得小益，聞小得大益，聞頓得漸，聞漸得頓，彼此各不相知，則前四時，皆悉有之。唯法華是決定義，非不定義也，略述綱要竟。
　　︻記︼智者大師以通別五時兩種四教判教。化法四教如藥味，化儀四教如藥方。別五時宜知，通五時更宜知。所謂一座之經，尚有根，﹙頓漸﹚乘，﹙大小﹚理，﹙偏圓﹚行。﹙權實﹚之異，何況五十年所說，豈得隔歷不融耶？義與某經通，結集時即收入某類。若義雖通而文不同，則歸入方等。華嚴圓兼別，賢宗不贊成此說。然而理事相即，方曰圓。理事分張，即是別。智者判為圓兼別者，因初說法，聽者利鈍不同，故以圓中兼別判釋之。
丙二正判此經
丁一且申五時八教言外之旨
　　︻講︼原夫諸佛出世，教必投機，機有萬殊，教亦何定。故五時必須兼論通別，八教必須互相組織，方收萬有不齊之機。而聖祖大師語意俱圓，後人承用不免偏執，知五時之別，不知五時之通，知開顯之必待醍醐，不知毒發之通前四味。所以紛紛諍論，無有了期。今更略出其意，以為判教綱維。蓋群機雖復無量，大約不出四種：一者最利，始終皆見於大。二者最鈍，始終皆見於小。三者利而仍鈍，雖不終小證，然必備歷五時，方於法華入實。四者鈍而仍利，雖不即見華嚴，然於般若，方等，便得悟入。或於阿含，便能密入。且如今經。世尊欲說經時，即入法性三昧，菩薩分證法性，亦入如是定中。不起此定，現諸威儀為諸末世眾生，請問如來因地發心，修因證果。如來教以悟淨圓覺。可見此道人人有分，不簡機，不擇時，因緣湊合，即便悟入也。
　　︻記︼且如法華，台宗判圓。而偏執者，以為開顯必待醍醐，不知毒發通前四味。前之乳等四味，如華嚴時得悟，是為毒發於乳。於阿含時得悟，是為毒發於酪。方等時得悟，是為毒發於生酥。般若時得悟，是為毒發於熟酥。蓋根器不同，因緣湊合，即便悟入，何可拘執？大乘種子，能殺無明父滅貪愛母，故謂之毒。
丁二正以此經結屬教部
　　︻講︼若謂此經屬華嚴耶，華嚴說在初成道時，此經主伴皆為末世眾生，決非初成道說，既非其時。華嚴不動道場，上升六欲，此經於不二境，現諸淨土，又非其類。謂此經為阿含耶，阿含正化二乘，旁化菩薩、此經為諸菩薩及末世大根眾生，二乘不預其會，非阿含類也。謂此經為般若耶？般若會一切法皆摩訶衍，不復訶斥二乘，此經心遠二乘，法除四病，即非般若之類。又般若有共不共，此經專明不共，說時可云同，部味決不同也。謂此經為法華耶？法華開權顯實此經離妄顯真，法華舉手低頭，皆成佛道，此經未空四相，不得菩提，時之與味，一向不同。謂此經為涅槃耶？既非中夜唱滅之時，又非藉三助一之旨，尤難聯絡。既四部不可浪收，不歸方等，將誰歸耶？此經主賓答問，皆為未世眾生起見。章章各含彈偏斥小之意，正是方等法門。故知於通別五時中，乃通五時之方等也。於四機中，即鈍而利者所見也。於四化儀中，是頓教，非頓部，是漸時，非漸教也。大士預會，小機不聞，是祕密相，非祕密部也。先悟後修，剋期取證，是決定義，非不定教也。於四化法中，正遠二乘，旁疏通別，獨親圓教也。大矣哉！圓覺了義之妙法也。無教不具，無機不收。譬如大海，不擇細流。乃至蚊。及阿修羅，飲其水者，皆得充滿。經云：﹃此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開悟，亦攝漸修一切群品﹄，豈非教大機普之明證也歟？故此經以方等圓頓生酥毒發為教相。五玄略說釋經題竟。
　　︻記︼以方等圓頓生酥毒發為教相。此經既判歸方等，是為毒發於生酥也。
甲二釋譯題
唐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
　　︻講︼問：此經是何人翻譯？曰、佛陀多羅。問：此人是比丘耶？居士耶？曰：沙門也。問：那裏人？曰：北印度屬國罽賓人。問：是何朝來？曰：是唐之長壽二年癸巳，於神都白馬寺四月八日畢譯。梵語罽賓，華言賤種。昔末田底迦，立五百伽藍於此。買異國賤人，以充役使。後因生息繁盛，自立君長。鄰國鄙之，因以名焉。沙門此云勤息，謂勤修眾善，息滅諸惡也。佛陀云覺，多羅云救，謂譯主覺此道以自利，即以此道而救人，有二利之德也。譯，易也。經本梵字，易梵成華，使中國人受持讀誦，奉教修行，其功大焉！釋譯題竟。
　　︻記︼罽賓原是荒島。羅漢末田底迦，始開闢之，而立寺廟。沙門此云勤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也。為出家人通稱。佛是中道人，說中道妙理妙法於大千世界之中。印度者，世界之中也。中印度，又印度之中也。
釋經
甲一序分
乙一通序
　　︻講︼次入文，大科分三。全文有十二章，首章為序分，中十章為正宗分，末章為流通分。
　　此三分者，始於晉之道安，證於唐之親光。蓋以經無豐約，皆具三科。依此科經，如首身足，各有分劑，不相紊亂。故稱彌天高判，今古同遵，乃諸經科判之所由始也。初序分，序述也。序一經之來源，述說法之由致。分二：初通序，諸經通有六種成就故。亦名證信序，以主伴依正，能所分明，證是佛說，令人生信故。
　　︻記︼通序亦名證信序。先安證信序，有三意：一者斷疑。阿難結集經藏時，高升法座，身光如佛。眾疑佛復出世，又疑阿難成佛。阿難出定，即言如是我聞云云。是為斷疑。二者息爭。阿難奉佛遺命結集，眾人不得爭議。是為息爭。三者異邪。諸經皆佛金口所宣，並非外道邪教。是為異邪。合之而為通序。通者，通於諸經也。十一善法，以信為首。五十五位修證，亦以信為首。故宜安在經初。佛臨涅槃時，阿難尊者，請問：佛滅度後，以何為師？答言：以戒為師。戒為諸佛之法身。我輩修行，宜先持戒。有戒，豈止人天之福可修。無戒，則三途之苦必墮。次問？依何處住？答言：依四念處住。所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即妄想，非真常之自性也。﹚觀一切法無我。念、即能觀。處、即所觀也。三問：經首先安何句？答言：先安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某俱云云。謂之六成就。﹙如是信成就。我聞，聞成就。一時，時成就。佛主成就。在某處，處成就。與某某俱，眾成就。﹚四問：惡性比丘擾亂時若何？答言：默擯，默擯者，默然擯之，不與較也。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
　　︻講︼如是二字，標信成就也。為順此意，作信順之詞。以信則言如是，不信云不然。故華嚴云：﹃信為道元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故首標之。若連我聞，當作指法之詞。言如是圓覺妙法，當時親從佛聞也。我聞者，聞成就也。謂成就雖由信順，臨期實賴音聞。不有音聞，教體何立？楞嚴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釋義則揀別賓主曰我，音來達耳曰聞，自凡至聖，有四種我：一計我。二宗計我。三假名我。四真實我。一是凡夫。二是外道。三是聖人隨世假立。四是法身真我。今結集者，是大聖人，應屬後二。聞者，謂耳根不壞，發於耳識，聲在可聞處，作意欲聞，即便得聞。今不曰耳聞，而曰我聞者，廢別從總易明了故。今言傳法大士，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一時者，時成就也。謂臨期雖在音聞，說聽全憑佳會。不有佳會，大法難弘。古德云：﹃世事合會，尚待昌期。大法弘宣，豈違佳運﹄。言一者，始終究竟之謂。時者，遷流轉變之義。總之說無異座，聽無異席，說聽事畢，一期究竟，名一時也。不云年月者，以如來說法，通乎天上人間，結集流傳，達於西乾東震，年月日紀，難以相同，故總以一時該之。婆伽婆者，主成就也。謂說聽雖期良時，御眾必推教主。不有教主。群機何歸？然諸經教主，多用佛字，是十種通號之一。今此一名，而具六德，顯最勝也。一自在德，五住煩惱不能染，二種生死不能繫故。二熾盛德，身光與智光，降魔制外故。三端嚴德，具相妙好，端正嚴麗故。四名聞德，名聞十方，稱揚無盡故。五吉祥德，滅罪消障，賜福延齡故。六尊貴德，世出世間，尊重珍貴故。為具六德，故存梵語。五不翻中，多含不翻也。
　　︻記︼道元者，入道之根元也。一切處皆計有我，是為計我。外道我見我慢，以我見為宗，是為宗計我。佛菩薩之我，為假名我，隨世假立者也。真實我者，佛言天上地下，惟我獨尊，未嘗不稱我，然此乃常樂我淨之我，即是自在之義，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是也。依小乘說，是阿難結集。阿難乃破惑證真之聖人，得自在少分，故亦可曰真實我。依大乘說，是文殊菩薩等結集。皆是法身大士，更是真實我矣。故我聞之我。應屬後二。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三昧正受。一切如來光嚴住持。是諸眾生清淨覺地。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於不二境，現諸淨土。
　　︻講︼處成就也。御眾雖推教主，際會必依弘方，為說圓頓法門，故現法界玄境。大光明藏，即一真法界智也。具一切智，遇緣則興，故稱為藏。稱法界起，還照法界，故以大光明名焉。應用莫測曰神，無有障礙曰通。入字對三昧言。言入此三昧，惟受法界妙理，不受餘受，故曰正受。若以土言，即是常寂光，一切如來自受用土也，亦名法性土。寂光真境，無別莊嚴。今曰光嚴，即諸佛所證種智之光為莊嚴也。住持，即三德祕藏，安住不動，任持自在。所謂菩提覺法樂，涅槃寂靜樂，稱性法味樂無央也。眾生清淨覺地者，眾生通於九界，故曰諸眾生。覺地本來清淨，只因一念不覺，無明之所昏濁，煩惱之所雜染，法性隨緣，流於九界，惡名穢稱，故曰眾生。吾人試看，當其無明未起，一念不生之時，元無一物，湛湛寂寂，歷歷明明，便是清淨覺地，即是一真法界。然諸佛身土，依此而為緣起，眾生身土，亦依此為緣起也。緣起無性，故曰身心寂滅。此處無生佛之假名，無自他之形相，故稱平等本際，即生佛本來實際地也。無邊無畔，無疆無隅，故曰圓滿十方。不二境也。言隨順者，本是惟有一法界性，原無二體，何云隨順，以有逢緣變現之意，緣興即隨順也。今為諸大士，建立圓頓法幢，故於不二境中，現諸淨土。據此足見他受用之身土，仍依一真法界為緣起也。
　　︻記︼一真法界，即法華之諸法實相，大乘止觀之自性清淨心，亦即人人之根本妙智也。妙智如如，為如來自受用處。至現諸淨土，乃指說經之處，即世尊之依他起用，所謂他受用處。並無一切法，惟有大光明，故曰大光明藏。於未開口，即入此藏，已將圓覺精義現出。佛說法必先入定，乃是常規，為作眾生榜樣也。復有二義：一則簡眾生之機。二則由定而動。此大光明藏，雖諸佛之所獨證，仍眾生之所同具，故曰眾生清淨覺地。眾生通於九界，即菩薩亦稱眾生，以其情識尚在，無明未斷故，名為大道心眾生，博地凡夫，則苦惱眾生耳。身心寂滅，寂是不動，滅是不生。一念不生之時，元無一物，惟有如如智如如理，何等清淨，尚無有佛，何論眾生，尚無有自，更何論他，故曰平等本際。隨順者，隨緣而興也。緣有染淨不同，隨淨緣而起即佛法界，隨染緣而起，即眾生法界。
與大菩薩摩訶薩十萬人俱。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普眼菩薩，金剛藏菩薩，彌勒菩薩，清淨慧菩薩，威德自在菩薩，辯音菩薩，淨諸業障菩薩，普覺菩薩，圓覺菩薩，賢善首菩薩等；而為上首。與諸眷屬，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講︼眾成就也。與大菩薩句，舉類標數。其名曰下，列諸上首之名也。梵云，文殊師利，此為妙吉祥，亦云妙德。過去成佛，號龍種上尊王。現在北方為摩尼寶積佛。當來成道，名普現佛。影響大化，示同菩薩。華嚴表根本智，今經為發起師。圓頓大教，非智莫解，故首標之。普賢，行彌法界，德無不備曰普，隨心益物，位鄰極聖曰賢。以文殊表智如目，普賢表行如足。智行相成，能證法身妙果，如目足相資，能到故鄉田地，故次列之。普眼依經問答，具有二義：謂普見諸法清淨，名大智普眼。普見眾生同佛，是大悲普眼。金剛藏，金最堅，一切無能壞，剛最利，能壞於一切。菩薩智慧亦然，煩惱不能侵，能斷一切障，魔外不能動，能除一切礙。經中起三難，求佛銷末世之疑，智既如是，能含生無盡功德，故名曰藏。梵云彌勒。華言慈氏，姓也。過去遇佛，證慈心三昧故。名阿逸多，此云無能勝，以位居補處，佛外能勝者無故。清淨慧，謂慧用了然，無住無著，所以能明惑相，辯階級，故以名焉。威可畏，德可敬，降魔制外，得大自在，故名威德自在。辯音者，三觀之力也。具無礙辯，能別一切音聲。佛說二十五輪妙觀，惟菩薩能辯能宣也。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能空四相，則業障自淨。菩薩依之自利，今以此利人。故名淨諸業障也。普覺者，普能覺了四病之源也。圓覺者，菩薩悟圓覺而修三觀之行，非剋期不能取效，真過來人也。賢善首者，依本經流通大教，端賴此人，故為賢善之首。等前合為十二，俱為十萬人之上首也。上首護念曰眷，攝令從道曰屬。十二大士，各有萬眷圍繞，各有道場住持。且如佛之道場，在舍衛，文殊道場在五台，普賢在峨嵋等。爾時佛入光明藏三昧，以法界智，契法界理。而諸大士，皆在法界藏中。未入定前，各在本方。佛即入定，諸大士頓覺身心輕安。智契法界，故曰皆入。同一法界，元無遠近，雖在十萬億剎外，如在目前。故曰同住，以皆法身眷屬故也。如來既於不二境中現土，諸菩薩與眷屬，亦應於彼不二土中現身。向下起座禮足右繞跪白等，皆定中事耳。
　　若約教而言，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生機不同，教義亦異。若言但空不異為如，只此無非為是，藏通義也。若言離二邊為如，獨中道為是，別教義也。若言如是真如，是是實相，如於中道實相之是，圓教義也。我無我，亦我亦無我，非我非無我。聞，不聞，不聞聞，不聞不聞。四教之義，大抵如是，可以意會。今以本經圓頓教義。如即真如，是名實相。我是不二之真我，聞是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二諦融通之法門。時指二法合一為時。報身為佛，報土為處也。若約觀心。真性不異為如。一切無非為是。真心自在為我。真覺圓明為聞。念不遷流為一時。真智為佛。真理為處。以智行為上首，一切善念為眷屬。同歸一心為平等法會也。通序竟。
　　︻記︼大菩薩摩訶薩。既曰大，又曰摩訶薩，何故？因菩薩種種不同。如藏通二教菩薩，不得稱大。別教方可稱大。然此之大菩薩，比別教十地菩薩更大。如文殊，普賢，皆法身圓明大士。故既曰大，復曰摩訶薩。蓋入如來大光明藏，聽說圓頓大教，非法身大士不能也。文殊表大智，普賢表大行，有理智而後起妙行，故華嚴處處不離二大士。諸大菩薩，同入三昧，祇須在本處入定。豈同眾生，為情見所礙，有區域之隔耶？小乘定，鬼眼能見。大乘定，雖天眼不能見。後世修禪定人，不能無妄想。故古德不得已，教人看話頭。達摩以至六祖，從無此說，祇有離念一法，教人直下會去，至宋時始有話頭之說。如大慧教人，看狗子有佛性也無？或教人看父母未生前，如何是我本來面目等。至明時禪宗漸衰。如毒峰禪師等，始唱念佛，復教看念佛的是誰，謂之禪淨兼修。諸居士，經要看，佛也要念。至於聽經，既入正文，宜恭對本經。講義置在一旁，俟用功時看之。鄙人在寺講經。見有攜疏入者，即撤去罰之。防其依他作解，塞自悟門也。若專看講義，則於本經妙旨，零零落落，不成片段。何能契入？那有受用？聽眾勿忽此言。佛說法時，聽眾甚雜，或根器不同，或先來後到。而佛以身語意三密神通，不思議力，為一音之演說，而聞者得解不同。如講義中所言藏、通、別、圓、四教所解之義是。但空不異者，但取諸法皆空，更無異義。只此無非句，此字指但空。藏教以我為空，通教之義，本無有我，皆所謂證偏空也。亦我亦無我，別教義。非我非無我，圓教義。以聞為聞，藏教。聞而不聞，通教。不聞而聞，別教。不聞不聞，圓教。所謂一切法無非中道，一中一切中，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也。蓋眾生之機不同，教義因之而異矣。二法合一者，二法謂能所。譬如有能說之佛，必有所說之法。有所聽之法，必有能聽之眾。方能成就法會之一時。故曰，二法合一為時。報身為佛句。此報身為佛之他受用身。圓覺全經，無一句不是觀心法。故我輩看經，逐文逐句逐字，皆當會入自心，至要至要！真心自在者，人不自在，皆因妄想。返諸一真法界，無往而非自在？
乙二別序
　　︻講︼二別序。諸經不同故。亦名發起序。發起一經之端序故。此經因請而說，必有發起之師，故首章判入序分。不同彌陀經無問說故。佛自為發起故。佛告長老至現說法數句，靈峰老人判為發起序也。
　　︻記︼圭峰大師疏，無別序。別序又名發起序。凡經必有發起，故山僧判文殊章為別序。
丙一文殊啟請││文殊章
於是文殊師利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講︼此眾中具儀也。具儀不外三業。起座禮足，是身業恭。繞佛三匝，是意業誠。叉手白佛，是口業敬。如來既於不二境中現土，菩薩亦應於不二境現身。所以有主伴可別，說聽分明也。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來法眾，說於如來本起清淨因地法行。及說菩薩於大乘中發清淨心，遠離諸病。能使未來末世眾生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講︼此備說請詞也。請詞有二：一為現在大眾。二為末世眾生。如文可知。開口便稱大悲世尊，足見現在未來，俱有苦可拔也。以悲是拔苦義故。又稱大者。不唯令現在得益，且利及當來也。此會，即平等法會。來眾，通指上十萬人也。如來是諸佛之通號，謂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是已成佛果之人也。本起因地，指佛在凡夫時，最初發心之因地。即楞嚴所謂不生不滅為本修因，大乘止觀云自性清淨心，是也。法行者，即因地所修無漏妙行。此乃出世之芳規，是如律如法之行也。此段請意，大似阿難於楞嚴會上見佛啟請，十方如來得成菩提最初方便之意。彼則為己，此則代眾。意雖同，其所以請者異也。故後有及說菩薩等言。菩薩雖未成佛，誓期必成。以根大莖大，不樂小乘法行。所以能信大教，解大理，立大志，修大行故。能於大乘中發清淨心，以期成大因，證大果故。清淨心，即菩提心也。意欲直取無上菩提，不為人天有漏，二乘無漏等法之所混擾。故云清淨。所發之心有三：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深心，樂集一切諸善法故。三大悲心，普度一切眾生苦故。意謂念真如不念餘法，集善法對治不善，度眾生不住度相，故三心皆清淨也。三心圓發，諸病發生無由，故能遠離諸病。詳閱下之十章。章章有病，能障正修。既能離病，則十章之正修，俱得成就，所以云首章為發起序也。能使下，是為未來，以顯利益之深且遠耳。未來二字，通指佛滅度後。末世者，別別為末法時，謂正像二法已過之時也。此時去聖既遙，背教日遠。不知求大乘者，無庸論矣。縱有一二發大乘心，不知如來因地法行，不學菩薩發清淨心，其不至於錯亂修習，不墮邪見者幾希矣！文殊懸念及此，所以致斯二問，足見大士為人之苦心也。佛頂經云：﹃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外道魔眷，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正此意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此至再不已，必至於三。其慇懃懇切之意，已自可見。
丙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得正住持，不墮邪見。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講︼此師與資合。請合佛心，所以許宣也。重言善哉，以二問皆符佛意故。汝指文殊，等兼大眾，以十萬雲集，一人問即眾問故。諮詢下，牒前請詞。佛加以得正住持句，即顯前之三心。以直心正念，不念餘法為正。深心集善，安住修習為住。悲心普度，誓願攝持為持。三心能發，邪見無由發生，故云不墮。華嚴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是故菩提心不可暫忘也。可不慎歟！末二句誡許。大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今佛既讚其問，又誡其聽，是師緣與資合矣。
　　︻記︼佛既許說，又誡諦聽，於是文殊及諸大眾，歡喜恭默，敬待聞法，此之謂師資緣合。資，指弟子言。謂師弟之因緣湊合也。聽字上加一諦字，最妙。諦者審諦，萬念一齊放下，只有一聽法念頭，故謂之諦。聽而不諦，聽如不聽。聞思修曰三慧。聽是聞，即耳識也。諦是思，即意識。耳意兩識同時，名為同時意識。當其思時，即是觀，亦即是修。三慧同時而起，並無前後。
時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此資與師合。許順資機，所以及眾默聽也。十地經云：﹃如渴思冷水，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即奉教喜聽意也。今文殊既自奉教歡喜，仍復同眾默聽，豈非資緣與師合乎？
丙三酬請開示
丁一略示
善男子，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
　　︻講︼首呼善男子，即稱文殊。顯答問之言有所繫屬，令注意耳。法王即是如來，出能證之人。意謂如來證無上法，於諸法中，得大自在故。以下之文，出所證之法。陀羅尼，此云總持。有多字少字一字無字之不同。多字如楞嚴等咒。少字如大明王等咒。一字如吽字。無字即指一心。皆能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今故取無字，謂一真法界，靈明不昧之心也。豎窮橫，無法不賅，故稱為大。既能總持，復能出生，故稱為門。以表有體有用，能入能出，故取喻如門。照無不曰圓，對境不迷曰覺，此指因地心也。一切者，總賅之詞。謂總賅以下因果二利等諸妙德故。無不從此法界流，故曰流出。謂如來依此逗機施教，眾生亦依此證果修因故。真如即起信中心真如門。以其離言說相，離心緣相，從來不與染法相應，故曰清淨。菩提是智德，以離煩惱而證故。涅槃是斷德，以斷生死而成故。上三妙德是屬果。梵云波羅密，翻為彼岸到。依此方順義回文，應云到彼岸。謂修此可以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故。華嚴有十，諸經唯六，檢法數可知。此屬因行。教授句，即顯上所流出因果妙德之業用也。謂能以如上所流出之大法，教授菩薩，依之修行。令依因而趣果，此大陀羅尼之行相也。
　　︻記︼心之一字，為法界之緣起。成佛成菩薩，皆此心也。成為流轉六道之眾生，亦此心也。世尊不說心字，而變其名曰大陀羅尼門者，因心字最易誤認以攀緣者為心，故說異名。無法不在裡許，故稱大。無字陀羅尼，即吾人不生不滅微妙之心。門字有出入義，一切法從此出，一切法由此入，故曰門。無上法王，即諸佛之通稱。如如來二字，亦諸佛通稱也。超過一切曰無上。以自己所證之法，普及大眾，說法自在，故曰法王，法王有自在義。圓覺，即生佛同具之心。一切經從佛圓覺中流出，復向眾生圓覺中流入。真如是性德，一念不生，無有可遣曰真，萬法自如，亦無可立曰如。眾生為三業所障，無念不妄，所以不真，二六時中，時時變遷，所以不如，反此則清淨矣。清淨者，毫無染污之謂。一真一切真，一如一切如，故曰一切清淨。菩提是智德。涅槃是斷德，謂斷生死也。夫在佛則曰果德。在眾生則曰因心。蓋迷則謂之煩惱生死，悟則謂之菩提涅槃，其實同是一心。故曰生佛相去不遠，在乎一念迷悟之間耳。此即頓教法門。然而不可離修談性，流出二字，即令眾生修也。何則？一念悟，即涅槃流。一念迷，即生死流。故下即接云波羅密。波羅密者，到彼岸也。義即所作已辦，即是修德。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之六度是。華嚴則開為十度，於六度外，加便、願、力、智。上智字指根本智，下智字指後得智。彼對此言，此乃生死，彼乃涅槃。欲由此岸度到彼岸，不可不乘圓覺法船。然圓覺中更有最妙之大願船曰南無阿彌陀佛，即念佛法門是也。諸君請看，外而時局紛紜，內而無常迅速，別種行門甚難，惟此一聲佛號，當下可了生死，彼岸得以飛渡。乘此願船，至穩且捷。如赴美洲留學，學成回國，自有作為。我輩今日宜速求生淨土，親聞說法。然後回入娑婆，再來維持。一念蹉跎，人身一失，悔之晚矣！切囑切囑。佛說此法時，座中並無二乘，故曰教授菩薩。因二乘不能知此法故。二乘能自利，不能利他，其覺未圓。故大乘教法，謂之不共法，不與二乘共也。吾人修菩薩道，宜先發菩薩心。
丁二詳示
戊一長行
己一為酬初請
庚一明真因有力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皆依圓照；清淨覺相。永斷無明，方成佛道。
　　︻講︼請意詞句，雖似阿難。答意別為一類。最上利器，故先明成佛根本，起於因地。若因地不真，果招紓曲。故當首示所依也。言皆依者，不惟一佛如此，佛佛無不皆然。圓照句大須注意。覺相的相字，宜作性字看，所謂無相之相，即性相不二之實相也。狀同淨鏡，性若澄空，煩惱不能昏，諸塵不能染，故曰清淨，此指本覺之體也。從本以來，非有相，非無相，非雙亦相，非雙非相。口欲言而詞喪，心欲慮而意忘。離過絕非，莫可思議。惟有放下塵情，背塵合覺，前念已滅，後念未生，正恁麼時，惟有靈光獨耀，智與理冥，如孤月圓明，晴虛獨朗，始稱圓照，謂圓滿普照也。前文云：身心寂滅，平等本際，圓滿十方，不二隨順。此圓照之功，即隨順不二之境也。無明本空，佛道本有，果能於此一念相應，只此一念之間，便是斷無明；成佛道時也。試看永斷方成四字，誠非易易。若說一念，則不難也。難在永字與方字耳。
　　︻記︼本起因地，即最初根本。最初發心是此地，後成佛道亦是此地。地者，心地也。因真而後果正，最關緊要。覺相之相，是真實相。所謂無相之相，即性是也。吾人用功時，以覺覺迷，中有覺念。是雖覺而未離相，故非清淨。不清淨，即非真覺。若其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中間不住有，不住空，不住雙亦，不住雙非，乃為清淨。一照一切照，乃曰圓照，必須從此下手，故曰依也。喫緊功夫，即在圓照二字。吾人一念斷無明，即一念是佛。後念無明復起，又成眾生，必須念念圓照，念念是清淨覺相，即照字之念亦無，無照字之念亦無，如此乃謂之無明永斷，佛道方成。故曰永字最難也。
庚二明執妄成輪
辛一執所變成輪
壬一徵由妄執
云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講︼首句承前徵起。上云永斷方成，但不知無明何似，故承前而徵起之。佛呼善男子而詔告之曰：一切眾生，通指九界。無始來者，遠指晦昧真心，即最初根本無明。近指一念忽起，即現在枝末無明。於本無我中，橫計為我。於本無法中，橫計為法。故云種種顛倒。因其不甚明顯，故借迷方一喻而顯之。故曰猶如迷人，謂迷方之人也。晦昧真心，如迷人爾。本無我妄計我，本無法妄計法。計我即我執，計法即法執。共有四種：名為俱生二，分別二也。此四皆是於無中計有，故以四方易處喻之。所謂將南作北，指東話西，一方既錯，四方隨錯，故喻顯顛倒四執之義也。雖知顛倒，未明因何法起，故以妄認身心而釋之。四大，指地、水、火、風、四大假合，本無實體。認為自身，即是執我。認此身為實有，即是執法。本不當認而認，故稱妄認。六塵，謂色、聲、香、味、觸、法。於六塵境上，現起能緣影子，是虛妄分別想相。托塵似有，離塵則無，故以緣影稱之，其實名為妄想。認妄想為自心，即是執我。又認之為實有，即是執法。恐未甚領會，故下以喻顯。
　　︻記︼妄認即執。執妄故輪。何以執妄，由有種種顛倒。如凡夫非常計常，非樂計樂，非我計我，不淨計淨，此四榮顛倒也。二乘常計無常，樂計非樂，我計無我，淨計不淨，此四枯顛倒也。顛倒即是無明。一切眾生，包九界而言。世間六凡，有枝末無明。出世三聖，有根本無明。無明未斷盡，即不免輪迴。猶如迷人二句，喻顛倒也。一方差，則方方差，迷之為害大矣！認四大為身，六塵緣影為心，此無人不顛倒者。世尊大悲。故就執病最深現前易見處，特特拈出。試問博地凡夫，那一刻那一念，離開四大塵影之妄執者，所以輪轉生死不息也。悲夫！或曰：如果離開，豈非同死人一般乎？古人云：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正要你死過一番，方能離幻，方能了生死。然世人一生奔走衣食，如何做得到。要須得過且過，得放下即放下，時時從身口意做功夫。身禮佛，口念佛，心觀佛，三業清淨。雖未能即斷無明，而時時觀照，庶幾漸證清淨覺相耳。
壬二喻顯妄執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
　　︻講︼目指清淨眼，喻本覺真智。病指白翳赤眚，喻根本無明。病目者，有病之目也。目既有病，則所見不真，喻眾生妄見。空指晴明空。月指清明月。空本無華，月亦無二，皆喻本覺真理。第以目有眚翳，因病目而見空有狂華，天有二月。狂華喻四大為身。二月喻緣影為心。殊不知身心皆屬妄境。惟妄見有見，真見無見。妄心有知，真心無知也。何以故？以理智不二，心境一如故。
　　︻記︼空中華，身相也。第二月，心相也。
壬三結示應徵
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華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
　　︻講︼空實無華句，舉空華攝二月故。意謂本覺性中，惟如如智及如如理。所謂智亦如，理亦如，一如無二如。喻如淨明眼，見晴明空，唯有晴虛，迥無所有。那有四大之身相，緣影之心相。今所以有此身心者，因無明妄見而有。大似空華二月，因病目似見而有也。故曰病者妄執。由妄句，是重牒上句。謂病目起似見，妄執華月，是空中實有。此人已惑虛空之性矣，以空性無法可當情故。非惟，猶云不但。謂此人不但惑空之性，且更有甚焉者。故云。又復迷虛空實有華生之處，意顯因無明妄見，執此身心二相，是真性中實有。而不知真性中惟有如智如理耳。更有迷之甚者，不但迷真起妄，而又將妄作真。迷惑妄元。言實華生處，喻諸妄之根元也。妄元指無明，以無明為身心之根故。上來惑空性，是迷真體。迷生處，是惑妄元。迷真體則不能修真。惑妄元則不知斷妄。所以生惟糢糊而生。死亦糢糊而死。一念善天上人間，一念惡地獄鬼畜。故云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末句結成。
　　︻記︼講義已明，勿待贅言。
辛二執能變成輪
壬一明無明無體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講︼無明為能變。身心為所變。所變虛妄，上已分明道破。能變虛妄，恐猶未了，今且先明無體，故云非實有體。以迷時似有，覺則元空，故借夢物以顯無體也。
　　︻記︼變者變現之意。譬如迷心變識。心為能變，識即所變也。此科能字及上科所字，皆就生滅門不覺義邊說。上科所變，指妄身妄心。此科能變，即指無明。無明是根本，身心是枝末。由根本而生枝末，由無明而生身心。然無明無體，實不能生，不過有變現耳。如以一巾幻作一兔，儼然兔也。然特由巾變出，豈由巾生出哉？無明變現身心，亦復如是。於此不執，即無輪迴。蓋最初無明，是依他起性。執之則為計執性。計，惑也。由惑而造業，造業故受輪之苦。若其無執，即無惑。無惑，即不造業，即無輪之相。是故病根在一執字。說到無明，境界極細，諦聽諦聽。無明者，黑闇之義。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乃一假名。今試問心在何處？自內至外，自頂至足，尋不得，祇有一黑漆漆地，即無明也。煩惱一起，無明即現，是為枝末無明。若根本無明，則大而無外，小而無內，一切處。枝末無明，無體而尚有根，根本無明，並根無之。謂之根本無明者，因其為枝末無明之根本，非言其有根也。然則根本無明，從何而來，並無來處。一念不覺，即是無明。如無明賊，固是可畏，然不必畏也。何以故？非實有體故。如燈能破闇，闇既能破，可知無體。譬如全室黑闇，燈光一然，闇相即無。真智一照，無明何在？全體即是如來大光明藏矣！以燈破闇，以智破惑，其理一也。吾人若能不執，則無明性空，我法二執皆破，即是真如。並非離無明，別有真如也。眾生未悟以前，內而身心，外而世界，儼然是有。及至大悟以後，方知一切身心世界，並無實體。譬如夢中所見人物，儼然是有。迨其醒來，了無所得。夫既了無所得，豈得謂之有體哉？夢中人三字，非謂做夢之人，乃指夢中所見者。人字當作物字看，喻無明不覺也。醒喻覺悟。了無所得，喻無明無體。凡拿得出者為現量境。如拿不出乃非量境，全是獨頭意識，如夢境是。
壬二明無明無因
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無生處故。
　　︻講︼無因義隱，故重設華喻以顯之。如者，設若義。妄境非一，故稱眾華。是華惟病目能見，喻妄境唯無明能現也。目若病愈，不見空華，宛似於空處滅。喻迷若悟時，了達本無無明，豈非於如中滅乎？然華似滅於空處，不可言空裏定有滅處。喻妄似滅於真中，不可言真如定有滅妄處也。何以二句，乃徵釋不可說義。謂既有滅處，必有生處。爾當諦觀虛空原無生處，又豈有滅處哉？虛空尚爾，況真如耶？乃足見無明無因矣。
　　︻記︼無因者，無根也。空華甚多，故曰眾。空華喻無明，虛空喻真如。眾空華滅於虛空，喻無明滅於真如。夫無明有根本枝末，因此現出身心世界，皆是空華。迷人不知空華由於病目之所變現，認為實有。及至病目愈後，不見空華，遂謂空中華滅。試問此華究竟滅於虛空何處？尋覓不出。何以故？虛空中本無生華之處故。然則無明之滅，以為滅於真如。試問究竟滅於真如何處？尋覓不出。何以故？真如上本無生無明之處故。故曰無因也。
壬三結妄見成輪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講︼眾生，指未悟真理人也。試研上喻，已知真不生妄也。真既非能生，而無明即非所生，何以眾生妄執無明有生滅者，所以云無生中妄見生也。本是虛妄，謬謂真實。三細六麤，緣此而興。是故說名輪轉生死，非無謂也。
　　︻記︼無明本無生滅。說生說滅，皆眾生妄見。輪轉生死，皆從此起。無明既無生滅，何況真如，豈有生滅？須知一切境界，皆是依他起性，因緣和合而生。生即無生，所謂不生不滅是也。只要對境不起分別妄見，我法二執即空，當體即是真如。此文殊章全文，皆教人悟一切法皆無生滅，有生滅即妄見也。對妄言真，故真如之名，亦是強立。當知無明是假名，真如亦是假名。一切眾生，指未悟道之人。人若悟道，了得無明無生滅，即了得真如無生滅。由其不了，故有三細六麤。前言大悟以後，一切身心世界，一無所有。所言無世界者，並非真無，特不執而已。如昔人自言其學道境界云：﹃二十年前，見山是山，見水是水﹄。此言凡夫境界。妄心分別也。復云：﹃二十年後，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此言其用功時，但見道見心，不騖於外也。又云：﹃大悟以後，山還是山，水還是水﹄。據此言之，何嘗無山水哉？特不執而已。內而身心亦然，此理不可不知。三細六麤，乃生滅門中微細之相，即不覺之相。自眾生至菩薩，皆不離此。見大乘起信論。甚關緊要！茲略述之。夫一念不覺，遂有無明，即第八識。所謂無明業相是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起心動念，而有轉相，此妄心也。名曰能見相。由能見相而有現相，謂現妄境也。亦曰境界相。此是俱生法執。然妄心妄境，尚是種子，極細極細，非菩薩不能見，是為根本無明。是為三細相。由此而有六麤相。六麤者，因境界相而起分別，是為分別法執。故第一曰智相。此尚屬根本無明。念念分別，相續不斷，故第二曰相續相。自此流入枝末無明矣。依相續而執著，故第三曰執取相。乃思惑也。是為俱生我執。依執取而計名字，故第四曰計名字相，乃見惑也。是為分別我執。依計名字而生愛憎，動於身口，造種種業，故第五曰起業相。業即招報，受輪迴苦，故第六曰業繫苦相。古語云：無明為因生三細，境界為緣長六麤。此細相麤相相生之次第也。修行之法，即就原路還家。從苦相，了業相，除名字相，破執取相，一步一步，逆流而進。然而末世凡夫，業深障重。欲求赤緊用功，較易著力之處，先在破執。此是下手功夫。如能執而不執，取而不取，一刀兩斷，乃是上根利器。如其不能，祇有廣造善業，對治惡業，亦可免招苦報。蓋佛法修行，宜在因上做，不在果上做。故了生死，須從未來上注意。故欲免造業招苦，先當破執。破執如何著手，須修道諦。道不出戒定慧三學，以其對治貪瞋癡三毒故。三毒者，生死之根也。三學者，斬生死之劍也。然而難言之矣。即如諸君，終日忙忙碌碌，非公事，即私事。戒即不能全持。定又不能專修。慧之一字，更不必言。然則又當如何著手。諸君諸君！惟有念佛法門矣。此一法門，包括無量法門。乃我世尊金口所宣。歷來用此法了生死者，斑斑可攷，豈可不信！以我之信力，契佛之本願。但能一心不亂，即可帶業往生。便莫便於此矣，穩莫穩於此矣！雖生下品，猶勝天宮。迨居淨土，親聞說法。則自相續相以至三細相，自然一切清淨，諸君不可自誤！若能兼修三學，生品更高。是在諸君自勉之耳。
庚三明妄盡還覺
辛一以智除妄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講︼如來因地，指佛初發心時也。初發心時，即便修於圓覺，知非小根劣器矣。知字急須著眼。所謂知之一字，眾妙之門。凡夫所以不知，以其無始覺智也。如來因地初發心時，即有此知，知即智也。始覺真智，能知身心無明之妄，皆如空華。但以眾生不知，妄受輪轉。然眾生所以不知者，以有念故。今既知是空華，則當下離念。故曰即無輪轉。只此離念一法，便是斷無明之利斧也。根本既斷，枝葉自然不生。故曰亦無身心受彼生死。此真圓頓教中的大榜樣也。試看漸教鈍根，必須研真斷惑。真窮惑盡，其必作之使無。今頓教則不然也。若能悟矣，便知妄無自性，全體即真。故曰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記︼妄盡還覺，是如來因地。如來當未成佛以前，亦是苦惱眾生，與我輩正同。如來即由此因地成佛，我輩亦可由此因地成佛，此理易知。然我輩直至今日，依然輪轉生死，並未成佛者。無他，修不修之異耳，修圓覺不修圓覺之異耳。經言：﹃無量劫前，佛與阿難，同時聽法。及至如來成佛，阿難猶為侍者。何以故？阿難常求多聞，如來常求精進故﹄。是故我輩今日，切不可聽而不修。然則圓覺將如何修？即是圓照清淨覺相之圓照二字。修圓照功夫，如何方能得力，即重在一知字。此知，即寂而常照之知，即是真智，亦即妙觀察智，亦即如如智，大乘止觀名為無塵智。如來因地修圓覺時，了得身心世界，皆是無明之所變現，全在用此真智。我輩今日學佛，如能用此真智，時時觀照，當下即了生死。何則？內而身心，外而世界。知是空華無實，即不起執著。當下離念，我法二執即空。豈復尚有輪轉，尚有身心受彼生死耶？非同藏、通、別、三教之人，不能當下離念。必須漸漸斷惑，漸漸證真。此中作用甚多，謂之分斷無明。若修圓照功夫，知之即離，離之即覺。故曰非作故無。何以能不作而無，以真如性中，本來無故。試觀知字，即無字，何等直捷！此乃圓頓大教，難可遭逢，急宜著眼。諸君試離離念看，保得無窮受用也。
辛二泯智合覺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知虛空者，即空華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有無俱遣，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講︼彼、指物詞也。知覺，即能知空華之知覺。仍指真智而言。此智由離念而顯，當體即真。故曰猶如虛空。虛空，喻真理也。如智如理，原無二如。若更起念欲知同虛空之真智者，即是於虛空中，又復生出空華矣。故曰即空華相。古德所謂靈光獨耀，迥脫根塵。光同淨鏡，不同鏡體之無知。故曰不可說言無知覺性。同虛空，非有也。靈光耀，非無也。非有非無，故曰有無俱遣。既然俱遣，則不可說有，又不可說無，當如何稱謂？故曰是則名為淨覺隨順。謂淨圓覺心，可以隨順證入矣。
　　︻記︼上科破境，此科又破智。真智無須乎泯。然博地凡夫，用功之時，以智觀境。此智並非真智，仍是情識。特下手時，不能不借以為用耳。故須逐層遣除，如知身心是空華矣。然彼知是空華之知覺，亦如虛空之華。更進一步，即知此知覺如空華之知覺，亦是空華之相。一切皆無實體。然則知覺之性即無耶？亦不可說。所謂不許說有，不許說無。蓋說有即執有，說無即執無。凡有所執，即是妄念。必須有無一切俱遣，無知而知，知而無知，方為淨覺。我輩看經聽講，不過悟點真理。必須勤用功夫，時時參證，是為淨覺隨順。隨順者，隨順真理以合真智也。真理，如如理。真智，如如智。原無兩樣，要在能隨順耳。此段文字極玄妙，宜細研究，亦不得著文字相，即是有無俱遣。總之，本科皆表離念之相，即是放下一切。此種淨覺境界，並非證不到，但怕站不住。宜每早或晚，依此行之。放下一切，空空洞洞，歷歷明明。如其起心動念，即行念佛，打斷妄想。如此做去，本不為難。所難者，即念頭放不下耳，切要切要！大智慧光，皆從此出。
辛三徵釋還圓
何以故？虛空性故。常不動故。如來藏中，無起滅故。無知見故。如法界性，究竟圓滿，徧十方故。
　　︻講︼首句，謂何以有無俱遣，名為淨覺隨順耶？此徵起也。以下是釋成。先釋淨字，即指清淨真如，虛空句，即起信真如中之空義。非有無一異等相，以離虛妄心念故。常不句，指真如體。其體不變，故無能動。如來句，指真如用。體雖不變，用有隨緣。所謂隨染淨緣，起十界事。雖隨緣起滅，而本體凝然，故無起滅。既無起滅，惟是真體，則根塵迥脫，雖有知見，憑何為依，故無知見。既起滅無從，知見不立，則脫然清淨矣。次釋覺字。法界，指事法界言。謂一一事法，各有界分，不相紊故。言如法界性如字，作稱字看。言知淨覺已，仍復諦觀此理，稱法界而為性，此即理隨事也。究竟句。既知理隨事。仍須審諦進觀。久之不見有事，全事全理，故云圓滿。此即事得理融也。既得事理融通，自能互互攝，重重無盡。故曰十方故。此釋淨覺隨順義也。
己二為酬次請
　　︻記︼自此以下，細看講義可知。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講︼首句，結前因地法行也，以下正示。謂如來既依之成佛，菩薩即宜因此發心。發心求佛，自應不慕小道，故云於大乘中，發菩提心。即前所發三心是也。末世眾生，若能依此發心修行，自然得正住持，而不墮邪見。長行竟。
戊二偈頌
己一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講︼凡偈頌有四種不同：一通頌。不論長行偈頌，但數滿三十二字，即為一偈。二諷頌，但以偈說法，非頌長行。我祖名為孤起頌。三應頌。與長文相應故。又稱重頌。為鈍根人重說故。四集施頌。謂集少言以攝多義，施他誦持故。如槃特迦所持者是也。今於四中，屬應頌攝。此一種中，開之復有六種。一超頌。長文在後，頌在前故。二追頌。以前之長文未頌，追其已失而頌故。三廣頌。長文略而頌廣故。四略頌。長文既詳，頌可略故。五補頌。長文未周，頌中補出，文不類而義同故。六義頌。文與長行異，義與長行一故。
己二正頌
庚一頌酬初請
辛一頌正因有力
文殊汝當知。一切諸如來，從於本因地，皆以智慧覺。
　　︻講︼此經俱略頌也。長行猶恐未周，今復說偈，故告以當知，謂少言而攝多義，不可忽也。中二句，文同長行。智慧，即指清淨覺相。覺字，即能斷無明，成佛道。此義攝也。
辛二頌執妄成輪
壬一頌執所成輪
了達於無明，知彼如空華，即能免流轉。
　　︻講︼了，謂根本能生枝末。達，謂枝末即有身心。執我執法，妄有輪轉。空華，兼攝二月。彼字，指現前身心言。知字，即始覺智。大乘止觀稱為無塵智。謂設能知彼四大假合之身，六塵緣影之心，如空華二月，自然不起我法二執，又無造業招報等事，故能免流轉也。
壬二頌執能成輪
又如夢中人，醒時不可得。
　　︻講︼意謂起念成迷，似有無明。故如夢中之人，夢時非無。若離念即覺，覓之了不可得，如醒時不得也。觀此足知滅本無滅，生亦無生。故長行云：﹃於無生中，妄見生滅，故說輪轉生死﹄。誠可憫也。
辛三頌妄盡還覺
覺者如虛空，平等不動轉。覺徧十方界，即得成佛道。眾幻滅無處，成道亦無得。本性圓滿故。
　　︻講︼首二句，頌諸妄淨盡也。覺字，長行云彼知覺者。所謂了妄即真也，故如虛空。平等者，既知真妄同空，則有無生滅，皆平等也。不動不轉，真體不變，三世不遷，長行所稱淨覺者此也。次二句，頌不真何待也。其意謂諦觀淨覺，理隨事，故曰覺。覺既已，仍進觀之，事得理融，互互攝，故得至十方界，所以即成佛道也。或謂上云真妄同空，妄固無妄，真亦無真。如是則無妄可滅，無真可顯。無妄便不墮眾生，無真則不成佛道。今而云成佛者何也？故說後三句防之。意謂眾幻元無，並非滅真。佛道本成，又非得真。須知本性圓滿，因執妄而成輪。妄盡真圓，義言成佛。幸勿以有成為疑而難問也。
庚二頌酬次請
菩薩於此中，能發菩提心。末世諸眾生，修此免邪見。
　　︻講︼如文可知。釋發起序竟。文雖發起，義涉正宗。實為最上乘人，開佛知見。即所謂明心見性，立地成佛，悟後正好修行也。以上大科序分文竟。
甲二正宗分
乙一為上根人示真修
　　︻講︼正宗分乃出本經之正義，明當教之宗源也。文有十章。大科分五：初為上根人示真修。以首章真性澈顯，上根人已得領悟，故首科便示真修也。真修有二：一頓，二漸。
丙一示頓修
丁一普賢啟請︱︱普賢章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講︼從首句至云何修行，是具儀總請。此中圓覺清淨境界，即前文圓照清淨覺相。足見前章是顯性，故圭峰判入正宗。此章是示修，故請云何修行。足證性修二門，俱不得偏廢也。意謂佛前所說知是空華，即無輪轉，亦無身心受彼生死。是約最上根人，一念頓悟，當下即了者可然。至若無如是人，又且如何？想必不假修行，定難了脫。若必修行，宜云何能修也？故總問云何修行。
　　︻記︼圭峰自前章於是文殊師利以下，即判為正宗分。山僧則判為發起序，而以普賢以下十章為正宗分者，各有用意不同。蓋圭峰因佛告文殊，皆無修無證最上法門，乃徹底顯性之談，亦即當經之宗要，故判為正宗分。山僧則念似此徹底顯性最上法門，佛是在定中說，法侶是在定中聽，若非文殊法身大士，何能發起，故判為發起序。且徹底顯性之談，吾人若能直下徹悟，何勞修證？但恐未能承當，必須漸次修行，方克證道。故斷自普賢以下十章，為正宗分。以此十章，是上中下三根修行法門故。亦令學人，知悟修不可偏廢。徒悟不足以證道。且悟不過開其眼界，如見鏡中之相，並非真頭。若不精勤修證，永無受用也，圓覺一部經，只有悟修二字。文字不多，乃全部大藏之指南。文殊是大智，所謂理觀。普賢是大行，所謂事修。頂禮佛足，乃至而白佛言。是不起於定，現諸威儀，所謂東方入定西方起。以表全理即事，全事即理，事理並無分別。身口意三，在佛謂之三輪。在眾生謂之三業。不曰根而曰業者，以此三根，能造種種業也。如不行十惡而行十善，為世間業。禮拜觀想看經參禪等等，為出世間業。無論何業，不離此三。故今普賢為大眾啟請，亦不離此三業。頂禮佛足，身業也。右繞三匝，意業也。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口業也。即此威儀，便是修，便是三業清淨。大悲者，同體大悲也。現會菩薩，變易生死未了。眾生，分段生死未了。非大悲不能救之，故稱大悲。正法千年，像法千年，已成過去。如今之世，正當末法萬年之初分，故曰末世。非凡夫初心，非二乘初心，乃初發菩提心之人，故曰修大乘者。聞者，從四依弘法之人而聞也。比丘，居士，皆包在內。自利而不利他，不能謂之弘法。是故諸居士，欲弘大教，當發大悲。圓覺清淨境界，即是圓照清淨覺相。覺相，是無相之相，即是真境。真境，是無境之境，即是性也。譬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諸色，初與眼合，尚未分別，乃眼識之現量境迨知此青也，此黃也，乃至此方此圓也。墮於名言，已落到意識上，了了分別，便非真境。修大乘者，雖聞覺體圓滿，境界清淨，然為無明蓋覆，所以要修。八識田中，無明業相，時時流動，變現成識，所謂現業流識。不修，則習氣難除也。
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
　　︻講︼此持難別問也。問意有三：一謂若彼眾生，知一切無明身心，皆如空華，即是知如幻者。如是則四大假合之身，六塵緣影之心，皆如幻不實也。既皆如幻不實，又如何以如幻不實之身心，而還修治於如幻不實之無明耶？譬如以水洗水，水益增多。豈非反資無明，有何益哉！此一問也。二謂縱若無明幻性，一切盡滅，則亦無有身心，以身心從無明有故。無明既無，則身心亦無。既無身心，設有頓悟，教誰修行。云何如來尋常復說，必要歷事造修，淨治如幻之無明，以成正果耶？譬如以空合空，空無益而合無功。徒勞努力，修奚補乎？此二問也。三謂若諸眾生，聞說如幻，即知不實，本來不用修行。謂理觀事修，均可不用也。果爾，則一切眾生，常在生死，而起惑造業，業必招報。乘善業則升天上人間，隨惡業則墮地獄鬼畜。惑業不絕，果報常淪，塵沙劫波，莫之能返。謂不假理觀，無由頓悟，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不歷事修，無明宛爾，令妄想心，云何解脫？心尚不能，何況於身？但益繫縛，終無解脫之期。如是則舉世皆成夢漢，誰為大覺人耶？此三問也。三執既陳，二修必要。鉤深索隱，無以加矣。非普賢孰能與於此也。
　　︻記︼上章，知是空華，即無輪轉。夫身心世界，既皆空華。然則作惡亦空華耶？習氣亦空華耶？修亦空華耶？最易誤會，所以普賢特特啟請。眾生，即聞空華之眾生。知如幻者，如幻字，指無明。身心因無明而有，無明既幻，身心亦幻。今以如幻之觀，如幻之熏而修。仍不離四大假合之身，仍須用六塵緣影之心。然則所修之無明，幻也。能修之身心，亦幻也。如以淨水洗濁水，濁水愈增。以幻修幻，豈非增長無明耶？故曰云何以幻還修於幻。此初請之意也。幻性即無明。既無無明，即無身心，故曰盡滅則無有心。無明盡滅，空也。無有心，亦空也。一切皆空，誰為修行。然而復說修行如幻，豈非以空合空，修亦徒勞。此二請之意也。夫以幻修幻，增長無明。以空合空，修又無補。是修行二字，可以不言矣。然而若諸眾生，本不修行，則必常居生死幻化之中。曾不了知境界如幻，而因惑造業，因業招苦，輪轉無窮。令妄想心，云何解脫耶？然則欲出生死，仍非修行不可矣，此三請之意也。請雖三番，其意重在修上。蓋普賢因文殊章，談性未言修。本會及末世眾生，未必皆上根人。得意者，固是醍醐。不得意者，即是毒藥。何則？聽法之時，雖知一切空華，迨遇境緣，不知不覺，被境所轉，不能轉境。非用琢磨功夫，無明不斷，永流生死。細觀普賢請詞，可知悟修並重。夫悟者，悟心為一切法之體耳。但能了此，並非真悟。必須或即理觀而修，或即事相而修。修之勤久，一時觸著關捩，大徹大悟。了得世界眾生，皆我本來面目，種種之性，皆是一性，方為真悟。若但云，悟得本來清淨，尚非本來面目。何以故？本來面目，範圍極大故。一切即一，一即一切，豈僅清淨二字，足以當之。不但此也，尤須現量見，不是比量見。且就令悟到如此境界，然多生習氣，尚難永除。修之一字，顧不重哉！
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講︼此結請方便也。前總請，通於現未。此結請，偏為未來，良以現會有疑是權，末世誤修堪悲故。方便者，以理事二修皆為方便。二者不知所明，故以作何問之。漸次修者，意謂先以理觀，次依事修。由理觀故，一念頓悟，當下了知如幻境界。由事修故，漸次琢磨，令妄想心，歷位解脫。永離諸幻，端在是矣。足見是過來人也。為憐末世眾生，故推不知而備悉問之。
　　︻記︼最上根人之修，是理觀而修。非同中下根對治而修。無論理觀對治，其必不可無修則一。且理觀而修之後，仍須不廢事相，所謂與眾生結緣也。何以故？無眾生，無佛可成故。理觀事相，皆是方便。然不知先理觀乎，抑先事相乎？故結請漸次修習之方便。觀願為句，可知普賢意在為此末世，因末世眾生，甚可憐憫故。非同本會菩薩，常得聞法故。須知三請，非普賢有此執情，特為末世作方便耳。故結請，單提末世眾生。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如上例知。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當場一問，現未俱益，故重言善哉以讚之。非他人所能，惟普賢能之，故又以乃能而美之。修習句上，應加問於如來四字，其文方足。菩薩如幻三昧，宜如何習，始得身心自在，幻境永離耶？良以菩薩和光六道，垂手入廛，凡歷一切境界，無論逆順，皆以如幻二字印之。遇順境也，識得如幻，則不生喜心。逢逆境也，識得如幻，則不起瞋心。空也如幻。有也如幻。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皆如幻也。乃至生死，涅槃，二邊，中道，亦如幻也。如是則在在皆為解脫之場。無處不是安樂之地。終日度生，不見度相。如斯修習，乃名如幻三昧。初學菩薩，宜漸次而修習，故曰方便。即以此之三昧，令眾生而得離諸幻也。汝今二句，誡許。時普賢下三句如上。
　　︻記︼菩薩者，自利利他之人也。即是修大乘者。發大願，悟大理，修大行，證大果，弘大教，方謂之大。即我輩專修淨土，亦必先發大心，是為普度眾生而修，方能上與阿彌陀佛本願相應。至要至要！三昧，此曰正受，亦曰正定。了得一切境界如幻，自不見其順逆，而起歡喜之愛心，煩惱之憎心。憎愛不生，不為境轉，自不造業。一切境界不受，乃是正受，然必由修習如幻得來，故曰如幻三昧。菩薩了得生死如幻，故入生死海，不受生死苦。了得涅槃如幻，故能不住涅槃，而度眾生。此三昧之大用也。憎愛不起，即枝末無明不生，得離諸幻，無明永斷。根本無明既斷，枝末無明亦除。吾人用功，宜將如幻二字，念茲在茲，刻刻不忘。不但身心世界如幻，即遇圓覺境界，亦當以如幻二字印之。何則？自以為清淨，即不清淨故。如不了此，最為誤事。倘墮入清淨無為坑中，佛亦難救。乃法身上之大病，不可不知。諦聽，是審諦而聽。即聞而思，即思而修，三慧同時而起，方為諦聽。
丁三酬請開示
戊一長行
己一酬總請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猶如空華，從空而有。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講︼圓覺妙心，具含世出世間一切諸法。不獨如來有之，而一切眾生，無不全體具足也。今云如來者，即前章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是也。言一切眾生種種幻化，即前所謂身心無明等皆是也。言皆生於如來妙心者，足見眾生是佛心內之眾生也。空華，喻種種幻化。虛空，喻圓覺妙心。從空而有，喻妙心隨緣而起也。隨緣而起，起即無起。隨緣而滅，滅即無滅。故曰幻華雖滅，空性不壞。所謂芸芸是彼，我無預焉。若爾，直須以理觀力，悟得緣起無性，覺體常圓。此先以理觀修行，酬總請意也。
　　︻記︼上而菩薩，二乘，下而凡夫以至畜生，皆是眾生。故曰一切。眾生種種幻化，總不出內外身心，依正二報，而實生於妙心之中。圓覺妙心，為如來之果德，亦眾生所本具。但眾生為煩惱所障，不得現前，故特標如來二字。如來圓覺，即文殊章無上法王之大陀羅尼也。修者修此，所謂如來藏性，豈是用幻化心哉？華雖從空而有，空本未嘗生。故幻華雖滅，空性亦不壞。
己二酬別問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講︼前普賢別問中，起三執疑，故發三問。其第一問云：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今此釋第一疑也。佛意謂眾生幻心，還依幻滅。幻心即是無明。以根本無明，是出世眾生之妄想心。枝末無明，是世間眾生之妄想心故。還依幻滅者，謂眾生無明幻心，還依幻妄之身心，歷事進修而得滅故。
　　︻記︼眾生無明幻化之心，如何得滅？下手時，仍須即此四大假合之身，歷事進修，方了生死。仍須用此六塵緣影之心，修習理觀，方得解脫，而後無明幻心乃滅。須知所滅者，特幻心耳。覺心本來不動，何以故？本無生滅故。是故吾人修行，先須悟此覺心，而後進修，方可得不生滅果。若誤認生滅幻心為覺心，即得生滅果。切宜認清。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講︼此釋第二疑也。其二問云：若諸幻性，一切盡滅，至云何復說修行如幻耶？今佛釋云：諸幻盡滅，覺心不動。然此猶是依幻說覺，亦名為幻。何故亦名為幻耶？以若說有覺，猶未離幻，以是對待法故。然亦不可說為無覺，以說無覺者，猶名為幻，故云亦復如是。蓋以無之與有，亦是對待法也。以是義故，幻滅名為不動。由不動故，方能和光六道，教化眾生，建水月道場，作空華佛事，降鏡裡魔軍，證夢中佛果，是名菩薩深修如幻三昧之行也。
　　︻記︼覺心之覺，乃絕待之覺，並非對幻說覺。若依幻說覺，非真覺也。是故亦名為幻，以其因塵而有也。所以書中心性二字，言心而必兼性者，表其非生滅心也。我輩凡夫，離依他性，固是無心可談，須知依他即是圓成。然必待參究之一念脫落，方是不生滅。若稍帶有參究之念，尚是幻心。故曰，依幻說覺，亦名為幻也。若說有覺，猶未離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此四句更細。蓋謂稍有微細分別，自以為覺，猶未離幻。然則無覺耶？不知既說無覺，尚有無覺之一念存，亦復是幻。不可以知知，不可以識識，到了連自己也不知的時候，方是不生滅。所謂淨，赤灑灑地，一念不生，寸絲不掛，是名幻滅，是名不動。此段文微細極矣！下文則尤細。
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遠離為幻，亦復遠離。離遠離幻，亦復遠離。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講︼此釋第三疑也。其三問云：若諸眾生，本不修行，至令妄想心，云何解脫？今佛釋云：當今現前一切菩薩，及末世中發清淨心人。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總顯決定要修，非修不可也。蓋普賢意，恐末世眾生聞說如幻，即知不實，何必修行，故前言本不修行。今佛云應當遠離者，意顯幻化虛妄境界，務須修行而遠離之。幻妄境界，賅法甚富，故云一切。如前所言，聖凡依正，身心無明，皆是也。但以遠離非易，要在堅固執持遠離之心，不得放鬆一點，或理觀頓除，或事修漸遣，念茲在茲，不可暫時不防也。然此且約以心遣幻，果其幻滅，此心亦無所用。設存此心，猶是淨眼中翳，亦如幻者，故應亦復遠離，此遣第一重能離之心也。次言遠離為幻者，謂上已知心如幻，重起遠離。若果心既不有，則重離亦無所用。設存此重離，則麤翳雖離，細翳猶在，仍為如幻，故應亦復遠離。此遣第二重離心之離也。此下又言離遠離幻者，謂上以遠離為幻，復起遠離以遣之令化。若遠離巳化，則上之所謂離遠離者，如淨目之虛光，亦名為幻，故應亦復遠離。此遣第三重離遠離之離也。得無所離者，無可離故。至無可遣，如淨目之真精，故云即除諸幻。首章所謂圓照清淨覺相是也。又此四段，以後後離於前前。一是以心遣境，如觀音之亡動靜。二是以離遣心，如彼之亡根。三是以離遣離，如彼之亡覺。四是以極遠離遣離遠離，如彼之亡空。至得無所離，即彼空覺極圓，寂滅現前也。
　　︻記︼此段承上文而來，幻化虛妄境界，謂之一切者，由外境以至自己幻心中比量非量等境皆是。應當遠離四字，及堅執持三字，是用功方法。言此遠離幻妄境界之心，志要固，行要永，務必堅持到底，方有效力。以下數句，逐層入細，皆禪上用功之病。未用此功者，並不知有此種種病也。蓋禪人用功，至空空洞洞，極其暢快之時，以為甚妙。不知尚是妄想，尚應遠離，謂遠離用功之一念也。何以故？心如幻故。不但此也，即此遠離之一念，亦復是幻，亦應遠離。更進一步，離去遠離為幻之離字，亦是幻念，亦應遠離。就令無念，亦復是幻，亦應遠離。無念何以應離？以其墮於無記故。無記者，善惡皆無記別，即所謂糊塗心也。總之，用功時雖一極微細之念，皆當遠離。離至無可離時，方除諸幻。此與楞嚴會上觀音菩薩所說聞思修門，理無有二。特彼從耳根入，此從意根入耳。看講義自明。現在爾我，外境尚未能離，何論後三層。然必預先研究，將來用功，方不至為境所瞞。此大乘經所以為大善知識也。末世修行用功，須時時以大經印證，庶不致為惡知識所誤。切記切記！
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
　　︻講︼此喻上遣之又遣，至無可遣，可謂諸幻盡處，即是淨圓覺心也。如彼觀音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即可超越，十方圓明矣。遣意難明，復借喻顯。故曰譬如鑽火，兩木相因。以木能生火，故必相因方生。喻如虛幻境界，如無明生身心，身心復起無明，循環往復，無有窮已，故以相因喻之。火出木盡，喻心遣境。木盡成炭，炭熱灰飛。然炭不頓熱，灰必漸飛。喻離遣心，遠離遣離，極遠離遣離遠離也。煙滅者，謂上以灰覆，是炭熱未盡，尚有微煙。今既灰已飛盡，炭已熱盡，煙已滅盡，喻得無所離，即除諸幻。所謂遣無可遣，永無有幻也。後四句，以法結合。以幻修幻句，統賅前之四重，謂以後後幻，修前前幻也。幻盡不滅者，顯出淨圓覺心，全體現前也。
　　︻記︼以法合喻，如文易知。須知諸幻雖盡，覺心本來不動，何致入於斷滅耶？
己三酬結請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講︼佛意謂：若如我所說，則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釋意謂既知是幻，但自不著，不著即離，故云知幻即離，則不須更作方便以離幻也。離幻即覺者，謂既已知幻即離，則離無所離，以離於幻也。既離於幻，圓覺妙心，昭昭不昧，故云離幻即覺。又何勞漸次修證為哉？故云亦無漸次。然雖如是。猶是理觀，未涉事修，所謂理雖頓悟，乘悟併銷，是也。若更重起事修，乃能永離諸幻，所謂事必漸除，因次第盡，是也。
　　︻記︼此章所說之修，為上根人說。重在理觀，乃頓教之修也。頓者，智慧明了，知即能離，離即全離，故不落於階次。然知是悟，離是修，隨修隨證，頓教法門，亦不能不賴修功。況中下根人，多生習氣，若無事修，安能永離乎？
戊二偈頌
己一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講︼準前可知。
己二正頌
庚一頌總請
普賢汝當知。一切諸眾生，無始幻無明。皆從諸如來，圓覺心建立。猶如虛空華，依空而有相。空華若復滅，虛空本不動。
　　︻講︼覺心，即淨圓覺心。此心均賦同稟，凡聖一如。而今言如來者，以眾生迷之，名為理證，諸佛悟之，能究竟證，覺體雖同，而迷悟天淵。如裴相云：﹃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覺，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餘如長行可知。
庚二頌別問
幻從諸覺生，幻滅覺圓滿。覺心不動故。若彼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常應遠離幻。諸幻悉皆離，如木中生火。木盡火還滅。
　　︻講︼初三句合頌，釋前二疑。幻字，指二種無明，及與身心，無明是生妄之心，文云眾生幻心，是也。身心是所生之妄，既皆從覺而生，即能障覺，設欲顯覺，要必以現前身心進修事行，除滅能生無明，文云還依幻滅，是也。今以偈不足，且約文義補之。頌釋第一疑也。幻滅覺圓滿者，果其幻滅，仍復絕諸對待，則覺性圓滿。動、猶去也。覺既圓滿，去向何所，故曰覺不動。由不動故，所以能入廛垂手，教化眾生。此略頌第二釋也。常應遠離幻者，長文云：應當遠離一切幻化至遠離心故。今幻之一字，即賅文中一切幻化虛妄境界。應遠離三字，即長文應當遠離。常之一字，即賅由堅二句。此頌遣第一重也。諸幻悉皆離一句，頌遣至第四盡得除諸幻止也。如木二句，喻頌可知。結合不頌。
庚三頌結請
覺則無漸次，方便亦如是。
　　︻講︼上句是超頌長文離幻即覺，亦無漸次。下句是追頌長文知幻即離，不作方便。此單頌理悟，不頌事修，足證此經頓教意也。普賢章竟。
　　︻記︼偈頌玩講義自明
丙二示漸修
丁一普眼請示｜｜普眼章
戊一眾中具儀
於是普眼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講︼科文中言漸修者，是圓漸，非漸漸也。
戊二備陳請詞
己一正以備陳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云何思惟？云何住持？眾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開悟？
　　︻講︼急欲求佛憐憫，故稱大悲世尊。此會指現前新學。末世指未來初心。願為及為者，二俱當被之機故。演說修行漸次者，謂應修何等觀行，觀行難以遽修，其最初入手，必有由漸當急，次第入門，故先請示令知。思惟者，用心參究。眾生不知，故代問云何。住持者，不被境遷。未悟者，未大開悟，求必大開，故問作何方便。蓋必求圓融無礙，漸次深修也。
己二反顯問由
世尊！若彼眾生，無正方便，及正思惟。聞佛如來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
　　︻講︼恐謂時節若至，其理自彰，何勞預為致問。故稱世尊，以若彼眾生等而反顯之。正方便，即指修行漸次，如楞嚴前二漸次，不爾則入手無門。正思惟，如第三漸次，違其現業，不爾則覺路難通。雖聞如幻，堅執難融，故曰迷悶。迷者迷於我，以我相能亂心故。悶者悶於法，以法相能覆性故。為此二相迷悶，故於圓覺不能悟入。如是則正方便，正思惟，二問，其勢不容已也。
己三總以結請
願興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
　　︻講︼慈與開悟之樂，悲拔迷悶之苦，故請願興。假說方便者，不是單請漸次，蓋通約住持等，皆方便也。良以圓覺本有，我法元空，實不假於方便。其如現會根有利鈍，末世惑有厚薄。根利惑薄者，聞此三昧，已搖鞭影。根鈍惑厚者反生迷悶。於覺不悟。是故以假說方便為請。蓋是求佛於無方便中，權宜巧設，假立名言。令彼根鈍者，迷悶釋，覺性入，恩莫大焉。
戊三至三顯殷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眼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記︼上來兩大科文，因大師示疾，由他師遵照講義宣演，故無記錄。﹙記者識﹚
丁三酬請開示
戊一長文
己一約妄盡還覺以酬請
庚一妄盡還淨覺
辛一酬修行漸次請
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應當正念，遠離諸幻。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安處徒眾，宴坐靜室。
　　︻講︼文分為二。初酬修行請。欲求如來覺心者，謂如來本起因地最初發心，先以直心，正念真如，始能遠離諸幻。汝等欲求，非此不可，故以應當誡之。次酬漸次請，謂行遠自邇，登高自卑，汝等果能欲求，亦應有先依者。奢摩他此云止，謂外止一切惡事不應行，內止一切惡念不應起。如來於因地中，最初亦先依此，故是如來行也。禁戒者，三聚條多，難盡縷析。若約其最所發禁者，大則十重，小則四夷。堅持者，如惜浮囊，絲毫無容犯故。徒眾者，從學法侶。令其四事不闕，無所忮求，名為安處。處，猶住也。設不令其安處，於自禪觀時，未免有所擾故。宴坐者，宴安而坐，所謂身體及手足，靜然安不動。且約因戒生定，以為入觀之方便門也。靜室，即清淨房舍。望下即是入觀之堂，望上即是坐禪之處，應當離葷臭，絕喧囂，故云靜也。
　　︻記︼欲求如來淨圓覺心，全以正念為根本。正念者，無念也。正念一起，如皎日當空，眾林失白，那有不能離幻之理。以正念為本，方可用正思惟功夫。以下即言修持方法。若就止觀分說，則奢摩他是止，謂體真止，方便隨緣止，息二邊分別止，是也。若止觀雙說，則奢摩他是體真止，觀是空觀。從一止一觀下手，用功到究竟，則一止即三止，一觀即三觀。若僅依奢摩他行，則惟一止一觀。依如來奢摩他行，則舉一即三。止即定，觀即慧，止觀雙修，即定慧雙得。依如來奢摩他行，亦須從戒入手，可見戒為最要。如渡海之浮囊，如長夜之寶炬，如遠行之導師。此章修行漸次功夫，所謂思惟，所謂住持，以奢摩他直貫到底，實為一空觀也。
辛二酬思惟住持請
壬一明正思惟
癸一觀身是幻
恆作是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暖氣歸火。動轉歸風。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
　　︻講︼恆念者，謂二六時內，四威儀中，念茲在茲，不可須臾離也。先觀身者，以我執偏重，急先務也。四大和合句是總觀。謂堅、濕、煖、動、假合為身，此易知者。所謂下是別觀。稍難知者，故詳示之。髮生頭上，毛身中，指之甲，口之牙，肉之表，皮之襯，肉之力曰筋，肉之核曰骨，骨中脂曰髓，頂中髓曰腦，以及身之垢膩，身之顏色，此等皆屬於地也。口垂曰唾，鼻出曰涕，肉潰曰膿，紅潤曰血，血之精內會曰津，外泄曰液，涎沫，唾之病也。喉出曰痰，目流曰淚，乃至精氣便利等，皆屬於水也。身中之暖觸是氣，從火大來，故仍屬火。身中動作運轉，從風大來，故仍屬風。如楞嚴之八還，皆向來處去。此經之四歸，亦向來處歸。歸、屬也。但彼以各還顯有性，此以各歸顯無身。故次下即云四大各離，身在何處？只此一言，教下手習觀時也。正觀之時，各有所歸，即名為離。離則無身，故徵以當在何處？實顯其無處也。處尚不有，體復何云？故曰即知無體。和合者，四大假合。為相者，幻妄稱相。相即無相，故曰同幻。
　　︻記︼恆即是正。念即思惟。念茲在茲，不令邪思攙入。我今此身至實同幻化，實一參究之大話頭。
癸二觀心是幻
四緣假合，妄有六根。六根四大，中外合成。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塵，各歸散滅。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講︼承上已知身同幻化，如何復有根塵及識心耶？故以四緣假合等云云。四緣指見、聞、覺、知、以四性皆有能緣義故。以四性和合，妄有根相。六根者，見為眼根，聞為耳根，覺為鼻舌身之三根，以三根皆合而方知，故總名為覺，知為意根，此先有六根也。因有六根，復對外之四大，故稱六根四大。然內之四性，既可分為六根，外之四大，亦可分為六塵，此次有六塵也。中即是內，合成者，謂內根外塵，合成十二處也。緣氣，指六識緣影。緣影雖妄，居然有六識之氣分，故曰緣氣，於中積聚，謂於內外根塵之中，積聚不散，此後有六識也。似有能緣之相，既稱似有，安得為真？故云假名為心。然根塵識三，雖同妄有。而起惑造業，惟六識之力最強。急欲令其觀識虛妄，至重呼以告之，俾留意也。此虛妄心，即指六處識心。托塵似現，故曰無塵不有。即彼外之六塵，亦是四大假合，若四大分解，則無塵可得。據此則於根塵識中，能緣之根，所緣之塵，各歸散滅。內外不成，中云何立，故云畢竟無有緣心可見。畢竟者，決定義，謂到底無有也。首章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妄認四大為身，六塵緣影為心﹄。今既觀身心二俱如幻，自是不復妄認，則顛倒日損，而正見日益矣。總結正思惟竟。
　　︻記︼見、聞、覺、知、能緣色、聲、香、味、觸、有此能緣之性，故有六根。虛妄而有能緣之氣分，此氣分由四大而得，入於六根之中，積聚而有緣相。我們修觀時，在靜室中。試參究此境界，外無身，內無心，一念不起，心與境合，當體即真。直至圓裹三世，一切平等不動，此觀方修到底。
壬二明正住持
癸一法說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
　　︻講︼彼眾生，指求圓覺之人。求淨圓覺，須先觀身如幻。如幻之境能住持，則幻身自滅。幻身滅故能住持，則幻心亦滅。以心依於身，身滅則心無所依故。幻心滅故能住持，則幻塵亦滅。以塵托心現，心滅則塵無所托故。幻塵滅故能住持，則幻滅亦滅。以為滅塵故，立幻滅名。塵既已滅，幻滅無所用故。幻滅滅，故能住持，則是法法皆真，故曰非幻。非幻則體無終窮，故不滅也。
　　︻記︼奢摩他一觀到底，方知身是幻，心是垢，幻滅而非幻現前，乃不滅也。
癸二喻說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講︼求淨圓覺，如磨鏡然。幻身，幻心，幻塵，幻滅，重重蓋覆，不是淨圓覺心，皆如鏡上之垢。身滅心滅，乃至幻滅亦滅，如鏡垢磨盡，非幻即覺心也。如鏡之本明，全體俱現。喻文雖略，攝義無遺耳。
癸三法合
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講︼恐其聞久失意，故重呼以教之。不了身心如幻，執我，執法，蓋覆淨圓覺心，故云皆為幻垢。垢相，指身心塵滅四重。必至盡滅，方為永滅。如是則法法皆真，故云十方清淨。此約義而合也。
　　︻記︼看講義自明。
癸四結示
子一結示因執成垢
丑一喻顯
善男子！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暎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講︼清淨摩尼寶珠，此珠龍王髻中所有。清淨言其體內外明徹，無垢染故。摩尼言其用，此云如意，能雨寶故。寶珠言其相，非尋常物，珠中寶故。是影現，對彼外之五色，影現於內，故云於五色。喻如淨圓覺心，對眾生外之五陰身心，影現心內。隨方各現者，何方有五色，即於何方影現。喻眾生何類中有五陰身心，即隨何類影現，如形影相肖也。世人不知是影，名為愚癡。喻眾生不達是幻，名為凡小。以凡夫愚我，小乘愚法，同一愚也。影元無實，由世間不知是影，遂見五色。喻幻元非真，由凡小不了是幻，遂執真有五陰。執我執法，即其相也。
　　︻記︼講義文顯可知。
丑二法合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亦復如是。
　　︻講︼圓覺淨性，合摩尼寶珠。現於身心，合於五色。隨類各應，合隨方各現。迷影迷幻，義亦相似，故皆以愚癡名之。說淨圓覺，實有自相，合摩尼實有五色。法喻義同，故云亦復如是。
　　︻記︼圓覺淨性是體，即圓成實性，乃實有者。現於身心是用，即依他起性，乃如幻者。遇淨緣即應四聖，遇染緣即應六凡，故曰隨類各應。實有如是身心自相，為計執性，乃本空者。
丑三結成
由此不能遠於幻化。
　　︻講︼承上執為實有而言。謂由此執身心為實有，於中諍人競我，計是較非，所以不能遠於幻化。既不能遠，自應常在其中。惑業苦三，如惡叉聚，輪轉往復，染污覺心，成深垢也。
子二結示垢盡還淨
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垢盡對除，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講︼是故二字，承上不能遠離而言。所以不能遠離，由於不知身心是個幻垢。以是之故，我說身心是幻是垢。若能知得是身如幻者，應當遠離。知心是垢者，設法對治。對即對治心垢，離即遠離身幻也。果能對離幻垢，佛說是人名為菩薩，非尋常人比也。垢盡者，不肯得少為足，必至究竟淨盡。垢既淨盡，則對治亦無所用矣，故曰對除。垢盡對除，即無對垢之人，人既不有，名將安立，故云即無對垢及說名者。至此，豈非全體淨覺妙心耶？故科名垢盡還淨。
　　︻記︼不能離垢，是六凡眾生。能離垢，是菩薩。垢盡對除，即如來。即無對垢及說名者，即淨圓覺性。絕對無待，即佛之名字，亦用不著。
庚二隨順還圓覺
辛一理事互融
壬一承前起後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講︼菩薩眾生，均是求圓覺人也。證得諸幻滅影像者，謂一切諸法，本屬幻有，元是淨心影像，今以得正住持故，一得永得，再不至為影像所搖，故云證得。爾時，即證得之時，影像既滅，淨覺畢露，故云便得清淨。無方者，即周義。無邊虛空，向因無明幻垢，障蔽淨圓，而成頑虛。今證得幻滅障除，覺性顯發，則無邊虛空，轉成無際淨圓矣。楞嚴云：﹃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皆悉銷殞﹄。正此謂也。前云無方清淨，於此可見。
　　︻記︼證得諸幻滅影像，是時惟有淨圓覺性，故得無方清淨。無邊虛空，空觀到底，則一空一切空，所謂淨赤灑灑地也。虛空最大，然尚包含於覺性之中，性融妙理，虛空不大，蓋對妄方有。既覺則虛空無邊，即虛空即覺，即覺即虛空，故云覺所顯發。
壬二正明理事
癸一依理成事
子一成世間法
丑一別明
寅一成根處
覺圓明故，顯心清淨。心清淨故，見塵清淨。見清淨故，眼根清淨。根清淨故，眼識清淨。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講︼承上無邊虛空，尚是覺所顯發。則覺心圓滿；明淨可知。正由圓滿明淨故，則無法不顯。因無法不顯，則顯隨緣所成阿賴耶識，亦成清淨心也。由賴耶清淨故，依賴耶所分見塵之性，亦成清淨性也。由見性淨故，則見性所依之眼根，亦成清淨性也。由眼根淨故，則所發之識，亦成清淨性也。由眼識淨故，則賴耶所分聞塵之性，亦成清淨性也。如是乃至，可以例推。
　　︻記︼覺既圓明，則隨處皆清淨。昔時心逐境移，故不清淨。今則如明鏡照物，故清淨。心既清淨，則起於心之見性等，亦自然清淨。
寅二成塵處
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復如是。
　　︻講︼六性六識，皆依於根，故統言根。謂六根之中，根根兼性與識，皆成清淨之性。由是之故，則根所對之塵，亦成清淨性也。
寅三成大種
善男子！六塵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風大、亦復如是。
　　︻講︼六塵對根之別相，一一皆成清淨性故。則覺性隨緣所成之四大，亦成清淨性也。
　　︻記︼可以例知。
丑二總結
善男子！四大清淨故，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五有清淨。
　　︻講︼承上由四大各成清淨性故，則隨緣所成內根外塵中識之處界，皆亦各成清淨性也。二十五有，指三界眾生所依住之處也。古德頌云：﹃四州四惡趣，六欲並梵天。四禪四空處，無想及那含﹄。通稱為有者，以其中生死因果不能無故。舉此處，界、有、三、賅盡世間法也。然諸經論，皆稱四大為種，以其能成諸法。殊不知所以能成者，不在相而在性，今則方顯其是依彼圓覺淨性所現。然能現者，既無方清淨。則所現者，故一一皆成清淨性也。
　　︻記︼看講義可知。
子二成出世法
　　︻講︼或問世間法從染緣生，可說令淨。出世法從淨緣生，已是淨法，何故亦說令淨耶？大疏答云：﹃若凡聖對待，則勝劣懸殊。若稱法界觀，二皆幻化，既皆從緣而起，緣無自體故﹄。大乘止觀二卷八頁云：譬如一明鏡。能現人馬像。若以像約鏡，乃云人像鏡，馬像鏡，便有二鏡之名。若廢像論鏡，其唯一焉。若復以此無二之鏡體，收彼人馬之異像者，人馬之像，亦即同體無二也。淨心如鏡，世間出世間如像，類此可知。以是義故，法界法爾常同常別。
彼清淨故，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佛十八不共法，三十七助道品清淨。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一切清淨。
　　︻講︼彼指上科。謂據上所說世法，皆彼覺性所顯而成清淨。由彼染緣所成世法清淨故，則淨性隨緣所成出世之法，若因若果，一一皆成清淨之性，故統言一切清淨也。此中唯三十七品助道法屬因。其餘均屬果。陀羅尼通包因果。此科所列法相，諸大乘經，多標其名目。各家疏解，仍未盡詳釋。惟大疏最極精詳，閱者知所尚焉。
　　︻記︼在眾生分上，見六凡起厭，見四聖起欣，故不清淨。今證真空，知空性圓明，故六凡四聖境界，悉皆清淨。此清淨即自性本體，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所謂如如智如如理也。十力，佛之十種智力，即方便智中開出。一、知是處非處。如持五戒，行十善。應受人天之報，是是處。然臨命終後，夙世業果先熟，忽生惡趣，是非處。故須通三世計算，此非大聖人不能知。二、知過現未來及順現等三報。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淨。諸禪，世間禪，出世禪也。三昧有真諦，有俗諦。垢，凡夫定。淨，聖人定。四、知信等五根。上中下誰一根強，即由誰一根入道。五、知種種欲樂。有如是欲，能樂如是法。六、知一三五乘；貪瞋癡等種種性欲。七、知一切道至處。是出世法，行如是道，至如是處。八、知宿住，即宿命通。九、知死此生彼。即天眼智。十、知自解脫無疑，亦知眾生漏盡涅槃。四無所畏。一、正知一切法，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二、盡諸漏及習，言我漏盡等。三、說一切障道法。四、說盡苦道。佛作誠言，說此四法，決定無畏。四無礙智。智緣四境，無拘礙故。一法。如說地水火風等。二義。如堅溼煖動等。三詞。謂得彼方言以說地等。四於三種智中樂說。十八不共法。力等，二乘有分。惟十八不共法，二乘無分。一、二、三、身口念無失，佛之身、行、住、坐、臥、皆無失儀，為身無失。說法無一句說錯，無一句不投機，為口無失。眾生意根，隨時流動，佛則寂而常照，照而常寂，為念無失。四、無異相。真相無相。為無異相。落於九界之中，即菩薩亦有異相。五、無不定心。佛心如澄渟水，如無風燈，故無不定之心。六、無不知已捨。佛於不苦不樂受中，知生住滅時。故念念心中，麤細深淺，無不悉知。知已而捨，如明鏡照物，不留片影。七、欲無減。言度生之欲無減也。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慧即平等性智。十一、解脫無減，即妙觀察智。十二、解脫知見無減，即大圓鏡智。十三、四、五、一切身口意業，隨智慧行。佛之身口意是三輪，故隨智慧而行。十六、七、八、以智慧知過去現在未來，通達無礙。三十七助道品。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也。四念處者，一觀身不淨，二觀受是苦，三觀心念念無常。四觀諸法無我。四正勤者，一未生惡念令不生，二已生惡念令滅。三未生善念令生，四已生善念令增廣。四神足者，謂欲、勤、心、觀、修此四神足，可得神通。亦名四如意足。五根、五力、見前。七菩提分，即七覺支，與八正道俱見前。定與慧或不平均，故須用七覺調平之，調平則定慧均等，而可入正道。以上名相，學佛法者，不可不知。然亦不可執著名相。
癸二融事同理
子一同理清淨
丑一正報同理
善男子！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
　　︻講︼一切，通賅世出世法。實相，略疏云：緣生諸法，皆是虛妄。會緣入實，即為實相。的指真如淨性，而為諸法真實之相。所謂無相不相，名為實相。謂上來世出世法，雖有染淨差別之相。今為覺性所顯，同成一實相性清淨也。由此諸法同一性清淨故，托諸法以顯己身。即應融會得一己之身，與彼諸法同一實相清淨。由己身清淨故，因己會他，亦應融會得多眾之身，同一實相而得清淨也。如是擴而充之，自一方眾生，乃至十方眾生，同一圓覺清淨。上言實相，今又言圓覺者，以圓覺乃實相之本體，實相即圓覺真如之自性。由真如不守自性，晦昧真體，現起妄相，愚迷執以為身。由執身故，尚不見自性，豈見本體？今乃悟妄即真，由真見體。故曰圓覺清淨。上云無邊虛空，覺所顯發。今提出圓覺清淨，顯應融會世界虛空等，咸同清淨。至下便見。
　　︻記︼此章雖說修行漸次。然至此恰是言悟修證三者，不可偏廢。所悟之理，即妙圓覺心。理雖悟，而在凡夫地位；為無明所蔽，不能受用，故須修。修者，修所悟也。修時淨除現業流識，方能證。證者，無明破而得受用也。修即上來所說奢摩他行，即空觀。空觀到底，即得圓覺淨心，於是世出世法，同一清淨。何以故？同一覺故。覺則稱為一切實相性，無人我染淨有無等相。既云實相，何以有一切。蓋一切乃指諸法而言，即上文世出世法皆是。實相有性，虛相無性。前文四大至八萬四千陀羅尼，皆屬虛相。虛相既除，實相自然清淨。既能清淨，即不必離身，故一身清淨。一即多，多即一，故多身清淨。修奢摩他行。以正思惟心，照一切生滅之相。生滅是所觀，正思惟是能觀。凡生滅皆因境而生。我既無生，何須託境。境因心而有。我既無心，安得有境？由此圓照一心，生滅二相，寂然不生，故境空。有空相，猶陷於偏。必併空相無之，乃為真空。如是不必離空，空即實相。不必離照，照即實相。不必離生滅，生滅即實相。不必離身，身即實相。故云多身清淨，乃至圓覺清淨。此一段文極微細，非思議所能到。蓋眾生所用以思議者，皆分別心，未能離念也。然又不可諉為此係如來境界，非凡夫所可造。須知如來亦由凡夫修得。應當照上文所言，正念持戒奢摩他行做起。夫真如不守自性，則迷圓覺為不覺，迷妙明為無明。由因中之癡而生三細，為根無明。由緣中之癡而生六麤，為本無明。由根本無明，而生枝末無明。枝無明，思惑也。末無明，見惑也。如此則自性尚不見，安能見一真本體哉？
丑二依報同理
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
　　︻講︼承上應云十方眾生清淨故，由正會依，故得世界亦清淨也。由一現住世界清淨故，緣一通多，故應融會得多世界同一而清淨也。擴而充之，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所有一切世界，同一實相平等清淨不動。上言清淨。今又言平等不動。以世界有染淨不同，若對染說淨，亦非真淨，此則染淨同歸一性，故曰平等。不動者，約三世論，以清淨心有過現未來，亦非真淨。今則圓裹三世，同歸真常，故曰不動。又上云：證得諸幻滅影像故，便得無方清淨。此提出平等不動，顯應知覺性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
　　︻記︼性清淨故相清淨。理清淨故事清淨。融理同事即融相歸性。何以故？性相不二，理事一如故。世界本無染污，染污全由眾生分別妄執之心。心既清淨，則不必離身而身清淨。身既清淨，則不必離世界而世界清淨。覺性圓明，豎窮三際，橫十方，故虛空清淨。圓裹三世者，過去未來，皆攝入現在，初無三世之相，故云平等。此處提出不動二字，最宜注意！蓋前文所言皆為遣，此言不動為立。遣則一切俱非，立則一切俱是。何以故？同一實相，同一覺故。
子二同理不動
善男子！虛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四大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講︼能同者事，所同者理。事有世出世法。世法雖多，五大賅之。五大之中，空大居先，故今先言虛空。承上會得虛空如是平等不動，則見虛空者是誰？殊不知非虛空有動不動，當知是覺性平等不動也。四大亦然。如是乃至，超略詞也。承上世法既爾，例知出世法，亦無不皆然也。此段經意。由前以理融事，事同理而平等，故每見一事，即點明曰覺性平等不動。雖然如是，而事理依然似有二體。至下文，則理事渾然無二矣。
　　︻記︼從真空而顯不空，故曰不動。不動者，諸法寂滅相。眾生以生滅心觀之，故有動相。並非法動，實是心動。六祖云：不是風動，不是旛動，仁者心動，即此理也。上來遣。先從世間法遣起，而後及於出世法。此處立。亦由世間法起，而及於出世法。世間法不外五大，空大居先，故首言虛空。虛空無相，有何動與不動？蓋不動者，覺性也。文中當知二字，最宜注意。並非四大有動與不動，乃覺性之生滅。迷覺則四大動，悟覺則四大不動。如是推至出世間法亦然。對境不起分別，境即是心。若起分別，能見是妄，所見亦妄。故處處點醒覺性平等不動。
子三同理圓
善男子！覺性徧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知六根徧滿法界。根徧滿故，當知六塵徧滿法界。塵徧滿故，當知四大徧滿法界。如是乃至陀羅尼門，徧滿法界。
　　︻講︼此總承前一切諸法，俱為覺性圓明所顯，而成清淨不動。證知覺性滿法界，無法不包，無界不，故曰圓無際也。既知覺性如是，又復應知法界中所有內之六根，渾同覺性法界也。若不滿，則成有際。故向下諸法，皆由圓無際故，一一悉滿也。世出世法，無不皆然，豈非理事互融乎？
　　︻記︼覺性滿。彼六根安能離覺性，故亦滿。根本無根，因塵而有。塵本無塵，因根而有。根既滿，故六塵亦滿，塵不離四大，四大不離塵。塵既滿，故四大亦滿。世間法滿，則出世法亦滿，法界一切法，皆自性所具故。然不可言自性即一切法，心本非一非多，不可執定是一，亦不可執定是多。
辛二攝入無礙
壬一所證互相攝入
善男子！由彼妙覺性徧滿故。根性塵性，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是乃至陀羅尼門，無壞無雜。如百千燈，光照一室。其光徧滿，無壞無雜。
　　︻講︼此法說也。由彼妙覺性滿世出世法故，此承上文出攝入之由也。根性塵性等，約世法言之。由性滿故，根塵隨性，一一皆無壞無雜。謂根入塵而根不壞，塵入根而塵不雜。如根入塵既爾，塵入根亦然，故總云無壞無雜。根塵無壞句，牒上為由。不言無雜者，可例知故。如是則四大性，力無畏性，乃至陀羅尼門性，一一皆無壞無雜。如百千下，喻顯。燈喻世出世法，光喻諸法之性，室喻盡虛空界。光各滿，喻互相攝入。末句。謂此光入彼光，不見壞相。彼光攝此光，不見雜相。喻諸法之性，可知。
　　︻記︼如來說法。必先說一切俱非而遣之。然後復說一切俱是而立之。佛法之妙，妙在此。此處所以於離一切相後，再說妙覺也。妙覺是性，根塵是相，性相由來不二故。以妙覺性與根塵互相攝入。根塵入妙覺，不失其本體，故云無壞。妙覺入根塵，妙覺依然如故，不見有根塵雜在其中，故云無雜。世間法入妙覺性中，世間法無壞。妙覺性攝世間法，妙覺依然無雜。如是乃至出世間法亦然。此之謂理事無礙，事事無礙。如百千燈，其一燈之光，滿一室，百千燈光，亦滿一室，豈復有壞有雜耶？
壬二能證彼此無礙
善男子！覺成就故。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初學。何以故？一切覺故。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何以故？光體無二，無憎愛故。
　　︻講︼證知覺性滿諸法，無壞無雜，名為成就。由成就故。當知此等菩薩，不與諸法作繫縛，不求於法成解脫。以既知覺性滿，則法法皆覺，縛脫無二故。既知覺，則生死亦覺，涅槃亦覺。故於生死不厭，涅槃不愛。持亦覺，毀亦覺，故不敬不憎。久亦覺，初亦覺，故不重不輕。上來所以一切平等者，何故爾耶？蓋覺性滿，無法不覺故。故云一切覺故。譬如下，更以喻顯。眼性之光，喻妙覺明性。以性光在眼，喻妙覺明性之在法故。前境者，統賅眼家所見。喻一切法，統為妙覺明心所照故。曉了者，不假分別。喻妙覺圓照，不涉思惟。其光滿，喻一切皆覺。得無憎愛，即喻一切平等。科云彼此無礙者此也。
　　︻記︼覺成就故四字，最要緊！覺未成就，則於一切法有善惡彼此相對待。覺成就，則法法無非覺性。菩薩，指覺成就者言。於世法無縛相，故不厭生死。於出世法無解脫相，故不求涅槃。覺性圓明不動，不見有持戒毀禁之相，何有於敬憎。覺未成就斷難藉口。覺未成就，故見有久習初學之分。成就則真覺圓明，是現量境界，故無所重輕。眼光如明鏡，照了前境。光是體，乃第八識之見分。所照山河大地，乃第八識之相分。以現量照前境，不起分別，故無憎愛。若一入六識比量，則有憎愛矣。光體無二者，眼中之光，與諸法之體，根境不二，能所一如，故曰無憎愛也。
己二約修習成益而開示
庚一承明修習成益
辛一知眾生本來成佛益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於此無修，亦無成就。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於中百千萬億阿僧祇不可說恆河沙諸佛世界。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離，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講︼此科文雖承上而來，而此菩薩，卻不指覺成就，乃指末世中乍發心者。修習此心，即依圓觀。直觀此心，日久功純，豁爾心開，頓見此心，朗然虛靜。不見有行可修，有果可證，故云無修，亦無成就。惟一圓覺普照，寂滅之性存焉。於中下，且約依報言之。於中者，即於圓覺寂滅性中，隨緣現起恆沙諸佛世界。且不是一恆沙，乃有不可說恆河沙諸佛世界，乃阿僧祇不可說。又非一阿僧祇，乃百千萬億阿僧祇，如是不可說諸佛世界。大疏云：然此中意，蓋直指盡虛空界所有世界，不是算其數量，為欲引機造無邊境，故假積多數耳。喻從緣現起，本無自性，故如空華。成壞變遷，了無定體，故云亂起亂滅。總顯空華無實，世界非有，唯一圓覺普照寂滅無二也。不即者，不即世界，從緣無性故。不離者，不離覺性，當體即真故。次約正報言。準前依報，應是於圓照寂滅性中，現起十種法界。因惑業結縛，而成六凡。緣修無為解脫，而成四聖。雖縛脫不同，俱是緣起無性，當體即真，故雙無也。始知者，由無縛脫而始知也。既無縛脫，蓋是四聖六凡，同一圓覺。圓覺既同，則眾生本來圓覺，與佛無二，故云本來成佛。由此返觀，從前眾生之輪轉生死，並諸佛之取證涅槃。均是迷眼所見，非圓覺之真境，故云猶如昨夜一夢，覺後元空故也。
　　︻記︼欲成就利益，自己受用，必假修習。本文修習，承上文佛言而來。修習方法，先當正念，次當持戒修定，然後得慧成益。正念是修習時第一下手功夫，本此正念，然後依奢摩他行，堅持禁戒。堅持禁戒，為修奢摩他行之根本。奢摩他者，在因曰止，在果曰定，因戒生定，因定生慧，得此定慧，方能成益。修習所成之利益，即在得成就三字。夫眾生本來成佛一語，言之雖易，知之實難。蓋佛者，覺也。若謂即今是佛，試問我輩二六時中，常覺否？不迷否？若常不覺則迷矣！迷則非佛而眾生矣！是故應當修習。修習成就，即能由迷而覺，而有成佛之利益矣。於此無修亦無成就。此兩無字，須細加研究。上文云修習得成就。是明明有修有成就，何以云無？須從修習此心得成就者一句注意。蓋自正念堅持禁戒，而觀此四大假合之身，與六塵緣影之心，識得身心皆屬幻妄。知幻即離，何嘗落於方便。離幻即覺，何嘗落於漸次。至於諸幻既離，真心獨露，覺相圓明。方知向來所修者，不是修真心，乃是修妄心。不是修智，乃是修習氣。不是修無，乃是修有。不是修空，乃是修幻妄境界也。良由圓覺心性，無法不具，無覺不周，不增一絲，不減一毫，本來滿，本來清淨，更何須修？又何成就？故曰無修無成就也。然須修習此心得成就後，方可說無修無成就。斷不可於未成就之時，先說無修無成就也。圓覺普照寂滅無二者。圓覺普照，為本有之妙智。寂滅，為本有之妙理。理智一如，故曰無二。蓋自修習成就以後，遂有此境界現前。所謂盡大地是沙門一隻眼，盡十方是當前一卷經。睜開此眼一看，十方虛空，無量無邊，如在目前，一切淨穢國土，皆我性中之物。凡修行人須先識得此心，豎窮橫，以此豎窮橫之心，起修得證，方知此種境界。總之一切諸佛國土，皆在凡人圓覺寂滅之心中。故當以圓覺寂滅之性，為能修之智。即以圓覺寂滅之境，為所修之境。於中百千萬億阿僧祇不可說恆河沙諸佛世界句，阿僧祇，不可說，皆是數名，華嚴第五十二數，名阿僧祇，此云無數。華嚴十大數中，以阿僧祇為首數，不可說為第九數。恆河本名殑伽。譯為天堂來。此河之沙，其細如麵。恆河沙者，極形其多耳。此所謂百千萬億阿僧祇不可說等，世尊並非實指其數，乃教眾生須將心量擴得如此廣大也。猶如空華亂起亂滅不即不離三句。一切世界，雖有淨染不同，然皆不外乎緣起。眾生世界，從染緣起。諸佛國土，從淨緣起。緣起無自性，故如空華。既有世界，即有成壞變遷，成如空華之起，壞如空華之滅，於自性上了無起滅。不即者，緣起無性也。不離者，當體即真也。以上皆就依報言。無縛無脫，此一句就正報言。迷此性而為業所縛故有六凡眾生，眾生日在縛中，悟此性而得解脫，故有三聖菩薩，菩薩得一脫字。今既修習成就，始知眾生本來無縛，更何須脫？生佛一如，故曰無縛無脫。始知眾生本來成佛，猶言從前僅聞此語，今則始知其實也。始知，即是始覺。本成，即是本覺。始覺與本覺，並非二覺。此惟修習成就，然後能知。生死涅槃猶如昨夢者，生死涅槃，本是對待而言。至修習成就，則觀眾生之生死，如夢中之囈語，三聖之涅槃，亦如夢中之囈語。夢覺即空，二皆無有，故曰猶如昨夢。
辛二了性平等不壞益
善男子！如昨夢故。當知生死及與涅槃，無起無滅，無來無去。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講︼由前如昨夢故。始知生死涅槃，俱是妄境，覺後元空。既覺元空。則生死空，故無起，謂不起煩惱成生死故。涅槃空，故無滅，則不滅生死證涅槃故。不成生死，則生死無來。不證涅槃，則涅槃無去。此攝如昨夢故，以示生死涅槃無起滅去來相也。其所證句，次攝前生死涅槃無起滅去來之相而言。所證即是涅槃，其中有得失取捨四相。得失二相，約菩薩言。若進修，則得涅槃失生死。懈退，則得生死失涅槃，取捨二相，約凡小言。小乘慕滅諦，則厭捨生死取涅槃。凡夫樂世間，則取著生死捨涅槃，此約夢事迷位言也。今從夢覺，得悟生死涅槃元空，無起滅去來之相，故所證之相亦空也。故云無得無失，無取無捨。能證者，指能證之行有四。一作行。謂作種種行，欲求涅槃，二止行。謂永息諸念，一切寂然。三任行。謂任彼一切，隨諸法性。四滅行。謂身心根塵，一切永滅。由所證之四相既空，則能證之四行，焉能獨立？故亦無也。於此句，亦是攝前。謂於能所證中，悟得無能無所也。據此乃是能所兩忘，對待斯絕，唯一無二之性，孤然獨立，即圓覺妙性，滿無際也。證及證者，指法與人。今云畢竟無者，意謂若有人法，即有二相，既證寂滅無二之性，則能所兩忘，人法不立，故畢竟無亦無也。至此則一切聖凡依正等法，渾同圓覺普照寂滅無二之性。於世界，不見有染有淨，聖凡，不見有高有下，故云平等。且是常住世間，永劫不朽，故復云不壞也。
　　︻記︼夢裏雖有，覺後原無，故云當知。無起無滅，約菩薩言。無來無去，約凡小言。不了生死涅槃是夢，則生為起，死為滅，生為來，死為去。今既了得生死涅槃如夢，則並無起滅來去矣。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等句。所證是理。能證是行。既得成就以後，則知所證之理，為本性自有之真理。從來無失，更何有得？本未曾捨，復云何取。作止任滅四種，是行病。如修行之人，不悟自性而盲修，勞力無已，是之謂作。若悟圓覺，當體即真，更何須作。因有妄念，故須止。若識得本覺圓明，復何須止？任者，任生死也。滅者，滅煩惱也。未成就以前，生任其生，死任其死，故永為凡夫。若圓明性中，本無任相。煩惱猶如空華，但須知其虛妄而已，更不用滅。良由成就之後，圓覺普照，寂滅無二，了無作止任滅之可言也。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等句。既無作止任滅之能，故云無能。亦無得失取捨之相，故云無所。畢竟無證者，無所證之理。亦無證者，無能證之人也。
庚二應前所請結示
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
　　︻講︼節節稱善，皆為令其著意。況今結答，更宜審聽。呼而告之，叮嚀益切故。彼諸菩薩，統現會及末世初發心者，應前所請，皆當被之機也。如是修行者，指前如我所說，如幻三昧，當如是而修也。如是漸次者，如我所說，先依如來奢摩他行，堅持禁戒等。如是思惟者，即教伊恆作是念，我今此身等。如是住持者，即指彼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等。如是方便句，總收上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等，由淺入深，皆方便也。如是開悟者，教令一一皆如是開通悟入，乃能得依觀起修，依理成事，融事同理，世出世法，一一清淨，不但自身豁然貫通，亦令眾生，普皆開悟也。
　　︻記︼此因末世難得成就之人，故祇曰彼諸菩薩。如是修行者，即依奢摩他行，堅持禁戒之謂也。如是漸次者，即先空幻身，次空幻心，次空幻覺，次空幻空是也。如是悟，如是修，如是照，故曰如是思惟。諸幻盡離，一切清淨，故曰如是住持。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一一皆是方便，故曰如是方便。迷者不悟，悶者不開，知得如是修行漸次思惟住持，念茲在茲，前途無障，便是開悟，何至迷悶。
戊二偈頌
己一頌妄盡還覺
庚一頌妄盡還淨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普眼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身心皆如幻。身相屬四大，心性歸六塵。四大體各離，誰為和合者？如是漸修行，一切悉清淨。
　　︻講︼前七句，頌前正思惟中身心如幻義也。一切二句，教總觀。身相二句。教別觀。四大二句，結顯虛妄。如是二句，頌正住持義。
　　︻記︼身相屬四大四句，參禪人可作為話頭看。色陰之身，屬四大。內四陰受、想、行、屬心所。識、是心王。學者能如是用功，不求速成，漸次修行。至成就日，自然一切清淨。
庚二頌隨順還圓覺
不動徧法界。
　　︻講︼承上妄盡已還淨覺。若更能隨順修習，悟理融事，知事同理，則事事皆悉不動，事事無不周也。長行從一至多，依次融即，此中以法界三字收之無遺，足見法王於法自在也。
己二頌修習成益
庚一正頌
無作、止、任、滅、亦無能證者。一切佛世界，猶如虛空華。三世悉平等，畢竟無來去。
　　︻講︼首二句，超頌能所雙忘。次四句，追頌圓覺照世。
庚二結示
初發心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入佛道，應如是修習。
　　︻講︼如文可知。
　　︻記︼此章文字，讀之覺甚痛快。講時看時，卻不可作痛快之想。其中境界，甚為微細故。即世尊對菩薩，亦處處必呼善男子以提醒之，何況我輩凡夫乎。
乙二為中根人顯真性
丙一示除疑顯性
丁一伸難求決││金剛藏章
戊一謝益重請
己一眾中具儀
於是金剛藏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己二謝前承益
大悲世尊！善為一切諸菩薩眾，宣揚如來；圓覺清淨大陀羅尼，因地法行；漸次方便。與諸眾生，開發蒙昧。在會法眾，承佛慈誨。幻翳朗然，慧目清淨。
　　︻講︼承前述益，求佛進開深難，故稱大悲。善為者，循循有序。如首章標本起因地，明淨覺隨順。次章依如幻三昧，頓悟淨覺。三章明隨順修習，由頓至圓，三根普被。層次秩然，故以善為稱之。菩薩，指上首。眾，指眷屬也。首章開示圓覺清淨大陀羅尼。二三兩章，示以先頓後圓，名為漸次方便。此皆為諸眾生開蒙迷，發昏昧，此承前益處也。在會法眾，承受大悲深誨。所以朗幻翳，清慧目。如此恩德，言不能宣。此述益也。
　　︻記︼上根人開口便知道。中根人則必起種種疑。疑不除真不顯。是以金剛藏彌勒清淨慧三章，同是為中根人顯性。金剛藏明知末世眾生，必有種種疑，故先為啟請也。上來種種修習法，一一皆從世尊大悲中流出，故稱大悲。非世尊之大悲，不能拔眾生之苦惱。
己三正伸難問
　　︻講︼前章云一切眾生，本來成佛。其意以彼修習淨圓覺心得成就者，唯有圓覺寂滅無二之性獨存，故云本成。菩薩恐其有不善會者，謬解佛意，興謗招愆。是故代伸三難，求佛開通，非金剛藏自有是疑也。
庚一以真難妄
世尊！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何故復有一切無明。
　　︻講︼意謂眾生本來成佛。既是成佛，自應無妄，故難以何故復有無明，似不應復有也。
　　︻記︼若諸眾生本來成佛句，所謂真也，真即無妄。然本來成佛是本覺。迷於無明是不覺。今以本覺之真，難不覺之妄。實則雖屬不覺，本覺仍在，未有損失也。
庚二以妄難真
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
　　︻講︼意謂無明眾生本有。既是本有。即非成佛。何緣復說成佛，似不應說也。
　　︻記︼無明不覺是妄。本來成佛是真。既是本妄，復云何真，是為以妄難真。
庚三真能生妄
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
　　︻講︼意謂異生本成道，後起無明。既能後起，即今如來證真，何時復起煩惱？此以本覺難妙覺，還應不覺為眾生。上來三難。初難顯自語相違。以眾生本成，是佛自語。復有無明，違自語故。二難顯世間相違。以無明本有，世間共計。復說本成，違世間故。三難顯不順正理，總成非量。以異生本成，明是本覺，實是不覺。十方如來，明是妙覺，永不再迷。故此伸難也。
　　︻記︼十方異生，即十二類生中，除去無色之空散銷沉，無想之精神化為土木，餘者皆是。佛之一字是覺義。在眾生分上稱本覺。在如來分上是妙覺。本覺是性德。妙覺是修德。妙者，妙於眾生之覺也。世尊因修德故，方證妙覺，何至再起無明。眾生未悟以前，雖有覺亦是妄覺。既修以後，方由本覺而成始覺，由始覺而成究竟覺﹙即妙覺﹚耳。
己四請決顯慇。
唯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及為末世一切眾生，得聞如是修多羅教了義法門，永斷疑悔。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先請決深疑也。願而言唯者，顯求之親切。謂無別所願，唯求開祕密藏，利現會眾，及末世生耳。不捨者，顯求之決定。謂密藏不易開，明知不易，非無遮大慈者不能。祕密藏三字，不指佛果三德，亦不指眾生心，直是請決三疑。意謂此種深疑，若未難不說，難又不說，是欲祕之，名為祕藏。若因難而說，說不顯了，是欲密之，名為密藏。為求當下即說，仍要說得顯了，名之為開。二藏既開，真信斯啟。不唯近益現會，兼復遠益未來，故云及末世生也。此種請示，真是修多羅中了義法門。後世聞者見者，俱可永斷疑悔也。疑悔能障正見。既已永斷，則正信成，正見朗矣。作是下四句，是至三顯慇。
　　︻記︼三德祕藏，是佛果之所證，與此處所指義別。可細看講義。
戊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金剛藏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甚深祕密究竟方便。是諸菩薩最上教誨，了義大乘。能使十方修學菩薩，及諸末世一切眾生，得決定信，永斷疑悔。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金剛藏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重言善哉。以請開祕密兩藏，現未俱得益故。乃能者，獨許菩薩一類，始能扣關擊節。餘諸凡小，皆不能也。如來甚深祕密者，顯所伸難意，是如來所證甚深之義。有意祕而不說，即說亦不欲顯了，唯密意說。必待金剛藏致問者，為是究竟成佛方便，非此人不能問故。足見問後如來開示，是菩薩最上教誨了義大乘。故能使修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有大乘善根者，了斯祕密之義，成就大乘正見，永無退轉。故曰得決定信，永斷疑悔也。餘可知。
　　︻記︼金剛藏所請，的是甚深祕密。在佛並非有意祕而不說。因說必以時，且必應機。有機則說，無機則不說。機順則說，機不順則不說。故今必待金剛藏啟請方說也。此種甚深義理，非金剛藏不能請，亦非佛不能說。有問必說，是佛之大慈。眾生是心是佛。諸菩薩是心作佛。蓋眾生迷而不覺，是有性德而無修德。諸菩薩覺而不迷，全是修德。作佛之作字，即修德也。金剛藏為眾生起疑；即關此點。
丁二據難除疑
戊一長行
己一出由訶難
庚一總出其由
善男子！一切世界始終生滅。前後有無，聚散起止。念念相續，循環往復。種種取捨，皆是輪迴。
　　︻講︼一切世界。總指三種世間。始終生滅，約正覺世間。謂隨緣示生為始，緣盡入滅為終，中間變易為生滅。前後有無，約有情世間。謂前有生相為前，後有歿相為後，中間有住異為有無。聚散起止，約器界世間。謂成劫時聚塵成界為聚，空劫時散界成塵為散，中間住壞為起止。言住前必起，住後必壞也。念念相續，通指情器二種。謂生住異滅，四相遷流，剎那不斷也。循環往復，有情則死而往，生而復。器界則壞似往，成似復。如循環而迴轉，終而復始也。種種取捨句，別約有情。前六對皆為境，此取捨是屬心。境既念念相續，循環往復，心亦復爾。故云皆是輪迴。即指第六識生滅緣影心也。大疏云以厭此娑婆為捨，欣彼極樂為取。謂是顛倒妄想。變現輪迴之相。此言未免損者多，益者少，所謂醍醐與毒藥，相去不遠矣。既用緣影為心，必致被佛訶也。
　　︻記︼問者必有宗旨。答者亦必答其所問之處。就此文麤觀之，似並未答其問處。不知如來，乃就金剛藏問難之根本處；建立答意也。看圓覺經，須先看二書：一唯識論。一起信論。圓覺所修，是菩薩境界。我輩須先由眾生分上用功，故宜看唯識，了得性相，方有下手處。普賢章教人觀身如幻。如幻二字，不但正報然，依報亦然。須知依正二報，不外依他起性。而依他如幻，原依圓成實性而起。不明唯識，此義不能了然。起信論中真如生滅二門，皆可與此互相發明也。若就依他起性，妄生分別，則墮於計所執性。金剛藏恐末世不免此病，故設三難：第一難即執圓成以難計。第二難又執計以難圓成。實則依他不離圓成。由此起分別我法二執，則墮於計。不起分別我法二執，則歸於圓成。所謂迷之則有生死，悟之則得涅槃。佛為眾生方便說此三性，三性本是一性也。世間無一法不是依他起性。真如無明，本是一法。佛之答意，即從依他起性建立。三種世間，皆依他起性。若對之起分別我法二執，則處處是計。若不起分別，即悟圓成實性，無明本空矣。何謂三種世間？一正覺世間，為四聖。二有情世間，為六凡。三器世間，為山河大地。正覺世間所以有始終生滅者。佛之出世，為度眾生故，而有始終，中間度生，變易非常，故有生滅。菩薩度生，亦有此四相。二乘雖自利，亦有此四相。有情世間所以有前後有無者。前眾生如父之生兒。後眾生如人之亡歿。生者有相，歿者無相。器世間之起止，謂住前有起相，住後有止相也。以上皆依他起性。起信論中所謂生滅門。然單指生滅門，則生後無滅相，滅後無生相。今言念念相續，則生死不斷，成壞不已，正報依報，無有窮時也。於三種依他起性世間，不生憎愛，則不起取捨，當體即是圓成。若一起憎愛，即有取捨，妄生分別，墮於計；而有我法二執，則不能逃出生死，故有輪迴。計是生死之根，計不空，輪迴不能出。此輪迴乃直指眾生生滅之心。皆是輪迴者，言用輪迴心，妄起分別，不是我執，便是法執也。
庚二明其可訶
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譬如動目，能搖湛水。又如定眼，由迴轉火。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復如是。
　　︻講︼先法說。未出輪迴句，言其仍用生滅心也。辯字意指三疑。謂用生滅心而辯圓覺，莫道不能辯明，縱使辯得明白，亦不是圓覺真面目也。故曰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謂彼所明之圓覺性，乃是依於生滅妄心中，流出一種虛妄名言，非是真圓覺性故。若依此而欲免輪迴，斷斷乎不可免。故曰無有是處。次喻顯。動目，數動之目也。喻妄心分別。湛水，不搖之水也。喻圓覺妙性。謂湛水本不搖動，因數動其目，依於湛水，妄現搖動之相。喻彼圓覺妙性，本非流動。由彼以生滅心，依於圓覺，變起虛妄名言，以辯圓覺。而圓覺性，隨彼名言，而成流轉。如彼動目，能搖湛水無異。又如定眼由迴轉火者，定猶瞪也。略疏云：眼識遲鈍，旋火成輪。其意蓋是以眼識遲鈍，看火不真。而勉強瞪定其眼，迴旋久觀，而火亦成輪。喻彼根性愚鈍，見理不真。而勉強澄定識心，發起虛妄名言，反覆辯論圓覺真理。而彼圓覺本非流轉及與名言，由彼妄以名言反覆辯論，彼圓覺性，亦隨名言而成流轉。雲飛如駛，因見月有運相。月實不運，因雲駛所顯而成運。舟行似箭，因見岸有移相。岸實不移，因舟行所顯而成移。喻彼未出輪迴，依妄心而辯圓覺，依圓覺妄現名言。圓覺本非名言，因名言辯論所顯，而圓覺亦成名言。因喻知法，故云亦復如是。
　　︻記︼辯字不是辯別之辯，即指前三種難詞。以計而辯圓成，則圓成亦是計。故即同流轉。流轉，即輪迴也。未出輪迴而辯圓覺。無論辯不成，即令能辯，亦是計虛妄分別。故決不能免輪迴。
庚三正訶其惑
善男子！諸旋未息。彼物先住，尚不可得。何況輪轉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復。是故汝等，便生三惑。
　　︻講︼諸旋，指前目動眼定雲駛舟行。未息者，言正動正定正駛正行時也。物先住者。言目正動，而水先不搖。眼正定，而火先不轉。雲正駛，而月先不運。舟正行，而岸先不移。尚不得者，應與感悖故。此約目前事件為能況，以顯下之無始心性為所況耳。輪轉者，顯是無始妄識，出生入死，起惑造業，莫不依之。故云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者，正在輪轉，如彼諸旋未息。圓覺即無始真性。觀此不旋復者，離於流轉，譬夫彼物先住。此亦應與感悖。彼既不得，此何能爾。故首置何況之言。謂何能況顯，令其相悖，成於應感，斷不能也。是知永出輪迴而辯圓覺，縱使辯得，亦非真圓覺性，以是非真知正見故。三惑，決不得指見思塵沙無明之三種，的須指前伸難之三疑。其一疑惑以自語相違。次疑惑以世間相違，三疑惑以總成非量。若果是真知正見，則三種惑，何由而生。
　　︻記︼諸旋未息，彼物不住，世間法尚且如此。何況六識不空，分別之妄相未息，生死輪迴之根本未出，而欲圓覺之不流轉，焉可得耶？以上建立答意。以下正是答難。
己二說喻開通
庚一泛以喻開
辛一泛說幻翳喻
善男子！譬如幻翳，妄見空華。幻翳若除，不可說言，此翳已滅，何時更起一切諸翳？何以故？翳華二法，非相待故。
　　︻講︼翳者，是淨目勞相。生不長生，名幻。喻六識，依八識虛妄變現。翳既是幻，見亦非真，名妄。喻六識分別。空華者，空本無華，由妄見而興，蠅翼金星等相名華。喻分別所辨妄境。翳除者，遇藥即銷。喻遇佛聞法，頓了識空。不可說者，不可向幻翳銷者，說言此翳己滅，何時更起諸翳。喻世間無知，不可向頓了識空者，說言此識巳空，何時更起諸識。佛必泛說此喻者，其意以煩惱依於六識，我已識空，汝等猶問如來，何時復生煩惱，此何異問識復生耶？然已惑之甚矣！何以故？是徵。言以何故，不可說空中華耶？故釋以翳華二法，非相待故。言非待者，顯二皆無體，不是對待安立。但言翳除，華不言而可知。喻識空亦爾。
　　︻記︼由此至亦復如是，是正釋三難。佛必設喻者，因末世眾生根鈍，非喻不能顯也。幻翳喻顯人空。空華喻顯法空。虛空喻顯空空，即究竟真空妙理，不落二邊也。如來雖常說三性，元是一性，皆由依他而起。從依他起分別，則墮計。不起分別，便是圓成。然此理上智易領會，末世眾生，不易了解，故必以喻顯之。翳非常有，故稱曰幻。可見是假，又是可醫。翳眼見色非真色，見空非真空，悉是妄見。見空有華，翳除華滅。若欲向翳除處，問何時復再生翳。不是愚人，便是癡人矣。此處單以翳喻，不以華喻者。因翳雖幻，尚有實體可指。華本空，無實體可指。二者非相待而有也。目喻真智。幻翳喻眾生妄起分別。空華喻妄見。眾生迷性成識，當有此疑。豈金剛藏修性人而亦有此疑耶？以上是破我執。下文破法執。幻翳除，喻破我執。空華滅，喻破法執也。翳華非相待而有，故此處不說華，留待下喻。亦以見我法二執，非相待而有。應先破我執，再破法執也。
辛二因說空華喻
亦如空華，滅於空時。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空華。何以故？空本無華，非起滅故。
　　︻講︼空華，喻眾生諸佛生死涅槃等及一切諸法。滅於空時者，淨眼無翳，空華不見。喻如來既了識空，則生佛等諸法皆空故。不可說者，不可向淨目無翳不見空華者，言虛空何時更起空華。喻世間無知，不可向已達法空者，說真空理中，何時更起諸法。佛又因說此喻者，以翳銷識空，似唯顯於人空。華除法泯，兼又進於二空。相因而說，固其宜矣。何以故？是徵。謂以何故，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華耶？故釋以空本無華，非起滅故。空無華者，淨目不見。喻如來已了識空，不見有法故。非起滅者，以既不見華，孰為起滅。喻如來於真空理中，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故也。
　　︻記︼此顯法空，故說華不兼言翳。真如真理，本無諸法之相。所謂煩惱菩提生死涅槃，一切世出世法，皆如空華。何以故？一如無二如故。證得人空，不起見思煩惱。證得法空，不起塵沙無明煩惱。今金剛藏已證法空，不過未得究竟覺，何由復有此疑耶？特為末世眾生代請耳。
辛三引說虛空喻
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善男子！當知虛空非是暫有，亦非暫無。況復如來圓覺隨順，而為虛空平等本性。
　　︻講︼此文有三意：初承以法引。生死，眾生也。涅槃，諸佛也。同起滅者，同於空華起滅。此以生死涅槃。例明世出世法，皆同空華起滅。執則成有，不執成無耳。妙覺者，覺已證極。圓照者，照而無礙。照無礙則識空法空，譬如離於華翳，顯唯有空存。此即以虛空為喻，故教以當知。非是暫有者，不是因離華翳而暫有。亦不是因有華翳而暫無，故云非是暫無。此中虛空喻真如淨覺，即是成佛本體，所謂佛性是也。不因離華翳而暫有，顯有華翳時即有。喻眾生我法正熾時，即有佛性。無妨說本來成佛，復有無明。此泛開第一難也。不因有華翳而暫無，顯虛空固有，權為華翳所覆。喻佛性固有，眾生為二執所障。無妨說無明本有，本來成佛。此泛開第二難也。況復下，泛顯空性。言空性尚不因華翳而為有無，況復有超過虛空者，則一切齊超，說生佛尚不可得。若更與生佛上興疑致難，非愚即狂，應不復與之言矣！圓覺者，圓覺妙性。起信論名一心，唯佛獨證，故稱如來圓覺。隨順者，以能隨順真如生滅二門，成立虛空等一切諸法故。既能成立虛空，即為虛空本性。又能成立諸法，即為諸法本性。俱能成立，即為平等本性。證得此性者，則異生諸佛，無明煩惱，後起復生等，皆為幻化。前文所謂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是也。此泛開第三難也。
　　︻記︼此顯究竟真空。非此最後一喻，不能破前三難。既證人空，即生死空。復證法空，即涅槃空。證此二空，則妙覺本性顯現。此性起於圓照之智，猶如太虛，不但無人空。并無法空，離華顯法空，離翳顯人空也。前文所謂己得成就者即此。
庚二實以喻通
善男子！如銷金鑛。金非銷有。既已成金，不重為鑛。經無窮時，金性不壞。不應說言本非成就。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講︼蘊金曰。爐鎔曰銷。喻行者以智斷惑，以顯圓覺妙性。金非銷有者，顯中原自有金。喻妙性非因修斷而有，顯惑未斷時本自有之。既成不者，喻惑斷已盡，妙性全彰，再不復重起無明。經時不壞者，一任為瓶，為環，為釵，為釧，縱經年久，器器之金，依然如故。喻乘此圓覺妙性，涉世行化，任爾為菩薩，為緣覺，為羅漢，為人天，經劫度生，圓覺之性，居然常寂。本非成就，謂不應說言此真金體，在時本非成就。喻論圓覺者，不應說此圓覺性，在無明時，本非具足。此喻據實而說也。若通前難者，如云金非銷有，顯中原有。喻眾生本來是佛，不妨說有無明。即通初難。又云既已成金，不重為。喻斷無明惑，妙性全彰，不復重起無明。即通後難。末云不應說言本非成就。喻彼論者，不應說此妙性，在無明時，本非具足。意顯在無明時，本自具足。所以雖說無明本有，亦不妨說本來成佛。即通次難。
　　︻記︼金比圓覺妙性。銷喻修。如來既證人空法空，又證空空，焉能再起無明。
庚三結示正見
辛一正以結示
善男子！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
　　︻講︼上約在纏，名如來圓覺，謂能成佛之因心。此約出纏，名如來妙圓覺心，謂成佛之果體。唯佛與佛，乃能究竟，故云一切。意顯除佛無能證也。離煩惱礙曰妙，顯無明盡也。體備眾德曰圓。永不再迷曰覺。此即是絕待靈心。故云本無菩提涅槃，以二德屬對待法故。菩提屬對待，故有成與不成。今既云無，則成佛尚不可得，況不成耶？如前文所謂對幻說覺，亦名為幻。說無覺者，亦復如是。則成不成皆不許也。涅槃屬對待，故有輪與不輪。輪即生死，無即涅槃。今既云無，說不輪尚不可得，況妄輪耶？如前文所謂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是有輪無輪，皆不立也。能如是觀，名為正見。
　　︻記︼上來所講。已至究竟地位。故此處皆說究竟了義。此處妙圓覺心，與上文圓覺隨順，意義有別。上指因性，此指十方諸佛之果體。二者雖同，然一為在纏，一為出纏。蓋上來所指圓覺，乃眾生所同具，所以隨順一切色空等，是在纏之圓覺。而此指出纏之圓覺，乃十方三世諸佛所同證者，故上加以一切如來四字。裴相圓覺經大疏序有云：﹃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覺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即此之謂。妙圓覺三字，備彰三德，具於一心。三非定三，一非定一。絕待圓融，不可思議。是為諸佛之自受用地。又名三德祕藏，唯證方知。至此則盡大地無非一圓覺，此外更無他物。故曰本無菩提及與涅槃。菩提有三，皆因對治三種煩惱而設。煩惱不除，須用菩提以破之。破見思得實智菩提。破塵沙得方便菩提。破無明得性淨菩提。涅槃亦有三：因凡夫有見思，故不見圓淨涅槃。二乘有塵沙，故不見方便涅槃。菩薩有無明，故不見性淨涅槃。今則真心獨朗，並無一法當情。煩惱既除，三種菩提之名不立。生死皆空，三種涅槃之名亦不立。如來為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興慈悲以度眾生。因度眾生，故有成佛。然成與不成，特眾生有此分別。在如來自受用體上，本無此名。故曰亦無成佛及不成佛。說成佛尚不可得，更何不成之可言乎？有輪迴故說生死。非輪迴便說涅槃。諸佛究竟地位，湛湛寂寂，靈性獨朗，有何輪迴與非輪迴之可言乎？
辛二顯況難思
壬一示聲聞莫至
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
　　︻講︼恐承前疑云。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莫非得成聲聞人，已出輪迴者，想必能辯圓覺，不致流轉耶？故呼而示之曰：但諸聲聞所圓境界，於此大相遠也。謂此人所圓滿取證的境界，蓋是以生空智，將現前身心語言，皆悉滅盡。所謂灰身泯智，使不復生，不復再來三界受生也。正是生空理所現涅槃，既云涅槃，何又說終不能至彼之親證？當知此種涅槃，是佛權說。故法華指為化城，非寶所也。若要親至，須再過二百由旬，方許實證所現涅槃也。此既終不能至，而妙圓覺心，說彼能辯，無是事也。
　　︻記︼聲聞所證地位不一。初果及二三果，亦稱聲聞，是為有學聲聞。至四果，則為無學聲聞。如來圓覺境界，不但有學聲聞不能辯，即無學聲聞亦不能辯。蓋聲聞所證者，為生空智。但見空，不見不空。果報身在時，所住者為有餘涅槃。果報身不在時，所住者為無餘涅槃。因其但證偏空，不知真如妙理。灰身泯智，一切斷滅，以為止境，不知前途有路而不復進。其所證涅槃，尚在變易生死之中，不能辯微細生滅。故不能知如來清淨涅槃境界。
壬二況凡夫難思
何況能以有思惟心，測度如來圓覺境界。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
　　︻講︼先法說。謂彼小聖尚無是事，何況凡夫劣於聲聞，有思惟心，劣生空智，反欲測度如來境界，斷乎不能。故以喻而形之。後喻顯。螢火，似火非真。喻有作思惟，不過世智辯聰，非是出世正慧。既非是火，取以燒物，則是徒勞。喻凡夫用思惟心，希求人天福報，終屬虛妄。須彌居四洲之中，燒者須待劫火。螢火欲燒，終無著理。喻圓覺居四智之總，證此唯憑佛智。彼有作思惟，相去遠矣。有志圓覺者，應鑑此喻。
　　︻記︼聲聞見思惑已盡，分段生死已出，尚不能辯圓覺。何況凡夫之有思惟心者。思惟是第七識。凡夫三惑尚在，縱有智慧，不越世間麤智，皆由分別心中流出。何能測度如來圓覺境界。螢火非火，喻凡夫有思惟心非屬真心。劫火喻佛智。須彌山須劫火方燒，喻圓覺須佛智方證。
壬三顯致難無益
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講︼佛意以我前所說種種取捨，皆是輪迴。而剛藏雖非凡夫，若據彼所難，乃是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于如來大寂滅海，不言圓覺云海者，為避繁文，特約境界言之。橫豎賅窮曰大。寂，無聲也，不可以言詮故。滅；無形也，不可以相顯故。體備眾德，用賅萬有，故喻之以海。海無涯涘，境界若此，豈可以輪迴心入乎？故云終不能至。剛藏聞之，宜自知所難無益矣。
　　︻記︼生而滅，滅而生，輪轉不息。以生滅心，起生滅知見，欲入如來大寂滅海，如何能至。圓覺是真智，寂滅是真理。寂者口不能辯。滅者心不能思。無法不具，圓包諸法，故名曰海。由此觀之，上述三難。皆是生滅知見，究何所益？故曰終不能至。須知一部圓覺，無非達摩直指之禪。離言說相，離名字相。悟尚不可得，更何論於迷乎？
己三斥非正問
庚一承示常教斷妄根
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
　　︻講︼承上而言，用輪迴心，入寂滅海，終不能至之故。所以我於諸經中，常作如是說也。菩薩眾生，通指發菩提心修大乘行者而言。先斷者，急先務故。所謂知所先後，則近道矣。無始輪迴根本，即指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一切經中，皆說斷故。楞嚴云：無始生死根本等。故佛告阿難，一切眾生，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凡此皆令斷之意也。
　　︻記︼無始生死輪迴根本者，即現前一念之攀緣心是也。若不先斷此念，則無下手用功處。蓋此一念放不下，正知正見，何由顯現。故佛說真實用功，必須將現前一念放下即所謂離念是也。禪家祖師教人離心意識參，亦即先斷此輪迴根本也。
庚二因說展轉露妄相
善男子！有作思惟從有心起。皆是六塵妄想緣氣。非實心體，已如空華。用此思惟辯於佛境，猶如空華復結空果。展轉妄想，無有是處。
　　︻講︼有作思惟者，如識因塵有，根對境而起種種分別也。從有心起者，謂以有識心分別故，乃能起作無休。生死輪迴，無不由之。故教令先斷，非無謂也。皆是句，謂能起之心，及所起之思，皆是於六塵境上，現起虛妄之想，有能緣之氣分，於中積聚。非實心體，名為妄想。故喻如空華，以顯無實體也。佛境即圓覺，是佛親證之境界故。剛藏之難，意皆為辯佛境。殊不知終不能辯。故喻如空華結空果，義相似也。以妄想辯佛境，豈非類於期空華結空果乎？前云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故云展轉妄想。若必以此而欲明圓覺，斷乎不可。故曰無有是處。
　　︻記︼不能離念，則生滅心用事，雖有妙道，終不能得。因無論如何，皆是有作思惟也。有作思惟者，從作意而知。係由第六識起，對境方照，離境即無。此非真心，亦非妄心，乃是六塵妄想緣氣。所謂緣氣者，以能緣之妄想，攀六塵之緣影，能所互合，昏擾擾相，屬於氣分。并無生滅之相，乃生滅之影也。凡夫當前亂想，皆屬此種，故曰非實心體，已如空華。楞嚴經所謂前塵虛妄相想，即此也。今用此有作之心，辯於圓覺。圓覺乃清淨境界，涅槃菩提，二皆無有，更何有此六塵緣氣？莫道不能辯，縱辯得明白，亦只是妄想流出之名言耳。故曰無有是處。
庚三結斥所問非正當
善男子！虛妄浮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講︼浮心，指緣影妄想，巧見，謂巧辯立見。言雖有種種思惟，善巧辯析，立知立見，總非真正方便。欲證圓覺，終不能至。故曰不能等也。末二句，正以結斥。意謂汝今欲辯圓覺，連伸三難。如是分別，正類虛妄浮心，多諸巧見。故非正當問也。
　　︻記︼六塵妄想緣氣，全是虛妄浮心流出。縱多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欲成就圓覺方便，唯有直心。楞嚴經云：﹃心言直故，如是乃至終始地位，中間永無諸委曲相﹄，是也。
戊二偈頌
己一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記︼本章長行所說言語甚多。今偈頌不消數語，即將前文包括殆盡。可見如來之善於說法。
己二正頌
庚一頌出由訶難
金剛藏當知：如來寂滅性，未曾有終始。若以輪迴心，思惟即旋復。但至輪迴際，不能入佛海。
　　︻講︼首句謂少文而攝多義，恐其失錯過故。教以當知，令留神也。寂滅性即妙覺性，不可以言說形容，故稱寂滅。求於去來迷悟等相，了不可得，故無始終。由此所以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若以二句，頌可訶也。謂既無始終，汝以輪迴心而思惟之，則彼妙性，亦成流轉，故云即旋復也。既即旋復，詎免輪迴。明其可訶，正為此耳。末二句，正訶其惑。長行乃承上顯況，故云何況輪迴生死垢心，曾未清淨。此中是直言明示，故曰但至輪迴際。正見其垢心未淨也。長行云觀佛圓覺而不旋復，是依況意顯其不能。此中即直言不能入佛海，意顯果其能入，自不生於三惑。
　　︻記︼如來寂滅性二句，最為緊要！故先呼金剛藏之名，而告以當知也。如者不變之體。來者隨緣之用。寂滅性即妙圓覺性。寂滅就真理言。圓覺就真智言。凡夫妄想起滅，若能離念一照。問前念之滅有相乎？有可云終。後念之生有相乎？有可云始。然孤楞楞一個正念，實無終始可言也。今以生滅心說生滅法，皆是輪迴境界。何能悟入如來性海耶？
庚二頌喻說開通
辛一頌實以喻通
譬如銷金鑛。金非銷故有。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不復重為鑛。
　　︻講︼首二句全同。次二句補頌。謂恐有問云：金既本有，何用銷為？故云雖本終銷也。喻妙性雖本自有，被無明障，要必斷妄，乃能成就。後二句亦全同長行。
　　︻記︼偈中不提空華等喻。因只須金一喻，便可答盡三難也。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二句，是補長行中所未及，甚關緊要！喻凡夫雖有性德，必加修德，方可成就也。
辛二頌結示正見
生死與涅槃，凡夫及諸佛，同為空華相。
　　︻講︼長行云：妙心本無菩提涅槃；及無成佛不成等。總以妙性離諸對故。今偈云：同空華相，其意更妙。
　　︻記︼生死涅槃，皆屬方便之說，對待之相。若有種種取捨，則非正見矣。
庚三頌斥非正問
思惟猶幻化。何況詰虛妄？若能了此心，然後求圓覺。
　　︻講︼長行云：有作思惟，非實心體，已如空華。今云幻化，即空華義也。長行云：用此思惟辯佛境，猶邀空華結空果。今云何況以此詰圓覺，豈不至虛至妄。有類夫空華空果也。後二句，義頌所問非正。長行云：浮心巧見，不成方便。今云若能撇了此心，然後可求圓覺。所問非正，不言可知。
　　︻記︼詰，即三難也。思惟猶如幻化。何況所問之三難，皆屬虛妄耶。
丙二示離障顯性
丁一謝前請後││彌勒章
於是彌勒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廣為菩薩開祕密藏，令諸大眾，深悟輪迴，分別邪正。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於大涅槃，生決定信。無復重隨輪轉境界，起循環見。世尊！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遊如來大寂滅海。云何當斷輪迴根本？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修佛菩提，幾等差別？迴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度諸眾生？唯願不捨救世大悲，令諸修行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慧目肅清，照曜心鏡，圓悟如來無上知見。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初一行半，是眾中具儀可知。大悲下，謝前成信。謂約法則廣為現會，約益則廣為未來，故稱大悲世尊。法喻重重，故云廣為。覺性覆在輪迴中，非機不說，縱說亦不致明了，故云祕密藏。因剛藏伸難，如來一一明示，故云開也。深悟句，謂深悟種種取捨，皆是輪迴。前文訶斥等語，皆辨邪正意耳。現前四依，以此大教流通當世，即是代佛施生之能也。眾生，約發菩提心修圓覺者而言。道眼，即辨析邪正之眼，指正慧也。此眼不明，焉保歧途不入？無有是處。今蒙如來上來開示，則能子賊分明，家寶無畏也。大涅槃至佛果方證，今雖未證，則無復懷疑，故曰生決定信。由此進修，可免生死，不致重隨輪轉境界，起循環見矣！世尊若諸下，是請後也。分二：先備陳所請。菩薩眾生，舉所被之機。大寂滅海，即前文圓覺境界。前云入，此云游者，謂解行相成，任運而入，自在如遊戲也。前章佛示以先斷輪迴根本。大士意謂：我等已聞此意，尚恐初學未能領會，故爾代問。云何當斷，此總陳也。別陳復具三義：一云於諸輪迴，有幾種性。二云修佛菩提，幾等差別。三曰迴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至後如來答處自見。唯願下，正請希悟。唯願者，顯願之專。餘皆不願，獨願此一件事也。既接現前，復拯末世，斷愛欲因，出輪迴苦，名為救世大悲。不捨者，慇慇繫念，乾乾不息也。慧目即道眼。不馳外境曰肅。肅、嚴也。無多內染曰清。清、淨也。用斯成觀，自能照曜心鏡。謂以正慧為能照，以心鏡為所照，即心地開通義也。心地開通，則無所不知，無所不見，故曰圓悟無上知見。作是下四句，顯慇可知。
　　︻記︼此章所言，於我們凡夫，最為切要！蓋凡夫所患，即是不能斷愛欲。用功宜從此下手。彌勒恐末世眾生聞輪迴根本之言，而不知斷法。故代為請問。斷輪迴根本，首在離障。障有三：一煩惱障。二業障。三報障。因此三障纏繞，圓覺性乃不得顯。此云二障者，煩惱障即事障，所知障即理障。由此二障，造業招報，輪轉生死。故障不離，則性不顯。然此性本人人同具，凡夫迷之而不減，聖人證之亦不增也。如來說法，必依四悉檀。令眾生得益。一世界悉檀。令人得歡喜益。二為人悉檀。令人得生善益。三對治悉檀。令人得破惡益。四第一義悉檀。令人得入理益。彌勒即謝前所聞之法，能令大眾得此益也。大涅槃，是我家藏之寶。從此自悟，可以自受用，不畏賊竊。故曰無畏。大寂滅海，即前文圓覺性。前言入，乃是悟入。今云遊，乃是修證。悟入屬解，修證屬行。三種陳請者，一、自初學佛以至成佛，動經塵劫。當其未了生死根本之際，不知於諸輪迴中，有幾種性。二、發無上菩提心，修無上菩提行，不知中有幾等差別。三、欲證菩提，必度眾生，故須迴入塵勞。但不知有幾種教化方便。戒定慧名三道。故慧目即道眼。慧目為能照，心鏡為所照。照耀心鏡，即是教人修觀。我心如鏡，慧目亦如鏡，互相映澈，所謂光光相射也。無上知見，即佛之正知正見。所謂三智﹙一、一切智，即聲聞緣覺之智。二、道種智，即菩薩之智。三、一切種智，即佛之智。﹚一心。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一見也。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深奧祕密微妙之義。令諸菩薩潔清慧目。及令一切末世眾生，永斷輪迴，心悟實相，具無生忍。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彌勒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寂滅海唯佛獨證，故稱如來深奧。眾生久隱情識，佛亦常不開演，故稱祕密。一悟則輝天鑑地，等佛知見，故又以微妙稱之。現前聞之，欲愛不萌於心，故曰潔清慧目。傳之末世，生死不繫於眾，故云永斷輪迴。正慧分明，照曜心境，故云心悟實相，實相即真空理也。悟此理者，直證無生，於無生理，忍可於心，故云具無生忍。餘可知。
　　︻記︼如來深奧祕密微妙，乃佛果上自受用功夫。唯佛獨證，無人能知無人能到。彌勒代眾請問，即欲如來將自受用境界，令眾生一同受用也。眾生因三惑所障，見思障慧眼，塵沙障法眼，無明障佛眼，故慧目不清。實相，即寂滅海之異名，即真空理也。無生忍，眾生未嘗不有，故云具。初地菩薩得少分光明。八地以上得究竟證。圓教則初住亦證無生忍。
丁三應請開示
戊一長行
己一示當斷輪迴
庚一略明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
　　︻講︼無始指晦昧真心以來。晦昧真心，轉變妄想。恩愛貪欲，由茲繁興，故以種種言之。恩有二：一報上之恩，如父母師長。二惠下之恩，如子孫男女。然有恩即有愛。或愛上貪財物欲行孝敬。愛下貪利祿欲全育養。凡此皆牽連生死，招致往復。故云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此愛欲為輪迴之本，已略明矣。
　　︻記︼輪迴不但六道眾生有之，即出世三聖亦不免。六道眾生，受分段生死。生生死死，循環不已。二乘聖人，生滅滅生，其相微細，則有變易生死。諸大菩薩，無明未盡，亦在輪迴之中。六道凡夫，恩愛貪欲，麤而易知。出世三聖，恩愛貪欲，細而難知。自最初一念不覺晦昧圓覺真心時，曰無始，言不能究其始也。由是迷本覺為不覺。蔽妙明為無明。由無明變現妄想，以生恩愛貪欲。所以世尊割愛出家，先斷貪欲，以其為輪迴根本故。愛之一字，九界皆有之。眾生無論矣。二乘聖人，欣涅槃，厭生死，亦是愛憎。諸大菩薩，求神通，有法愛。不過凡夫是事愛。聖人是理愛。事愛招分段生死。理愛感變易生死。
庚二詳示
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
　　︻講︼上雖略明，語意含蓄，恐眾不了，故復明明詳示。首句先舉依報。次舉正報。故云一切種性。如楞嚴十二類，今則但舉四生。經云：卵唯想生。胎因情生。濕以合感。化以離應。又云：動顛倒故，和合氣成，飛沈亂想，故有卵。欲顛倒故，和合滋成，橫豎亂想，故有胎。趣顛倒故，和合煖成，翻覆亂想，故有濕。假顛倒故，和合觸成，新故亂想，故有化。此種等類，凡有性體有形命者，莫不以婬愛之因為正成，故云皆因婬欲而正性命。四生皆是果報，總以情想為因心也。情想即是欲愛，故為輪迴之本。此應當警覺而知之也。
　　︻記︼一世界如是，多世界亦如是，故云若諸世界。一眾生如是，多眾生亦如是。故云一切種性。性即十二類生。今但舉四生，四生是果報之相，皆不離情想二因。或情多想少，或想多情少，或以情合想，或以情離想，由此轉變而成十二類生。卵以想成動顛倒，飛則上升，沈則下墮。胎以情成欲顛倒，人為豎生，畜為橫生。濕以合成趣顛倒，向上則翻，向下則覆。化生託全是假顛倒，舍其故，趨其新。人道，畜道，皆具四生。地獄道祇有化生。六欲天亦化生。阿修羅具四生。鬼道有胎生，有化生。此章開宗即搔著眾生痛癢。欲用功，的確須從此下手。減一分愛，即多得一分福。多一分愛，即減少一分福。輪迴以愛為根本。輪迴有麤細不同，由愛有麤細不同。愛由無明流出，而造四生之果。復由四生轉熏無明，而成種子。菩薩之理愛，自轉相至現相，能所既立，遂成微細之愛。菩薩修行，即斷此微細之愛也。人類之愛最重。愛漸輕漸升，至大自在天而愛最輕。初禪至三禪，亦皆有愛。至第四禪捨念清淨，即是捨愛，然仍有微細之愛在。四禪以上，方能捨盡。然四空天之愛空，亦仍是愛。直至非想非非想處天，微細之愛仍未忘。故不出輪迴。唯超出三界，得阿羅漢果者，方出分段生死而捨愛。然阿羅漢喜涅槃，即權位菩薩，上求佛道，仍是法愛。無明未破，不出變易生死。直至證佛，方破微細無明，而愛方永斷。
庚三結成
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講︼或問愛不自生，因色而起。色盛則愛，色衰則不愛。愛既不常，何能為輪迴之本？故示之以由有諸欲，助發愛性。諸欲者，對前婬欲而言。此欲以外，更有可欲之聲香味觸等，皆足以助發愛性。是愛性所以常相續也。以是之故，能令生死相續，謂其為輪迴之本，不亦宜乎？
　　︻記︼婬欲祇一。若無諸欲助之，則愛根或有能斷之時。唯有諸欲助之，故不能斷。
己二示輪迴幾性
庚一顯愛相續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講︼承上所云，諸欲助發愛性，能令相續者，以愛性無有斷故。如婬一事，原因相愛而生，不愛則不成欲故。命不自立，原因婬欲而有，無欲則身尚不有，命將安寄。然眾生莫不愛命，愛命即須保身，是為還依欲本。欲本即身，以身為行欲之本故。是知愛欲為將來受生之因，愛命為將來成身之果。此愛心所以不斷，而生死所以常相續也。
　　︻記︼以下三請是別請。答是別答。恆人祇知有輪迴，而不知輪迴有幾種。實則凡聖同居，有分段生死。二乘方便，菩薩實報，有變易生死。皆輪迴相也。今彌勒所問，如來所說，是輪迴性，不是輪迴相。性、因也。相、果也。婬欲是生死正因。諸欲助愛是助緣。有正因，招胎生之實果。有助緣，招諸業之報果。欲者，業也。為生死之業因。欲因愛生，愛者，惑也。因惑造業，因業招報，三世牽連，相續不斷。由種子生現行，現行復熏種子。惑業苦三道，永不能離。若非聞佛法，修奢摩他行，決不能免輪迴，出生死也。何以故？愛心無有斷時故。若非遇佛出世，或聞佛說法，依法起修，豈能斷哉？婬欲生於相愛，提起欲字，令人可驚可懼！眾生怕死，故愛命。愛命保身，即造種種之業。此節總標輪迴之性。
庚二依輪分性
辛一惡種性
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
　　︻講︼上顯愛性相續，即是在輪迴中。此辨有幾種性。先明第一。故云由於欲境，謂可行欲之境也。即指男為女境等。此境有可意與不可意。不可意則背我愛性，名違。可意則合我愛性，名順。其次言境背愛心者，且約違境言之。或賦形失麗，或決志不從。或橫生間阻。失麗則立時生憎，不從則敗興懷瞋。橫間則不遂啣怨。故曰而生憎嫉。由憎嫉故，或毀其形體，或壞其名聞，或設計而妄生圖謀，或依勢而責彼父兄，甚至潛傷其命，盜削其家，株連彼之親族，負累伊之官長，士善永絕，十惡繁興，故云造種種業。上品地獄，中品餓鬼，下品畜生，雖不言而可知。
　　︻記︼惡種善種不動三者，皆輪迴之性。此性不斷，輪迴不出。欲境，即五欲之境。五根門頭所對者為實境。意根所對者為法塵。因我欲而對彼境。因彼境復起我欲。男以女為欲境。女以男為欲境。違境固招苦報，順境亦然。蓋愛益深，業益重，故此報極苦。不過為一點愛情，一絲欲念，乃致輪迴無時得休，令人寒心！有志於道者，切勿為愛所惑，招三途之苦也。
辛二善種性
知欲可厭。愛厭業道。捨惡樂善。復現天人。
　　︻講︼知可厭者，或閱經教明言，或聞師友開示。知婬欲為惡道之因，深生厭離。設聞有離欲之道，便起心愛慕而欲行之。由此捨因欲所造之惡業。樂離欲防婬之善行。轉十惡業，成十善道。上品升天。中品生人。下品生修羅。亦不言而可知。此中天唯六欲，人該四州。且約欲界言之，而曰愛曰樂，仍未離愛性也。
　　︻記︼惡與善，皆出吾人現前一念。雖其性不同，然皆不離愛。惡是苦因，招苦報。善是樂因，招樂報。然樂非可久樂也。此善種性，全仗一知字。不但知違境能造業。且知順境亦能造業。如婬欲彼此順意，恩愛綢繆，何日得了？則亦必造業。業愈深，招報愈重。若違若順，無非招三途果報。知者，眾妙之門，亦眾禍之門。今此知字，是就好一邊說。即知欲之為害，能生厭離也。因厭欲，保持此厭欲之念，不造婬欲之業，且修防欲之道，故云愛厭業道。不遇良師益友，雖能轉十惡業，成十善道。然僅成世間之善，升天亦祇升六欲天中之地居天，即四天王及忉利天也。因其散心修善，不是定心修善故。若升夜摩，兜率天，非修定心善不可。修人道須持五戒。不持五戒，則得人身難，失人身易。吾人皆由夙世善因而來，不可不知此義。阿修羅間於天與人之間，善中帶惡業。
辛三上善性﹙又名不動性﹚
又知諸愛，可厭惡故。棄愛樂捨，還滋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講︼天上人間，皆由愛生。人中八苦交煎。天上五衰猝至。故知諸愛，甚可厭離。由此捨下界愛，希上界定，故曰棄愛樂捨。以上界定，皆以捨為主故。如四禪從麤向細，漸次捨身。四空漸次捨心。還滋愛本者，樂亦是愛。謂愛修捨定，還以滋生愛本。愛本指上界身心。如禪天捨下麤身，受上細身。空天捨麤心，受細心亦爾。然既有身心，還能生愛，故以愛本稱之。便現者，以修捨定為因，現有為善果。以未達輪空，終屬有為，不得解脫。但較之下界果報，漸次增上，故云增上善果。
　　︻記︼此段所言，從六欲空居天起，直至非非想天止，故名不動性。得力處亦是一知字。造諸惡業墮三途者，名苦苦。善業雖生天人，亦不離苦，名壞苦。故諸愛亦須遠離。八苦者，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陰熾盛也。初升六欲天時，以為天報可樂。及五衰猝至，則自知苦境來矣。五衰者，頭上華冠萎，腋下有汗，衣裳垢染，身有臭穢，天女生厭，天座不願久坐，是也。至此心中異常焦灼，夙世惡業現前，難免墮落三途。厭者，離其愛。惡者，惡其愛。若不遇良師，僅知棄愛樂捨。即此樂字，仍舊是愛。故云還滋愛本。四禪，四空，皆以捨為主。捨是放下，本是好事，但其放下，不知將內六根，外六塵，十二處，十八界，一切放下，但知捨下希上耳。厭下界之苦麤障。希上界之淨妙離。修覺觀功成，身心合一。則由欲界升色界初禪，名離生喜樂地。到此，方知覺觀屬火，不能免大三災之火災。於是捨覺觀，修二禪，身心合一，名定生喜樂地。然尚有樂心在，樂屬水，不能免水災。於是捨樂，修三禪，名離喜妙樂地。到此，又聞天王說，仍不免風災。於是捨三禪寂滅之樂，又修四禪，不但無苦，亦且無樂。將樂捨盡，名捨念清淨地。殊不知至此雖免三災，仍是凡夫定。乃有為之善果，非無為之善果，故名增上善果。生此有五百大劫之壽。劫盡，定力又衰，仍入輪迴。於是有志天人，又捨色界之細身，修上界之四空。雖無色蘊，尚有想在。次第捨心，至非想非非想天。有八萬四千大劫之壽。劫盡，仍墮輪迴。以其捨之一念，猶不離愛也。故云六欲諸天受五衰。三禪尚且有三災。假饒生到非非想。不及西方歸去來。所以淨土法門，為末世眾生修行最便之路。蓋眾生若令持戒，戒不易持。若令修定，心易散亂。若令修慧，則所知障重。唯有仗彌陀願力，超出三界，往生西方。縱使下品下生，在蓮華中，不過十二劫。蓮華開時，即能見觀音大勢至二菩薩。永免輪迴矣。
庚三結斷當先
辛一正結
皆輪迴故，不成聖道。是故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欲，及除愛渴。
　　︻講︼古德云：假若生到非非想，不及西方歸去來。真實語也。以非非想天人，報盡還來，散入諸趣。故云皆輪迴故。由此所以流轉六道，故曰不成聖道。謂常在生死也。是故六道眾生，發心欲脫生死，非斷欲斷愛不可。故云先斷貪欲，及除愛渴，而結示之。蓋以斷貪欲，則下界無根。斷愛渴，則上界絕絆。有志出生死者，不可不知。
　　︻記︼生死根本，欲為第一，故先斷欲。然有一絲之愛未斷，便是生死之根。此根不拔，終結生死之果。故又須除愛渴。
辛二通妨
善男子！菩薩變化示現世間，非愛為本。但以慈悲令彼捨愛，假諸貪欲而入生死。
　　︻講︼或云，菩薩涉世度生，往往示有父母妻子，其於欲愛何？故此預而通之曰。菩薩涉世，必是變化示現，不因父母所生。故曰非愛為本。所以示有妻子者，但以大慈大悲，憐愍愛欲眾生，令彼悟愛欲之苦，漸捨所愛。假諸父母妻子，示有世間貪欲，使人易信。四攝法中，同事攝故，妙嚴轉邪，即其證耳。
　　︻記︼上來所講三界眾生，欲免輪迴，先斷愛本。何以菩薩示現度眾生時，亦有妻子，豈非欲愛乎？今釋此難，名曰通妨。菩薩入世度生，如月映水，如鏡現像，來無，去無蹤，故曰變化。彼是示現，雖有妻子，而非欲愛。四攝法，一布施攝。二愛語攝。三利行攝。四同事攝。
己三示修佛幾等
庚一斷迷成悟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能捨諸欲及除憎愛，永斷輪迴。勤求如來圓覺境界，於清淨心便得開悟。
　　︻講︼佛意以若諸末世眾生，實有欲愛，非菩薩比。設欲修佛菩提，必要能捨諸欲，及除憎愛。所以必要捨欲除愛者，有二：一者修佛菩提，期在永斷輪迴。二者期在勤求圓覺。此二意均須捨欲除愛，令心清淨。以圓覺境界，能於清淨心求，便得開悟。蓋以不悟圓覺，終滯有為，不能修菩提故也。
　　︻記︼捨諸欲，則不造世間惡業。除憎愛，則拔去生死之根。男見男則憎，見女則愛。女見女則憎，見男則愛。中陰入胎，即由一念憎愛。彼見男女交歡時，一念發生，無論憎愛，均能流入母胎。此名潤生無明。欲不除則身不淨。捨不除則心不淨。不清淨，則與圓覺不相應。因圓覺乃清淨境界也。
庚二因修顯別
辛一總標
善男子！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依二種障而現深淺。
　　︻講︼一切眾生，總指修菩提者。差別未分，故總以眾生名之。大疏去：但緣不了本覺。自見定是眾生。遂欲斷障求真，厭凡愛聖。指此為本所貪也。由此貪欲不同。或初修未離凡位，或入聖乘分大小，或大小不定，或誤入邪宗。故曰顯出五性差別不等。此答幾等差別。或曰：悟圓覺而修佛菩提，應當平等。何故復有差別？故佛以二障淺深釋之。意顯理由頓悟，事必漸修。由漸修故，依二種障而現淺深也。
　　︻記︼由本貪欲之本字，即一念不覺，蔽妙明為無明之本無明也。六道眾生，墮於依他起性，身心皆是無明，故云發揮無明。於此起修，不能不以幻修幻。眾生之見不忘，遂起種種差別，並非覺性有差別。直是迷悟之中，顯出差別耳。
辛二別明
壬一別明二障
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講︼理障，亦名所知障。然所知非障，執則成障，致令知見不增，故云礙正知見。事障，亦名煩惱障。能障真如，起諸煩惱，致令生死不斷，故曰續諸生死。
　　︻記︼五性差別，由二障而生。知發於心。見出於眼。我之知見發生時。若更有高於我者，當謙讓請益，即不礙正知見。若自以為是，則所知所見，皆成為障。見思障真諦理。塵沙障俗諦理。無明障中諦理。無明為理障，即法執。見思為事障，即我執。凡夫所有，見思事障居多。菩薩所有，無明理障居多。故分理事二障。以理障故，不能親見本來面目。以事障故，不能了脫生死。
　　壬二別明五性
癸一總徵
云何五性？
　　︻記︼此科文說明五性。所謂五性，即我佛於自定經名中有云：此經亦名如來藏自性差別是也。原性之本體，則一性一切性，一切性一性，並無差別。言一猶嫌其贅，更何有五？但性體雖無差別，而因眾生修證次第，從迷得悟，在功用上則有種種差別。蓋性德無差別，修德有差別，故種種差別，皆言修德，非言性德。從迷邊說，非從悟邊說也。然有差別，即無差別。所謂全性起修，全修即性也。眾生同具本覺。因一念無明，迷本覺而為不覺。今或因悟道而有始覺。或因分證而有隨分覺。或因流入邪途而有外道性，此所以種種不同也。
癸二分釋
子一凡夫性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講︼此約初發心人，欲斷障而未得。謂修德無功，性德未顯。六即中理即佛也。既未斷障，不入五性之數，淺深未分故。
　　︻記︼凡有內外之別。此指外凡性。未斷二障，不入五性之數。所謂五性者，乃下文聲聞性，緣覺性，菩薩性，未定性，闡提性也。五性中最淺者，應由內凡算起。以二障雖未斷，而已能伏，外凡則尚不能伏故也。外凡最低者為理即。最高者為觀行即。而名字即位其中間。凡夫為二障所迷，絲毫未覺者，謂之理即。因僅具有性德，而毫無修德也。至初發心人，已聞覺性之名，而未悟其理，則為名字即。既聞名字以後，從此而修觀行，是為觀行即。然二障尚在，總皆外凡。按六即佛者。一理即佛。二名字即佛。三觀行即佛。四相似即佛。五分證即佛。六究竟即佛也。
子二聞緣性
若諸眾生永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但能悟入聲聞緣覺，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講︼眾生，仍指初發心人。畏生死苦，不能入廛垂手，唯欲永捨貪欲。如小乘初果，則云不入六塵。況復二三果等。其本欲永捨貪欲可知。先除事障者，貪欲為煩惱之首，煩惱斷則生死亦斷，故先除之。保守偏空，正是理障。不復進求，故云未斷。由此但悟人空，離於分段生死，證入聲聞緣覺。故云未能顯住菩薩境界。此科攝五性之二：一聲聞。二緣覺。因同屬小乘，故合明之。
　　︻記︼此指聲聞緣覺二種而言。自內凡位起修止觀，降伏二障。雖不能親見妙性，而相似現前。即楞嚴經所謂情既不緣，根無所偶，返流還一，六用不行是也。聲聞初果，頓斷三界見惑，亦得人空，名須陀洹。此云預流，謂初預聖流，名見道位。再進，斷欲界六品思惑，餘三品惑尚在，猶潤一生。是為二果，名斯陀含。此云一來。再進，斷欲界思惑盡，不復還來欲界。是為三果，名阿那含。此云不還。既得三果。住四禪地。用多念無漏，去多念有漏。得根本智，了此一念無漏，一念有漏，遂入五不還天。進斷上界七十二品思惑。得四果，名阿羅漢。謂所作已辦，不受後有也。從此用功，證辟支佛位。緣覺有二種：一部行緣覺。二麟角緣覺。又出有佛世，謂之緣覺。出無佛世，謂之獨覺。此等聲聞緣覺，但見空，不見不空，故為小乘。於二障中，先斷事障。事障者，即見思二惑也。二惑既淨，事障方除，唯理障未斷。界外無明，完全尚在。故曰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子三菩薩性
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薩境界。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
　　︻講︼眾生，偏指有大根人。眾生雖言一切，獨取已發大心，要求無上菩提。故云欲泛覺海。佛意以圓覺如海，顯其容納分流。而修習趣入，即同浮波泛浪，先當發願等，正如來明示方軌，令末世仿行也。大乘根器猛利，願樂精勤，二障同伏同斷，故勤斷二障也。不似二乘劣器，但念空無相無作，先斷事障，急欲脫離分段，出三界以自避耳。歷三賢位，種習現次第分伏，如石壓草，石不動而草不起，名為已伏，謂已能治伏也。既能治伏，進成見道，故云悟入菩薩境界。此約初地說。從初地至十地，漸次進斷二障，入妙覺位，名為永斷。謂現種習盡，如金出，故云即入如來大涅槃也。
　　︻記︼破界外之見思，與界內之見思不同。界外見思為住地無明，最不易破，須斷生住異滅四相故也。凡夫發心欲泛如來大圓覺海，事雖甚難，而本同具有圓覺性。圓覺之體，離過絕非。圓覺之相，豎窮橫。圓覺之用，用等恆沙。因其三者皆大，故名曰海。欲泛此海，中間須經煩惱之流。風浪既大，且有五百由旬之廣。須發大願，立大志，修大行。發願為修行中之最要者，所發之願，即四弘誓願也。發此誓願，志在成佛。欲成佛，必先度眾生。欲度眾生必先斷二障。斷之之法，不外於四正勤。﹙未斷惡須令斷。未生惡須令不生。未生善須令生。已生善須令增長。﹚未斷之前，須藉如幻三昧之力，方能調伏。菩薩斷障，所歷地位，為三賢位，即十住，十行，十迴向，﹙十住修空觀。十行修假觀。十迴向修中觀。空假圓融﹚是也。菩薩入初住時，先斷見惑，斷除滅相無明。從二住至七住，斷界內思惑，伏界外思惑，滅異相無明。是為二障已伏。八住伏界內塵沙。九住斷界內塵沙。兼伏界外塵沙。至十住則有出假神通遊戲度生。然界內事障雖除，而界外理障未除。所謂住地無明者，極不易斷。必須歷劫修行，進破界外無明。由此經歷十行十迴向，斷得一分無明，見得一分圓覺，是為悟入菩薩境界，入初地位。直須破四十一品無明，方能斷盡住相無明，淨除理障。而最後尚有生相無明，更須修金剛三昧以對治之，二障始可永滅。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子四不定性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逢善知識，依彼所作因地法行。爾時修習，便有頓漸。若遇如來無上菩提正修行路，根無大小，皆成佛果。
　　︻講︼此通指初發心人，欲斷障而未能，故渾言眾生。圓覺是人人固有之性，不假修成，故曰皆證，謂理證也。其所謂修者，不過淨治現業習氣耳。初發心人，必先逢遇良好師友，切磋琢磨，方成良器，故師友不可不簡擇也。如下所明。若言三乘知識，即以諦緣度為因地之法行。學人依彼所作，爾時修習，便成三乘漸教人也。若遇如來無上知識，示以正修行路便成佛果頓教人也。故此科不定性。足見根性原無大小，全憑師友為緣。親之近之，誠不可不慎也。
　　︻記︼此科釋不定性。原眾生之性，本皆不定。若論大圓覺性，人人同具，故曰皆證圓覺。然眾生所具之圓覺，乃是本來之性德，必須加以修德，方為能證。而所謂修者，要不過淨除流識習氣而已。修行必資師友，故以得遇善知識為最要著！善知識亦有種種。如遇聲聞阿羅漢，則教以修四諦為因地法行。遇緣覺，則教以修十二因緣為因地法行。遇菩薩，則教以修六度為因地法行。又三乘諸教，有頓漸之不同。遇通教善知識，則以無言說道。遇別教菩薩，則教以發廣大心。此二者皆屬漸教。若遇圓教菩薩，則教以先悟圓覺之理，任運斷惑，圓伏五住煩惱，此為頓教。再上而能遇佛，則不教修聲聞緣覺，亦不教修漸次，而教以修如幻觀，開如幻眾，作空華佛事，建水月道場，不住相而布施度生，是為無上菩提正修行路。外不住境，內不住心，名之曰正路者，曆五十五位菩提路也。眾生根器，無論大小，皆成佛果，此圓頓之因地法行也。
子五闡提性
若諸眾生，雖求善友。遇邪見者，未得正悟，是則名為外道種性。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講︼眾生，仍指初發心人。言發心求道，必先求師友引導。不意善友不遇，偏偏遇到邪見外道，指示入門，故云未得正悟。西竺，如方論師，口力師，事水事火等，雖有修習方法，但是邪悟而已。可見聲聞緣覺等，雖大小有異，仍為正悟。以是佛道種性。堪成佛故。此非彼比，故名外道種性。謂心遊道外，定性不移。由此障佛種子，不得成佛。故教中稱為無性闡提，以其無佛種性，謂斷善根人也。邪師過謬者，如此方之邪教，以利惑人，受其惑則喪心失志，故非眾生咎也。初心人當善避之。
　　︻記︼闡提此云斷善根，彌戾車此云惡知見，亦闡提類也。眾生性既不定，須得善知識為之誘導。不幸而遇邪見，不得正悟。所得之覺，是為邪覺。所悟之理，皆屬邪理。所聞所見，皆屬生滅。或著於有，或墮於空。或起於二邊。或謂心外有法。是為邪悟。迷真著妄，將妄作真，不遇佛乘，不聞佛法，成為外道種性。毀謗正法，墮落三途，是真所謂可憐憫者，咎由邪師，不在學者。
癸三總結
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講︼最初發心，本為求佛菩提。但以遇緣差別，致成五性攸分。毫釐之乖，天地之謬。真似不可不辯。邪正不可不審。大士致問，良有以也。
　　︻記︼總答上文修佛菩提幾等差別。
己四示入塵方便
庚一應問開示
善男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入諸世間，開發未悟。乃至示現種種形相，逆順境界，與其同事。化令成佛，皆依無始清淨願力。
　　︻講︼準前問云：迴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今示之曰：菩薩行滿迴入塵勞，唯以大悲為主。違大悲，不能入塵。無方便，不能度生。故云唯以大悲方便也。方便有三。入諸二句，名入世開發方便。謂入有情世間，度諸凡外。入正覺世間，度諸三乘。入器界世間，普度一切含情抱識。開發未悟者，菩薩以滯著二邊，或未離但中法愛，亦邪悟所攝。餘可知也。今云開發，令得正悟，不被邪悟所惑故。乃至下，名示形同事方便。謂示種種形，如觀音三十二應等。現正信男女，與出家二眾，依戒定慧，修諸正行，名順境界。現外道魔王，與六群比丘，依貪瞋癡，作諸非法，名逆境界。同事者，同順同逆。無非蜜攝其心，易信從故。化令句，名化必究竟方便。謂教化眾生，令成佛果。所謂如一未成，終不泥洹也。依者，不背義。無始者，遙指多劫以前，至今不紀時代故。發心不為自求人天福報等，唯依最上一乘發心，故以清淨稱之。願與法界眾生，同得菩提，故又以願力稱之。謂無始所發願力，若化不究竟，則大願背矣！今云化令成佛，故曰皆依。謂所發之願，皆不背也。
　　︻記︼此發明教化方便也。不大悲不能入塵，不方便不能度生。度生以方便為首，入塵以大悲為宗。開發者，未悟使悟，悟偏使正是也。菩薩修行，原為度生。然欲利人，必先自利。及修行圓滿，則乘其願力，迴入塵勞。開發方便亦有三：一入有情世間，開發凡外。外道不了唯心，凡夫念念著有，不悟真空，故菩薩開發之也。二入正覺世間，開發三乘，使其融空假而入中道。蓋聲聞緣覺，但滯於空，不見不空。不空尚未之見，更何論乎中？故菩薩必教化之，使之出假入中，斷變易生死。又漸教大士，貪瞋癡尚未盡斷。例如說勤求佛道，即貪也。鄙二乘不能求佛道，瞋也。不了眾生皆有佛性，癡也。菩薩教化之，令捨三毒，悟中道之理，不住二邊，所謂一中一切中也。三入器世間，普度一切。菩薩本是法身大士，為眾生故，迴入塵勞。示現種種形相者，即如觀音三十二應是也。同事為四攝法﹙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之一，舉一以概其餘也。
庚二為機勸修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當發菩薩清淨大願。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依願修行，漸斷諸障，障盡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證大圓覺妙莊嚴域。
　　︻講︼現在菩薩行滿，迴入塵勞，當在末世。今勸末世眾生，發心應當遵依，故云若諸。於大圓覺起增上心者，教以遵依菩薩，發菩提心耳。起增上心，全憑願力攝持，故又勸以當學菩薩，發起大願。大願宜云何發？故云應作是言。是言，即所願之詞也。願住佛圓覺，即為最上乘發心，不為自求人天福報故。願求善知識，得正知見，開示正修行路故。設遇外道，不免誤入闡提。遇二乘，多滯小道。故皆以莫值為願。依願修行，宜先自利為急。二障宜先伏後斷，若能已伏，便能悟入，由三賢而入初地，故云菩薩境界。若已永斷滅，由十地而至等覺，故曰障盡願滿。升進曰登。等覺親證佛果，不隔餘位，故云便登法殿，即常寂光也。無二死曰解脫。無五住曰清淨。法身所依曰法殿，指他受用土也。大圓覺妙莊嚴者，即自受用土。以因行修圓融三觀，果上有微妙莊嚴。乃稱性起修，全修在性，故又名大圓覺妙莊嚴域。域，猶境界疆場也。
　　︻記︼此段文因上有五性差別，故特勸修。我等處此末世，既知圓覺是本有之心，全體具足，不欠絲毫。由此二六時中，刻刻用功，常住圓覺。此圓覺既是本具，自有體相用之三大，故曰大圓覺。悟得此理，依此起修。起，發也。即發菩提心是也。欲成佛道，須發無上之菩提心，故曰增上。發清淨大願者，即四宏誓願也。願我以下，即所發願。六根門頭，念茲在茲，方為住佛圓覺。清淨法殿，即是大圓覺海。從此方能證得自己大圓覺性，修德既具，性德方現，名曰妙莊嚴域。彌勒一章，最為切實，無一委曲相，為諸經所未有。先教斷輪迴根本，知二障，分五性。令眾生發願，同證圓覺。自眾生以至成佛，其義皆備。
戊二偈頌
己一標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記︼長行甚詳，偈頌從略，
己二正頌
庚一頌當斷輪迴
彌勒汝當知。一切諸眾生，不得大解脫。皆由貪欲故，墮落於生死。若能斷憎愛，及與貪瞋癡。不因差別性，皆得成佛道。
　　︻講︼初五句，正頌輪迴根本。二死永亡，名大解脫。貪欲為輪迴根本，由不斷故，墮落生死。所以不得解脫久在輪迴。此其所以當斷者，已可見矣。後四句，翻頌前輪迴種性。前云惡性，善性，不動性，此三種性，皆由不斷貪等輪迴根本也。設若於此，發勇猛心，立決定志。修戒定慧，永斷貪瞋，及與癡愛。即可以不因此而受差別種性之報，而成佛道也。故云不因差別性，皆得成佛道。
　　︻記︼縱使能修，半途而止，仍不得大解脫。憎愛是潤生無明。
庚二頌修佛幾等
二障永消滅。求師得正悟。隨順菩薩願，依止大涅槃。
　　︻講︼長行云：欲泛如來大圓覺海，及至云滿足菩提及大涅槃。此約義略頌也。
　　︻記︼不斷二障，成凡夫性。能斷事障，成聞緣性。能斷二障，成菩薩性。遇邪師成外道性。惡知見成闡提性。正悟者，不依於空，不落於有，得中道也。涅名不生，槃名不滅，即大圓覺海。
庚三頌入塵方便
十方諸菩薩。皆以大悲願，示現人生死。現在修行者，及末世眾生。勤斷諸愛見，便歸大圓覺。
　　︻講︼初三句，頌應問開示。菩薩指因圓果滿，迴入塵勞者言，前云入塵以大悲為主，現起三種方便。此三方便，全憑願力攝持。故今云願人生死以略之也。後四句，頌為機勸修。應遵菩薩發願度生斷障，庶不墮於愛見之悲。障盡願滿，便可歸大圓覺妙莊嚴域矣！
　　︻記︼末世眾生，不必急於求悟，先在勤斷愛見。蓋凡夫著愛。外道著見。愛為思惑根本。見為見惑根本。愛見既除，則二惑根本除矣。
丙三示順覺顯性
丁一謝前請後││清淨慧章
戊一具儀謝前
於是清淨慧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本所不見，本所不聞，我等今者蒙佛善誘。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講︼初一行半，眾中具儀可知。次二行文，謝前成益。廣說者，重重分析，循循善誘之意。六道何以輪迴？五性所由淺深，皆屬不思議事。不見者，從前未見廣說。不聞者，從前未聞詳示。今則既見廣說，又聞詳示。故云我等今者；蒙佛善誘。善誘者，誘引有序，即前廣說。前文所謂恩愛貪欲，漸致六道輪迴，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皆善誘意也。又聞迴入塵勞，唯依大悲為主，現起三種方便。末世依之，便得證覺。不禁圓解內發，輕安外形。故曰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記︼彌勒章離障顯性，是反顯。此章順覺顯性，是正顯。圓覺妙心，佛生同一，聖凡不二。有情無情，同是一性。唯須成佛以後方知。至於我輩，不過由研究大乘經典而知之耳。所謂本具之話，非證後之話。有情無情，雖同是一性。然在有情則稱覺性。在無情則稱法性。法性無知覺，故謂之法、即不覺之義也。夫有覺性與法性之分別者，即由二障所纏。如眼有翳，自障見性，與空相隔，而見空華。圓明覺明，分而為二，亦復如是。其實不二而二為二，二而不二則一。一者其體，二者其用也。前章離障顯性，分出種種差別。此章順覺顯性，到得究竟，只是一性。未到究竟，亦有多性。與前章相反相成。前章就眾生界中，與眾生切實談性。斷其愛欲，以除輪迴根本。乃眾生離障初步功夫。是在相邊顯。此章自眾生以至成佛。不談愛欲而談本有之話。是就性邊顯。然相本無相，只是一性。眾生不了，乃著相迷性耳。清淨慧之慧，即從根本智，發揮後得智。智即性光。在凡夫第六識用事。第六識為心王之一。本不自動作，作善作惡，多由佐使者所為。故有二十六惡心所。十一善心所。惡心所中，根本煩惱六是首領，餘是扶助。善心所第一即為信。而自己受用處，則在別境之慧，作用亦最大。六識能分別善惡邪正，全仗此慧。然亦視佐使如何。若二十六惡心所用事時，則信成邪信，慧成邪慧。今清淨慧菩薩。從根本智光發出之慧，即始覺智，照於本覺心體。念念當前，照而常寂。化惡成善，化染成淨。破世間之事障，出世之理障。故此順覺顯性，非清淨慧不能當機代眾請問也。欲愛不易離。眾生界中，能離者已是不可思議之人。所離者已是不可思議之事。智慧發於中，輕安形於外，故曰身心泰然。
戊二請後顯慇
己一請後增益
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云何差別？令末世眾生聞此聖教，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講︼現前大眾，非一方來，故曰諸來。各及眷屬，主伴重重，故曰一切。或為請法，或為聽法，故曰法眾。或求增益，或希重宣。顯前章如來已說，會眾已各受益。此又為末世眾生請也。良以如來在世，三業殊勝。諸來法眾，五根通利。所以法雷既震，瞶耳全聲。至於末世，恐未能爾。故再問從生至佛，所證所得，云何差別。一切眾生者，從凡夫起問。台教頌云：﹃七賢七位藏初機，通教位中一二齊。別信並圓五品位，見思初伏在凡居﹄。乃藏通內外凡，別圓外凡位也。又云：﹃果位須陀預聖流。與通三四地齊儔。並連別住圓初信。八十八使正方休﹄。在藏通已入聖流，在別圓猶在內凡也。又云：﹃圓別信住二之七。藏通極果皆同級。同除四住證偏真。內外塵沙分斷伏﹄。在別圓尚在內凡，在通教三人同斷思惑盡，在藏教已臻極聖也。永嘉云：﹃同除四住，此處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正此謂也。今云及諸菩薩者。頌又云：﹃別地全齊圓住平。無明分斷證真因。等妙二覺初二行。進聞三行不知名﹄。正指此意也。約位從初住至等覺四十一位。約斷證別初地與圓初住相等。妙覺與二行相齊。圓教三行，別教不知名字。況後位耶？更須進斷三十品無明，方證圓教極果。即此謂如來世尊，所言所證所得，差別之相若此。今經本屬別圓二教。所以引四教頌者，慧學之流，不可不知，無妨帶說。所證，斷惑證理也。所得者，修因得果也。云何差別者，理有淺深，位有高下，此問能被之教。眾生，指所被之機也。末世眾生，不見如來三業殊勝，誠屬可愍。正是所為，故云令也。聞此聖教者，時至機熟，轉從四依邊聞。隨順開悟者，隨聖教邊，開悟所證之理。庶幾漸次伏斷，入所得之位矣。故云漸次能入。
　　︻記︼得悟雖同佛。多生習氣深。所謂理則頓悟。事須漸除。此所以有漸次能入之請也。請法指上首。聽法者指眷屬。前章五性差別中之菩薩性，即法王圓滿覺性，然是反顯。眾生不悟者，必僅就破惑邊看，不從本智上看，故請重宣。凡未入位者，皆稱眾生。眾生亦有所證所得。此專指發心用功之人言。眾生甚多，故云一切。眾生即五蘊中人，五蘊結聚一團，成眾生之相。藏教七賢，一、五停心。二、別相念。三、總相念。四、煖位。五、頂位。六、忍位。七、世第一位。前三外凡，後四內凡。藏教初機之人，佛本欲教其修四念處功。因其妄想太多，業障太深，故先令修五停心觀，以伏其心。五停心者，多散令作數息觀，眼觀鼻，鼻觀心，數鼻端出入之息。但出入不宜並數。或數入息，不數出息。或數出息，不數入息。令心擊於一處也。多貪令作不淨觀，吾身自內至外，膿血尿糞，無一處乾淨。譬如淨瓶，外觀雖美，中藏臭穢。瓶若一破，人皆掩鼻，不可嚮邇。貪欲最甚者為色。故男觀女，應作不淨想。女觀男，亦應作不淨想。貪心自可漸息。多瞋令作慈悲觀。多癡令作因緣觀。多障令作念佛觀。多障眾生，並息亦不能數。則令念佛，觀想聖容。若又不能，則老實置佛像於前，對之禮拜。是知五停心法門，為下手最好工夫也。其次則修四念處。鈍根者，一觀一觀，分別修之，為別相念。利根者，修一觀則通四觀，為總相念。修之久，觀行起，心已調伏。譬如兩木相摩而生火，即為煖位。藏教名為初機相似位。二六時中，念茲在茲，一刻不敢放鬆。觀行極純，則為頂位。到此尤宜耐煩，所謂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是為忍位。有上忍中忍下忍。下忍修十六行觀。中忍修三十二行。伏三界見思惑。再一剎那，進世第一位。通教初乾慧地為外凡，抵藏教前三位。次性地為內凡，抵藏教後四位。別教十信位，圓教五品位，位次相等。皆屬外凡。見惑有八十八使。思惑有八十一品。伏者，伏界內事障也。在藏教小乘。雖五停心中，有念佛一法，尚未有淨土法門。此法門，直至方等時方開。須陀洹，藏教之初果也。前是伏見惑，至此乃能斷見惑。預於聖流，名見道位。從世第一後心，用八忍八智，方斷八十八使之見惑。眼見者不是惑，見逆順境而意根分別好歹起執著，乃為見惑。因執著而起愛憎，即思惑。因見思惑，遂造種種之業。藏教初果，在通教為三地四地，即八人地與見地也。在別教為初住。圓教為初信。通教何以有三四地兩位，因有利根鈍根之別。八人地是利根人，聞而即斷。見地是鈍根人，必用功後方斷。然利根人亦僅斷欲界麤惑，能不起分別。至上界五十六使微細見惑，則不能斷。正使方休，習氣未除，要不能不墮落地獄道餓鬼道，莫能自主也。藏通以斷三界思惑為究竟地。別圓則須斷根本無明。故藏通極果，僅抵圓教二信至七信，別教二住至七住。圓二信至七信，別二住至七住，四住煩惱，自然齊斷，尚是內凡。在藏教已證偏空理，得阿羅漢果。藏教以阿羅漢為極果。通教以離欲地為三果，已辦地為極果。四住者，一、見愛住。二、欲愛住。三、色愛住。四、無色愛住。證但空之理。是為偏真。自以為涅槃，不知實變易生死也。既斷思惑，則斷界內塵沙。塵沙本自無惑，因眾生見思煩惱習氣，多如空中之塵，恆河之沙，故名為惑耳。證阿羅漢果者。界內塵沙，隨思惑斷盡。界外塵沙，不過能伏而已。至此地位，本可以教人。然彼自苦中出，視生死如牢獄。明知眾生之苦。不肯再入世而度生，因無大悲心故。三藏即指藏教。藏教以證偏空為涅槃。不知無明之名。故云：﹃若伏無明，三藏則劣﹄。四教中內外凡，皆眾生之位次。經文言及諸菩薩，則但講別圓，不講藏通，別教以中道觀智，照中道諦理，破一品無明而登初地。圓教初住，已與之齊。故云別地全齊圓住平。別教八住至十迴向，方伏初地無明。而圓教則僅八信至十信三位。圓教初住至十住，各斷一品無明。與別教十地齊。故云無明分斷。圓教八信至等覺，別教八住至等覺，皆菩薩所修。真因，即中道也。修德有功，性德方顯。初住以前，果中之因。初住以後至等覺，為因中之果。佛為果中之果。十信以前，為因中之因。別教至等妙二覺，僅與圓教初二行齊，故不知三行之名。﹙按以上註文可與天台四教六即圖參看﹚開悟者，開自己之知見，悟本具之道理。上根利智，即可斷惑。鈍根者亦能伏惑。凡夫有心念佛，心無二用，即能伏惑。誦經聞法時亦然。
己二至三顯慇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記︼例前可知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漸次差別，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既問所證之理，令其隨順開悟。復問所得之位，令其深入。故以善哉而雙美之。餘可略知如上。
丁三應求開示
戌一長行
己一示圓滿覺性
庚一本來平等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性有。循諸性起。無取無證。於實相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何以故？菩薩眾生，皆是幻化。幻化滅故，無取證者。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性自平等，無平等者。
　　︻講︼前請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今示之曰：圓覺自性，非性性有。謂圓覺自性，本非差別之性。然今性有差別者，覺性雖無差別，以有隨緣之能，是以隨染淨緣，現起差別諸性也。諸性即是眾生菩薩。既是隨緣現起，差別性即圓覺性。誰為能取所取，又誰為能證所證，故曰無取無證。雖然，而現有眾生為能取，菩薩為能證。佛即遮云：於實相清淨理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次復徵起云：何以故？而云實無耶？遂釋云：菩薩眾生，皆是幻化故。既同幻化，當體寂滅，又誰為能取能證耶？故曰無取證者。蓋以幻化滅故，有即非有。菩薩眾生，同歸圓覺。若更說有取證之人，豈非以圓覺而取證圓覺，有是理乎？如其不明，更助一喻。故以譬如眼根，不自見眼。喻圓覺不自證圓覺。如是則圓覺自性，本來平等。又誰能使之平等哉。故云無平等者。
　　︻記︼此指示本來平等之理。圓滿覺性。平等不二，本無差別。故曰非性，謂非性中自有差別也。然以其有隨緣之能，遂生出十界差別之性。故曰性有。謂因隨緣而生差別也。是知性無差別，由緣而有差別。緣有染淨之異。性有順逆之差。一切如來順修，一切眾生逆修。眾生一念不覺，遂生三性。第一逆性，第二見性，第三色性。因有逆性，是以念念相續，遂分能所。能即見性，所即色性。由此現出種種諸性差別。由逆修而成眾生性，由順修而成菩薩性佛性，故有如來眾生之異。夫圓覺性雖隨緣而起。然緣起無性，是有差別即無差別，故差別性即圓覺性。就差別說為不一，是曰離。就無差別說為不二，是曰即。眾生因不覺而生能取，以一切境界為所取。菩薩因修行而為能證，以一切妙法為所證。至於圓覺本性，則無能取所取。能證所證，故曰無取無證。此專指圓覺妙性也。圓覺妙性為實相真體，故無菩薩眾生。菩薩眾生，皆是假名，同屬幻化。由無明變現，而有迷悟之分，凡聖之別。而圓覺實相，則無凡無聖無迷無悟。幻化既滅，菩薩眾生，同歸圓覺，當體寂滅，有何取證？此是修德。然全修即性，若更說取證，豈非以圓覺取證圓覺耶？此理本明，但因圓覺實相，為離言說相，離心緣相。須是一切放下，親證此境，方能明白。末世眾生，萬難理會。故又設喻以明之，喻如眼根，雖能照了前境，而不能自見其眼。猶之圓覺，不自取證圓覺也。蓋圓覺妙性，只是一法，更無二法。何以故？覺性平等故。平等屬於本來，既係平等，自無平等者也。
庚二迷倒成差
眾生迷倒，未能除滅一切幻化。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
　　︻講︼上科眾生，指已發心，知伏惑者。此之眾生，兼未發心，不知伏惑者。所謂內凡外凡也。全未發曰迷。雖已發心，不知惑空，加功欲伏曰倒。縱使已伏，不過如石壓草，均為未能除滅。上云菩薩眾生，皆是幻化。此云一切幻化者，不唯菩薩眾生，兼一切因果而總言之。猶偏取於因，以惑滅而一切皆滅故。於滅未滅者，滅則漸次斷滅，未滅則漸次治伏。不達本空，均為妄加功用。於此妄功用中，便顯有菩薩眾生之分。故曰差別。
　　︻記︼迷是不覺，倒是不正。既迷妙覺真性，轉性成識。即將妙明轉為無明，故未能除滅幻化。原覺性雖本來平等。由眾生迷倒，不了幻化，所以成差。上文非性性有，是教眾生自悟本來覺性。此科是說眾生不了幻化，又不能以幻修幻，故曰未能除滅。能滅二障為菩薩。雖未滅而能伏，為初心大士。皆由不悟自性本空，當體是佛，而妄加功用，故有內凡外凡等種種差別。
庚三究竟平等
若得如來寂滅隨順，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講︼二障永滅，一性圓明，即是如來寂滅。寂滅者，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前請法王圓滿覺性是也。自是智與理冥，更無智外理為智所證，亦無理外智能證於理。隨順圓覺，絕諸對待。上云自性平等，無平等者。此云實無寂滅，及寂滅者。辭雖有異，而義無殊也。
　　︻記︼若得如來寂滅隨順一語，理極深奧。如來者，如如不動，而無去無來。二障永滅，一心圓明，諸法平等，理智一如，智外無理，理外無智，是為寂滅隨順。隨順者，隨順圓滿覺性也。至此則一切平等，並無寂滅之相。既無寂滅之相當前，豈有能寂滅之人哉？能所雙亡，故曰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己二隨順成別
庚一次第隨順
辛一凡夫隨順覺性
壬一由妄成迷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由妄想我，及愛我者。曾不自知念念生滅，故起憎愛，耽著五欲。
　　︻講︼此由妄成迷也。一切眾生，先從博地凡夫說起。由妄想我等，謂由最初一念不覺，迷真心而成妄識，復由識起諸想念，內執身中有我，復執身外有可愛我者，即是執我我所也。曾不自知者，謂一向不自覺知，不知我及我所，俱屬念念生滅，虛妄不實。由不知故，背情則故起憎嫉，順情則故起愛染。憎嫉者，見欲則銷。愛染者，逢欲益盛。故云耽著。五欲，即五塵也。均是可欲之境故。
　　︻記︼此下就隨順覺性，顯出差別。欲明差別之相，先從凡夫位說起。一切眾生，本賅九界，而茲則專指六凡位中眾生言。無始，即最初一念不覺。因一念不覺，迷真成妄，由妄識而起妄念，於是內有我而外有愛我者。愛我者，即我所是。就凡夫言為我所用者，就菩薩言是法執，皆由無明妄想。﹙根本無明﹚而生見思妄想﹙枝末無明﹚即我執﹙我見我慢等﹚也。執身為我，以正報為自受用。有我即有他，復執依報為所受用。念念執著，心生愛樂，故有愛我者。試即一身內外，細加研究，誰是我者？我尚不有，更何有愛？不知無我，故墮生滅。念念生滅，生死之因。於是本性清淨，為念所障。以動為心，以動為境。對一切逆順境界，而起憎愛之心，有憎愛，故有色聲香味觸五欲。此指未發心眾生言也。
壬二遇教得悟
若遇善友，教令開悟淨圓覺性，發明起滅，即知此生性自勞慮。
　　︻講︼此遇教得悟也。善種內發，不期而逢曰遇。善友者，具正知正見，能勸人為善故。如華嚴之五十三人，法華之淨藏淨眼皆是也。憐其久迷自性，因貪欲而造業，故教令開悟淨圓覺性。果能開能悟，自然發起智眼，照明我及我所，念念起滅。即知現前眾生，皆是圓覺性中，自勞自慮，乃與圓覺無與焉。
　　︻記︼此指已發心眾生，了知生死苦果，憎愛苦因，發心修道者言。則以得遇善友為第一好因緣。遇者，不期而逢也。稱為善友，必具正知正見，能勸作諸善，對治諸惡，而使人脫離生死者也。開者，開正知見。悟者，悟淨圓覺性也。開悟本由自己，善友但能指示之耳。遇善友非易事。既遇善友而教令開悟。然後了得現前身心，一切皆是無明幻化，妄起妄滅，故曰發明起滅。既悟淨圓覺性。何以又知此生性自勞慮？蓋當開悟時，所有無始無明習氣，自八識田中，一齊湧現，由此能見自心中微細生滅之相，此即正知見也。未開悟人，往往將邪作正，將妄作真，併此妄想亦不自知。勞慮即妄想。既發正知見，便能照了我心，念念生滅。有如一隙日光，照見塵埃亂動。然塵相自動，虛空不動，虛空即真性也。
壬三緣悟成礙
若復有人，勞慮永斷，得法界淨。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故於圓覺而不自在。此名凡夫隨順覺性。
　　︻講︼此緣悟成礙也。首句意謂：若於開悟眾生中，復有能伏惑之人，顯非盡能伏也。勞慮永斷者，知圓覺是覺體安然，了無形。勞慮者自勞動思慮，野馬奔馳，與圓覺全不交涉。一如空，一似塵也。如是可誓期必證，發心永斷。是則以觀行之功，伏而不動。故曰得法界淨。於事相不起妄動，住清淨故，此淨解也。若執此為是，反成障礙。自此不肯新進，便不更求斷惑，故於圓覺而不自在。即前頌之見思初伏在凡居，雖在凡居，尚不至逆於圓覺，故名凡夫隨順覺性。亦是圓別信住之凡夫也。
　　︻記︼用觀行功夫得力，真智與真理相應，方得以定力伏勞慮。此文永斷之斷字，不能作斷字看，只可作伏字看。蓋能所既無，自知法界清淨。然尚有此淨解。即是知見，即是妄想，故所得者，並非真淨，乃相似淨也。因此淨解，為之障礙，故於圓覺而不自在。此不自在，係指功用上言。至於自己分上，已得有快樂受用。此是已經伏惑之凡夫，在藏通為內凡，而在圓別則為外凡也。
辛二地前隨順覺性
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雖斷解礙，猶住見覺。覺礙為礙；而不自在。此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
　　︻講︼菩薩，指別教八住至十迴向，圓教八信至十信位也。頌曰：﹃八至十信二惑空，假成俗備理方通。齊前別住後三位，併連行向位相同﹄。見解為礙者，謂彼淨解為自障礙，而欲斷之。從八住去，位位斷，位位證也。雖斷解礙，猶住見覺者，謂能見淨解為礙者，即是隨順覺性。今雖斷於解礙，而猶住著見解為礙之覺性。此即中道法愛也。執以為是，不復進求，故云猶住見覺。既住此覺，則此覺亦為障礙，故云覺礙。教中訶為頂墮是也。又云為礙者，以其為圓覺之礙故。而不自在者，不能任運趣入圓覺也。名菩薩者，對前顯勝，上求之心超凡位也。名未入地者，對後顯劣，下化之功，不及聖位故。然既已超凡，雖不及聖，則於覺性自然不逆，故稱隨順。
　　︻記︼前為觀行位中之凡夫，此為相似位中之菩薩。一切菩薩，專指圓教八信至十信，別教八住至十回向而言。圓教七信，見思已空。至八信進斷界內塵沙。九信十信，斷界外塵沙。內外塵沙惑空，故稱二空。別教八住，與圓教八信位齊，因別教乃鈍根大士，破塵沙惑不易。須經歷十行，塵沙方破，又經十回向，空假能通，契中道觀，方伏界外無明也。上文見解為礙，然斷此見解，而仍存有滅見解之覺，仍是障礙。別教自八住至十回向，往往識中道實性，而為中道所迷，所謂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認作本來人。故曰覺礙為礙而不自在。此等人若不遇如來，未易除此障礙。故由十回向而登初地，功夫最難！蓋破異相無明易，破住相無明難。如用功之人，稍得受用，便執著此受用而不能進步是也。
辛三地上隨順覺性
壬一承前正明
善男子！有照有覺，俱名障礙。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寂滅。譬如有人，自斷其首。首已斷故，無能斷者。則以礙心，自滅諸礙。礙已斷滅，無滅礙者。
　　︻講︼此承前正明也。前云見解為礙，即是有照，以非照莫見故。又云猶住見覺，即是有覺，以非覺莫住故，俱名障礙者，謂所照之礙，固是障礙。而能照之覺，亦名障礙。以住著，則障礙圓覺性故。是故常覺不住者，謂有照有覺，俱名障礙之故。所以入地菩薩，無時不照，所謂寂而常照，是故不成礙，以不生住著心故。正以不生住著，則所照之礙，與能照之覺者，同時寂滅，皆不離圓覺性故。此義不易明顯，故又以喻明之，故云譬如有人也。有人，謂期死之人。自斷其首者，謂期死之人，起心斷首而死，以刀自斷其首。首未斷時，則首為所斷，人為能斷。至已斷故，則所斷之頭非己，能斷之人亦亡，故云無能斷者。此喻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之義，可以極甚明顯矣！若更以法合者，則是入地菩薩，以滅礙之心，自滅諸礙。礙未滅時，則礙為所滅，覺為能滅。至礙已斷滅，則所滅之礙既空，能滅之覺亦盡，皆不離於圓覺性故。上云照與照者，同時寂滅，即此意耳。
　　︻記︼此法身大士用功方法，然凡夫亦不可不知。圓教初住以上，別教登地以上，雖得受用，仍須用功。唯此乃用法界觀，修楞嚴三昧，與地前用功不同。覺是體，照是用。以始覺之智，照本覺之體，此是地前功夫。四住雖除，無明未脫。有此照覺，仍是障礙，因有能所故。能照是心，所照是境，境即無明是也。至登地以後，不必用照，只須了得無明性空，無明即是實性。只有一覺，覺外並無諸法。雖是常覺，亦不住覺。外無所照，內無能照，故云照與照者，同時寂滅。此是登地菩薩境界。地前尚不能知，何況凡夫？故復設為譬喻。能斷之人，喻能照。所斷之首，喻所照。礙心為能照，諸礙為所照。所滅之礙既滅，能滅之智亦亡也。
壬二慮後防問
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此名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
　　︻講︼此慮後防問也。恐後有人問曰：地前與地上，雖位分淺深，均屬依教修習。何故地前，則歷位成執。登地，就常覺不住。豈非世尊施教，地前則聽其自便，地上則私與解銷？若爾，則無緣慈如是，便非世尊施教之所應耶？故世尊以此防云：修多羅教，如標月指云云。教，通指如來所說一切經也。標指者，楞嚴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以手指月，謂指為標月之指。彼經蓋是以指喻教，以月喻心。意顯如來說教，原為示心。標月之指，即喻示心之教。若復見月者，經又云：﹃彼人因指，應當看月﹄。喻學者借教，應當觀心。了知所標畢竟非月者，經又云：﹃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意顯不應執指，喻學者看教，即謂明心。豈唯不知心，亦復不知教。意顯不應執教。今經能喻同楞嚴，所喻稍異於彼。蓋如來於地前地上，立位顯覺，皆為修多羅教，即同能標之指。然立位顯覺，原為破障成慧，即同所標之月。故云如標月指。果其破障成慧，立位顯覺，亦不應住。故云若復見月。了知所有能標之指，畢竟非月。豈唯如來一佛所說，不應住著，則諸佛皆然。故云一切如來，乃至亦復如是。是知地前地上，智分劣勝。智劣則成執，智勝則常照，非佛有私，不得故作是問，恐招謗佛之愆。防問已竟，仍歸正結，故曰此名云云。
　　︻記︼月譬圓覺妙心，指譬修多羅教。凡看經人，應由文字，悟實相妙理。了得文字不是妙理，如知所標之指非月。未悟以前，須由文字研求妙理。既悟以後，須修圓覺而不可執著文字也。
辛四如來隨順覺性
壬一明所證境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得念失念，無非解脫。成法破法，皆名涅槃。智慧愚癡，通為般若。菩薩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無明真如，無異境界。諸戒定慧及婬怒癡，俱是梵行。眾生國土，同一法性。地獄天宮，皆為淨土。有性無性，齊成佛道。一切煩惱，畢竟解脫。
　　︻講︼此先明所證之境。地前滅礙立覺，覺即成礙。入地常覺不住，若實有不住，亦名為礙。謂障如來大圓覺海。無障無礙，大自在性故。今明至如來位，則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一切障礙者，即指地前礙之與覺，地上常覺不住，雖麤細不同，通名為礙，故以一切目之。即究竟覺者，同歸如來大圓覺海，無障礙性故。此二句為總標。不過言其大略。所攝諸礙，其數尚多。此下一一為之融會，如憶念斷礙，憶念立覺。能斷能立，則為得念，斷不能斷，立不能立，乃為失念。得則為得所縛，失則為失所繫，俱不解脫。今知對失立得，得非真得。因得顯失，失非真失，二俱不成，同歸圓覺，以二皆圓覺起故。不言圓覺而言解脫者，以圓覺即是離繫縛法故。依教修習，精進即是成法，懈怠即是破法。對破立成。成非真成。因成顯破，破非真破。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言涅槃者，以圓覺即是不生滅法故。能照諸礙。即是智慧。不能照礙，即是愚癡。對愚立智，智非真智。因智顯愚，愚非真愚。二俱成非，同歸圓覺。而云般若者，以圓覺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觀同行者，呼為菩薩。所成就法，名為正道。觀異學者，呼為外道。所成就法，名為邪道。對邪立正，正非真正。因正顯邪，邪非真邪。二俱成非，同歸圓覺。以圓覺即是阿耨菩提法故，故云菩提。地上位位所斷妄惑，名為無明。所證實理，名為真如。然無明依真而起，妄固非妄。真如對妄而觀，真亦非真。二俱不立，同歸圓覺。故曰無異境界，以圓覺即是諸法無差別性故。菩薩示現順行，即便修戒定慧。示現逆行，即便作婬怒癡。然既屬示現，同依圓覺。故云俱是梵行，以圓覺即是一切佛菩薩清淨因故。菩薩說法所度，名為眾生。集行所嚴，名為國土。然種種幻化，皆生如來圓覺妙心。幻化不實，實即圓覺。故云同一法性，以圓覺即是依正二報諸法之實性故。菩薩教化造惡眾生，即入地獄。教化修善眾生，即入天宮。天宮不以為樂，地獄不以為苦，唯依圓滿覺性，清淨自如。故云皆為淨土，以圓覺即是常寂光淨土故。菩薩教化不定二乘，及與菩薩，名為有性，謂有成佛性故。教化定性二乘，及與闡提，名為無性，謂其無佛性故。然一切眾生，莫不有心。凡有圓覺心者，遠近定當作佛。故云皆成佛道，以圓覺即是一切如來本起因地法故。然此以上九對，前四似約地前，後五似約登地。未到佛地，皆名煩惱，以是有對法故。謂有對即有諍，因諍故有惱。今約佛地融會，同歸圓覺。故云一切煩惱，畢竟解脫。以圓覺即是大解脫法，絕諸對待，一切煩惱，畢竟不生故。
　　︻記︼此段文不比前三段。前三段中，一是凡夫，二是地前菩薩。三是登地菩薩。凡夫境界，全是障。菩薩境界，半明半障。若以五時判教法論之，凡夫境界，如阿含會上，純麤無妙。地前境界，如方等會上，三麤一妙。登地境界，如般若會上，二麤一妙。此段是佛境界，如法華會上，純圓獨妙。是修德之極功，而顯性德。蓋在眾生分上，則有諸法。菩薩仍為對待，如來則為絕待。所謂第一義諦。前段文即第一義諦之出顯也。前段是初心第一義諦，此段是圓滿第一義諦。前來凡夫菩薩，各種障礙。以佛法界海慧平等眼觀之，皆是解脫，不落擬議思量，所謂唯有一中道，無二亦無三也。一念頓悟為始覺。由本覺生於始覺，以始覺還照本覺。始本合一，始本不二。如外無智智外無如。一智一切智，一如一切如。到此一切障礙，即究竟覺。此境唯佛獨證，如來以外，皆不能知。若凡夫則頭頭腳腳，全是障礙，如何得為究竟覺耶？地前之滅礙成覺，登地之常覺不住，皆是障礙。何以故？以其障大圓滿性故。得念者，得現前一念之真念也。念念遷流，謂之失念。失則憂慮，得則歡喜，皆是無明，皆非解脫。不知得失皆是幻化。以如來法界海慧照之，有何得失？故無非解脫。精進勇猛，真念現前，為成法。一念懈怠，頓失定力，為破法。成破亦是對待，即是幻化。以如來覺海照之，有何成破？故皆名涅槃。涅，不生也。槃，不滅也。智愚皆是夢幻。覺性上本無智愚之別，豈非同是般若？邪正俱無自性，無性之性，乃圓覺妙性。非正非邪，雙遣二邊，而中道顯，豈非同是菩提？無明是不覺，真如是妙覺。然以法界海慧照之，本無明暗，故無異境界。諸戒定慧及婬怒癡，俱是梵行。此語唯佛可道。蓋婬怒癡之性皆空，即是戒定慧。此必全理成修；全修成理之後，方可曰俱是梵行。切勿錯認！眾生分上，有情為覺性，無情為法性。不知內而色身，外泊山河虛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故曰同一法性。地獄受苦，諸天極樂，菩薩開示地獄者，令眾生止惡。開示天宮者，教眾生修善。然而境從緣有，本無自性。故曰皆為淨土。如提婆達多，在地獄中，世尊令阿難入定觀之，問其苦否？達多曰：我在此有三禪天之樂。又問出否？答曰：待世尊入地獄時方出。曰：世尊那有入地獄時？答曰：我那有出地獄時？夫達多不以地獄為苦，而以為樂。或曰：此妄樂也。然而妄不離真，了得真妄原空，地獄即是天宮矣！豈非皆為淨土哉？有性者，有佛性也。無性者，無佛性也。如曰聲聞緣覺，永無成佛之期。此小乘不了義教。大乘了義，則無此別，故無不成佛。煩惱性即涅槃性，離涅槃無煩惱，猶離空無華。對煩惱說解脫，非真解脫。須知煩惱者，迷之則有，悟之則無。故曰畢竟解脫。
壬二明能證智
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虛空。
　　︻講︼此明能證智也。言佛地所以能融諸對待，而歸於圓覺性者，以其有法界智故。法界，即一真法界。佛地證之。依此而起平等大慧，猶如大海無量無邊。故云法界海慧。照了諸相，諸相，即指前凡夫相，地前相，入地相也。照了者，照其起自圓覺，了其相即實相。實相無相，仍還圓覺。故曰猶如虛空。楞嚴云：﹃譬如虛空，體非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今經亦爾。
　　︻記︼一切障礙，為不二境。即究竟覺，為不二智。以境發智，以智照境。境外無智，智外無境。境智一如，中道平等。故曰猶如虛空。
壬三結歸圓覺
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講︼此結歸順圓覺性也。名如來者，顯能隨順者，非前三等人故。謂如來從初發心，由凡夫經地前，至地上，畢竟圓極。至遊大圓覺海，登彼岸而入妙覺果地。故曰如來隨順覺性。
　　︻記︼絕對待，離能所，靈光獨耀，迴出根塵。是為如來隨順境界。
庚二頓圓隨順
辛一明隨順相
善男子！但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居一切時，不起妄念。於諸妄心，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彼諸眾生，聞是法門。信解受持，不生驚畏。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講︼如上漸次隨順。失照，則任運成礙。圓照，則無法不融。然此圓照之功，修之誠非易易。若果有頓圓之機，亦不難也。故重呼而告之曰：但諸現前菩薩，及末世眾生，有頓根，或圓根者，只須居一切時，渾渾噩噩，而不起妄念。言一切時者，即是自朝至晚，循環往復，迎賓送客，咳唾掉臂，及一切見色聞聲時也。不起妄念者，並非無念，亦非一念不生。然離念境界，唯佛獨證。等覺已還，皆未離念故也。既未離念，焉得一切時中不起？今言不起者，以圓頓教人，賦性渾噩，天然自在。對諸美惡境界，而不故起憎愛之念，故云不起。以順性之念，本屬依他起性。如幻如化，有即非有。遇境逢緣，不生二執。二六時中，莫不如是。故曰居一切時，不起妄念也。於諸妄心，亦不息滅者。妄心即是有即非有，非有而有之念，既屬依他，其體圓成，息滅作麼？若起念息滅，便成計。譬如好肉挖瘡，無病尋病，何必如此！故曰亦不息滅。住妄想境，不加了知者，凡一切境界，從緣而生。緣起無性，當體即真。妄境亦屬依他，妄即無妄。若加了知，即是起念分別，又成計。譬如盂，何須安柄？故曰不加了知。於無了知，不辯真實者，四祖云：至道無難，唯嫌簡擇。但莫憎愛，洞然明白。了知之性，即自性之光，有尚無礙，何況云無？若辯真說妄，即落簡擇。反墮無明昏暗，而不洞然明白矣。彼諸眾生，獨約末世言之。以現前菩薩，根性猛利。又在佛世之時，親見如來三業殊勝。聞是圓覺隨順法門，信解受持，不足為難。故不言也。信者，信得佛所說之法是正教。解者，解得正教中所詮是真理。受者，受以自修。持者，持以教人。末世眾生，不唯不能如此，而且驚畏者多，故獨言之。謂末世眾生，聞此法門，設能信解受持，不生驚畏者，是則名為隨順覺性。問：何故聞之而生驚畏耶？答：此言小根劣器的人，聞上圓頓大教，驚其非是佛語，義涉荒唐，畏其不能下手，不敢教人。此即不信不解不受不持也。反此是名隨順覺性。
　　︻記︼此段文各家註解不同。仁山老居士，曾另出手眼解之，猶覺太高。今鄙人別有發揮。蓋各家皆發揮菩薩境界，而略眾生境界。我則專就末世大心眾生發揮也。上來所說，皆漸次修證功夫。此段則圓頓功夫。頓者，一念不生，湛湛寂寂。圓者，不起分別，雖有妄想，而對境不生。所謂對境心不起，菩提日日長也。日六時，夜六時，為一切時。圓頓人二六時中，穿衣吃飯，皆與人同。唯不起妄念，故境界獨異。所謂不起者，並非真不起。玩講義自明。若真不起，下文何又曰於諸妄心，亦不息滅耶？須知妄心不必滅，並不能滅。登地已還，尚且不能，何況凡夫。蓋妄想原是依他起性，如水上浮漚，自性本空，有何妨礙？起念滅之，即是計。何以故？以心中分別好壞故。但對境不被所惑。妄想起時，即時一照不生我法二執，即是本領。要在此處用功。初不在除妄想。了得依他如幻，當體即是圓成。諸居士多有以妄想不能息滅為問者，不可不知此理。因緣和合而有，有非真有。固緣分散而無，無非真無。性真常中，原無有無迷悟之相。有了知固是虛妄，無了知亦是虛妄。又何必辯？受者，領納之義。領納此法門，對境不起二執，豈非受用乎？
辛二讚隨順人
善男子！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恆河沙諸佛，及大菩薩，植眾德本。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智。
　　︻講︼當知者，謂當知其所以能隨順者，有由來矣，故曰已曾等。極顯其供佛之多，不但於一二三佛而種善根也。供佛及僧，必兼聞法。福慧雙修，以植萬德之本。故曰植眾德本。佛說者，所言不虛。種智者，即是佛智，能生佛地一切智慧。是知眾生雖在末世，但能隨順覺性，必至成佛無疑。
　　︻記︼此段及偈頌，玩講義自明。
戊二偈頌
己一頌示圓滿覺性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清淨慧當知：圓滿菩提性，無取亦無證。無菩薩眾生。覺與未覺時；漸次有差別。
　　︻講︼前四句，頌本來平等。長行云：圓覺自性，今云圓滿菩提性，二即一也。無取亦無證者，性自有故。長行云，非性性有，亦一也。菩薩是能證人。眾生是能取人。所取所證既無，能取能證何有？故並以無稱，同幻化故。後二句，頌迷倒成差。文云：於滅未滅，妄功用中，便顯差別。頌云：覺與未覺時，漸次有差別。蓋長文以一切幻化，皆生如來妙圓覺心。滅得一分幻化，顯得一分覺性。故曰滅未滅。約所滅之幻言之。頌云：覺與未覺時。約所顯之覺言之。蓋幻滅，即是覺時。幻未滅，即未覺時。文云：便顯差別，頌云：漸次有差別，皆約兩楹言之。文有究竟平等一段，而頌無之。而漸次差別一句，直是標下頌意。
己二頌示隨順成別
庚一頌次第隨順
眾生為解礙。菩薩未離覺。入地永寂滅。不住一切相。大覺悉圓滿，名為徧隨順。
　　︻講︼首句，頌凡夫眾生伏惑，得法界境，名為凡位。為解礙者，文云即彼淨解，為自障礙。故於圓覺而不自在。雖不自在，尚不至於背逆。故云隨順。次句，頌地前。文云雖斷解礙，猶住見覺，故為解礙。次二句，頌登地以上。永寂滅者，上二位有照有覺，俱名障礙。登地以上，則照與照者，同時寂滅故也。不住相者，謂礙覺二相，俱不可得故。末二句，頌如來。今言大覺，即是如來。悉圓滿者，文云一切障礙，即究竟覺，乃至云一切煩惱，畢竟解脫。所謂不可得中恁麼得也。隨順者，文云法界海慧，照了諸相，猶如虛空，故云也。
庚二頌頓圓隨順
末世諸眾生，心不生虛妄。佛說如是人，現世即菩薩。供養恆沙佛，功德已圓滿。雖有多方便，皆名隨順智。
　　︻講︼初二句，頌明隨順相，只在心不虛妄。一言蔽之，謂不唯起妄念為虛妄。而息妄心，加了知，辯真實，有意欲樂，一一皆為虛妄，同幻化故。今以一不字，賅文中不起不息，不加不辯之義，皆攝之矣。佛說下，頌讚隨順人。佛說者，顯是真實語故。人指末世眾生，轉從四依邊聞，設能不生驚畏，許其現生，即是菩薩。供養句，出其所以。文云百千恆沙佛，今但云供佛。文云植眾德本，今云功德圓滿。雖有句，許其不欲速成。皆名句，許其為度眾生，隨順一切種智也。為中根人顯性竟。
乙三為中根人示圓修
丙一示三觀圓修
丁一謝前請後││威德自在章
戊一具儀謝前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分別如是隨順覺性，令諸菩薩覺心光明。承佛圓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講︼憐及末世眾生，希成遐益，故稱大悲。且就現前大眾，統冀傳芳，故云廣為。分別者，微細開示。隨順者，即前所說。覺心光明者，聞次第，則隨分識礙顯覺。聞頓圓，則句下承當領荷。承，領也。佛圓音者，一音說法，隨類各解故。不因修習而得善利者，言前薦取者，固然難得其人，而句後明宗者，隨聞入觀，識得自心，即是圓覺。不依觀行而得發明，如斯善利，實未曾有。此則悟後正好修行也。
　　︻記︼此章發明從凡夫成佛，修證功夫。修行惟人道為最宜。蓋諸天極樂，被樂所迷，不肯修行。三途極苦，為苦所逼，無暇修行。人道則有苦有樂，因樂知苦，因苦識樂。二者相因，方知苦應離，樂應得。正心慮，趨菩提，惟人能之。若既為人，不肯修行，真所謂自暴自棄也。上來普賢章修如幻三昧。普眼章修奢摩他行。其法太妙，惟上根利智者能之。威德辯音兩章，專為中根人示修行之路，且辯音二十五輪，反不如威德章之純粹，諸君宜格外留心。既為中根人圓修法門，須先知經中教相，相是頓教之相，而義則是圓。無法不攝，無機不投，三根普被，上下皆宜，故曰圓修。若論文相，則有次第。先修奢摩他，次修三摩提，後修禪那。而今判圓者，文相雖有次第，而其理無非一圓。蓋本經所談了義，無非圓照清淨覺相。覺之一字，雖有六種不同，而起修則一。依理起行，一修一切修，無法不圓也。大而周法界，是一圓。小而析至微塵，亦一圓。所有十法界依正二報，無非因緣所生，當體皆空。而即空即假即中，隨拈一法，皆是妙理。任依何法，皆是圓修。何況此三種次第耶？悟此圓理，即修藏教觀行，如數息觀，則一息亦圓法界。無圓外之境為所照，無境外之智為能照。智圓境圓，境智一如，此為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下文隨舉一觀，無不具三。此之謂圓修。本經中請法之人，無不與本章中所說相應，是為當機。此章所修三觀，為初學者說。威德初學時，亦從三觀入手，是過來人，故能為眾生請問此法。吾輩若有觀行功夫，則我心平平帖帖，即入地獄，入刀槍劍戟林中，亦無所懼，以心中本無此物也。如此自受用，令人見而生畏，是為威。若金剛怒目，虎豹食人，餓鬼變相，人亦望之生畏，然是有威無德。此云威德者，行道有得於心，能以此教化人，使人有威可畏，有德可懷也。其下更加自在二字，可見並非有意做作，乃自然而然。此即表明此菩薩之德性，亦即修三觀所得之果也。眾生本具圓覺妙性，因彼不覺，迷性成識，障礙覺性。今佛隨眾生根器，令識得障礙開顯覺性，故云隨分識礙顯覺。不因修習而得善利者，言上根人根器極利，當如來未發言前，已識得自性，是為言前薦取。若正當聞經時，便能以智觀照，並斷無明，與佛無二，是為隨聞入觀。此類人古今不可多得。若中根者，聞法時雖能了了，過後習氣又來，故須修習觀行。威德之請，正為此也。
戊二請後顯慇
世尊！譬如大城，外有四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
　　︻講︼先喻說也。大城，京都也，國主所依故。喻圓覺妙心，清淨法身之所依故。四門，喻菩薩修行圓覺，亦必由有，空，雙亦，雙非，四門而入故。來者非一者，喻菩薩欲證圓覺，必依四法而修。隨彼根性，發覺初修，乃有多種方便，所謂方便有多門也。
　　︻記︼大城譬如北京城。四門東西南北四正門也。城有防匪禦敵之用。圓覺妙心，能防魔外，故以城為喻。從空門入者，即奢摩他。從有門入者，即三摩提。從亦有亦空門入者，為禪那。既有四門，應立四觀，今祇有三者，以非空非有，乃別教所修，雙遣二邊而顯中，是為但中觀。亦空亦有，則即邊明中。離邊無中，一中一切中，是為圓中觀。禪那中攝此但中圓中兩門也。眾生根器不同，約藏通別圓四教論之，當有四四十六門。即當經而言，亦應別教四門，圓教四門，立為八門。
一切菩薩莊嚴佛國，及成菩提，非一方便。
　　︻講︼次舉法合也。一切菩薩，謂欲證圓覺之人。此合隨方來者，莊嚴佛國及成菩提，總以教化眾生為本。言菩薩依四法而修，並教化眾生。一為莊嚴佛國，二為成就菩提。但隨其根性樂欲，發覺初修方便，乃有多門，故云非一方便。此合非止一路。
　　︻記︼大城喻佛國，即常寂光土，即妙莊嚴域。莊嚴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修止觀，得定慧，故止是福莊嚴，觀是智莊嚴。又覺性是所莊嚴，定慧是能莊嚴。莊嚴佛國，即莊嚴自己清淨覺性，故云及成菩提。是培植體智用三德，不是一種方便，能莊嚴得成。下文三觀，一一皆成就菩提之方便。悟圓理者，無一不圓。任修何法，皆成方便。持戒是第一方便，由戒而定，由定而慧。定能伏惑，慧能斷惑，能悟圓覺妙性，無一非方便。經是文字般若，依經修觀，為觀行般若。由觀行證實相，為實相般若。亦無非方便。念佛一門，為莊嚴佛國之大方便，能念之心，了不可得，所念之佛，無形無相，即是空。能念之心，歷歷明明，所念之佛，句句現前，即是假。持名念佛，空假圓融，即是中。故曰念佛即是修觀。了此則無一法不可修，無處非方便矣。
唯願世尊，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漸次。並修行人總有幾種？
　　︻講︼古德云：欲知三叉路，須問過來人。以世尊乃過來人也。故曰唯願。近接現前法會，遠濟末世眾生，故曰廣為宣說。一切方便者，以所為既廣，根性樂欲，自應不齊。隨其發覺初修，應用何等方便，漸次增進。並諸能修行人，總有幾種，求佛一一宣說，乃見慈無遮而悲無盡也。
　　︻記︼唯，獨也。並無他願，專為此事。威德知眾生根器不同，不能請世尊將方便一切盡說，祇就修行人大概有幾種言之。
令此會菩薩，及末世眾生，求大乘者，速得開悟。遊戲如來大寂滅海。
　　︻講︼現前既是大乘之機。末世求大乘者，亦是菩薩之侶。謂令其速得開悟，初修方便，及漸增進之法。從此建水月道場，作空華佛事，度如幻眾生，嚴陽燄佛國，成夢裏菩提，故云遊戲大海。
　　︻記︼未悟人修之，處處著相。既悟人修之，處處自在。開者，開慧眼法眼佛眼也。開此三眼，知見方正，方可全性起修。否則不能入如來大寂滅海。發心修觀，入觀行位，觀行得力，入相似位。相似得力，入分證位。初斷一品無明。從此十住十行十迴向而登地。十住從空門入，十行從有門入，十迴向從亦有亦空門入，十地從非有非空門入，正可遊戲。遊戲者，自在之義也。依圓理開圓解，依圓解修圓行，方能自在遊戲。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此至三顯慇也可知。
　　︻記︼如文可知。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準前問詞，請為廣說一切方便，漸次增進。今牒詞但云如是方便，不言漸次增進者，以初步定千里之程，不待言自知故。
　　︻記︼方，法也。便，宜也。一切方法，皆可修行，惟隨眾生之機宜說之，故答威德之問。祇提方便二字，不及其他。以明將一切法，收在方便二字之中也。
丁三應求開示
戊一長行
己一總標三種
善男子！無上妙覺，徧諸十方。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同體平等。於諸修行，實無有二。方便隨順，其數無量。圓攝所歸，循性差別，當有三種。
　　︻講︼妙覺，指本妙覺心。體居象先，故以無上稱之。非約修得，名無上也。諸十方者，法性在一切處故。出生如來者，隨緣出生一切諸佛，豈惟諸佛，乃至情無情等，亦皆從此出生，故云與一切法。前云種種幻化，皆生妙心，即此意耳。同體平等者，既皆從彼妙覺出生，則佛與諸法，同一體性。則佛性即是法性，法性即是佛性，故平等也。於諸修行實無有二者，謂於彼諸佛，及與諸法，隨據一法修行，實無差別。以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故。既順逆皆為方便，若隨順機宜，其數應有無量。至總統賅攝無量方便，所以收歸者，循諸機性差別，證入淺深，當有三種。圓攝者，即總統賅攝之意。循性差別者，體性原無差別，約用而論差別耳。以自性有體寂用照，更有寂照不二，體用一如三義。即所謂如來藏如實空義，如實不空義，如實空不空義。空義者，真諦理也。不空義者，俗諦理也。空不空義者，中諦理也。依真諦理修，成體真止空觀。依俗諦理修，成方便隨緣止假觀。依中諦理修，成息二邊分別止中觀。又三止名奢摩他，三觀名三摩提。止觀不二名禪那，循理性三義差別，故當有三種也。
　　︻記︼先建立三觀所依之體，使眾生修行，有所標準。此處之無上二字，與他處不同，乃直指妙覺之性。此性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現在中間無際，無一法可超過之，故稱無上。觀依報亦空，觀正報亦空，舉一即具一切。十世古今，不離當念。無邊剎海，不隔毫端。此之謂。菩提涅槃，皆從妙覺流出，一切諸法亦然，故云出生如來，與一切法。所謂無不從此法界流。今修妙觀，所謂無不還歸此法界也。萬法無性，皆從緣生。緣生如幻，即是無生。眾生不悟緣生，故有六道三途之苦。若悟緣生，正可修如幻三昧。知幻即離。則地獄可化天宮，三途皆是樂境。眾生之佛性，即大地山河之法性。大地山河之法性，亦即眾生之佛性。故云同體平等。法法皆是依他起性。了得諸法如幻，即是圓成實性。隨拈一法，無非妙法。隨修一行，無非妙行。楞嚴所修二十五門，門門可以融入一門。任修何法，皆是方便。無論誦經、持咒、禮拜、參禪、只須回向淨土，即是念佛方便。故云實無有二。眾生病有千差，緣有萬別，故方便亦無量。無量法門，以圓行修之，曰圓修。圓修所攝妙理，不外三種，即真俗中三諦。依真諦理修，曰奢摩他，亦即體真止，空觀。依俗諦理修，曰三摩提，亦即方便隨緣止，假觀。依中諦理修，曰禪那，亦即息二邊分別止，中觀。理實是一，方便說三。空觀修成，真諦理顯，能破見思惑。假觀修成，俗諦理顯，能破塵沙惑。中觀修成，中諦理顯，能破無明惑。又說空，即自心寂體。說俗，即自心照體。說中，即自心寂照不二。
己二次第別明
庚一修止
　　︻講︼止義，如大乘止觀第一頁云：所言止者，謂知一切法。從本以來，性自非有，不生不滅。但以虛妄因緣故，非有而有。然彼有法有即非有，唯是一心，體無分別。作是觀者，能令妄念不流，故名為止。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由澄諸念，覺識煩動。靜慧發生，身心客塵，從此永滅。便能內發寂靜輕安，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如鏡中像，此方便者，名奢摩它。
　　︻講︼梵語奢摩它，此云止。止有三：一體真止，二方便隨緣止，三息二邊分別止，此依寂體而起修也。悟淨圓覺者，承前重重開示，悟得現前一念不生，湛然常寂之心，是個淨圓覺心。其體無染曰淨，其相周曰圓。對境不迷曰覺。即以此心為觀行之本，故曰取靜為行，此即體真止也。謂體達諸法，皆從緣起。緣無自性，當體即真。依之修習，而諸妄不起。故名為止。亦即以此取靜之功。歷一切處。謂穿衣吃飯處，咳唾掉臂處，迎賓送客處，皆可隨緣照顧，使妄念不起，即名方便隨緣止也。當修止時，外遇境緣而不起分別，內亦不以靜為究竟，不過假靜以為入手方便，即名息二邊分別止也。由澄諸念者，諸念，即妄想也。謂未修止時，即使悟得淨圓覺心，本來湛寂，其如無始已來，習氣熏染，遷流不住，覺得妄想亂擾，生滅不停，無時暫息。今既悟此心，即以所悟之境，發起觀照，返觀不動之體。觀久功純，由此妄想消歇，麤念漸空，故曰澄諸念也。麤想既澄，乃見賴耶體上，所有習氣，微細生滅流動之相，分劑頭數，無量無邊，故曰覺識煩動。久久觀察，則見自心光明，忽然發現，故曰靜慧發生。心光一發，則頓見身心，果然不實，如客如塵，所謂客非主，塵非空也。此即寂靜功夫，功夫至此，始覺現前身相，如空中之塵耳。如此則內脫身心，故曰永滅。由此則一念頓證無生也。便能下，正顯定中受用之相。言內發寂靜輕安者，直解云：以圓覺妙心，向被幻妄身心，無明之所覆障。今既內脫身心，則無明已伏，故於寂靜定中，發起輕安之相。到此則十方廓然，本有法身，自然挺露。故曰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即指本有法身為如來心也。以生心與佛心，原無二故。永嘉云：﹃諸佛法身入我性，我心還共如來合﹄。正此意也。如鏡中像者，鏡指自心之光，像喻如來之心。光即是智，心即是理。以智照理，如鏡現像也。此乃妙契法身，即楞嚴所謂返流全一，六用不行。十方國土，皎然清淨。譬如琉璃，內懸明月，乃至一切如來，密圓淨妙，皆現其中，亦此意也。欲成無上菩提，當以此為方便。故曰此方便者，名奢摩它。亦得名為空觀，即體真止也。
　　︻記︼一部經中，所言修行方法，此章最為緊要！人人可以下手用功。奢摩它梵語，此云止。若但以念頭起處，強行壓制為止。譬如以石壓草，暫被制服，石去草仍長。似此用功，無甚益處。知一切法數句，乃發明三自性之真體。三自性者，一圓成實性，二依他起性，三計執性也。蓋一切諸法，本無自性，無自性，即是不生不滅本體。所謂三自性者，圓成實性，真性也。依性起相，相不自相，緣會而有，即名依他起性。由此而有分別，名計執性。內自根身，外自器界，從本以來，皆屬非有。虛妄因緣者，一念不覺為因，展轉變現為緣。幻出根身器界，本屬非有而有。此即計執性也。然一切諸法，既隨緣起，皆屬虛相，非實性故，有即非有，此即依他起性也。既依他起，本無自性，諸有如幻，當體即空。惟是一心，心外無法，本無分別，當體即是圓成實性也。作如是觀，則妄念不流，是名為止。妄念者，在六凡眾生中，即見思惑。在二乘中，即塵沙惑。在菩薩中，即無明惑，是妄念有三種也。今修止，所以對治妄念。了得計性空，依他如幻，圓成本有，則三種妄念不流，便成為三種止矣。見思妄念不流，即體真止。塵沙妄念不流，即方便隨緣止。無明妄念不流，即息二邊分別止也。體真止是初步功夫，其次為方便隨緣止。如喫飯時參究喫飯是誰，飲茶時參究飲茶是誰，以至咳唾掉臂，迎賓送客，無時無處，不有此念頭存在，則妄念自然不流。何以故？人無二心，心無二用故。古德云：﹃隨緣認得性，無假亦無真﹄。又云：﹃行也禪，坐也禪﹄。又云：﹃行也彌陀，坐也彌陀﹄。皆此等作用。諸居士為在家人，不能不料理俗事，極宜修此方便隨緣止，則隨處皆可受用。息二邊分別止者，二邊指一切對待法言。如空有，我無我，常無常，大小，高下，長短，親疏等，凡有對待者皆是。二邊對待法，本無實體，皆由比較而生。如大小對待也。大非真大，因小見大。小非真小，因大見小是也，今對於一切之境，不起分別，故謂之息。不著空有，不偏一法，不厭生死，不欣涅槃，無邊可止，即邊即中，併無二邊，有何可止？蓋不期止而自止，故又謂之不止止，此為最高功夫！大概修奢摩它，宜依寂體而行。寂體者，自性不動是也。在三如來藏中，屬空如來藏。能修此者，便是大乘功夫。然欲修止，先須發菩提心，悟淨圓覺性。悟是修之最初方便。悟者，悟圓覺清淨之相。即文殊普賢章所講者是。質言之，即吾人現前一念之心性，又稱覺性是也。此覺性不必定在吾人方寸間，亦不離於方寸。何以故？不在內，不在外，亦不在中間故。覺體既圓，無在無不在。了得此性，則謂為在內可，謂為在外在中間，亦無不可。不了此性，則說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亦皆是誤。何以故？此性周圓滿，並無分劑，不落方所，亦不落過去未來現在三際故也。故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念無﹄。其體無念曰淨。其相﹙無相之相﹚周曰圓。又對境不起分別，則境不能迷曰覺。故謂現前一念不生之心，即淨圓覺心也。今欲修止，即以此淨圓覺心為所觀之境，亦即以淨圓覺心為能觀之智。初次用功，未忘能所，故分境智。其後境智一如。﹙此種功夫切不可著文字相﹚蓋既取靜為行，則先將萬念集於一念，又明此一念本來無相，念即無念，假名為念，定為所觀之境。又以觀此無念之一念，為能觀之智。當此前念已滅，後念未生，中間孤孤一念能觀之智，觀此本性無念之境，境智一如，有何妄念可起？此即體真止也。然切不可誤將已滅之前念為所觀之境，是為至要！上來止分為三，不過就修行方便言之，其實一止之中，皆含三止。即如修體真止時，隨處皆用此功夫，即是方便隨緣止也。又對外遇境不起分別，則息有，對內不以靜為究竟，則息空，即是息二邊分別止也。任修一止，三止具足，修習既久，功夫自然得力。由澄諸念，正指得力時也。諸念即妄念。淨圓覺性，本來常寂不動。無如無始習氣遷流，念念不住。如水未澄波浪紛起。然全妄即真，波不離水。故以此淨圓覺性能觀之智，觀此不生不滅之境。久之，則粗念不起，加水之澄，波浪全息，始見八識田中，微細生滅，亂起亂動之相。此微細念頭，生住異滅，剎那剎那，遷流不住。惟修奢摩他行，功夫相應，方得見之。向來妄心，譬如渾水，不見沙泥。今水既澄，泥沙自見。此境現前，切勿認為妄念而生退志。且須極力前進，不可放鬆。久久觀照，則靜慧發生，頓覺身心二相，輕快非常。蓋身心如空中之塵，主中之客，全體皆屬虛妄。了得身如客，則不起身見。了得心如塵，則不起我執。故曰身心客塵，從此永滅。是謂一念頓證無生。古人云﹃證無生者，方見剎那﹄。是也。便能內發寂靜輕安者，正顯定中受用之相。自性本屬輕安，向為二障所迷，不得見故。今既見之，則身無重著之相，故輕。心無擾動之相，故安。皆從寂靜功夫由內而發，此好境界也。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此如來心，即自己本有之法身也。眾生身心二執未破，皆屬塵見，不得稱心。今二執已破，則眾生凡心，即是佛心。一切如來心。密圓淨妙，妙即法身，淨即應身，圓即報身，舉一密字，三身即是一身。古語云：﹃諸佛妙法身，湛然應一切。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眾生不知，故為密。既知之，則密而顯矣。如琉璃內，懸明月，同是光明，喻境智不分為二也。奢摩它別名是止，其實即觀。大乘止觀釋止字，開首即云：知一切諸法。知字，即觀也。因知得如此，則不起三惑，三妄念遂得不流，即止義也。古人云：佛法無多字。一部圓覺經。若論省悟，則彌勒一章最為切要！若論修行，則此章最為得力！無論參禪念佛持戒，皆不出於奢摩它。將此科文詳細研究，著實用功，一生受用不盡，何須多法。窮究三藏一切教典，無非欲得門而入。既得其門，只須一門深入，切要切要！又止觀之理，大乘止觀言之最詳。此書乃大澈大悟之南嶽思大師所作，諸君不可不讀也。
庚二修觀
　　︻講︼觀義，大乘止觀又云：所言觀者，雖知本不生，今不滅，而以心性緣起，不無虛妄世用。猶如幻夢，非有而有，故名為觀。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大悲輕安。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漸次增進。彼觀幻者，非同幻故，非同幻觀，皆是幻故。幻相永離。是諸菩薩所圓妙行，如土長苗，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講︼梵語三摩提，此云等持，即觀也。觀亦有三：一空觀，二假觀，三中觀。然其修功，無論修止修觀，均須以悟為先。謂未悟而修，乃名緣修。悟後而修，方名真修。亦名圓修。所謂一修一切修也。前修止，止中即有觀。今修觀，觀中亦有止。不過是入門有異，下手不同耳。以言有次第，分之則三。修無前後，故成功一也。所以三科中，一一皆先舉悟淨圓覺為所觀境，亦即以淨覺心為能觀智也。言知覺心性根塵皆幻化者，心性指識，謂內六根，外六塵，中六識，皆是從緣而有，有即非有，故曰皆因幻化。幻化不實，即空觀也。以根因塵而有知，塵因根而有相。根塵因識而有性，識因根塵而有分別。如此則根塵識三，皆從緣會而有。緣起無性，豈非空耶？即起下，是假觀也。謂依此淨圓覺心，發起智照。照見根塵識三，本來不有，皆因無明之所變現。雖有而性常自空，皆如幻化。我之身心，既然如是，則例觀一切眾生，一一皆如幻化，故可即起如幻之觀。故曰即起諸幻。諸幻，指觀智也。以此觀智，淨除現業流識，故曰以除幻者。幻指現業流識，即無明也。謂以此如幻始覺之智，淨除根本無明。無明既破，自然而有不思議之業用，故曰變化諸幻而開幻眾。廣作度生佛事，現十界身，普應一切。此出真涉假之相也。由此起幻之功，了得自身他身，悉皆如幻。則內亡身心，外遺世界。終日度生，自不見有度生之相。抖擻精神，不覺疲倦。故能內發大悲輕安，即中觀也。不惟一菩薩如此，而一切菩薩，皆從此而起行，亦漸次而增進也。謂出假菩薩，以如幻觀，破無明惑，親證真如。依此真如妙理，起於利生事業。而以同體大悲，廣化眾生，不取度生之相，故云大悲輕安。彼觀下，即觀行增進之相也。以證性未圓，無明未盡，漸次深入，故云漸次增進。約斷惑，乃從麤至細。約歷位，則由淺而深。初在信位，斷滅相無明。次在三賢位，斷異相無明。又次在十聖位，斷住相無明。至果位，方斷生相無明也。如起信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修行至此，返觀從前彼觀幻者。非同幻故。蓋以彼觀幻者，是離念真智，非同幻化之無實也。此是對待未忘，先遣所觀之境，猶存能觀之智。故云彼觀幻者，非同幻故。又云非同幻觀者，言幻觀之智，對幻法而起。今則幻境既忘，幻智亦泯。故云皆是幻故。謂若有能觀，猶未離幻，今知能所俱幻，忘則雙忘。能所既忘，境智俱絕。唯一絕待靈心，圓明獨耀。故云幻相永離。此即中觀相也。如上所說，至此乃是菩薩所圓滿之妙行，漸次增進，如土長苗也。土喻真理，苗喻真智，以智契理，如苗栽土。以理起智，如土養苗。下得一分功，增得一分智，如土長苗，直至菩薩地盡，如苗已成秀實矣。故曰此方便者，名三摩提。亦得名為方便隨緣止，即假觀也。
　　︻記︼大乘止觀所云，雖知本不生，今不滅，即第一義諦，即圓成實性。此知字即從上文，知一切法之知字而來。圓成實性，隨緣而起，故有依他起性。然緣生而本體未嘗生，緣滅而本體未嘗滅。前無始，後無終，中間無現在，此即不生不滅也。體雖不生不滅，而隨染淨緣以起世用，非有而有，乃為計執性。識得此理，故名為觀。此科在三觀中為第二觀。三摩提，此云等持。持者修持，等者平等。蓋單修奢摩他，注重在空，不得意者，若執於空，空即為病。故必平等修持，不墮空，亦不墮有，是謂等持。等持何以為觀？謂觀世出世法，一切平等。何以故？萬法皆從緣生，法法皆無自性故。既無自性，則無分別，故謂等持為觀也。前云止有三止，今觀亦有三觀。一空觀，二假觀，三中道觀。鈍根人不能三觀圓修，則先修空，次從空出假，最後息空有二邊而入中道。若圓修，則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並無次第先後。假觀如何用功？當知一切諸法，皆是惟心建立。凡夫之人，前念滅，後念生，念念遷流，生滅不住。心生則諸法生，心滅則諸法滅。可見諸法皆假，全由塵想而有。此謂因成假。前念既滅，若第二念不起，則天下太平矣。無如前滅後生，生滅之間，無剎那不相續，此謂相續假。然一切諸法，皆因對待立名。如對大言小，小非真小。對小言大，大非真大。全是假立。此謂相待假。菩薩以三假觀一切法，由此可以出假作事。夫一切諸法無自性，故曰空。一切諸法有形相，故曰假。然非離假而有空，非離空而有假。因假說空，因空說假。然則空假亦是對待，既是對待，空假俱不可執，當體即是中道矣。智者大師之三觀，因南嶽大師之三性而建立。依分別性立空觀，依依他性立假觀，依真實性立中觀，名雖不同，其理則一。無論修止修觀，皆以悟為當先，悟為修之方便。修為證之方便。可見悟為最初方便。楞嚴會上，阿難尊者，請求最初方便，是急在修行。我世尊說法至三卷之多，處處皆以如來藏妙真如性為本，亦是說悟為要。四卷至七卷，靈峰大師，判為皆是開示不生不滅妙三觀門，並未將奢摩他三摩禪那強分段落。如此科判，可稱古今獨步。何以故？因其所論，乃是圓修故。此經處處皆曰悟淨圓覺，與楞嚴正同。蓋悟後而修，是依真性起修，乃為真修。是依圓理而修，又曰圓修。圓者，圓真俗中三諦之理而修也。以淨圓覺為所觀之境，本覺理也。即以淨圓覺為能觀之智，始覺智也。及其修功已深，則能所不二，理智一如，同是一淨圓覺性矣。前修奢摩他，云取靜為行，是從空門入道。此修三摩提，云以幻除幻，是從有門入道。此下手功夫不同處。其實言有次第，修無前後。得意之人，修止即是修觀，修觀即是修止。知覺心性者，凡夫分上，皆以識神當作心性。非但第六識，即前五識皆是。今不言六識而曰心性者，因已悟淨圓覺，乃取與妙觀察智相應之一品，即別境中之慧心所，是也。以此與妙觀察相應之慧一照，始知外而六塵，內而六根，根塵相偶而生六識。所謂識也，根也，塵也，皆是從緣而有。既從緣有，乃是假有幻化之物，並非真有。故曰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了得幻化非真，便是空觀也無明本空，何況無明之所變現，故曰皆因幻化。夫根因塵而有知，塵因根而有相，根塵因識，則有了別之境。識因根塵，則有分別之性，所謂猶如交蘆，緣起無性。豈非空耶？即起諸幻者，以淨圓覺心，發起淨圓覺智，照見根塵，皆因無明而有。始由一念不覺，而有根本無明。繼因一念妄動，而有枝末無明。然而無明本空，非是實有。我之身心，既如幻化，則一切眾生身心，皆如幻化。了得此正好用如幻身心，作如幻佛事。謂作如幻之善，對治如幻之惡，以如幻之淨，對治如幻之染。即起諸幻之幻，謂觀智也。除幻之幻，謂無明也。譬如念佛之淨念既起，則九界之念冥伏。即可對除現業流識，現業流識者，即我輩凡夫現前之一念妄想也。由是以如幻始覺之智，對治末無明枝無明。漸漸而除，以至根本無明。莫道根本無明全破，即破至枝末無明，則六通皆發，便有不思議之大用。故能變化諸幻而開幻眾。此皆從空出假功夫，所謂假觀。假觀成時，能現十界身，廣作佛事，終日度生，不見度生之相。一假一切假，內忘身心，外忘世界，不住空相，亦不住假相，即中道觀也。由起幻故以下，譬如此講經會，即是如幻道場。由起如幻道場，有此聽經之如幻，而一切無明之如幻皆伏。即是以幻除幻。由此講經之如幻，日日所談，無非佛法。聽眾心中，無非道念。即是變化諸幻而開幻眾。而日日聽經，便願多人來聽，此非內發大悲而何？且諸君日上辦公，夜夜必來聽講，自忘其勞，此非輕安而何？然此尚就凡夫說，如講義中現十界身云云，則是菩薩境界矣。觀幻之觀，乃是真智。故曰非同幻故。雖非同幻，然尚有能觀在，有能即有所，仍是對待。則此非同幻之觀，仍然是幻，故曰皆是幻故。能所雙忘，心相不二，至此，幻相永離，絕待之靈心獨露矣，此中道觀也。講義所引起信論一念相應云云。此之一念，乃根無明，即最初一念不覺之生相無明也。此念原來無相，了得無相，則心境一如。故曰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功行到此，當體寂照，一切皆空，幻相永離矣。上來所說，皆是修觀。並未說止。然須知了得一切諸法如幻，不起我法二執，此即是止。所以圓頓止觀，止即觀，觀即止，並無二致。蓋淨圓覺心之體，本來寂照同時，故最初下手，即用寂照平等功夫。久久純熟。則得定慧平等。如此，則七覺支，八正道等三十七道品次第功夫，皆可省去。此圓頓止觀之妙也。能用此功最好，倘業障深重，既不能止，又不能觀，只有老實念佛。一句佛號提起，別念不生，即止也。聲聲佛號，歷歷明明，即觀也。誦經亦然。誦時不雜餘念，即是止。句句分明，即是觀。持咒等一切法門皆然，如口念心不念，即是口頭佛，口頭經，口頭咒，豈止口頭禪而已哉？所以如能會通，法法皆是止觀。何以故？皆是淨圓覺心所流出故。但須一門深入，老實做去。所謂拈來無不是，用去莫生疑。此乃確切之言。以三觀分別言之，則奢摩空觀，三摩假觀，禪那中觀。其實每段皆具三觀，此之謂圓。如以止言之，三摩即是方便隨緣止。何以故？以幻除幻，一切法不染，豈非止耶？
庚三止觀雙修
　　︻講︼若單約止，即息二邊分別止。約觀，名中觀也。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了知身心，皆為罣礙。無知覺明，不依諸礙。永得超過礙無礙境，受用世界，及與身心。相在塵域，如器中鍠，聲出於外。煩惱涅槃，不相留礙。便能內發寂滅輕安。妙覺隨順寂滅境界。自他身心所不能及。眾生壽命皆為浮想。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講︼梵語禪那，此云靜慮，靜，即止也。慮，即觀也。前修止時，先以取靜為行。次修觀時，以起幻為相。此止觀雙修，不似前二之單修。故曰不取幻化及諸靜相。此行若說止，即是息二邊分別止，故二俱不取。說觀即是中觀，則一中一切中，靜幻皆中，則無邊可取，故不取也。以悟得淨圓覺心，心外無法，依此淨圓覺心，建立妙觀，直觀中道一心。外忘其境，故曰不取幻化。內忘其智，故曰不取靜相。此即二觀雙超，空假並照之相也。了知身心皆為罣礙者，謂不取所以。言我所以不取幻化者，即是了明有知之身心，動被煩惱逼迫，業苦纏縛，皆是罣礙之法，所以不取也。無知覺明不依諸礙者，即是了明無知之覺明，本來離於幻妄，絕諸垢染。若有靜相，亦即是礙，故亦不取也。故曰不依諸礙。如是所以二俱不取，故曰得永超過礙無礙境。此中礙指幻，無礙指靜也。若取幻礙，則為事障，恐於有為法中不得解脫。若取靜相，靜雖無礙，恐成理障，則於無為法中不得自在。故二俱不住，方得永超也。於此觀行境界現前，則迴觀現前所受用之世界身心，雖相在塵勞區域之中，則不被塵勞之所拘礙。故喻以如器中鍠，聲出於外，器是樂器，鍠鐘聲也。鐘喻礙境。鐘內之空，喻無礙境。如聲在鐘中，一擊而翛然外揚。喻以智觀境，則煩惱之有礙，涅槃之無礙，有礙不能留，無礙不能礙也。功夫至此，便能於此妙觀心中，發起寂滅輕安。以前煩惱不能留，涅槃不能礙，則二俱寂滅。如是則終日說法，不見有法可說。終日度生，則無度生之相。乃至行種種難行之行，不見有難行之相，此即輕安之相也。至此方乃契合妙圓覺性，寂滅真境。故曰妙覺隨順寂滅境界。自他身心所不能及，無我人二相也。眾生壽命皆為浮想，無生壽二相也。如是則四相皆空，亦即所謂頓空五陰，頓超五濁。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之功，若此而已。結句可知。
　　︻記︼此科為禪那功夫，要在止觀雙修。世尊所說法門無量，即因眾生迷一真之體，流轉於六道。今欲由六道返乎一真，不得不說多門方便。然殊途同歸，到家則一也。圓覺之性，有寂有照，有寂照不二。奢摩他依寂體起修，三摩提依照體起修，禪那則依寂照不二，圓頓雙修。至其修證功夫，則從不取二字下手。以現前不生不滅之一念，直照淨圓覺心，當體即真，不落思議。且此不生不滅之一念，亦不留影子。有影即是識，即是法塵。則能觀之智，便墮於分別，不得為正念。今此正念照於淨圓覺心，即起信論所謂直心。故不偏於靜，不偏於慮。偏於靜即奢摩他，偏於慮即三摩提。靜相屬空，幻化屬有。今皆不取，是為息二邊分別止。夫二俱不取，當然是中。外不住境，內不住智。智外無境，境外無智。智境雙忘，故云二觀雙超。照境歷歷明明，照智了不可得。此一念提起，即所謂離心意識參，即達摩祖師直指之禪。後世鈍根，不能如此，方創參話頭之法，使有把握。故此科全為頓教法門，妙則極妙，修卻不易。身心全是無明，身是色蘊，心是受想行識四蘊。若依之起修，無非罣礙。取幻化則必依身而修，取靜相則必依心而修。由禪那二皆不取看來，可見古德教人離心意識參者，確有至理。不過非上根人不能領會耳。無知覺明，即本覺妙明不生不滅之體。不落於分別擬議思量，一舉便得。如全綱提起，萬目畢張。禪那觀，若得一念少分相應，其受用便與前二觀大不同。雖外而世界，內而身心，日在塵勞區域，而不為所拘礙。如聲不集於鐘，喻超過有礙。亦不集於鐘之空，喻超過無礙。有礙，指眾生之煩惱生死。無礙，指二乘之偏空。寂滅輕安，是受用境界。離心緣相，不可以言語形容。所謂內無身心，外無世界。勉強以言語形容之，畢竟不能。故經中亦祇言寂滅輕安而已，即用功之人，在入定時，亦不覺其所以然，以其無境象可表。但出定後，一念未起時，覺此色身輕如灰塵而已。功夫到此，方能與淨圓覺心，冥然契合。寂滅境界，即不生不滅之謂。即觀世音菩薩用聞思修功夫，所得寂滅現前。此之謂真消息。前來三觀，全是用功境界。全非文字，不過借文字以顯耳。必須實行，方可得消息。佛門禪堂之中，得前三觀之輕安者恆有之。諸居士則不肯離文字用功，所知障重。取靜相難。取幻化更難！二俱不取，難之又難！然雖難而此理不可不知，此功不可不用，何妨得暇即一試之乎？不取之取字，宜看明白。吾輩在凡夫地位。下手用功。隨發一念，必取一境。淨圓覺心，本無方所，無論眼見耳聞，皆可下手，如何能不取？故此處不取，乃不執著之謂，非不用之謂。了得一切法皆無性，皆從現前一念之所建立，故須離根塵，從一念心性上著手。若執著此心性，便是取。諸居士，得暇即用功，遇事來即做。做過仍用功。若事來不做，便是執靜。故用功須息二邊，歸中道。即中道亦不可執著，此方是不取。修止觀功夫，一語道破，是在平平帖帖，儘管用功，不求速效，時至理彰，瓜熟蒂落，身心自然輕安。如求速效，即是取。此亦應告諸君者也。前云念一句佛號，即是止觀功夫。須知念時不取佛相，不取念相。心外無佛，佛外無心。此即禪那功夫也。若必先除妄想而後念佛，此亦是取。祇要老老實實念去，念到純熟妄想自無，身心自然脫落。加以早晚對佛發願，臨終必穩坐蓮臺。諸君信此言否？老僧有一妄語者，當墮拔舌地獄。
己三結顯應修
庚一正結應修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十方菩薩種種方便一切同異，皆依如是三種事業，若得圓證，即成圓覺。
　　︻講︼總指前之三觀，結示在所應修也。圓覺不指因心，乃約佛所修成圓滿覺故。親近隨順者，去佛不遠。隨順修習，便可到故。已成之佛由是而成，故曰十方如來等。未成之佛，修因度生，常行種種方便。或順性通修，或分門別行，故曰一切同異。雖同異分馳，本實顯密合觀。故曰皆依等。事業者，謂此三種觀法，即為菩薩所應作之事業故。若得圓證即成圓覺者，謂若得圓融而修，三非定三。一不定一，舉三全是一，言一即為三。因地圓修，果上圓證，即成圓融無礙，三身一體之妙覺佛矣。
　　︻記︼此三種法門，二六時中，時時依他為親，時時不離為近。得暇便修，即為隨順。如此則眾生去佛不遠。一念相應，一念是佛。念念相應，念念是佛。一人修，一人到。人人修，人人到。若問菩提家鄉，不肯舉足，終不能到。一舉足，即是到家消息。順性通修謂同，分門別行為異。默修理觀為密行，單修事觀為顯行。顯者顯其密，密者密其顯。菩薩作此事，即有業用，業用即前三種輕安。證有次第，最初作觀起修，是觀行證。再進至相似證。再進而至分證。再進至於究竟。為圓證。本經之文，全是活潑潑地。即此三觀功夫，必全性起修。性修二字，不可偏廢。有性無修，則執理廢事。有修無性，則執事廢理。吾輩看經，亦須不執文字，不離文字。何以故？文字是幻故。又須不取自性。自性雖是妙理，然執之便是垢。比之執著事相，其害更甚！所以禪那中不取二字，處處皆用得著。故云汝須不執著，執著便是垢。楞嚴一經如大冶洪爐，處處不可著，著即被焚。圓覺一經，是清涼境界，門門可入。用功者隨拈一法為正，以餘法為助。照此老實做去，切宜不執著也。
庚二設事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修於聖道，教化成就百千萬億阿羅漢辟支佛果。不如有人，聞此圓覺無礙法門，一剎那頃，隨順修習。
　　︻講︼先約能校，似勝反劣。將欲設事校量，故云假使，謂假使有是人也。修於聖道者，謂從凡夫地，發小乘心，修出世道。而言聖道者，乃約已證偏真住最後身者言之。教化者，以諦緣教化眾生為眷屬。成就者，恐其不能，復以八忍、八智、九無間、九解脫道而接濟之。所化之眾，有如許之多，故曰百千等。所證之果，竟有至阿羅漢辟支佛之勝。以是而知，上之所謂修於聖道，能教化能成就者，其功德不可勝言。及欲與修三觀者校之，則反為卑劣。不如下，次約所校，似劣實勝。言上云修於聖道，又能以斯教化。設若不發大心，終為敗種，故曰不如有人，謂不如有人，從凡夫地，發大乘心也，發大乘心，修大乘行，故曰聞此圓覺無礙法門。然圓覺二字，通指全經，以本經為圓覺經故。無礙法門，特指三觀，以三觀超出礙無礙境故。然聞此，但是自聞，無利他之德。隨順，但是暫修，無實證之德。剎那，但經少時，無久修之功。其功德似為卑劣。而上云修於聖道教化多眾證果者，猶不如此。以此圓覺無礙法門，乃成佛正因。一歷耳根，永為道種。纔經修習，便是大根。足見偏圓修習，可謂日劫相倍矣！
　　︻記︼此校量功德之文，設此校量令人於圓覺法門，起信心故。分為二節：上節是能校量，下節是所校量。就能校量觀之，教化成百千萬億阿羅漢辟支佛，似乎功德甚深。然以校圓覺法門，則又無足比數。聖道，乃出世之道。唯中有大小不同。阿羅漢辟支佛，是小乘中人，所作己辦，不受後有，謂之最後身。小乘自初果至三果，修之尚易。唯進至四果最難，須斷盡上界七十二品思惑，方得阿羅漢果。阿羅漢此云無生，因其不再墮於分段生死。然尚有變易生死在，非真無生也。習氣未盡為阿羅漢。習氣已盡為辟支佛。辟支佛有二：出有佛世名緣覺。出無佛世名獨覺。八忍八智者，修苦集滅道四法忍，伏欲界見惑，能發四法智﹙苦法忍至道法忍，苦法智至道法智。﹚破欲界見惑。又修苦集滅道四類忍，伏上界見惑，能發四類智﹙苦類忍至道類忍，苦類智至道類智。﹚破上界見惑是謂十六心見諦。類謂比類而知也。九無間九解脫者，以無漏智觀無漏境，中間並無絲毫間斷，故云無間。修一無間三昧，斷一地思惑，得一解脫。三界共有九地，故修九無間三昧，得九解脫。即煩惱斷盡，生死可了。此九無間九解脫，連上八忍八智，統名三十四心。修此則界內見思，方能斷盡。不如有人下，是所較量。圓覺法門稱為無礙者，以其一空一切空，假中皆空。一假一切假，空中皆假。一中一切中，空假皆中。故並無留礙也。剎那，極言時間之最短者。聞是聞慧，隨順是思慧，修習是修慧。然時間雖少，必具大乘根基但發大心者，方能聞此大乘法門。聞此而因文思義，悟得本性豎窮橫，因信起修。無論修習成就與否，即此一剎那頃修習之功，已勝彼修小乘者多多矣！蓋修習小乘者，往往住於果位，不知前進。譬之行客，半途誤認逆旅，謂為家鄉。若發大乘心者，則不住果位，不論劫數，一往直進，要以成佛為期。昔有一師，已得阿羅漢果。偶然出外，使其徒代負衣，隨之而行。其徒夙秉慧根，一向居山，不知世事，未發大心。此次出行，一路見人，覺其種種苦況，遂發度生之心。其師有他心通，故知之。即讓其徒前行，而自負衣。後其徒大心忽退，欲先自度而後度人。復為其師所知，仍令代負衣，在後隨行。如此數次。徒疑而問其師，師告以故。其徒聞說悚然，不敢退其初心。師卒自負衣，隨徒而行。由此觀之，大小乘之相去，誠不可以道里計也。此文綴於三觀之後。所言圓覺無礙法門，即指三觀可知。蓋一為成佛真因，一是小乘權果，故不可以之較量也。
戊二偈頌
己一頌總標三種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威德汝當知：無上大覺心，本際無二相。隨順諸方便，其數即無量。如來總開示，便有三種類。
　　︻講︼體居象先，豎窮橫，故稱無上，又云大也。出生如來與一切法，在如來曰覺心，在諸法曰本際。如來與諸法同體，故無二相。隨順修習，起諸方便，其數即應無量。若總攝所歸，統為開示。循性差別，則有三種。
　　︻記︼無上大覺心，乃三觀所依之體。本是根本，際是實際。諸法無本，以大覺心為根本。諸法無際，以大覺心為實際。因該果海，果澈因源，故云無二相。
己二頌依次別明
寂靜奢摩它，如鏡照諸像。如幻三摩提，如苗漸增長。禪那唯寂滅，如彼器中鍠。
　　︻講︼如文可知。
　　︻記︼此明三止三觀也。奢摩它以寂靜為相。證究竟位，則如大圓鏡，故曰如鏡照諸像。三摩提是觀，三摩提是三昧，二者意義本不相同。然此處則當作三摩提解，蓋謂修得如幻三摩提之三昧也。
己三頌結顯應修
三種妙法門，皆是覺隨順。十方諸如來，及諸大菩薩，因此得成道。三事圓證故，名究竟涅槃。
　　︻講︼首句總指三觀，次句結顯隨順，皆是圓覺隨順修習之方便故。後五句，結顯應修。謂已成之佛，先依此成。後成之佛，當依此修。若果能一修一切修，三事圓修。則便能一證一切證，三身圓證，所以名究竟涅槃矣。
　　︻記︼一一法門，皆是不可思議。隨順覺性，方能起修。因中三觀圓修，則果中三德圓證。隨分修，隨分證。究竟修，究竟證。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
丙二示輪觀隨修
丁一謝前請後││辯音章
於是辯音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如是法門，甚為希有。世尊！此諸方便，一切菩薩於圓覺門，有幾修習？願為大眾及末世眾生，方便開示，令悟實相。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此諸方便等者，謂此諸方便，淺深惟說三種，一切菩薩頓漸乃有多根，於前所悟圓覺，分門各證，約有幾種修習？願為現前大眾，及末世眾生，曲垂方便，備悉開示，令悟真修實相，不至徒尚虛名，是所望焉。此請後真修也。
　　︻記︼辯有四辯，音有八音。此位菩薩，修圓覺無礙法門得法無礙，詞無礙，義無礙，樂說無礙。有此四無礙辯才，故知眾生根器不一。有喜單修者，有喜複修者，有喜齊修及融修者。前章如來所說三種法門，不第世間無有，即出世間亦未之聞。故曰甚為希有。然法門總說，雖有三種，而眾生根器，廣說無量。折中而論，則有如下列之二十五輪。故菩薩特請開示也。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辯音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修習。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辯音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隨文可知。
丁三應求開示
戊一長行
己一總標輪數
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及修習者。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講︼首言一切如來圓覺清淨者，正顯此理，為諸佛同證。若能修習，皆可成佛故。蓋妙圓覺性，一真獨朗，眾惑不染，故云清淨。既云清淨，則無法可修。既無法可修，則所修之法全空，能修之人何有？故曰本無修習及修習者。依於未覺者，上言一切如來已證圓覺者，固無可修，今菩薩眾生，雖發大心，尚在學地，而猶未證圓覺。由未證故，依之而起心修習。當知圓覺，本無修習，今起心修習，即同幻化，故曰幻力修習。當爾之時，隨機分門。便有二十五種。通稱清淨者，各能斷障故。通稱定輪者，三觀屬定輪替修故。又輪有摧碾運動之功，喻依此而修，能摧二障，運至菩提涅槃果故。
　　︻記︼此總標清淨定輪二十五種，一一皆是修行下手功夫。一切如來圓覺清淨者，即顯二十五輪所依之體。正顯現前一念圓覺妙性，本來如此。一切如來，皆依此取證也。本無修習及修習者，圓覺妙性，一心獨朗，從不與惑相應，故開首標清淨二字。既是清淨，何須更修？所謂修者，不過淨除流識習氣而已。所修之法即空，能修之人自亦無有。然一切如來，已證圓覺，故無修習。若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未證圓覺，必須修習。以如幻智，起如幻觀，破如幻無明。即此修習，亦同幻化。故曰依於未覺幻力修習。二十五種法門，稱為清淨定輪者，任修一種，皆能破惑，皆得清淨。三觀中各有止，故曰定。輪替而修，故曰輪。隨分修則隨分斷惑，究竟修則究竟斷惑也。
己二別明定輪
庚一單修
辛一單修空觀
若諸菩薩，唯取極靜。由靜力故，永斷煩惱，究竟成就。不起於座，便入涅槃。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它。
　　︻講︼此觀以取靜為行。須逼拶至極靜之處，所謂靜極光通，故云唯取極靜。由斯極靜之力，一念不生，則一切煩惱，自然不起。到得靜極光通，寂照含虛之際，則煩惱澈底冰消，二障自能瓦解。直得覺體圓明，自然成佛，故曰究竟成就。只此一觀，送你到家。只消不出戶庭，何必梯山航海，故曰不起於座，便入涅槃。顯是頓入，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故。
　　︻記︼二十五輪，輪輪皆定門也。今此段文，雖明單修空觀，乃為不得意人說法。得意者，即一即三，即三即一。文雖是單，義則三觀全具。如下段之三摩提，假觀也。而文中云不失寂念，即是禪那。又云及諸靜慧，即是奢摩他。舉一即三，明明可見矣。照前章文相，三觀之前，皆有悟淨圓覺四字。而二十五輪獨無之，鄙人別有發揮，後當詳說。取靜者，放下餘念，單提靜念也。夫一切境無生，因心而有。一切心亦無生，因境而有。今取極靜，則是一念不生，境智皆空。然初下手時，靜何能極？須在功夫上仔細體究，必以極靜之念，照極靜之體。漸漸逼拶，證到百尺竿頭，自然而至極靜之處。則如水澄清，明相自現，所謂靜極光通是也。至此一念尚且不生，煩惱自無。何以故？一切煩惱，皆由一念妄動而起故。初心人先不過用功伏之。必到極靜時，寂而常照，照而常寂，方能永斷，而究竟成佛矣。此段文。說空觀極顯。而一空一切空，便是中諦理。所以說文雖是單，義則三觀全具。了得此理，一門深入，自然水到渠成。餘觀亦復如是。
辛二單修假觀
若諸菩薩，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淨妙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此菩薩者，名單修三摩鉢提。
　　︻講︼此觀以起幻為行，餘皆不取。故曰唯觀如幻。即於如幻觀中，上祈佛力慈光加被，下度一切眾生。次觀一切世界，以及眾生等法，皆如幻化。猶如幻人，以幻術變化諸物無異。當知幻觀，蓋是一切諸佛已修成之法。今菩薩正是依諸佛修成之法而修成之，故云以佛力故。今欲度彼如幻眾生。還以佛力修成之幻觀故。乃能隨彼如幻眾生，變化如幻世界，以及種種作用。即如變娑婆而成淨土，化地獄以作天宮，等類作用，即隨機化度也。雖行如是變化作用，咸同幻化，了無實性，故云備行清淨妙行，而行無滯礙故。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諸靜慧者，首章云有大陀羅尼門名圓覺者，即今之陀羅尼是也。寂念本是禪那功夫，靜慧本是奢摩功夫。今單修三摩一觀，於前後二俱不失者，足證圓融妙觀，舉一即三。實不單修，即具修也。
　　︻記︼內六根，外六塵，中六識，觀此十八界，一切如幻如化，是為如幻三昧。不但觀自己身心如此，觀眾生亦如此，觀佛亦如此，觀世界亦如此。然雖了得一切如幻，必仗如幻佛事，方能永離幻相，而度如幻眾生。故曰以佛力故。以者，仗也。謂仗諸佛如幻法門，修清淨妙行，具種種作用也。既云不失寂念，是即此假觀，而具中觀。又云不失靜慧，是即此假觀而具空觀，可見舉一即三。
辛三單修中觀
若諸菩薩，唯滅諸幻。不取作用，獨斷煩惱。煩惱斷盡，便證實相。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
　　︻講︼此靜以不取為入手功夫。以煩惱為正行。與奢摩他觀較近，故用唯滅諸幻，不取作用功夫。諸幻二字，即指根本枝末二種無明。今菩薩唯以寂滅之力，滅諸幻法，即是斷煩惱之方便。不取作用，即不起利生之行。但先自究竟圓滿，然後倒駕慈航，隨流九界，故曰獨斷煩惱，謂獨自先斷煩惱也。蓋以煩惱能障真理，其必煩惱斷盡，真理方現。故云便證實相。實相即圓覺真心也。能為諸法之體，故曰實相。
　　︻記︼唯滅諸幻，是以寂滅為下手功夫，即是不取作用之意。修妙禪那，是圓中諦理。中諦者，息空有二邊也。修奢摩他，本是真諦，而修妙奢摩他，一空一切空，即是中道。故禪那與奢摩他，頗為相近。獨斷煩惱者，不取別種作用，唯獨斷其煩惱。直至斷盡，則真理化道法身皆顯。若有煩惱，則為所惑，不能顯矣！所以云煩惱斷盡，便證實相。煩惱如何斷？先斷見思，次斷塵沙，後斷無明。
庚二統修
辛一空觀統修
壬一複修
癸一空假複修
若諸菩薩，先取至靜，以靜慧心，照諸幻者。便於是中起菩薩行。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它，後修三摩鉢提。
　　︻講︼統修謂七觀皆以空觀為首，故云統也。先取至靜者，修空也。前云以淨覺心，取靜為行。今云至靜者，亦極靜意。以靜慧心照諸幻者者，亦靜極光通意，從空出假也。謂即以此極靜之力，發起慧照之光，起如幻觀，照諸世界及諸眾生，皆如幻者。所以能便於是幻觀之中，起諸利生之行。亦能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淨妙道，此前後之分也。
　　︻記︼內照身心，外照世界，故曰照諸幻者。既然是幻，便好從空出假，備行菩薩清淨妙行。
癸二空中複修
若諸菩薩，以靜慧故，證至靜性，便斷煩惱，永出生死。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講︼以靜慧心上，有先取至靜，故得靜極生慧。所以能用此靜慧之力，證至至靜之性，性即圓覺妙性也。既已證到覺性，則煩惱不斷自斷，故云便斷。煩惱，因也。生死，果也。因盡則果喪，故斷煩惱，即出生死時也。故永出生死。即此一觀深入，任運進修禪那，可以不必改弦易轍矣。此跨節之修也。
　　︻記︼須久修靜慧功夫，方能證至靜性。此至靜性，即圓覺妙性。證得覺性，則覺性本無煩惱，故云便斷。不然，豈能如此易易？斷見思出分段，斷塵沙出變易，煩惱永斷，二種生死，自然永出。
壬二具修
癸一空假中具修
若諸菩薩，以寂靜慧，復現幻力，種種變化，度諸眾生。後斷煩惱；而入寂滅。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講︼以寂靜慧，先修空也。靜而寂，靜之極也。復現幻力，次修假也。謂即以靜慧照諸如幻之眾。復於覺心性中，現起幻化之力，甚至種種變化，度諸幻眾。此從空而出假也。以種種變化，必從假觀中得故。然雖種種變化，度諸眾生，惟恐身入塵中，為塵所染，故又期斷煩惱而入寂滅。此由假而修中也。
　　︻記︼云寂靜慧，可見靜極而後慧生。
癸二空中假具修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斷煩惱已。後起菩薩，清淨妙行，度諸眾生。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講︼以至靜力，空觀也。斷煩惱已，中觀也。謂深修空觀，任運入中，最密切故。謂即至靜之力，靜極發光，便能觀諸煩惱，最密切也。從此出假度生，最極穩健，故云後起等。
　　︻記︼此空中假具修，又云不次修。
壬三融修
癸一空融假中修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心斷煩惱，復度眾生，建立世界。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齊修三摩鉢提，禪那。
　　︻講︼融修謂只以空觀，而融入諸觀，後先不定也。以至靜力，空觀力也。心斷煩惱，本中觀也。結名中，中觀在後，而今置於靜力之後。以空中有密切之關係故，故預為兼帶於此。謂以至靜之功，逼拶到底，致使無始念慮，頓然歇滅。故云心斷煩惱。則自利之力具足。然後出假度生，建立世界。乃至進修中觀，則一舉而得，不遺餘力矣。
　　︻記︼此融修也。謂以一觀融修餘二觀，建立世界，即建立道場。
癸二空假融中修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資發變化，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它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講︼以至靜力，修空也。資發變化，兼修假也。謂即空觀極靜之力，資助開發，發起變化作用，以度眾生。所謂不起寂滅定，而現諸威儀。如云東方入定西方起，北山下雨南山雲。即此意耳。意謂雖空假雙修，二利具足，尚恐不得圓滿。故又深修禪那，永斷煩惱，成就無上菩提。如是則二利之德，不期圓而自無不圓矣！
　　︻記︼先用空觀，得真諦理體。後起如幻作用，是為體用雙修。
癸三空中融假修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用資寂滅，後起作用變化世界。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它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講︼謂仍以此空觀極靜之功，資助於中觀寂滅之力，而令煩惱先斷。然至靜即寂，偏屬於定。資於寂滅，則併寂亦滅，其定更深。唯恐慧心不朗，故復進修假觀，便能起全體之妙用，故可盡際度生矣。
　　︻記︼空觀之至靜，即中觀之寂滅。
辛二假觀統修
壬一複修
癸一假空複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隨順而取至靜。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它。
　　︻講︼謂假觀必從起幻入手，因除幻而用變化之力，隨順眾生而度脫之。以眾生根性樂欲不同，故言種種。菩薩之隨順亦爾。而取至靜者，知其如幻如化，有即非有，而心則湛然不動。雖任運度彼，而我自如如。所謂隨緣赴感靡不周，而恆處此菩提座，是也。然變化必仗假觀之力，至靜之功，非空觀不就。故先修假，次修空也。
　　︻記︼種種隨順而取至靜者，外隨眾生根機，內隨自己覺性。正度生時，不取度生之相，即隨順覺性之義也。是謂正當修假之時，而兼修空。雖終日利他，而不失自利。雖自利而不失利他。必如此方可度生，此之謂二諦融通。
癸二假中複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境界，而取寂滅。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講︼仍即此變化之力，幻化種種境界，教化眾生，顯假觀已成也。假觀既成，則大悲輕安，永不至沉空滯寂，誤入二乘境界。而言取證寂滅者，為自身永斷煩惱故也。
　　︻記︼以變化力云云，可見假觀已成。雖變化種種境界，而取證寂滅，煩惱永斷。此正如來境界。非永斷煩惱，即不能度生。
壬二具修
癸一假空中具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而作佛事。安住寂靜，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中修奢摩它，後修禪那。
　　︻講︼以變化力，假觀也。為度眾生，而作種種事業故。安住寂靜，空觀也。雖作種種佛事，而心自常如故。而斷煩惱，中觀也。雖空觀不動，而任運斷惑證真。此三觀具修也。
　　︻記︼文顯易知。
　　癸二假中空具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無礙作用。斷煩惱故，安住至靜。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中修禪那，後修奢摩它。
　　︻講︼仍即以此變化之力，顯現無礙作用。此假觀力也。雖能如是作用，不以度生為累。重起靜慮，進修禪那，以斷煩惱，入中觀也。雖斷煩惱，而變化作用之難忘。故須安住至靜，重修空也。
　　︻記︼安住至靜，則上求下化之皆無，並不住中道。夫先修假觀，次修中觀，最後更修空觀者何故？以假觀須忘，即中觀亦須忘，不忘即著。若不修空觀，如何便忘耶？自斷煩惱是上求，教化眾生是下化。
壬三融修
癸一假融空中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方便作用。至靜寂滅，二俱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齊修奢摩它禪那。
　　︻講︼謂先以變化之力，為度眾生，開諸方便，起諸作用，假觀成也。設遇大小兩乘行人之機來扣者，是故必以空中齊修，方能應之。至靜空觀，寂滅中觀，故曰二俱隨順。謂空中二觀，俱以隨順而修也。
　　︻記︼修空觀方能教化二乘。修中觀，方能教化菩薩。故二俱隨順。
癸二假空融中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資於至靜，後斷煩惱。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鉢提奢摩它，後修禪那。
　　︻講︼仍即以變化之力，隨諸眾生，應緣起用，而資於至靜。以假助空，而得空力。假得空力，則應緣無滯。此假空相濟也。只以此二觀相濟成功，則修中不勞費力，可任運而進。故煩惱後斷，即入中觀矣。
　　︻記︼將利他事業，利於自行。故曰資於至靜。二利圓滿，修中自易。
癸三假中融空修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於寂滅，後住清淨無作靜慮。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鉢提禪那，後修奢摩它。
　　︻講︼即以此假觀變化之力，資助中觀寂滅之功。使假不滯有，中亦易成也。蓋以種種變化，悉同幻境。當體皆空，唯是寂滅，則不須更滅矣。即中觀功成，中成則假觀亦成矣。二觀既成，便是無功用道。自是以後，則安住無作靜慮，而轉成妙空觀矣。
　　︻記︼假不滯於有，假即中也。以妙中印於妙空，則妙空自成。
辛三中觀統修
壬一複修
癸一中空複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而起至靜，住於清淨。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它。
　　︻講︼寂滅，中觀也。至靜，空觀也。謂先以中觀寂滅之力，唯恐永取寂滅，而起於至靜住於清淨之地。此即所謂以法性身，受享法樂者是也。
　　︻記︼中觀二俱不取，唯取寂滅。中觀既成，更以空觀蕩其，則清淨矣。
癸二中假複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而起作用，於一切境，寂用隨順。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講︼仍即以中觀寂滅之力，而不斷煩惱。先修假觀，而起諸作用，度諸眾生。一切境者，即指所度眾生也。以眾生為菩薩所度之境故。如是則中易成，而假易就。二俱隨順，故曰寂用隨順。寂即中，用即假，隨順者，相成也。
　　︻記︼以寂滅體，起變化用。由變化用，歸寂滅體。是為寂用隨順。
壬二具修
癸一中空假具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安於靜慮，而起變化。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奢摩它，後修三摩鉢提。
　　︻講︼寂滅力，修中也。安靜慮，修空也。起變化，修假也。言菩薩不似二乘耽寂，而不思度生。故又見眾生有種種性，在所應度。雖在所應度，必先以空觀安定其心，然後依假而起諸變化，隨順自性而度脫之。
　　︻記︼中觀成，是圓成實性。而圓成實性，不離依他起性。依他，相也。而種種相皆起於自性，故曰種種自性。
癸二中假空具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無作自性。起於作用，清淨境界，歸於靜慮。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講︼修中觀時，以寂滅之力，親見自性本來具足，不假造作。從此修於假觀，起諸作用，度諸眾生。正度生時，不住度相，故曰清淨境界。此即空觀垂手而得矣。
　　︻記︼由中起假，故是清淨境界。歸於靜慮，攝用歸體也。
壬三融修
癸一中融空假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清淨，而住靜慮，起於變化。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齊修奢摩它三摩鉢提。
　　︻講︼中觀修成，則寂滅有力。即以此寂滅之力，使空有不著，故得種種清淨。由是而住靜慮之空觀，亦不住空，而起變化。即起變化，而亦不住於假。故得以中觀而融之。
癸二中空融假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至靜，而起變化。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奢摩它，後修三摩鉢提。
　　︻講︼謂先以中觀寂滅之力，而資助於空，使空觀成已。然後從空出假，而起變化，則假觀成。而後三觀俱得矣。
癸三中假融空修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變化，而起至靜清明境慧。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三摩鉢提，後修奢摩它。
　　︻講︼仍以中觀寂滅之力，而資助於假。作諸變化，而復起至靜。則空假不住，所謂一中一切中矣。故得智慧明朗，而復清淨。此則正修中觀時，假觀不必另修，而一舉兩得，乃自覺覺他之功就。尚恐自力不足，大智未能速成。故於後轉修空觀，起於至靜之力，得於清明之慧。則悲智相成，自覺覺他兩俱圓矣。
　　︻記︼此三段，文顯可知。
庚三圓修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講︼上來二十四觀，均是一往之談。若再往而論，佛設二十五輪，非無深意。皆為末世眾生，有大乘根性，能修習止觀者而設也。前三觀單修，專為別教當教之人，住位發心修習者，須從奢摩它入手。以奢摩它是空觀，注重自利。此觀成時，任運麤垢先落。即以此觀漸次增進，便可進破無明也。行位人修習，必從三摩提入手。以三摩是假觀，注重利他。此觀成時，即破界外塵沙。即以此觀增進，便可進破無明。故前靜觀，後滅觀，二俱不失也。向位人修習，即可從禪那入手。以禪那是中觀，先須雙捨前二。必俟中觀成後，豁破無明，然後雙收前二。即成圓融三觀也。中間二十一觀，特為三種人入道不同，更須種種施設而接濟之。言三種者：一別接通，二圓接通，三圓接別。以通教當教，有教無人。以彼乍入門時，三人同以離言之道而入之。其鈍根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與藏教同，所以云通前藏教。所修觀道，猶較勝於藏也。其利根人，不但見空，兼見不空。此一類人，即可通後別圓。所以能受別圓兩教人接，即可以別圓二教之法而教導之。所以此中前十四觀，是別圓之止觀，而接通教利根人也。後七觀，是圓教接別之法也。其施教之法，復各有三種不同，以受接人有三根異故。其上根人，在八人地見地被接，即今文空觀統修中複修二科是也。中根人至薄地離欲地，方能被接，即文中具修二科是也。下根人必至已辦地辟支佛地，始能被接，即文中融修三科俱是也。此空觀統修中，共有七科之文。乃以別教之法，接通教之人也。其假觀統修之文，是以圓教之法，接通教之人。三根按位施教，例上可知。然教法仍有少不同處，不可不知。所以道通教者，大乘之初門也。雖藏通之理，同名二諦，而藏教以實有為俗諦，實有滅為真諦。所謂真諦，在四諦外。以滅諦尚非真諦，況苦集道三諦乎？是以局為小乘，不能受大乘教，故無被接之機。通教以幻有為俗，幻有即空為真。其二諦中，密含中道第一義諦。所以能受別圓二教接濟也。若以別教之道而接之，仍須教以識取真諦之理，依理起修。今之空觀統修之文，所以判為別接通也。若以圓教之道而接之，必須教以依俗諦之理而起修。以俗諦之理是幻有，既稱幻有，便非實有，乃假有也。故以假觀之法，而教以入手修也。今之假觀統修之文，所以判為圓接通，且無貳疑矣。其中觀統修之文，是圓教之道，接別教之機也。前通教接聖不接凡，以凡位惑全未破，煩惱障強，不能受接故。今別教接賢不接聖，以聖位證道同圓，無須接故。今論接者，惟接別之內凡位也。外凡信位，事障強故，亦不能受接。所以但接內凡三十心位也。上根住位被接，中根行位被接，下根向位被接。今之中觀統修之文，判以圓接別，亦無疑矣。上根教以複修，中根教以具修，下根教以融修，例上可知。唯此一科圓修三觀，專為圓教本教人而設也。謂末世眾生，果有圓教根機。即使一時未悟淨圓覺心，不妨於名字位中，聞得淨圓覺心之名。即是現前一念之心，直須諸緣放下。用此現前一念之心，還照現前一念心性，即是以圓覺慧圓合一切，一切，即指三諦理也。以現前一念心性，即具三諦理故。則前二十四觀，皆得多羅攝入一觀之中。是為一修一切修也。於諸性相無離覺性者，謂前二十四觀，皆以淨圓覺心而為其性。其單複統具等差別，而為其相。相雖差別不同，皆不離於淨覺之性。是故但以圓覺慧修，即圓合一切而併修之，豈非一修一切修乎？菩薩，即指能修人也。名為圓修三種者，謂修空時，一空一切空。假中俱空，空外無假中，則一觀即三觀也，假中亦爾，可以例知。如是則圓覺自性，清淨無礙。二十四觀，皆隨順而俱成矣。是則足見二十五觀，皆為末世大根人，未悟淨圓覺心者，而設修觀之法也。是故前文佛示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佛語證之，無足疑矣。
　　附二十五輪三教按位修證圖(六三八   六三九頁)

　　
　　
　　











　　
　　
　　
　　︻記︼圓修為圓教當教之人所修。至前二十四輪，係何人當教？向來各家註釋，皆未發揮。山僧此番煞費研究。知佛所說之二十五輪，大有意思，實為末世眾生起見。何以故？上文云，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蓋已明明道破矣。前威德章，每觀之首，必有悟淨圓覺一語。今此二十五輪，則未提及，正為未覺者而設。佛所以設此二十五輪，可知輪輪必有當機之人。大約從寂靜下手者，必是空觀。從幻化下手者，必是假觀。從不取下手者，必是中觀。修圓觀者，以悟淨圓覺下手，觀觀皆圓。今之二十四輪，則亦必皆圓。從此研究，則可知前之單修三觀者，乃專為別教人設也。蓋別教是界外鈍根，空假中三觀不融。故教十住位次者修觀，因其本是空觀中人，則令從奢摩他下手。從此悟空理，以破見思。悟不空之理，以破塵沙。悟空不空之理，以破無明。一觀到底，便可融三觀也。若教十行位次者，本是假觀中人，就其本分，須從三摩提下手。不失寂念及諸靜慧，自然融得三觀。若教十回向位次者，空假已是過來人，故須從禪那下手。修至破無明，登初地，自然能融空假二觀。此二十四輪中，所以首列三種單修也。領二十一觀，首七觀以空觀統之，次七觀以假觀統之，後七觀以中觀統之。此非學過台宗之人，不易領會。何以故？佛所說法，本祇有真俗二諦。俗諦是事相上說，真諦是理性上說。俗諦在世間為真，出世則空。真諦在世間是空，出世則中。故空與中，有密切關係。了得空是不空，不空即中，則以一觀統七觀之理，可以明矣。既為末世眾生而設，則末世眾生，根器利鈍不一，大約可分為三：一通教機，二別教機，三圓教機。圓教是上等利根人，別教是中根人，通教是下等利根人。而此三等人中，又有差別，所以開出二十一觀。本經為頓教大乘，非頓教根器，不易領悟。然教相是頓，教義是圓。須知此首七觀，從奢摩他下手者，為利根中之鈍根，是通教機。通教從無生觀入手，當教雖是頓教。而彼但見空，不見不空，不能融化。因末世眾生，多界內凡夫，其中有一種利根。利根中又分上中下三等。上等者，在當教非但見空，亦見不空。然彼不知不空即中，故必須出世之別教十地大士來接引之。此別教接引通教之機也。別教十地大士，在十住位，即修奢摩他觀。故其接引通教人入別教，乃教以無生觀，即我教之奢摩他觀。用此一觀到底，即可破無明。複修中兩種，空與不空，同時而修。是但接通教利根人，在八人地見地，已可接引。至兩種具修，是接通教中根人，須薄地離欲地，方可接引。三種融修，乃接通教鈍根人，須至已辦地辟支佛地，方可接引。通教人以幻有是俗，幻有即空是真。別教接通教，就其本有者，教以從真諦入手，故以奢摩他居首也。次七觀從三摩提下手者，是圓教人接引通教最利根人也。通教人以幻有是俗。圓教人根器利，與別教人不同，故教以即從俗諦下手。此中細為分別，則兩種複修，可從八人地見地接引，是最利根人。兩種具修，是接引薄地離欲地者。三種融修，乃接引已辦地辟支佛地者。後七觀從禪那下手者，乃圓教人接別教也。別圓接通，接聖不接凡。凡雖有外內之別，而為煩惱障所礙，故接不到。必須破惑之後，方可接。圓接別，則接賢不接聖。蓋既已登地，無勞接引也。然雖接凡，亦必至十住位破惑後方可。利根者則於十住位中接之。中根者則於十行位中接之。下根者則於十回向位中接之。圓教本屬中位人，一中一切中，開口便講中道，故從禪那下手。別教十住修空，十行修假，十回向修中。割裂而修，不能融會。又別教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諦。不有不空，名為真諦。俗諦即通教之究竟證，故圓教人可以中觀接之。世間真俗二諦，在別教人視之，同一俗諦。今圓教人來接，教以所觀二諦，當體即是中諦。上根令為兩種複修。中根令為兩種具修。下根令為三種融修。於此看來，可知佛所說話，均有至理在其中。惟須用心參究，方得了了。至末後圓修三觀，乃圓教當機人之修證法門也。故云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淨圓覺性，本不可離。唯因眾生未悟，不得不設二十四輪。其實一切性相，皆不離淨圓覺性。圓教人修一觀，即具三觀。如修空，則一空一切空，假中俱空。修假，則一假一切假，空中俱假。修中，則一中一切中，空假俱中。中外無空假，空假外無中，故謂之圓。至其位次，則自五品位乃至分證菩薩地盡，位位皆修之。唯究竟妙覺地，既云無修，乃亦可云無證矣。
己三結示修法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修行如是。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輪者，當持梵行，寂靜思惟，求哀懺悔。經三七日，於二十五輪，各安標記，至心求哀，隨手結取。依結開示，便知頓漸。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講︼準前總標云，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尚未說明云何二十五輪，今則由單修，統修，具修，融修，以至圓修，一一別明已竟。故此結云，是名菩薩等。一切菩薩，隨其本具根性，依之修行，不過如是而已。若諸下，示修法也。謂不論現前新學，及末世初心。設欲依此輪而修者，當先持諸戒品，而修清淨梵行。以戒為菩提之根本故。寂靜者，收攝其心。思惟者，正念思惟二十五輪，當依何法修也。尚恐宿障深厚，正修難成。仍須敬禮三寶，求哀懺悔。經三七日，自知感應道交。希示正修，於輪各安標記。標記者，以紙為標，註記輪名。隨輪各安，以備結取也。隨手結取者，隨手以標為結而混和之，仍復取結在手而展視之。隨彼所展之結，開示應修何輪。故曰依結開示。便知頓漸者，以結中諸輪，有頓漸偏圓義故。取此結者，便知自根或頓或漸，依結而修也。一念下，斥疑不成。然知既頓漸，徑修必成。若纔起一念，疑而不修，或既修復悔，則便於圓覺而不成就。宜痛忌之！勿自棄也！
　　︻記︼隨其本具根性依之修行者，如通教人必用前十四觀，然後圓別教人可來接。若當會諸菩薩，則有融根者是通教，有頓根者是別教，有圓根者是圓教，可各依之以修也。戒根不淨，雖有禪定功夫，反增長魔力。此魔王所以居於六欲天之上也。因戒生定，方是正定。所生之慧。方是妙慧。不但淫欲一戒要持，戒戒要持。不過淫欲最易破定耳。持戒者，身口意三業，方得清淨。梵，清淨也。當持，言必要持，非僅應當之意。梵行是戒。寂靜是定，思惟是慧。然末世眾生，雖戒定慧三法齊修，而宿業重，去佛遠，非佛力加被不可。故須求哀懺悔。懺悔必剋期。否則終日擾擾，焉能下手？故必一七日二七日三七日，經過二十一日，打七圓滿，有根器者，自然感應。
戊二偈頌
己一略頌二十五輪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辯音汝當知：一切諸菩薩，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生。
   所謂奢摩它；三摩提禪那，三法頓漸修；有二十五輪。
　　︻講︼無礙清淨慧，謂或從頓修頓得，漸修漸發，無不皆依禪定生也。既皆依定而生，足見二十五輪之觀，不能不速修，以其非禪不智故也。
　　︻記︼此八句中，最重無礙清淨慧皆依禪定生二句。慧是根本智，人人具足，即所謂如如智也。根本智乃是性德。今云無礙，乃是修德。本來清淨，今有染污，故必須修。無礙清淨慧，唯釋迦世尊；及十方諸佛有之。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此慧因何生？乃從禪定生。眾生本來無礙，唯為三惑所障，蔽妙明為無明。雖有世智辯聰，小小智慧，說漸說頓，皆不能無礙。若由禪定生，則能破惑。破得一分惑，能說一分法。如阿羅漢說世出世法，固能無礙。說菩薩道，則有礙。菩薩說當分固無礙，說佛法則有礙。因三惑未盡故。唯佛證一切智，故無說不圓。所謂二字，承上文定字來。以下三觀，修法不同。或以頓教機修，或以漸教機修，故有二十五種。
己二顯示應修揀人
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唯除頓覺人，并法不隨順。
　　︻講︼如來，已成正覺人也。修行，未成正覺人也。已成者先因此成，未成者後因此成。在所應修，不待言而自可知故。後二句，揀不隨順人。頓覺人有二種：一是初生頓成，不見隨順。二是因感示成，無容隨順。法不隨順，亦有二種：一者外道，所修之法不隨順故。二者闡提，無佛種性，暫不隨故。此皆約現在言，若推過去久遠，或至當來後後，總在隨順中收。
　　︻記︼頓覺人二種：一初生頓成者，隨拈一觀，無非三觀，不必揀擇。即上文所言，於一切時不起妄念，是也。二因感示成者，乃菩薩示化，因眾生機感，自己分上，拈來皆是。所謂聖性無不通，順逆皆方便，是也。外道心外取法，依自己邪見，處處執著，故不隨順。然過去久遠，外道遇佛，亦能棄邪歸正。闡提亦是眾生，亦有本具之佛性。今云不隨順者，祇指現在言之。
己三結示隨順速證
一切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常當持此輪。隨順勤修習，依佛大悲力，不久證涅槃。
　　︻講︼前三句，指人勸持。謂無論現在末世，常應當持此輪而修習之。後三句，隨修蒙益。謂隨順勤修，蒙佛加被，不久自當證涅槃也。為中根人示圓修竟。
　　上來兩章三觀修法，雖甚明顯，亦必預明三觀正義。茲當揭示於下，幸留意焉。夫一念心起，起無起相，澈底唯空。三際寂然，了不可得。無見聞覺知之相。無眼耳鼻舌身意之相。即空觀也。一念心起，有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所謂國土世間一千，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是也。五陰世間一千，謂染淨一切色心是也。眾生世間一千，謂四聖六凡假質是也。一念心起，三千性相一時起。一念心滅，三千性相一時滅。念外無一毫法可得，法外無剎那念可得也。然則一念具足十界，一界又具十如。而念性鎔融，每一界必具十界。如介爾一念心起，必落一界，而一界顯起，九界冥伏，非是沒有。如是則十界即有百界，百界各具十如，則百界即有千如。既論三種世間，各有千如，所謂介爾有心，便具三千。即假觀也。一念心起，起而無起，三際寂然。無起而起，三千宛爾。非空非假，雙照空假。即中觀也。說即有三，照無三一。念念見自心性，任運非一非三。不用破除身心，不須安立觀境。只要念想息處，一切時中，任運心常三觀也。直須默照心源，澄心寂慮者始得。萬不可落在言詮，徒以口頭為得耳。
　　︻記︼常當持此輪，即指上文所云經三七日各安標記，隨手結取依結開示而修也。隨順有二：一隨順覺性。於二六時中，直照心源。二隨順諸佛開示法門，佛令修何輪，即修何輪。修習須勤。然吾輩有事之人，必不能於二六時中，一刻不間。然有事便做，無事便修，即是勤也。諸佛開示，皆從大悲心流出，有慈力加被。故照此修持，不久必有感應。
　　上來威德辯音兩章，皆言三觀。唯威德章為已悟淨圓覺心者，發明修證功夫。辯音章為未悟淨圓覺心者，發明修證功夫。末世眾生，但聞圓覺之名，是為名字即。及發心進修，則為觀行即。良由眾生根器不同，機緣各異。故特說此二十五輪之法，所謂藥多病廣也。然欲修三觀，無論悟與未悟，均須識其精義。茲特為附述於此。三觀所依之理，即真俗中三諦。而能依者為三觀。夫吾人現前一念之心性，不起則已，起則人人知為妄念。然究竟從何而起？如何起法？係自起耶？他起耶？自他共起耶？自他不共起耶？四者諦思，了不可得。蓋心本無念，念因何起，於此大可研究。須知凡夫心不孤起，因境而起。有境斯有念，無境斯無念。心，自也。境，他也。既因境起，則因者明明是他，與汝何干？汝何故必因他而起？他起，汝獨不可不起乎？切實研究，自他皆無有起，乃由因緣和合而有。既曰和合，便是自他共起。然自與他若各有生性，何必共而後起？若皆無生性，即共亦不起。譬之沙無油性，雖多沙亦不能榨油。既非自他共起，便由虛空妄起。然空無自性，如何能起？如此研究，則起無起相，澈底皆空。求前念及後念，皆不可得。何則？前念已滅，後念未生，謂為現在，則現在無相。是以當前一念，三際寂然。內無根相，外無塵相。即空觀也。染一切色心，為六凡實法。淨一切色心，為四聖實法。合為五陰，開為實法。四聖六凡，皆稱眾生世間者，蓋佛為無上眾生，菩薩為大道心眾生，緣覺為孤調眾生，羅漢為沉空眾生，諸天為著樂眾生，人為苦惱眾生，三途為極苦眾生也。假者假名，質者實質。若念若法，無非因緣和合而有。有則俱有，無則俱無。離念無法，離法無念。一念不動，則十法界了不可得。既動一念，便落一界。故須從動念時觀照。凡夫念念不停，不善則惡。惡念為三途之因。善念又分上中下三種。如微小善念，則落人界。中等善念，則落阿修羅界。上等則為天界之因，落於天界。若起自度之念，求出生死，則落於阿羅漢界。若再欲與眷屬同出生死。則落於辟支佛界。若一念起時，不為我而為人，發願度生，則落於菩薩界。若一念平等，普度眾生，則落於佛界。一界之中，任指依報正報，皆足十如。十如者，即法華經所謂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是也。一念之性，性無性相，當體鎔融。如前念惡，後念善，或又發出世心，故念念皆具十界。冥伏者，眾生心無二用。起善則惡伏，起惡則善伏，起出世念則世間伏。並非無有，不過冥伏。既是冥伏，自然理具。故曰介爾一心，便具三千。此即假觀也。要說宛爾，則當體了不可得。要說寂然，則三千歷歷明明。當現前一念起時，直照起處，了不可得，即空也。然起處歷歷明明，即假也。歷歷明明，體不可得。非空非假，雙離二邊。即空即假，雙照二邊，故曰中觀。三觀之法，凡夫不可不知。知之即應實行。蓋人人皆有此心，即人人皆可修此三觀。直須放下身心，直照心源。現前一念起時，正好下手用功，尋他起處。念無起相，空觀也。念起時歷歷明明，假觀也。雖無起相，而歷歷明明。雖歷歷明明，而本無起相，中道觀也。如此用功，三觀具足。即三即一，則念念見自心性矣。諸君勉旃！
乙四為下根人顯真性
丙一示離相顯性
一謝前請後││淨諸業障章
於是淨諸業障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諸大眾得未曾有。覩見調御，歷恆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唯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初是眾中具儀。大悲下，是謝前受益。謂前威德章是次第修，辯音章是交互修，此皆為現前新學末世初心。故稱大悲世尊。次第三觀，已為我等廣說，尚可以心言彷彿。二十五輪，又為我等詳辨，誠所謂不可思議。前章偈云：十方諸如來，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故稱為因地行相。令眾同聞，各欲隨順，故云得未曾有。然正行纔修，邪魔競起。如我釋迦調御，歷恆沙劫，勤苦修此境界。一切磨煉功用，實難尋究。今則見，猶如一念之頃，炳然齊現於心。其慶幸欣慰，為何如哉？莫可形狀，故以深自為言也。世尊下，是請後除疑。按前章總標輪數中云：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等，然既曰本無修習，是顯本性由來清淨。是故當機菩薩，即躡此以為發問之端，而云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前又云一切菩薩等，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然未覺即是不覺，必有染污。是故當機菩薩，即躡此以為致疑之由，而云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迷即不覺，悶即不通，不入者不能證入。較之古人，殊類天壤！如此深疑，非佛不能釋除，故云唯願如來等也。廣為者，祈勿辭勞。我等者，總該時機。開謂通其迷，悟謂覺其悶。既通其迷，復覺其悶。則法性現前，不期證入，而自能證入矣。然法性即是圓覺，以能為諸法之性故。大疏云：若直談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諸法，則無自性。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令同覺性，故云開悟法性。令此大眾等者，謂此間眾生證入，展轉傳至末世。末世眾生證入，展轉傳至將來。如是展轉相傳，乃至盡未來際，令最後際眾生，永不致迷悶不入，故曰作將來眼也。餘可知矣。
　　︻記︼上來為上中二根人說性修已畢。本章及下普覺章，則為下根人顯真性。又下圓覺章，則為下根人示期修。本章與下章，雖同為下根人顯性。但本章是離相顯性，下章是除病顯性。性、即淨圓覺心也。離相者，即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也。人人同具此淨圓覺心，但為四相所障，故不得顯。末世之人，業重根鈍。業有種種，如三途之惡業，人天之善業，色無色界之不動業，二乘之無漏業，菩薩之二邊業。此種種業，皆能成障，故曰諸業障。今此當機菩薩稱為淨諸業障者，因一切諸業，皆由我相而生。我相若除，業障即淨矣。調御者，佛稱為調御丈夫，喻如良師之調御群馬。蓋一切諸佛，教化眾生，不外二種法門：一為攝受門，說一切善法，使人生欣羨心。一為折伏門，說一切惡法，﹙如三途果報等﹚使人生畏怖心。調是調和，即攝受也。御是駕御，即折伏也。我釋迦世尊及十方諸佛，無不歷恒沙劫，勤苦修行，方能成道。今發明止觀雙修，若頓若漸，無法不備。於一時間，在大眾前，和盤托出。令此大眾，於一念頃，見調御歷劫勤苦之一切功用。故曰得未曾有，深自慶慰。作將來眼者，以現前大眾，作未來之眼；以未來眾生，作末世之眼也。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諮問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為求入覺，故曰諮問，諮者謀義，謂有所謀而問也。方便者，入覺之善權法故。
　　︻記︼看講義自明。
丁三應求開示
戊一長行
己一示迷執四相
庚一示迷識四相
辛一迷識執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
　　︻講︼眾生言一切者，賅六道與小乘也。始指最初，無始者，遙指最初晦昧真心。從此以後，展轉變起八識業相，流出七轉現相。復以境界為緣，漸漸由細至麤，乃有智相續等諸相。從一念不覺之根無明，名為因中癡，是俱生法執。次則出生本無明，名為緣中癡，以不了現相之境界不實，妄解為實，是分別法執，即界外塵沙惑也。繼而又生枝無明，名為俱生我。後而又生末無明，名為分別我。即此二種無明，即界內之見思惑也。今云妄想者，且指第六識中虛妄想念，以凡小眾生，但知有第六意識，不知有五七八識之名故也。為此妄想所迷，固執五蘊身中虛妄，立為主宰，故稱為我相。其實無相可指，以無相妄計為相，而展轉趣於餘趣，名為人相。又復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名眾生相。計我一報命終，不斷而住，名壽者相。此四相中，後三雖隨境轉計，要皆以我相為本。金剛論云：此四相迷識境也。
　　︻記︼此科以下，文相極細，宜用心研究。前問云：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與金剛藏菩薩所問，若諸眾生，本來成佛，何故復有一切無明？語意正復相同。然彼為中根，此為下根，故語句稍異。而世尊酬問，亦大不同。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根本皆從我執而起。吾輩開口即說我，究竟全身誰是我者？既執我相，對待則有人相。對待之範圍愈廣，則為眾生相。執此我相，相續不斷，則為壽者相。若欲淨其業障，當先空我相。我相空，則後三相皆空。以後三相，皆由我相而建立故。眾生而云一切者，蓋賅六凡三聖而言。六道凡夫，為迷識四相。三乘聖人，為迷智四相。六道所執者人我，麤四相也。三乘所執者法我，細四相也。其實我本無我，凡夫妄執色心為我，是為迷識。小乘妄認變易生死為涅槃，不肯度生，是為迷智。如金剛經發明四相皆空，其第十五分以前，破麤四相，第十五分以後，破細四相，前後語略同而意大異，不可不知也。始字，指最初。我相起於何時，不能覓得，故曰無始。皆因一念妄動，迷本覺而成不覺，故有無明。由此無明，變起八識之業相，即微細我相。亦即根無明。又曰因中癡。遂有能見所見，而起轉相現相，即有境界，由此而起智相相續相。是為緣中癡。緣者，境界也。亦即本無明，兩種法執，生於第八識。俱生我，即執取相，生於第七識。分別我，即計名字相，生於第六識。是故種種妄想，皆由業識而發。由此妄想，結聚而成五蘊。色蘊為堅固妄想，受蘊為虛明妄想，想蘊為融通妄想，行蘊為幽隱妄想，識蘊為微細妄想。於是造業招果，展轉輪迴。夫蘊雖有五，澈底看來，即一念之妄想。一念妄想動，即身心世界俱有。一念妄想空，即身心世界俱無。而眾生念念遷流，在妄想中，並不自覺。色心遷流之妄想，固不能覺。世界遷流之妄想，更不能覺。故謂之幽隱妄想。可憐自最初一念不覺，執到如今，在眾生為見思，在二乘為塵沙，在菩薩為無明。若論修證功夫，必至等覺已後，妄想方盡。何以故？一念生相無明未破，即由無明成業識。由業識成妄想，由妄想成計。內執身心為我，外執世界為我所，總不外乎我相而已。因不了身是四大假合，心是六塵緣影，所以妄執。身心者，所執也。妄想者，能執也。病在能執，故此處單提妄想二字。
辛二別成凡小
認四顛倒為實我體。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講︼本無四相，妄計為有。計執不捨，故名為認。非有計有，故為顛倒。由迷識故，認取固執以為真實，故稱為實我體。此又顛倒之甚也。由此認為實我，於違我者，便生忿怒曰憎。於順我者，便生貪著曰愛。故曰便生二境。然我人等相，本屬虛妄。乃又執違我者為可憎，順我者為可愛，豈非於虛妄體上，重起一重虛妄之相？故云於虛妄體重執虛妄。此又妄之至也。雖妄之至，而卒不可斷，故云二妄相依，謂妄體與妄境相依而住故。或耽著有為，而造有為之業。或趣向無為，而修無為之道。故曰生妄業道。然業之與道，而俱稱妄者，以二俱不了識心如幻，謂不特有為之業如幻，而無為之道，亦如幻也。以二俱如幻，故皆稱為妄。造有為業者，墮落凡夫，流轉分段生死。循有為業因，故受報於天上人間。故曰妄見流轉。而能見此流轉者，生諸厭離，志求免諸流轉，而修無為之道。循無為道為因，而感果於聲聞緣覺，又生取證涅槃之想，故云妄見涅槃。殊不知彼二乘人所作滅度之想，仍非真也。故仍名為妄見。此不過滅見思煩惱，度分段生死而已。而不知無明煩惱，變易生死，尚未夢見。此真變易生死，而妄認為涅槃。故曰妄見耳。
　　︻記︼此先明麤四相也。迷識，為麤四相。迷智，為細四相。我者，主宰之謂。必如世尊天上天下，唯我獨尊，方是真我。試問眾生所執之身心，身不能無病，心不能無習氣，常有不能自主之時。可見此我，並非真我。乃復由我相轉計而成人相，更由我人轉計而成眾生相。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相，皆所謂眾生相也。活到八九十歲，仍然畏死。此由我相相續執持，而為壽命相也。須知六根為我乎？則有六我。十八界為我乎？則有十八我。可見一向妄想認為我者，乃顛倒見也。人與眾生壽者，無非倒見，故曰四顛倒。憎愛，並非屬境而實屬心。然皆對境而發。愛因順境生，憎因逆境起，故曰憎愛二境。眾生所執之我，本是虛妄。今又加以憎愛，是為重執虛妄。由憎愛妄心，生美惡妄境。既熏心而成種子，復熏境而成現行。現行復熏種子，種子復熏現行。二六時中，二妄相依。相依者，心不離境，境不離心。心，因也。境，緣也。因緣從來不離，故曰相依也。於是因惑造業，因業招報，遂有天道，人道，阿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種種流轉。皆由於妄想執我，所以妄見流轉。復次。業道二字，業是有為之業，道是無為之道。有為業者，世間之善惡業，上界之不動業，是也。無為道者，阿羅漢之無漏業，是也。然雖無為有為之不同，以佛眼觀之，皆是幻化虛妄境界，皆是妄見。何以故？見流轉者，以妄想因，得妄想果，並非真見，以生死即涅槃故。而聲聞辟支，不知此理，以為有流轉可厭，有涅槃可欣，一欣一厭，妄想儼然。既有涅槃之相當情，是即我相未除也。故皆以妄見斥之。
辛三總斥迷悶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講︼首二字躡前，謂由此流轉涅槃二俱妄見故。即以此妄見為障，便不見本有清淨覺性。以不見故，則不能入。故曰不能入清淨覺。並非覺性而有違逆拒阻。不許人入。然覺性不唯不違拒，且亦無隨順，入與不入，與覺性無預焉。即如前文，彼圓修三觀之菩薩，即能證入圓覺淨心者。自彼修德有功，而能證入，亦並非覺性使之能入。故曰有諸能入，非覺入故。以是之故，彼凡夫動念，起惑造業，而妄見流轉者，固然迷悶。此二乘息念，沉空滯寂，而妄見涅槃者。亦屬迷悶。故曰皆歸迷悶，迷者不覺，悶者不開。大疏云：此文正是結答前問。前云因何染污，迷悶不入。今答云由認四相，展轉生過，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入。次云非覺違拒等者，由前問云：因何使諸眾生不入，故此答云：非覺違拒，使之不入。但由認我，故不入也。
　　︻記︼不但凡夫不能入清淨覺，即聲聞辟支，亦不能入。何以故？見流轉，見涅槃，有此妄見，何能見本有之清淨覺心。然則不入由於障，入則由於修。此清淨覺不能拒之不入，亦不能使之能入。二乘視生死如冤家，視世間如牢獄，諸念皆息。不知淨圓覺中，本無有念，何必更息。所以動念固是迷悶，息念亦是迷悶。
庚二示迷智四相
辛一承徵引說
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己主宰。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是故當知，有愛我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怨。為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講︼首句承前徵起。大疏云：動念許背覺，息念即合契真，何故動息俱稱迷悶。由有下，約本起無明為釋，引起重說迷智四相義也。直解云：本起無明，謂最初一念不覺生相無明也。又名根無明。前云因中癡，即指此無明耳。淨圓覺心，本無有我及與無我。祇由根無明不覺，迷本淨圓覺心，轉成阿賴耶識，成為我相根本。自此已後，皆是無明用事，自立主宰。故曰為己主宰。主宰，即我也。以我者是主宰義也。一切眾生，通指凡小。生無慧目者，從父母受生已來，便無有智慧眼睛，不自照見內外心身，皆是無明變現幻影。所以一向認四大假合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故云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謂依於無明而建立故，從此無明，永不能斷。蓋以無明不能斷於無明，所以佛說動念息念，皆歸迷悶者，正此意耳。恐猶不信，故仍以喻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者，喻顯無明不斷於無明，為可信故。是故云者，以是無明不斷之故，不惟動念息念，皆歸迷悶，即從此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亦不能脫離迷悶。故教以當知，令其自行審驗，試看有愛我者，則我與隨順，隨順即是無明。非隨順而違我者，便生憎怨，憎怨亦是無明。為緣憎愛心之枝末無明，養於從無始之根本無明。如是從觀行以去，經相似，入分證，乃至菩薩地盡，相續求道，不免為智所迷者，仍墮四相。故曰皆不成就。足見忘我之不易也。
　　︻記︼此明細四相也。迷智由迷識而來，麤相若不空，細相即不露。故上文破斥凡小麤相已竟，即接明細相。由根本上生起之無明，故曰本起無明。即所謂根無明也。因真如不守自性，一念妄動，並不知是無明，所以永不能斷。由此一舉一動，無非無明用事。即發心用功，亦是無明。無明豈能自斷無明，猶如自己不能自斷其命。然則誰能斷之？須用真智。即現前一念之慧，所謂圓照清淨覺相。用此圓照，照徹內外身心，即知無明性空。若無此真智，便是古德所云，欲除妄想卻成病，趨向真如亦是邪也。楞嚴經云：妄想無性，此語最要！了得妄想無性，原是依他。只須不生計，便是圓成實性。何必生心息之。所以上文云：動念息念，皆歸迷悶。是故不了無明性空，縱使發菩提心，行菩提道，亦不離迷悶。了得性空，用此觀智進修，方能成就也。
辛二次第別明
壬一徵釋我相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肢絃緩，攝養乖方。微加鍼艾，即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講︼文有三節：初承徵標定。上云相續求道，皆不成就。意顯為智所迷，仍墮四相。故此徵云何我相者，此承上而起，以作問題也。下乃標定云，一切眾生心所證者是也。謂此之我，不同迷識之我也。此我之相，根自心起，極其隱微，必於若理若事，有所證取者，其相方現耳。善男下，引事證釋，承上所以隱微難見，必有證而方現者等語。恐其未甚明晰，故又引事以證釋也。譬如二字，不可作喻看，當作設若義，謂設若有一件事也。百骸者，人之身分百骨四肢。調適者，謂調和順適，即通身無恙。忽忘我身者，謂身全無恙，不覺有自己之身，忽然如忘生也。四肢，即兩臂兩腿。絃是直不能屈。緩是軟不能伸。此皆攝護將養，乖於方法。或略用鍼刺，或少用艾灸，故曰微加鍼艾。以必證取其事，即知有身自覺其痛，故曰即知有身。由此一事，可以證知。故前云有所證取，方現我體。善男下，取理深明。攝前不唯於事，心中有所證取，是我相。縱使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猶是我相也。畢竟了知四字，直徹底深證的話。清淨涅槃者，儼似無明已脫也。殊不知縱使果證如來，畢知有清淨之相在，猶是心中有所證取，仍然還是我相，足見忘我之非易易也。
　　︻記︼此下別明四相，極其微細。即金剛經第十五分以後所明者是。宜用心體究。眾生二字，不是凡夫，乃指三聖而言。從二乘直至十地等覺止。心所證者，即是我相，即下文所云，證取方現我體，是也。此中譬如二字，不能作喻看，當作引事看。以微細我相，必引事證釋而後明也。證取方現者，謂須在用功上見之。譬如用功至身心清淨，本是好境界，乃忽生歡喜心。此歡喜心，便是我相。然此尚是六識分別，並不微細。乃至證於如來清淨涅槃，仍是我相，此則微細矣。此皆菩薩境界，何以仍是我相？以其有清淨之相當情故。病在畢竟了知四字。既有能了知心，便有所了知境，能所宛然，未能理智一如，是最初之根無明仍在也。由此可知，功夫愈做愈細。所以初心人，用功不久，便以為見好境界。即真有此境界，正是無明變現，豈可執取。此理不可不知。譬如下，忽忘我身四字，並非真忘，乃相似忘我境界。
壬二徵釋人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備殫證理，皆名人相。
　　︻講︼文亦有三節：初標定。謂諸眾生心悟證者，意謂悟由心發，稱為心悟。從心發悟，悟得彼之能證者是我。此悟不忘，即為人相，對彼我故，非我即人。次詳釋。悟有二句，謂既然悟得彼能證者，便是為相，自不復認彼能證者以為我也。如是則彼我全空矣。所悟二句，意謂彼我既空，即無所悟之境，縱有所悟之境，已非是我。以是例知，能悟之智，亦應了不可得。如是則能所既空，心境兩忘矣。設使轉計能悟之智，業已超過一切能證之者。是依然為智所迷，對彼我相，建立人相之名。故曰悉為人相。然證者而云一切，人相而云悉為者，正顯凡有所證，不忘能證之智者，皆名我相。凡有所悟，不忘能悟之心者，皆名人相也。後以理深明。躡前不唯悟彼證者是我，名為人相。即使其心，乃至圓悟彼所證涅槃俱是我者，亦為人相者。即人耳。承上漫說圓悟，設或心存少悟不忘，縱使備悉殫盡逐位所證之理，皆名人相。由悟證是我故也。
　　︻記︼此段更細於前。上云心所證者，乃是能證之智，并非本體，故曰我相。此段悟證之證字，即指上文心所證者。悟者，謂悟得心所證者之為我相，而不取著，以為無我相矣。不知有一能悟之想在，仍然有相。此相縱不是我相，便是人相。病在悟字。何以故？心境兩忘，無所謂悟故。人字乃是假名，其實仍是微細之我，莫道不能圓悟，縱能圓悟，但微微有一能悟之心在，皆名人相。菩薩修功，證至此地，尚不離微細我相。然則我輩凡夫，以無明除無明，無非無明用事，我相之重可知矣。
壬三徵釋生相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眾生。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眾生，非彼我故。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了悟，皆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講︼文亦有三：初標定。即謂諸三句，謂設使於自心發起照了，了得彼我人二相俱非，自是所證所悟不及於心。以有此心在，即名眾生相。蓋以了我了人，心愈多故也。次借常人所言，比例而知。譬如有人，例彼自心作如是言。我是眾生，例彼心存了智，卓然獨立。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例彼心存了智，卓然獨立，自然非彼能證及與能悟。能例云，云何非我？所例中即是云何非證。釋以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例了智獨存，則證所不及，故是非證。能例云：云何非彼？所例中即是云何非悟。釋以我是眾生，非彼我故。例了智獨存，則悟所不及，故是非悟。此借常人語詞，以為義勢。顯第三了智卓然，非證悟所能及也。後結成生相之名。了證二句，謂了彼心有所證者為我相，心有所悟者為人相。但以有我者必有人，有人者必有我。故渾言皆為我人。我人不及，即指了智卓然。存有所了者，則是了證了悟之心未忘。由心未忘，必至起滅不停，展轉滋多。由此結成名為眾生之相如是。
　　︻記︼若了得能證之智是我相，能悟之心是人相，則二俱不存，誠為證悟所不能及矣。不知二雖不存，然尚存有了得之心，便是眾生相。病在了字，此段尤細。
壬四徵釋壽相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講︼文只有二。先標定。即謂諸三句，意謂承上了證了悟，皆是自心體上，發起智照之智，而我人二相所不能及。故得心照清淨。心字，即指業識而言，以四相未空故。因心照清淨，而眾生相現。故對眾生相上，發起覺照。覺彼所了之我人二相，所有能了之智，俱屬我執而欲斷之。次一切下，正明壽者相也。謂殊不知即此一念覺心，便是一切業智。業智，即業識也。是第八識上微細分別之念。不言識而言智者，此屬修證，反妄歸真，轉有漏識成無漏智也。所不自見者，謂此微細分別，原從本識上起，所以不能自見。雖不自見，常在其中潛續。猶如人之命根，常在身中潛續壽命，而人不自覺知，由此所以名壽者相。
　　︻記︼此段細之極矣！覺得證是我相，悟是人相，了是眾生相。殊不知此一覺字，仍然是病。此覺是第八識之業智，所謂微細分別，雖八識亦不能自見。譬如命根，誰能自見。必至等覺地後，用金剛智，斷生相無明，方能破盡我相。所謂金剛道後異熟空，亦名如來藏如實空義。此雖大菩薩境界，然凡夫不可不知。知此，用功時方可無病。總之，無論功夫如何深，境界如何好，皆不可執取。執取即是我相，即存一不可執取之心，亦是我相。切記切記！
辛三總以結示
壬一結示同塵
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覺所覺者，不離塵故。如湯銷冰。無別有冰，知冰銷者。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講︼初一行法說，若心照見者，則是於自心上發起智照，照見前之一切覺者。一切覺，指前三相。心照見，指後一相。皆為塵垢者，總屬迷智之妄境也。此先標定。下乃承釋。蓋以能覺之後一相，與所覺之前三相，俱於自心中分自分他，立能立所，障於勝進，不得真修。故云覺所覺者，不離塵故。塵以染污為義，謂染污於清淨心也。次一行喻明。如湯銷冰者，湯喻智照，以火煎水而成湯，喻正念悟心而成智。冰喻我執，因寒凝水而成冰，喻妄念迷心而成執。用湯銷冰喻以智斷執。謂冰既銷矣，無別有冰。喻執斷矣，無別有執。知冰銷者，顯湯亦不存，謂冰因湯銷而成水，此湯隨冰銷亦成水矣。至此之時，則冰湯俱忘，唯一清水，更有誰能知冰為湯銷者。此是異喻，反明前文。覺所覺者，皆為塵垢，染污淨心。果其執空智泯，能所雙忘，當下，唯一清淨真心，又誰能知我執為智斷者？向下以法結合。存我覺我，亦復如是，先正合。謂能覺之我，與所覺之我，二俱互存，則染污淨心，不得顯現。合彼前喻能銷之湯，與所銷之冰，二俱互在，則障礙淨水，不得澄清。次反合。如其一念不生，能覺所覺，二俱互泯，則塵垢銷滅，唯一淨心矣。合彼前喻湯水互融，障礙全銷，唯一清水矣。
　　︻記︼此章精義，在離相顯性。離相，即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也。四相有麤有細，眾生迷識四相不空，則不能出世。聖人迷智四相不空，則不能證無上法王之果。必四相空而後法性顯。然空麤相易，而空細相難。此全就功用上說。必須破無明後方空。若我相尚在，餘三相亦在，即為塵勞垢污，圓覺妙性，不得清淨矣。照見一切覺句，謂用功人正在定中，自心發起智照工夫，有境界當前也。照是能見，一切覺是所見。覺所覺者句，前一覺字，指能見之智，即後一相。此覺是覺照之覺，與圓覺之覺字不同。所覺者，即前三相。謂此自心中之覺照，能覺我相是證，能覺人相是悟，能覺眾相是了。是第四相為能覺，前三相為所覺也。然尚有覺在，則能所未泯，境智不空。境是境，智是智。境為所，智為能。境為他，智為自。處處對立，總是迷智忘境，能染污清淨心。故云覺所覺者，不離塵故。存我覺我句，我字，指能覺之我。覺我，指所覺。存，謂二者俱存也。
壬二結示不斷
癸一不斷不成聖果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終不能成，一切聖果。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講︼正像已過，名為末法之世。此際眾生，尤在可愍。故偏言之，不了四相，麤細二種四相，俱不詳知也。以不了知，何以知斷。若不知斷，則我法二執全在。所以雖經多劫勤苦修斷。但名有為。有為者，自執由我作為，唯我能之，是造世間因也。世間之因，還酬世間之果，則不出世間。在天上，生人間，酬因答果。為善者或作輪王小王，或為宰官長者。次之或為居士人民，以至貧窮乞丐。如一念失覺，則墮三途。縱使修禪習定，上生欲界天宮，或入四禪四空。縱饒修到非非想天。報盡還來，散入諸趣。古德有言：六欲諸天受五衰，三禪尚是有風災。假饒修到非非想，不及西方歸去來。故知不空四相，欲成出世聖果，終不能也。然出世聖果有二，若唯不了迷智四相，自不能成十地等妙等大乘聖果。設復不了迷識四相，雖小乘有學無學等二三四果，亦不能也。結句，有以衰例盛之意。謂以是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不成聖果之故。則知汝等雖生佛世，面奉慈尊，若不了四相修因，亦可名為正法中之末世眾生耳。可不慎哉。
　　︻記︼正法雖不遇佛，猶有諸大菩薩臨世。眾生聞道易。像法雖不遇諸大菩薩，猶有諸大祖師及善知識。唯末世眾生最可憐，若非住相，便是有為。故金剛經中，世尊開示須菩提，處處以不住相為言。蓋我相不空，雖無為亦是有為。有為是世間之因，必得世間之果。末世眾生，離聖雖遠。然若聞圓覺，能了四相。則雖末世，亦無異於正法之世。
癸二展轉徵釋其過
子一一向錯認
何以故？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認賊為子，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講︼謂以何故不了四相，使久修不成聖果耶？此徵詞。下釋其錯。謂四相皆我，名一切我。既不了知，反生保愛。認妄作真，一錯百錯。殊不知此正生死根本，妄認以為涅槃。古德有言：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來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實可哀歟！如前我人二相中云，有證有悟，名成就故，即其相也。不言有了有覺者，可例知故。譬如下，借喻發其錯，所以聖果不成也。四相皆我，有損於道，義似乎賊；而乃妄認我相，可以成道。故以認賊為子喻之。大疏云：賊若在外，猶可提防。養之為兒，如何檢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養之為兒，寧無損敗。如六根取境，猶可制御。藏識妄我，難以辨明。因致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故以其家財寶終不成就喻之。所謂久修不成聖果者，以此。
　　︻記︼後三相皆由我相而生。一我一切我，故云認一切我。此皆由用功時發現。所以參禪功夫，莫道現在末世，就是前輩，誤以識神為本來面目者，亦不少，是即認我相為涅槃也。我輩用功，非處處證以大乘經典不可。因末世具正知見者少，矯正無人。我之定中現量境界，若有少分相應，被自己知道，即落於分別。能分別是妄想，所分別亦是妄境。有證有悟，即是我人二相。本未成就，而自以為成就。修證工夫，到得百尺竿頭，不能再進一步，多坐此病。
子二我不解脫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講︼謂以何故為一身錯認也。此徵，下釋。我愛者，四惑之一。相宗指第七識，隨緣執我，與四惑相應。一者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故。二者我見。謂於非我法中，妄計我故。三者我慢。謂恃所執我，心高舉故。四者我愛。謂於順我者，深耽著故。今云有我愛者，即是第七識隨緣執我，常與四惑相應，自應不斷我愛，故云有我愛者。既有我愛，於順我者便愛，故應亦愛涅槃。但勢必伏我愛根，為涅槃相。今現有我愛，所愛者豈真涅槃，謂之錯認，不亦宜乎？又順我者，既已取愛於我。違我者，必應取憎於我。是又有取憎於我者，為我所憎焉。如是則有憎我者，亦憎生死。然憎生死者，必愛涅槃。乃不知愛者，真生死故。是知為愛涅槃，別憎生死。則所愛涅槃，名不解脫。以未離我愛，是真生死，正為繫縛之法。故曰名不解脫。
　　︻記︼四相中愛證愛悟愛了愛覺，皆是我愛。略有少分證取，則障於真修，不能前進。後遇善知識矯正，乃悟證取之非，則又以悟為究竟，不能前進。於了於覺，亦復如是。皆是我相為害。我相極微細，破之極難。用功既久，方得現前。我輩雖未用功，不可不知此理。
子三法不解脫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善男子！彼末世眾生，習菩提者，以已微證為自清淨。猶未能盡我相根本。
　　︻講︼首句徵詞。與上二大不相同。上二俱是約已說者，未能便了，故但用何以故而徵之。謂如上所說者，何故爾耶。此是約未說者，令其明了，故以云何當知等而徵之。佛意以前說經劫修道，不能成就聖果。必是我相法相，俱未解脫。然我不解脫，如上已明。云何當知法不解脫，故次呼召而釋成之。末世習菩提者，即求成聖果人也。以已微證者，我相中證，人相中悟，生相中了，壽相中覺，皆有分證之相，稱之曰微。然證則自計蘊淨，悟則自計我淨，了則自計人淨，覺則自計生淨，故云為自清淨。唯餘覺所了者，即是一切業智，正是我相根本，故曰猶未能盡。然既以已微證，為自清淨，即是法相。雖是法相，仍未離我相根本，謂是我之法故。既我相根本猶未能盡，法相豈能解脫。以此應徵，義可思知矣。
　　︻記︼前就我執麤四相，說不解脫。此復就法執細四相，說不解脫。夫我執未空，不能出世。法執未空，不能證大乘聖果。修菩提之道，必先明無我之理。苟有微細之相未盡，便是我相根本。有此我相，便是生死根本。上來證悟了覺，本是好事。但自以為能證能悟能了能覺，則所證所悟所了所覺，便成法執。是猶未能盡我相根本也。
癸三驗知我根未盡
若復有人，讚歎彼法。即生歡喜。便欲濟度。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則知我相，堅固執持。潛伏藏識，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講︼此雖驗知我根未盡，實借此以證法未脫也。贊美彼法，即生歡喜，正是法執未脫。便欲濟度者，方便開示，濟其怠惰，度令精勤，欲其修習彼法，望其同得也。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亦是法相未忘。便欲訶責，不待言而知故。則知我相堅固執持者，謂執所得之法，不令遺忘也。藏識，即是第八阿賴耶識。相宗云：第七內緣第八見分為我，既是第八見分，自應潛伏藏識。又潛伏者，對下遊戲而言。蓋以諸根不動，無法可執，故曰潛伏。及至諸根纔動，隨於彼之六塵境上，任運執我，故曰遊戲。如世間賊人。無可盜，則潛而伏之。有可盜，則任運無畏，如玩遊，如行戲也。曾不間斷者，恆審思量我相隨故。
　　︻記︼此正試驗善知識之人也。一順一逆，於此便可驗其我根之盡與未盡。蓋從無量劫來，我相根本，伏於八識田中，一時如何易斷。時時寶愛，時時守護。寶愛是執，守護是持。潛伏於藏識。遊戲於六根門頭，六根門頭之見聞覺知，是八識之見分。六塵是八識之相分。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唯圓教大士，當下打破。雖遇好境界當前，不可以言言，不可以識識者。亦決不生取著心，方能破我相根本。諸君以後用功，切宜留意。即遇微妙境界，不可取著。取著即是我相。淺則不能出三界，深則不能成菩提。要緊要緊！
己二斥迷無功勸修
庚一分類為斥
　　辛一斥有我無功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善男子！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有我說法，我未斷故。眾生壽命，亦復如是。
　　︻講︼初承上正明。謂如上所說觀之，而彼末世之修道者，必要斷除我相。設若不除我相，則證悟了覺，不離我人眾生壽者。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讚喜謗瞋，即其證焉。其次下，據理反顯。謂反顯能入淨覺。恐謂不除我相不能入覺，已知彼修道者，雖修無功矣。且畢竟如何能入耶？故曰若知我空。謂證知空無我理，既能證知空無我理，自然聞毀不瞋，故曰無毀我者。既已聞毀不瞋，聞讚又復何喜？設若聞讚生喜，許以濟度說法。則是有我說法，是人之我未斷故。既我未斷，人等亦然。故爾超略人相，而云眾生壽者，亦復如是。以是而知，我相既空，則後之三相，一齊俱空。如是則證悟了覺，乃隨分入清淨覺矣。
　　︻記︼前發明兩種四相，若麤若細，皆須斷除。不修道則不能斷除。不知病則亦不能修道。四相是病，勸修是藥。然必指明病源，方可服藥。末世眾生，病根不除，服藥無功。故先須斥迷。斥迷即折伏門，勸修即攝受門也。我是生死之根。不除我相，莫道生死不了，即世間法亦不能成辦。知我空，便證我空真如。真如絕對待故。
辛二斥說病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是故名為可憐憫者。雖勤精進，增益諸病，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講︼末世眾生，不了四相。為度眾生，而說自所得法。任爾說得天華亂墜，殊不知所說者是病，非正法也。何者？以彼說自所證之相，境界難思。若有境界當情，便是我相。如其說己所悟情形，以教人依之悟道。若有所悟情形可露，便是人相。說了說覺，即是眾生壽者二相。豈非說病為法耶？如此則是以盲導盲，是故名為可憐愍者。以其說者聽者，兩無功故。然說者雖精勤說法，為度眾生，作淨覺因。而聽者亦精勤研究，信解修習趣淨覺果。皆為增益諸病。蓋以我相未斷，人等相因。以是之故，不能入覺者此也。
　　︻記︼末世眾生，智鈍見淺。不知證悟了覺，即是四相。故所說皆病。
辛三斥竊德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講︼首句，謂彼於我相根本未盡，不能了達四相皆空也。以如來解行處為自修行者，謂如來於因地，久空四相。有所解者，名為淨解。有所行者，名為淨行。而眾生不了四相，乃依佛所說之理而解，依佛所說之行而修，便執為自己修行。是為竊取如來之德，以為己德。殊不知四相不了，俱墮有為。清淨解行，終不成就。亦何益哉！
　　︻記︼如來所證，是清淨涅槃。所悟，是清淨妙行。雖有所解，並無境界當前，是為淨解。雖有所行，並無住行之相，是為淨行。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以如來解行自修，不能清淨。便是竊取如來能解之智能行之德，於己終無所益也。
辛四斥增慢無功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見勝進者，心生嫉。由彼眾生未斷我愛，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講︼首句，即指增上慢人也。未得謂得者，約涅槃斷果說。謂此人乍斷迷識四相。纔離分斷生死。相似涅槃，而實未得清淨涅槃。即便自謂已得。未證謂證者，約菩提智果言。謂此人乍斷我執煩惱，纔證偏真覺性，相似菩提，而實未證圓滿菩提。即便自謂已證。設見有勝於己，更希前進者，則心生嫉。謂嫉我不能，妒彼勝我。此皆依於我相。故曰由彼眾生未斷我愛，細相我愛也。是故者，以是未斷我愛之故，四相競生，淨覺如何能入。故以不能結之。
　　︻記︼嫉妒，是惡心所，即煩惱也。全是眾生見解，故曰未得未證。
庚二警策正修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無令求悟。唯益多聞，增長我見。但當精勤降伏煩惱，起大勇猛！未得令得，未斷令斷，貪瞋愛慢，諂曲嫉妒，對境不生。彼我恩愛；一切寂滅。佛說是人漸次成就。求善知識，不墮邪見，若於所求別生憎愛，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講︼文有三節：初警示趣果迷因。末世希望成道，則是已發菩提心者。既發心希成道果，應須先悟自心。依本經即是淨圓覺心也。依此心修習，即是成佛正因。今乃無令求悟，則是迷於正因。漫說不修，縱使修習，終不成就。況且唯是要益多聞，仍復以文字之學，便謂自己發明，故謂增長我見。是反成所知障，自障其道矣。但當下，策令應急斷惑。但當精勤者，不管悟與不悟，但當精一其心，而無異緣。勤勞其身，而無怠志。準下文即唯以斷惑為急務也。降伏煩惱者，謂先空迷識四相，略顯我空真如。得相似涅槃，救燃眉之急故。雖救燃眉，猶慮焚身。故又勸以起大勇猛！勇、謂進修不退，猛、謂冒難不屈。未得清淨涅槃，務須令得。未斷迷智四相，務須令斷。果其貪瞋愛慢等，對境不生，則是清淨涅槃，所謂未得者已得也。果其彼我恩愛等，一切寂滅，則是迷智相盡，所謂未斷者已斷也。諂曲嫉妒，即小隨煩惱。各別起故，名小。但隨貪等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之為隨。而對境不生者，種習俱盡故。設不盡者，未必對境不生也。上來理由頓悟，事必漸除。若是人者，先空迷識四相，證我空真如。次斷迷智四相，證法空真如。所以佛即許以漸次成就矣。求善下，教以親友輸誠。謂毫釐之差，千里之謬。漸次成就，恐落歧途。故須求善知識，開導指示，方能不墮邪見。又求知識，但取其知見真正，不論其種性高低。設若於所求時，不取知見，別於種性高低處而憎愛，猶是我相未盡，故云不能入清淨覺海。覺而云海者，以海出眾流，流流入海。喻彼大覺心，出生一切諸法，教化眾生，成就大圓覺心。如首章云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等。今取喻如海，良有以也。
　　︻記︼末世眾生。不肯用功者，固不必說。即肯用功者，往往先欲求悟。此最不宜，故世尊說無令求悟。此一語最關緊要！即如近來參禪之人，未曾真實用功，但看幾部語錄，打幾句機鋒，究與自己何干？須知我相未忘，任汝閱盡三藏十二部，但就文字上討生活。縱有一知半解，皆從他人學來，並非自己證得。有何益處？既欲希望成道，須依自己一念不生之心而修。降伏煩惱者，煩惱，即見思惑也。既斷煩惱，已破麤相我執。然不過脫離分段生死，不可即以此為究竟。故曰起大勇猛。欲知涅槃得否，無明斷否？自己亦可試驗。即如平常臨事之時，境界當前，對於順境，能不起貪否？對於逆境，能不起瞋否？對於眷屬，能不起愛否？對於他人，能不起慢否？貪瞋愛慢，為根本煩惱。諂曲嫉妒，是小隨煩惱。若根本雖除，而對於富貴者，能不諂曲否？對於勝我者，能不嫉妒否？此等微細之相，難保不生。故亦須加注意。果其貪瞋癡等，對境不生，便是涅槃已得。果其彼我恩愛等，一切寂滅，便是無明已斷也。
戊二偈頌
己一頌示迷執四相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淨業汝當知：一切諸眾生，皆由執我愛，無始妄流轉。未除四種相，不得成菩提。
　　︻講︼首句告以當知，我愛不可不除，四相不可不斷也。次二句，正顯我愛當除，無始妄流轉者，謂從無始來，凡夫執我愛，而起惑造業，流轉於分段生死。皆如空華，同歸虛妄。後二句，正顯四相當斷。四相皆由我起。長行云：伏我愛根，名涅槃相。今既四相未除，我相仍在。涅槃斷果非真，菩提智果焉成，故不得也。
　　︻記︼麤相我愛尚在，不能了分段生死。細相我愛尚在，不能了變易生死。
己二頌斥迷無功勸修
庚一頌分類斥
愛憎生於心。諂曲存諸念。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講︼準長行分類斥有四：一有我。二說病。三竊德。四增慢。今以愛憎二字，乃義頌有我。謂順我者愛，違我者憎故。諂曲句，義攝後三。以說病為法，有諂媚聽者義故。竊德增慢，有曲護己短義故。是皆有礙勝進，故多迷悶。既迷且悶，覺城安入？故總以不能斥之。覺而言城者有二義。一謂途中多迷。進城則覺。喻已證圓覺，如金出，再不復重為故。二謂門通四路，出則可行。喻既證圓覺，仍思度生，隨方皆可到故。
　　︻記︼愛憎諂曲，皆是我相。不除，則心不清淨。故多迷悶。
庚二頌警正修
若能歸悟剎，先去貪瞋癡。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此人求善友，終不墮邪見。所求別生心，究竟非成就。
　　︻講︼準長行有四，首則警示趣果迷因。今既若能歸悟剎。歸，即順也。悟剎，即所悟之境，以圓覺妙心為悟境故。若能反彼無令求悟，歸順圓覺，而為悟剎。則成佛之正因具矣。何迷之有？次則策令應急斷惑，先去貪瞋癡者，勸空迷識四相。四相總由我起，今云貪瞋癡，皆屬我相。準長行尚有愛慢嫉妒諂曲等病，皆在三毒中所收故。此皆迷識而有，四相亦依此而建立。法愛不存心者，勸斷迷智四相。然證悟了覺，皆為法愛。存心，則執成四相。不存心，則解入淨覺。三則許以漸次成就。即今云漸次可成就是也。四則教以近友輸誠。我身本不有者，淨覺成就，了達五蘊皆空，是已達空無我理也。既達空無我理。則違我者不以為違，憎何由生。順我者不以為順，愛何由生。如是則求近善友，必能輸誠。蒙彼開示正見，終不墮邪。設若於彼所求。別依種性高低等，而生憎愛之心。縱有所得，究竟非真成就。以彼既有憎愛，即是我相之根本猶未盡故。
　　︻記︼迷識四相，皆以貪瞋癡為本。遇順則貪，遇逆則瞋，遇中庸則癡。三毒皆屬我相。然皆因境而起。當其起時，正可用法對治。如起一念貪心。試思此貪為自生耶？為他生耶？自他共生耶？自他不共生耶？若為自生，何須對境方起。若是他生，則又與我何干。若為自他共生，則自他既各有性，何必共生？倘各無性，雖共亦不能生。若為自他不共生，則是無因而生。內既無心，外又無境，又安能生？然則虛空生耶？虛空無性，何從而生？如此四處推尋，則貪心自空。其餘可以類推。法愛既空，微細四相亦空。蓋我身是無明變現，無明性空，所以我身不有。身尚不有，憎愛從何而生乎？此章將六凡眾生以至出世三聖之病，切實道破，說得乾乾淨淨。若能依此用功，何患不能成就！所謂離相者，要不外乎斷除我相而已。
丙二示除病顯性
丁一謝前請後││普覺章
於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快說禪病，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心意蕩然，獲大安隱。世尊！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賢聖隱伏，邪法增熾。使諸眾生，求何等人，依何等法，行何等行，除去何病？云何發心，令彼群盲，不墮邪見？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文有四節，一、於是至佛言，眾中具儀。二、大悲至安隱，謝前成益。為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今假現前大眾，預為開導。故稱大悲世尊。快說禪病者，快字，應作慶幸之意。是菩薩代眾慶幸之語，猶云快哉！佛之所說，真為末世之禪病語也。蓋以證悟了覺之四相，皆由禪定而得。執則成病，不自覺知。今蒙如來開示，深悟迷智四相，快何如之。一向未曾說者，今乃說之，故云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四相融於胸襟，故心意蕩然，謂空洞無礙也。淨覺入於言下，故得大安隱，謂解脫自在也。三、世尊至邪見，慮後詳請。眾生去佛漸遠者，謂正法流行之際，雖則去佛，猶未及遠。至於像法，則去佛可謂遠矣。況今更歷末法，則去佛漸遠，愈趨愈下，卒至不可返矣。當斯時也，賢友逃形，聖師不作。或潛形於巖谷，或伏藏於海隅。正教既其衰微，邪法自爾增盛。如火熾然，鮮有不被其焚者。然亦有乘大願力，來度迷津。故上章教以求善知識，不墮邪見。但彼之順行逆化，道跡良多。設不得如來明示，難免誤認。故初問使諸眾生求何等人。蓋求佛於順行逆化眾多人中，明明說出，當求何等樣人，為善知識也。然既求其人，必依其法。但恐其所說之法，未必如其所得。故次問依何等法。謂求佛說出於彼所說法中，當依何當之法而為教儀。又既依其法，必行其行。但慮其行有多門，習難並技。故三問行何等行。謂求佛說出於彼所行多門行中，當行何等之行，而為專習。又既行其行，必有所得。但慮所得之中，道分真似，藥病雙關。故四問去何等病。謂求佛說出於彼所得真似道中，當去何等似病，而存自他兩利之真藥。又既得其道，還須自己發心。但發心有權、實、頓、漸、偏、圓、故後問云何發心。謂求佛說出於權、實、頓、漸、偏、圓、中、當云何發因地之心。令彼盲不墮邪見者，自明所問意也。言末世眾生，無智自辨，動陷邪途，猶如盲兒。故今詳問。果蒙如來開示，自令不墮邪見。四、作是至復始，至三顯慇可知。
　　︻記︼此為下根人除病顯性。所說四種病，皆是用功時所起之妄想。各人妙明本性，本自圓明。為病所障，故不得現。除病即所以離障。普覺菩薩知此，故代眾請問。圓覺經中，所談修證，定功為多。任修何法，祇要一門深入，皆可得三昧，三昧，即定也。然禪定功夫，執則成病。前章教凡夫空迷識四相，固是除病。教聖人空迷智四相，亦是除病。蓋前章四相，是出於一念之妄想。此章四病，亦是一念之妄想。雖一是離相，一是除病，文相不同。而破妄想以顯覺性，其意則一也。金剛經云：云何應住？住真覺也。云何降伏其心？即降伏妄想也。現會大眾皆聖賢，無此等病。普覺專為末世而請，故開口即云末世眾生。覺者，知覺也。普覺菩薩，自己分上覺照，原無此病。然在當初用功時，諸病皆有。蓋修禪者無人不犯此等病也。何以故？以有所得心故。除非圓覺大士，內不執心，外不執境，離能所，絕對待，方能免此。大凡在用功中，無非犯得少為足之病。若遇善友良師指導，則諸病不生，即生亦易除。普覺菩薩為憐末世眾生，為師者說病為法，為弟者將病作法，故發心請問。不但自覺，並欲覺諸未來，故稱普覺。佛滅度後初五百年，用功者多一生可得解脫。故稱解脫堅固。第二五百年，禪定堅固，得解脫已不易。第三五百年，惟尚多聞，好在文字上著力。莫道解脫，即禪定亦不多得。第四五百年，則多聞者亦寥寥。僅知建塔造像，求福者多，修慧者少。此正法像法二千年中，去佛漸遠之患已如是。今則正值第五五百年，為末法時代。眾生根器，愈趨愈下。邪欲熾盛，爭繁興。智眼從來未開，於人於法於行於病於發心，一切莫辨。而尤以求得師友為難。蓋末世為師者，徒以病為功夫。學者以邪為正，以病當藥。一錯百錯，蒸沙作飯塵劫難成。此普覺所以代請。直欲覺盡未來際眾生，可謂懇切之至。
丁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普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諮問如來，如是修行。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令彼眾生，得成聖道。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現前大眾，因面授而開正知正見。末世眾生，因傳說而免邪教邪宗。善哉問也。理合重言。若非乘大願力，發普覺心者，何能如斯致問。故稱之曰，乃能諮問。於五問中，獨言修行者，以前之求人依法，後之去病發心，皆為成就修行事故。菩薩前來五問。無非求如來施正法眼，令眾生開正知正見，遊正修行路。眾生得眼，則前途無畏，聖道可成。如此道眼，義似普覺菩薩施之。故世尊讚以能施無畏道眼，令彼得成聖道也。誡許喜聽可知。
　　︻記︼得無畏道眼，是聖道因，故可成聖道果。
丁三應求開示
戊一長行
己一示求人
庚一正示求人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雖現塵勞，心恒清淨。示有諸過，讚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講︼將發大心者，謂欲要發大乘心，尚未敢發。以苦無知識引導，恐墮邪見。其意必是求善知識，欲要依之而修行者。汝前代問，令彼求何等人。吾今示汝，當求一切正知見人。然正知見人，當以二法驗之。一者心不住相，不為人天福報所迷。二者不著聲聞緣覺，不為小乘因果所滯。依如是人，自不被邪見所惑。雖現下，指出所求之人，以明利益。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每見近時學者，親友知識，偏責知識之短，不取知識之長。纔捨此而至彼，復嫌彼而逝他。徒費草鞋，空勞身力。試看世尊開示金言，雖現塵勞，心恆清淨。塵勞即是煩惱，如貪瞋癡慢等是也。此言知識為度塵勞眾生，必先顯現塵勞之相，與之相親相近，乃以權巧方便等而攝化之。至觀知識之心，恆常清淨，而塵勞不與焉。又云示有諸過，讚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過即不律儀等事。此言善知識為度有過眾生，必先示有諸過。與之相依相附，乃為之讚歎梵行，而開導之。至觀其依附之久，再不令彼眾生入於不律儀中。此皆示現同事，新學宜應知所辨焉。亦即所謂四依中依法不依人也。求如二句，乃世尊結答之語。汝前問求何等人。我今示汝必求如是具大乘根，有德操之人，方堪引發大心，導以正修。即可因此正緣，得成無上正等菩提。由是觀之，善知識為益良多，誠不可不求也。
　　︻記︼末世正衰邪盛。發大心最不易。且不宜驟發。若要發大心，先求善知識，請其開示。不要一念高興便發。故世尊說出一將字，最妙。何以故？若無善知識開導，不知如何方謂大心也。即遇善知識已，初不知果是正知見之善知識耶？抑否耶？故當以二法驗之。且末世善知識，有有功夫而無辯才者，有口才利而所說皆是病者。知見正，口才好，雖有此類人，又不易值。此末世之苦也。正知見已難得。其上再加一切二字，則尤難！蓋有通宗而不通教者，有教義明白，功夫少用，宗眼未開者。有宗教俱明白，未能博覽經典，但通性宗不通相宗，或但知相宗不知性宗者。又有議論甚好，不曾實行者。若語言句句是正。實行步步是正，此等人豈易得哉。世尊特因普覺之問，不得不如此說耳。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此二語乃用以驗善知識之法也。末世善知識，有見地未深，為師太早，不免為天人福報所迷者。如僧家當參學時，非不清高。迨出而任事，大則方丈，小則當家，祇知建叢林，造大剎，一味以福利勸人。是即住相之病。此等長老，學者可不必親近。因其不能了生死也。聲聞是阿羅漢，聞四諦而悟道。緣覺是辟支佛，聞十二因緣而悟道。二者皆能超出生死，豈非甚好。然無大悲心，墮無為坑。若親近之，莫道不能得果，即得果矣，而末世苦惱眾生，誰去度耶？故須不著其境界。以上二種人，住相則墮人天，小乘則墮無為。皆以不親近為是。雖現塵勞以下，乃世尊指示所求之人。善知識有順行逆化二種。順行者，語言動作，端端正正，易於辨識，逆行者，往往現出種種塵勞。如從前句容赤山，有法忍老人，為宗門善知識，常令參學者搬石運木。稍不如意，立加呵責，即是塵中勞相。然面雖熱惱，心本清涼，特借此以試人之有無真誠與否耳。善學者肯耐煩為之作苦，及事畢，此老乃為之說法。則一片清涼，引人入勝，此真善知識也。更有一種示現諸過者，若聆其說法，則盡力贊歎持戒之梵行。可知其示諸有過，乃是逆化權現。學者，當善為分別。末世眾生，往往學善知識之順行則難，學其過則甚易。須知親近善知識，有法戒二義。法其善而戒其不善，方可無病。所謂依法不依人也。況示有諸過，必大乘菩薩，方敢如此。因其四相皆空，為度生故，示如幻之行。乃其苦心引誘眾生，烏可以常情測度耶。本經至此，方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當略為解釋。此句是梵語，須由下講起。三菩提，華言正覺。為現前一念之覺心，是真性菩提。此性眾生同具。惟為妄念所蔽，而不能現。妄念為邪覺，對邪說正，故云正覺。正覺者，二乘之實智菩提也。然不平等，但求自利而不利人，故不能加三藐二字。三藐，華言正等也。必如菩薩之上求下化，一切平等，而後得稱三藐。然菩薩位次甚多，上復有上，縱可稱耨多羅，而不能加阿字。耨多羅、華言上也。阿、華言無也。無上正等正覺，唯佛獨稱。可見此之成就，乃言末世眾生，須發大心成佛果也。
庚二兼示承事
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不惜身命，彼善知識，四威儀中，常現清淨。乃至示現種種過患，心無憍慢。況復摶財妻子眷屬。若善男子，於彼善友，不起惡念，即能究竟成就正覺。心華發明照十方剎。
　　︻講︼文有二節，初明承事，見如是人，已知得成菩提正緣。故應當供養。謂敬修四事，不敢有違故。然又以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如是拚捨身命，修行其法，故云不惜身命。謂縱有喪身失命因緣，亦不顧惜也。彼善知識，見其能如是故。則示之以順行。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常現清淨，為其作準作則，令彼眾生依而習之。乃至轉為種種過患眾生，則示之以逆行。於四儀中，示現種種過患，如殺盜淫妄等。乃急於為之讚嘆梵行，而作折伏。彼諸眾生，雖見此等，心亦無有憍慢。謂已知其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故。設不知者，必生憍慢。憍、謂矜己勝彼。慢、謂輕彼不及我也。然知則必能倣行，順逆皆能修也。不知則唯堪順修，則劣於知識遠矣。況復句，以重況輕之意。言種種過患，事賅殺盜淫妄，乃違犯律儀之最勝者。見之尚不生於憍慢，況復出家知識，貪著摶食及與財物。在家知識，愛染妻子及與眷屬。縱有違犯律儀，尚無大過。見之不唯不生憍慢，而一切惡念皆不起也。善男子，次明獲益。亦世尊結答之語。謂汝等當知，於彼善友，所示過患，不起惡念。足見此人正念純熟，心地清淨，隨因感果即能究竟成就正覺，契真心也。從此智慧心華，開發明曜，普照十方剎土。成佛度生、不外是矣。
　　︻記︼此文承上來，僅依附善知識，不算親近。更應承事。承事者，承奉其內外之事也。末世善知識，原是凡夫。其肉體與承事者無異。故於衣食住藥四事，皆應供養。因此善知識之正緣，獲聞正法。秉法修行，將來得證正果，亦受人天供養。今安得不供養善知識耶？修行人須福慧雙修，求法於善知識，是修慧。供養善知識，是修福。我輩若得生正法時，則得見諸大菩薩。若生像法時，則得見諸大祖師。今在末世，求遇善知識，實最難。苟遇其人，當以供養佛者而供養之。故云應當。法者無漏之因。壽者有漏之果。若能得法，寧願捨壽。縱有喪失生命之事，亦所勿惜也。末世眾生，正知見未開，遇順行易知，遇逆化則不易知。若心不堅固，一味簡擇，此為分別妄念。善知識即不來化導之。須知善知識之作用不同。示順示逆，皆有所為。其種種化導過患，乃縮德露疵，以試學人有無憍慢心，非真自己有過患也。示現二字，最宜留意。蓋彼見一法器，而惜其習氣甚重。恐以順行導之，未易入道。特示現過患，引令親近，然後折伏之耳。親近善知識者，本為求正法眼，得正法藏。學長不學短，依法不依人。依然供養恭敬，方為正道。若能對逆化順行，不起憎愛。祇此一念，當體即是圓明。故云究竟成就正覺。
己二示法病
庚一示依法離病
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
　　︻講︼承上業已開示，於彼善友，不起惡念，即成正覺。今復指示，於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當離於四病也。妙法，即圓覺。以其包羅法界，涉入無礙，故稱妙法。若依此法，不墮邪見。此正示依何等法也。四病如下別示。若能離病即是正行。依此修習，皆可入圓。此正示行何等行也。據前問處，分條別問。而今世尊答處，總示。以事善知識中，善知識所證妙法，即是可依之法，無別有法可依也不離病正行，即應行之行，更無別行應行也。故示勸以應離。淨名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亦此意也。
　　︻記︼此酬上文依何等法行何等行除去何病三句。
庚二示離病即正
辛一歷明四病
壬一作病
云何四病？一者作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
　　︻講︼首句寄言總徵。次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指一類修觀者言。顯不修者無此計故。作如是言，蓋是從心起念，發如是妄計之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此是錯會前三摩提章中之義，起種種幻行，欲求圓覺也。實不曾達彼先悟淨圓覺心，了知知覺及與根塵，皆因幻化，所以即起諸幻，而開幻眾。觀彼幻眾，而起幻行，乃至幻相永滅，方滿菩薩清淨妙行。今乃虛妄計度，謬倣彼行。欲求圓覺，豈可得哉。當知圓覺清淨，本無修習，豈容作得。故曰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固其宜矣。
　　︻記︼照文相看來。四病非修時所生。皆是初修時，先存此妄計。故云作如是言。既有妄計，則修時必生此病。此妄計乃自己對自己說，非對他人言也。本心作種種行。或因閱大乘經而起，或聞人說而起，不外眼耳兩根。
壬二任病
二者任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等今者，不斷生死。不求涅槃。涅槃生死，無起滅念。任彼一切，隨諸法性。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
　　︻講︼我等今者，是妄宰已先定於中矣。如此而曰不斷生死，則生死常輪。而曰不求涅槃。則涅槃永背。而又云二俱無起滅念者，謂涅槃由他永背，而無求起之心。生死由他常輪，而無斷滅之念。一味任彼一切，隨諸法性。生死者任他生死。涅槃者由他涅槃。此錯會第三章之文，覺成就故，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等義。而自作此無可無不可之妄計。而乃以之求圓覺，豈可得哉？當知彼圓覺性，雖本無修習，不妨以幻修幻，豈是任用隨他之所能有。故曰彼圓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
　　︻記︼末世眾生。並未實悟，而妄發大心。乃有此不斷不求之言，至謂涅槃生死無起滅念。果能如是，是已成佛矣。何以故？離念境界，即虛空性故。乃今曰無起滅念，實為一種妄念。直是無求涅槃之念，無出生死之念耳。如何能隨順諸法性耶？必也不隨諸法相，念念照常寂，方得謂隨順法性。豈易及哉！
壬三止病
三者止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自心，永息諸念。得一切性，寂然平等。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止合故。說名為病。
　　︻講︼夫一切妄念，無不由心而起。今欲永息諸念，豈從外招。故曰我今自心永息諸念。其意以由諸念故，見一切法起動差別。設若永息諸念，則得一切性寂然平等。若果肯永息不起，則心體寂然，真智圓明，未嘗不是圓頓妙觀。但恐未必永息，而惟有妄計虛想而已。如此必是錯會第六章末文云，居一切時，不起妄念等義。而自表此永息諸念之妄計。殊不知息愈勤而念愈多，纔起一息念心，則是妄念上又添一個妄念。一念既爾，念念皆然。欲求永息，豈可得乎？而乃以之欲求圓覺，實不能爾。當知圓覺清淨，本自離諸妄念，何庸更止念以求合乎。故曰彼圓覺性，非止合故。說名為病。
　　︻記︼果能永息諸念，原是極好。但作如是言，並未實行。即實行矣，而起此息念之心，即是妄念。以妄心求合圓覺，愈合則愈妄。須知圓覺者，一覺一切覺，息念是覺，動念亦未嘗不是覺也。
壬四滅病
四者滅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永斷一切煩惱。身心畢竟空無所有。何況根塵虛妄境界。一切永寂。欲求圓覺。彼圓覺性，非寂相故。說名為病。
　　︻講︼作如是言：謂從自心中起諸妄計，作此永斷煩惱之言。其意以身心受報，皆由煩惱所使。今欲斷之，使不再生。故曰永斷一切煩惱。既煩惱永斷，則不起惑。無惑則無業。無業，寧有身心受報？故曰身心畢竟空無所有。然身心為根塵總相。根塵為身心別相。今身心既空無所有，何況六根六塵及與法塵之虛妄境界，又安所存？故云一切永寂。若如果斷煩惱，忘身心，實行做去，未嘗不是。今則但有妄計，無濟於事。如此則是錯會禪那章中之文，斷諸煩惱，隨順寂滅等義。實不達彼以淨覺心修習，則自無諸妄計。今則妄計一切永寂，欲求圓覺。既曰永寂，又曰欲求，豈非自語相違乎？故曰彼圓覺性，非寂相故。說名為病。
　　︻記︼圓覺體雖不變，而作用繁興。覺體圓融，豈能永寂？永寂則墮於空坑，如菩薩之墮法愛。十方諸佛放大光明，尚不能度他出來。即實行之，尚屬不是，何況僅作此妄計耶？此四病澈底看來。實非因修而得。乃未修時之妄計。普覺請世尊開示，乃使末世修圓覺人，得預先警醒耳。
辛二總示邪正
離四病者，則知清淨。作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講︼首二句，結示清淨。謂果而能離四病者，則知彼是清淨修行。後四句，評分邪正。謂上來所談四病之相，先須一一了知。如我所說。無上四病，而修習觀行，乃是成佛之正觀。否則不免錯入歧途，背涅槃城，為魔外行，名為邪觀。有志修行者，不可忽之！
　　︻記︼看講義自明。
己三示行病
庚一示修行入圓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修行者。應當盡命供養善友，事善知識。彼善知識，欲來親近，應斷憍慢。若復遠離，應斷瞋恨。現順逆境，猶如虛空。了知身心；畢竟平等。與諸眾生，同體無異。如是修行，方入圓覺。
　　︻講︼末世，則去佛遙遠。修行，則多招障難。不假善友提攜，難免不入邪徑。應當盡命等，正誡勉之語。盡命供養者，盡其形命，供給所須，勿朝勤而夕惰，及日親而月違也。尋常稱善友為知識，呼知識為善友。隨說者便，不甚分疏。今經文既兩用，釋當類別。蓋既稱為友，應指同學等侶。但取其賦性善良，與之共住，有彼此互相勸勉之益。故以善友稱之。必令盡命供養者，恐彼四事不足，不能安心辦道，相與切磋規箴，成其益焉。善知識者，應指親近師承。乍親則解粘去縛，久近必拔楔抽釘，故稱為善。教以執弟子禮，善侍巾瓶，故名為事。欲來親近者，或因其執禮善侍，或見其時至機熟，不待請而來教故。應斷憍慢者，憍謂自高，慢謂輕彼，愚昧無知者，間或有之。如云知識尚來近我，我又何必往求。只此二語，則是憍且慢矣。若復遠離者，或折茲憍慢，或應他機感。去就兩有所益故。應斷瞋恨者，瞋謂立時生忿，恨謂結怨在心，愚而無知者，亦或有之。任去不復追隨，自此永不求彼，只此二語，則是瞋且恨矣。然此憍慢瞋恨，皆為障道因緣，故各以應斷囑之。現逆順境者，順謂戒定慧等，逆如貪瞋癡等。皆謂曲順機宜，權巧示現。逆故非逆，順亦非順。故曰猶如虛空。既順逆皆如虛空，自能了知善知識之身心，畢竟平等。並不因善人而現順，亦不因惡人而現逆。蓋與諸眾生同一圓覺性體，無有異視，又何容生憎生愛於其間哉。如是修行方入圓覺者，謂如我所說，如是供養善友，事善知識。依之修行，離於障道因緣，故云方入圓覺。
　　︻記︼病多從修行而生。修行無病者甚少。蓋以八識田中，無量劫來，種種習氣種子，因修行而始發現也。上文已指示所求之人，所依之法。既已得人知法，自應著手修行。然末世眾生，多虛少實。故世尊叮嚀告誡！應以真實心，承事善知識。盡命，即實心之謂也。今去佛世已二千九百餘年。修行人往往內魔與外魔齊起，內障與外障並發。必須良師善友，時時提撕驚告，方不至誤入歧趨。善知識有三：一外護善知識。二同行善知識。三教授善知識。三緣不可缺一。既求得善知識。則彼既能成就汝之道業，汝亦當供給彼之需要。事是承事，比供養更進一步。善知識或現順境，如戒定慧。或現逆境，如貪瞋癡。貪瞋癡是根本上病，戒定慧是根本上藥。在善知識示現順逆，皆有作用。逆順無性，當體即空。故曰猶如虛空。所現逆順，雖有不同。然其身心，皆為度生起見，原無二樣。故曰平等。文中現逆順境二句，乃就善知識說。身心畢竟平等，亦就善知識說。了知二字，就學人說。此二字貫上下文，謂了知其境如虛空身心平等也。憍慢瞋恨發現時，於善知識毫無所損，於學者大有所害。
庚二示解脫除病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得成道。由有無始自他憎愛，一切種子。故未解脫。若復有人，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心無有二，即除諸病。於諸法中，自他憎愛，亦復如是。
　　︻講︼上文以供養善友，事善知識，依之修行，方入圓覺者，謂其無怨親憎愛等諸障緣故。以是而知，末世眾生所以不能成道者，非無所因，故云由有無始等也。無始者，直指最初一念不覺。至今遠之又遠，不得其始，故稱之也。由最初不覺之一念，以為無明之根。依根無明，迷心成識，而計我之心生焉。由計我故，妄分自他。設有違自而順他者，便生憎心。有違他而順自者，便生愛心。於人既爾，於法亦然。由此而於人中法中，起憎起愛。熏成一切憎愛種子，納於八識田中。漫說不知修行，縱使能修能行，亦不過除其現行；而識田之種子，仍未解脫，道云何成？以遇緣即興，能為障道緣故。是知欲成道果，必將識田中之種子，盡解脫也。得盡解脫，其相云何？故云若復有人，為借人以示相故。怨家者，懷勝怨於心，遇則有損，乃人中之最可憎者。父母者，係至親於身，依則有益，乃人中之最可愛者。今云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則非唯不起憎，而又轉至憎以成至愛，則憎種盡矣。憎種既盡，則愛種不言可知。種子既盡，則現習不言亦可知矣。種現習既得俱盡，則歷一切逆順境緣，自然不生取捨二念。故曰心無有二，則諸病悉除。於一切法中，自他憎愛，俱不現前，故曰亦復如是。
　　︻記︼末世眾生，往往修行數十年，而不能成道者。皆由八識田中，留有無始以來愛憎種子。種子未空，念念受熏，發為現習。現習，謂現行習氣也。此種子即是我執。我尚不空，何況於法？此科發明自他平等之相，即圓覺經中之大用。
己四示發心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求圓覺。應當發心，作如是言：盡於虛空，一切眾生，我皆令入，究竟圓覺！於圓覺中，無取覺者。除彼我人，一切諸相。如是發心，不墮邪見。
　　︻講︼如來面告菩薩，末世眾生，欲求圓覺，應當發四種心。何等為四？一者廣大心。今云盡虛空界一切眾生，則十類俱賅，平等普度，不擇怨親難易，即廣大心也。二者第一心。又云我皆令入究竟圓覺，言究竟則跨越始末，是到家法，即第一心也。三者常心。又云於圓覺中無取覺者，即不見有生可令之相，如是乃能常令，即常心也。四者不顛倒心。今直云除彼我人一切諸相，即不顛倒心也。末云如是發心不墮邪見，顯示我人等相，皆邪見故。此段經文，可與金剛經中開示降伏其心同參。
　　︻記︼此段文與金剛經中云何降伏其心一節，全然相同。金剛經舉十二類生，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又云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即是此意。廣大者，無量無邊之義。上中兩根人，知豎窮橫，盡虛空界，無非我之心性。一切眾生，無非自性中之眾生。此之謂廣大心。末世凡夫，雖力量不足，然亦不可不發是心。大乘經中，皆說此義。從初發心，中間須歷觀行相似，而直到究竟覺謂之到家法。不見有生可度者，即是終日度生，不見度生之相。蓋既知所度者，為自性之眾生，則度眾生即度自性，並無自他之別。我人之相既除，而眾生壽者，更不待言矣。修行人能順此而行，方為正知正見。
戊二偈頌
己一單頌正示求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普覺汝當知，末世諸眾生，欲求善知識，應當求正見，心遠二乘者。
　　︻記︼此應上求人一語。正見，即心不住相。住相者，凡夫也。遠二乘句，即不著聲聞緣覺境界。
己二合頌依法離病
法中除四病，謂作止任滅。
　　︻記︼此應上文依法一語。四病皆在執字，不執則無病。
己三合頌修行解脫
親近無憍慢，遠離無瞋恨。見種種境界，心當生希有。還如佛出世，不犯非律儀，戒根永清淨。
　　︻講︼首二句，略頌修行入圓義。若能於知識邊無憍慢瞋恨之心，即是修行可以入圓也。親近者，知識俯就機宜，學者易生憍慢，是障道緣。故以無字誡之。遠離者，知識別應他緣，學者易生瞋恨，亦障道緣。故又以無字勉之。後五句，頌長行解脫憎愛，即除諸病。文不甚同，乃義頌也。見種種境界，即見知識，或現逆，或現順，種種境界不同。心當生希有者，謂見順不生過愛，見逆不生過憎，總以難遭難遇之幸，而希想之。縱有惡行，還作如佛出世想。既能如是用心以近知識，則知識現逆行時，亦不生犯非律儀之見。現順行時，定知其戒根永清淨矣。如此親近知識，非自他憎愛種現俱盡者，不能為也。
　　︻記︼此應上文修行解脫而言。現順境，固當生希有想。現逆境，非大菩薩不能，更須生希有想。心生希有，如佛出世，則善知識亦將轉逆化為順行矣。
己四頌示發心
度一切眾生，究竟入圓覺。無彼我人相，當依正智慧。便得超邪見，證覺般涅槃。
　　︻講︼首句，即平等普度，廣大心也。次句，究竟是到家法，即第一心也。三四兩句，無我人相，依正智慧，即不顛倒心，由於常心也。發此四心，常用正智正慧。依之修行，自能離於自他憎愛。便得超出邪見，以成正因而證妙果。故云證覺般涅槃。
　　︻記︼既發廣大第一不顛倒三心。是度生而無生相，即常心也。從此直證妙覺果海，便入無餘涅槃。故云證覺般涅槃也。
乙五為下根人示期修
丙一謝前請後││圓覺章
於是圓覺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淨覺種種方便。令末世眾生，有大增益。世尊！我等今者，已得開悟。若佛滅後，末世眾生，未得悟者，云何安居，修此圓覺清淨境界？此圓覺中三種淨觀，以何為首？唯願大悲，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施大饒益。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初至而白佛言，是眾中具儀可知。大悲至增益，是謝前受益。廣說淨覺種種方便者，通指前來顯性示修之文。如來重重開示，皆令三根先悟後修，不但現會受益，亦令末世眾生，依之修習，而獲大善利也。世尊至饒益三行文，是請後方便。菩薩自陳我等親從佛前，耳提面命，乃已得開悟。所云開悟者，聞佛開示，悟得上根人頓悟頓修，中根人漸悟漸修，或次第修，或圓融修，乃至輪觀隨修等，無不了知。唯我等下根人，荷蒙大慈垂誨，道亦悟矣。修尚未甚了了。若至佛滅度後，正像猶可。唯以末世眾生，未得親聆金言。不知云何是淨圓覺心，又未知如何依悟起修。故曰未得悟者，即不悟性修二門也。彼等既未得悟，必仗如來預為開示，展轉傳為未來眾生，使之依教修行。故今代為啟請大慈，俯垂方便。即今現前未了之眾，設逢夏首安居之期，大小如何攸分。故以云何為問。謂或大乘安居修習，或小乘剋期取證，必有一定芳規，乃敢遵依修持。若不然者，恐誤修徒勞無益耳。圓覺清淨境界者，明知本來，煩惱不能雜，生死不能繫，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此圓覺之境界也。此中三種淨觀者，謂前來已說之修習法門，一一皆約已悟者說。如云清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等是也。今約末世未悟，但不知於此三觀修習之時，各各皆有下手方便。還希大悲，近為現前大眾，遠為末世眾生，令其隨順取法，奉教修行。故云施大饒益。後四句顯慇。
　　︻記︼此為下根人示修行方法，與上中二根，迥然不同。蓋雖同一法門，下手亦同。而上根人則念茲在茲，朝斯夕斯，初則以悟為期，既悟復以證為期，故可不必定須剋期。中根人可上可下，其根利者，可隨上根人修法。根鈍者，則隨下根人修法。故上根者可頓修頓得。中根則有圓修﹙隨上根人修﹚隨修﹙隨下根人修﹚兩種。唯下根人定非剋期修行不可。近日僧人閉關，往往以三年為期，就中所得好處，固不勝言。然亦視其人之根基功行，各各不等。至於短期，有三七日者。今圓覺經定為三期。上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良以欲修圓覺，至少須有此期限，方望有效。若更長則恐力量不及，人不敢行。更短則圓覺法門，又難成就也。上來淨諸業障及普覺二章，一言離相顯性。一言除病顯性。皆兼有修證功夫。本章則純談修證，蓋對於上根人，可但言悟法而不言修法。因其不悟則已，既悟淨圓覺性，則修行可不待言。至下根人未悟圓覺，非言修行不可。本章當機大士，號稱圓覺者。因此經名為圓覺。所談者圓覺之義，所顯者圓覺之理。悟者悟此圓覺。修者修此圓覺。證者證此圓覺。即如來所究竟圓滿者，亦此圓覺。捨圓覺外更有何事？然所談雖是圓覺，而進修法門，直至此章方現。蓋此當機大士，最初聞圓覺之解，悟圓覺之理，修圓覺之行。既能自利，復欲利人。深知末世眾生，必須剋期修行。故為下根請佛開示。真可謂過來人也。我輩欲修圓覺者，亟當以此為師。或圓修，或次第修，即一期不證，再行剋期，亦無不可。淨覺，即淨圓覺心也。既悟此淨圓覺心，尚須修證，譬如天王賜我華屋，若不得其門而入，安能受用？當日會中大眾，猶尚如此，何況末世眾生。故已悟須修，未悟亦須修。唯已悟者為真修，未悟者為緣修耳。例如大乘能剋期收效。小乘雖不能剋期收效，亦可下大乘種子。故無論悟與未悟，修皆不可少也。圓覺清淨境界。本盡人同具之家寶。但就現前一念觀照，一切妄念，全然放下。則此境界，自然獨露。所謂青山常不動，白雲自去來。故曰煩惱不能雜也。生本無生，死本非死。生死與圓覺，毫無關涉。故曰生死不能繫也。蓋現前一念之心性。無法不具，法法全彰，即之則萬法全是。離之則萬法全非。既屬人所同具，亦即盡人可修。三種清淨妙觀，各各有下手方便。故請世尊說之。又以前所言，皆為已悟圓覺者說。並非為未悟者說。末世眾生未悟者，應以何為首。亦望世尊開示。為現前大眾說法，欲其展轉傳於未來，仍是為末世眾生也。末世眾生，甚可憐憫。何以故？一無正知正見，二無良師益友故。
丙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圓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問於如來，如是方便。以大饒益，施諸眾生。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圓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如是方便，略明有二：一通相方便，指修習圓覺之通方便。二別相方便，指三種淨觀之別方便。下文佛答處自知。得別方便，則三觀可成。得通方便，則圓覺可證。是為菩薩以大饒益，施諸眾生。
　　︻記︼通相是總答。別相是別答。二者相成而不相反。蓋通即通其別，別即別其通也。三觀成而圓覺自證，圓覺證而三觀自成。以大饒益施諸眾生者，因圓覺菩薩之請，如來方為說法，故世尊歸功於圓覺菩薩。謂此饒益，非如來施之，乃圓覺菩薩施之也。
丙三應求開示
丁一長行
戊一示通相方便
己一隨分思察
善男子！一切眾生。若佛住世，若佛滅後，若法末時，有諸眾生，具大乘性。信佛祕密，大圓覺心。欲修行者。若在伽藍安處徒眾，有緣事故，隨分思察。如我已說。
　　︻講︼一切眾生者，不論在佛世時，在滅後時，但有具大乘性者，皆總賅之。若佛住世，指佛世時也。若佛滅後，通指正法像法，及末世時也。若法末時，別指末世之後後也。謂法運有三：一正法時，去佛不遠。法未鄰邪。教理行果，四皆有之。二像法時。去佛漸遠，像教僅存。教理行三雖有，證果者幾希矣。三末法時。去佛遙遠，空賸似量。教理雖在，行果兩忘。今乃當此末法之後世時，有教而無人翻閱，有理而無人參悟。尤在可憐憫者。有諸眾生者，有字，謂佛世時多有。以親從佛聞，耳提面命，發菩提心者多故，正法時亦多有，以法未鄰邪，發心者亦多故。像法時雖有不多。以僅存像教，發菩提心者少故。至末法時，間或有之。有則名為具大乘性。既具大乘種性，必能信佛證圓覺果。良以大圓覺心，唯佛獨證，故稱祕密，以餘眾不能究竟知故。雖餘眾不知，唯有具大乘種性者，亦能信佛必證，並信自己若成佛時亦必證。因而發心修習，故稱欲修行者。梵語僧伽藍，此云和合眾園。謂方來僧眾，和合可住清淨園林。德臘俱尊者，可以主之。故云在也。四緣務令無闕，徒眾方能安處。如是則未免攀緣，故曰有緣事故。不能一向修習，故云隨分思察。謂隨其所應修之分限，思惟體察也。如我已說者，指普眼章妄盡還淨隨順還圓等，逐一說過了也。
　　︻記︼此為不能剋期修習者，說隨分思察方便。諸居士正宜依此用功。即如出家人，或充住持，或領徒眾，各有緣事，亦只好用此方法。何況在家人，或家道不甚充裕，或眷屬諸多負累，又或公務羈身，自以隨分思察為宜。隨時得暇，隨時思察。無論時間之長短多少，皆可用功也。一切者，自菩薩二乘以至六道凡夫皆是。正法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中間又以五百年為一期。第五之五百年，為末法之初。今已在第六之五百年，又過其大半。然當此時，尚可修圓覺也。教者，如來所說之法。理者，古今不變之理。行者，依教所修之行。果者，由修所得之果。宗門人往往排斥教乘。果能大澈大悟，自可不用文字。否則盲修瞎鍊，不以教乘印證，豈不墮於邪見，真所謂可憐憫者！然時至今日，乃有號稱禪和，而併禪亦不參者，真末法之時也。具大乘性，不必其能悟淨圓覺心，即對大乘經教，能發心信仰者是也。有﹙此有字指原文有諸眾生﹚從何見？因信而知其有。此大圓覺心，眾生本具，迷而不知。唯佛獨證。因其迷而不悟，故曰祕密。其實圓覺並非祕密，因迷而成為祕密耳。知此圓覺，人人皆具，而能覺照不迷，即為覺。然一念覺，一念不覺，則其覺不圓。須是一覺一切覺，方得為圓。大者，大而無外，滿十方，更無餘覺。故學者信得佛是究竟證，我雖未證，而莫不具足。若能修則必證。因此而發心修行，即是具大乘性也。伽藍，即大剎叢林。飲食衣服臥具湯藥，是為四緣。上文第三普眼章中所言，皆是隨分思察功夫。圓覺經講到此處，正是我輩末世眾生最緊要法門，切須注意！
己二剋期修習
若復無有他事因緣，即建道場。當立期限。若立長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安置淨居。若佛現在，當正思惟。若佛滅後，施設形像。心存目想，生正憶念。還同如來常住之日。懸諸旛華，經三七日，稽首十方諸佛名字，求哀懺悔。遇善境界，得心輕安。過三七日，一向攝念。
　　︻講︼文有三節：初道場期修。既不主持伽藍，亦不匡領徒眾，故云無有他緣。以上科主持伽藍，匡領徒眾，皆為利他分中事故。利他事繁，不能一向修習，故令隨分思察。今既無他緣，唯以自利為重，故令即建道場。修道之場而云建者，或方圓丈六，或大小周圍，標定分際，內外結壇，務令與外人外事不相涉故。當立期限者，剋期奮勇，道易成故。長期百二十日者，約上根力勝。限期內誓修必證，諒其期須得四個月也。中期百日者，約中根力少勝者。恐過長則力不勝，反生疲倦。無如合中，促其期於兩旬日也。下期八十日者，約下根力更不勝。恐一期不就，還容再修。於彼中期，復促兩旬。此如來量根量力，以定其限也。然如來既定三期，非無所為。蓋以人根不齊，務令下根者種，中根者熟，上根者脫。設不然者，則上根自能遠圖，中根或可勉就，至於下根，則鮮有不望巖者矣。安置淨居者，於道場內，安置修淨之居。如結戒壇，大界為不失衣界，內又結小界，為作法辦事處也。若佛至懺悔二行半文。禮佛求懺。言若佛現在者，如來住世時也。如來住世，道場不能往禮，唯當正念思惟。謂思惟佛之法身，一切處。隨所禮處，即是佛故。若佛滅後，如來去世時也。如來去世，禮佛應須設像。佛像不過木雕泥塑，唯在心存是佛，目想佛。生正憶念者，謂念法身常住，本無有滅。即此木雕泥塑，還同如來常住之日。旛懸於前，中為幔而結搆之。華懸於空，類天散而飄鼓之。如今之設壇禮懺，務期盡美盡善，極力竭誠。即真供養，謹運一心。經三七日，稽首十方佛名，求哀懺悔。懺謂懺除前愆。悔謂悔不更造。身心既淨，道果堪成。如滌淨器，以備盛貯甘露法味。遇善四句，獲徑修。善境者，或禮應光華，或夢驗嘉祥，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自然獲得身心輕安，謂既不昏沉，亦無掉舉也。然雖如是，亦不過三七日，以感應道交，理方定故。一向者，驀直而去，絕擬議，永不退故。攝念者，收攝妄念，成正觀，契圓覺故。
　　︻記︼剋期者，剋定期限。使期中修習功夫，必定取證也。剋期修習，亦謂之真修。而真修以前，又必有前方便。諸方等經中皆說有日期，大概以三七日為最通行。本經云經三七日及過三七日，皆指前方便言。此三七日，在剋定長期之外。現今道場，如天台國清寺打七，以二七為期。高旻寺以四七為期。金山寺亦然。過長過短，皆不宜，適中最好。何以須剋期修習，因末世眾生勇猛尚易，精進則難。勇猛譬如以一人敵萬人，衝出重圍，屬於一時。精進則須專一不雜，心愈細而愈精，屬於久常。經中所定三種長期，乃普為上中下三根而設。至上科所言隨分思察，乃不能定期者。何以故？利他事多故。此科則為先自利而後利他者言也。首楞嚴第七卷中，有建立道場法，與此所言略同。楞嚴言徒眾多則十人。如無清淨同志，寧缺無濫。蓋此係清淨功夫，非求外耀也。長期百二十日，似頗不易。然昔高禪師，閉關三年，室中空無所有。立而修行，不坐不臥。又如道宣律師，修般舟三昧，晝夜經行，不眠不坐。所以宗風遠振，以彼較此，百二十日，何足為多！如來說法，未種者令種，已種者令熟，已熟者令脫。今定三期，亦有此三義在其中。大界在外界之內，內界之外，為修道人更衣之所。無論袈裟等一切物件，置於此處，不必分心，故名不失衣處。蓋外界非外護善知識不許入，內界并外護善知識亦不許入，唯同伴修行之人，方得入也。期內祇許禮佛求懺端坐靜觀。眾生真妄二念，流動不已。於此剋期修證時，須痛下功夫，將八識田中一切妄念逼出，很費一番交攻。正念起，當安住。妄念起，當降服。金剛經云﹃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正謂此也。降伏之法，即將妄念一切放下。自思我今建此道場，外有護法善神，內有諸佛光照，如何尚起妄念，能勿慚愧乎？且又有同道之人，互相切磋，首座領眾，每日必開示一次，如是則妄念能不放下耶？佛在世時，祇要擇清淨地方，有空空洞洞一室，自設坐位，以便端坐。佛像不必設，旛華不必懸，而內外界必須結。剋期之內，半步不能離。即佛說法，亦不能往聽。正思惟者，即正念思惟。所謂行也參，坐也參，行也禪，坐也禪。放下妄念，唯單提一念。偶有忖度，即不得謂之正。永嘉所云不須知知但知而已即是。諸佛妙法身，湛然應一切。我之正念，與之相應。法身，理也。正念，智也。以智照理，理智一如。則我身即佛法身，原無二致。或端坐，或禮拜，或作觀，皆當如此。若佛滅後，設施形像者，所以表信仰恭敬之意。雖設者是形像，實表示佛之法身。若起妄念，一見佛像，自然消滅。目聖容。心存正念，自思佛在我未生，我生佛已滅，何不幸不能親見佛面，則愧心生。又何幸而逢像教，得見佛像。佛之應身雖滅，法身尚存，則欣幸心生。此之謂正憶念。佛像即是佛之法身也。三身原是一體，故我今供養法身，即是應身，即是報身。供養以後，即須禮拜。因我無量劫來，業障深重，不求佛力加被，不得懺悔故。懺者，梵語懺摩。悔是華語。後人有解為懺前愆，悔後過者。實則懺時後過尚未發生，何從預悔？可知悔即是懺，乃梵漢雙舉。悔有慚愧之意。謂從前所造諸惡，今始知悔，誓不再造也。既懺已，不必再悔。若猶存懊悔心，反多一重障礙。日間勇猛精進，無顛倒想。夜間安息，無顛倒夢。或見諸佛放光，或見諸天散花，此正罪垢清淨之相，是善境界。然切不可起喜心，致生懈怠，更宜猛進。自思我是凡夫，三惑未斷。況夢中幻相，何可執著，著即成邪矣。凡夫身則重濁，心則糊塗。今遇善境界後，外身輕輕飄飄，內心乾乾淨淨，是謂得心輕安。夫以至誠哀懺，感應於佛，得此瑞應。則過三期日後，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尤宜注重端坐攝念，以起真修，不可放鬆。故曰一向攝念。一向者，一直向前也。
己三結夏安居
庚一標大異小
若經夏首三月安居。當為清淨菩薩止住。心離聲聞，不假徒眾。
　　︻講︼大疏云：然建道場，或在伽藍，或於餘處。期限未滿，夏首已臨。若入眾安居，則乖誓約。若自終限滿，又犯毗尼。道場中人，由此疑惑。如來遠念，故為辯明。設為俗乖律，則非。今因大廢小，無失。故決定毗尼經說，持聲聞戒，是破菩薩戒。持菩薩戒，是破聲聞戒。言當為者，既經夏首，不便出入遊化，大小兩乘，皆當作安居法也。清淨有二，一心性清淨，約菩薩說。二境界清淨，約聲聞說。止住即是安居。然既知剋期修習，求證圓覺。縱安居亦當作心性清淨菩薩止住。心離聲聞者，不必將心又入聲聞境界清淨場故。又聲聞安居，必先集眾問和。且安居亦必白僧，須假徒眾。今既不入彼眾，故不假也。
　　︻記︼大乘修證法門，與小乘異。圓覺是大乘了義經。故標大乘法。佛制夏首安居。自四月十五日起，至七月十五日止。今剋期百二十日。若從二月起，則剋期未滿，安居已來。若從正月起，則結制之期。﹙即三昧期﹚至正月十五日方滿。若從正月十六起，即建道場。則剋期滿時，亦必涉及安居之期。世尊恐人疑慮，故預為辯明剋期事大，安居事小。我今剋期，乃為修道，非為俗事。乃修大乘圓覺三昧，則於首夏安居，可不必拘泥，夫安居本為菩薩聲聞所並重，菩薩豈得有違！然菩薩重在心性清淨，今止住清淨，即是安居。所以不必泥於聲聞之境界清淨，故云心離聲聞。且聲聞安居，必先拜住持和尚，和尚集眾問和合否？如不和合，即不許安居。今既離彼，自然不假。菩薩發心，全在佛前，不必白僧。故下文言對佛陳詞也。
庚二對佛陳詞
至安居日，即於佛前作如是言：我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某甲。踞菩薩乘。修寂滅行。同入清淨實相住持。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身心安居平等性智。涅槃自性無繫屬故。今我敬請，不依聲聞，當與十方如來，及大菩薩，三月安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徒眾。
　　︻講︼首句遵佛制。順此方四月十五為前安居日。大小兩乘，皆至此日安居。即於佛前者，顯是大乘。以小乘作僧事辦，白僧即是。今云佛前者，以大乘作佛事辦，應白佛故。作如是言。謂對佛作念，如是如是而說，非出聲唱言也。我者，顯自陳言，非關他故。比丘及尼，是出家二眾。塞夷，是居家二眾。按小乘安居，唯許出家二眾。今是大乘，且是約心性安居，非關方處，通在家亦無傷。故即約剋期同修之四眾，而總言之。踞菩薩乘者，謂依踞菩薩大乘之法，修習真如寂滅行故。蓋寂滅者，依真如而立名。謂真即無妄，離言說相名寂。如即不變，離心緣相名滅。稱此理而修行，名為寂滅行也。同入清淨實相住持者。行之契真，名為同入。清淨實相，在本經名淨覺。約起信即心真如門。清淨者，一念不生。實相者，守其自性。即此一念不生，守期自性。便是住持。如道場之安置淨居，類戒壇之內結小界。雖理事有異，而分限頗相似故。以大圓覺為伽藍者，大圓覺性，在本經首稱大陀羅尼。依法華即是真阿練若。楞嚴名為正修行處。為我伽藍者，陀羅尼總一切法，阿練若寂靜無諍，修行證果，總在裏許，有伽藍義。如剋期之建立道場，戒壇之不失衣界，其分限亦頗相似。身心安居者，最初原以真如不守自性，變起藏識心海。其次又以境界風動，轉生前七識浪。從此前五趨逐外塵，第六內緣影事。因而帶累五蘊身心，不能安居。今既同入清淨實相住持，前五既不趨外，第六亦不內搖，累不及蘊，故得身心安居。至於第七，向以六識為用，內緣八識為體。今既身心不動，則六識不行分別。是第七無用，外無所緣矣。外無所緣，自不計八識為我，而內亦無所緣矣。內外無緣，則第七末那，居然是個平等性智，而藏識海仍歸真如，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大總相法門體，即是心性不生不滅。不生不滅，即是涅槃自性。謂涅名不生，槃名不滅故。不生則不繫於有，不滅則不屬於空，故曰無繫屬故。據此，則是同安居於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性中，無繫屬於方隅界限故。如上所說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者，意在於此。我今不依聲聞者，聲聞安居期限，亦屬佛制，不敢違故。今所以必先敬請。如蒙慈允，則雖違無過也。今大乘稱性安居，與彼不同，是故不依彼法。當與十方如來及大菩薩者，謂佛及菩薩皆住清淨實相。圓覺伽藍，自亦與之同故。定以三月為期，不類聲聞有前後兩安居故。所以不拘小節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徒眾，恐彼不能隨大，並小亦失，故不繫也。
　　︻記︼四月十五，為前安居日。以後為後安居日。大乘許四眾同居。然宜男女分修，各自結界。乘者，象馬牛騾皆是。今以喻率由菩薩道也。修寂滅行，即上文之生正憶念及一向攝念。菩薩是心性安居，不是境界安居。心性一切處。本來清淨，何從染污。本來寂滅，何從喧擾。此修理觀法門也。同入者，人人發心修淨行，人人發心證實相也。修菩薩行，以大圓覺為伽藍。豎窮橫，範圍廣大非常。此等大乘境界，注重在當下一念不生，故不依聲聞。然必自己審察，果能如菩薩之發心與否。若不能住持清淨實相，而曰我不依小乘，又焉能無過哉。
庚三逾期隨往
善男子！此名菩薩示現安居。過三期日，隨往無礙。
　　︻講︼然大乘既以清淨實相為住持，大圓覺性為伽藍，即是安居。何拘拘於夏首為？蓋為借事表法，示現夏首安居。亦為令彼本無大志，邈視夏首安居者，知所恥焉。過期無礙者，大疏云：道場三期日滿，小乘夏限未終。以本非小乘安居故，不妨隨往無礙。
　　︻記︼此三期日，即上文所剋長中短三期也。小乘三月安居期內，不能離壇場一步。而菩薩祇須三期滿後，不必更滿安居期。如有因緣，即可隨往說法。故云隨往無礙。
己四戒無誤取
善男子！若彼末世修行眾生，求菩薩道入三期者，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講︼末世修行，邪正難別。求菩薩道，最宜慎之。況夫既入三期，未免尺水丈波。若是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前頓修漸修，次修，不次修，乃至二十五觀等，取之而修，終有巨益。若非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事火，事水，事天，奉時，奉方，奉塵，乃至二十五冥諦等；取之而修，必招奇損！故以終不可取而示戒之。
　　︻記︼末世修行者，大概業重。所取之法，邪正難辨。毫釐之差，千里之謬。即行菩薩道者，亦宜慎之。勇猛精進，三期剋證，末世難得有此人。空中護法善神，必加讚歎，聞於天界。天界亦稱善。展轉聞於六欲頂天魔王耳中。魔王以為現在眾生，皆我子孫。非佛子孫，即來纏擾。於是根基淺者，道力不勝魔力。往往起諸魔事，中道阻止。故娑婆世界，稱為退地。大道心者，能感天魔。小道心者，能感人魔。常有比丘，稍有道力，聞於人界。為眾供養，今日此家，明日彼家。妨害其修行，致棄前功，此即人魔也。二十五冥諦，西域數論外道所立，為神我、自性、大、我、五唯、五大、五知根、五作根、心平等根、合為二十五也。此土有天仙教，無為教，彌勒教，亦為外道。
戊二示別相方便
己一修空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奢摩它，先取至靜，不起思念，靜極便覺。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至一世界。覺亦如是。善男子！若覺徧滿一世界者，一世界中有一眾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百千世界，亦復如是。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講︼初至便覺者，是示方便，謂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修奢摩它，已聞命於前文矣。若末世未悟眾生，欲修奢摩它者，最初作麼生下手。故教以先取至靜，謂先當憶想一切所有諸法，皆如幻如夢，不生取著，不起惡念，不作有為，自不受報，則至靜矣。如此雖能了於生死，仍復取著涅槃。若知涅槃亦如昨夢，則是靜極。如是則圓覺妙心，脫然畢露，故曰便覺。如第三章云：證得諸幻滅影相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等是也。如是初至亦如是，是明修習。言靜極非可遽至，修習必由漸來。故先言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謂先從一身靜也。如第三章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乃至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以是而觀，即知此身畢竟無體，是為一身靜故。如一身既爾，一切身亦然。情世界既爾，器世界亦然。不及細陳，但超略言之。故云至一世界，覺亦如是。如依鏡生垢，去得一分垢，即能顯得一分光故。善男至亦復如是，是顯利益。若覺句，牒上覺一界。然覺性靈明，有境必照。故於一界眾生，凡有起一念處，皆能了知。如覺一界既爾，覺百千世界亦然。然此於六通之中。似屬他心。若復能於百千世界眾生，有念皆知，亦非聲聞他心之所能及。他心既爾，通通皆然。佛知佛見，不外是矣。亦如垢盡鏡明，凡有臨於鏡光者，無不照焉。如第三章云：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多身清淨，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一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虛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等文，乃極力發揮此旨。非彼下，是戒誤取。準前可知。
　　︻記︼前為通相方便，空假中三觀，融通而說，總也。今為別相方便，空假中三觀，分別而說，別也。上來威德章，必先悟淨圓覺，而後以淨覺心修三觀，乃為佛世諸菩薩說。辯音章所言二十五輪修法，則因眾生有通別圓根器不等，故有種種差別。今此專為我輩末世未悟眾生而說。文中眾生二字，專指末世四眾言。凡具出世志發心修行者皆是。末世眾生，先悟後修者甚少。有終身修而未悟者，故此特為未悟人說下手方法。本節是教修奢摩他，先取至靜，乃修奢摩他方法。菩薩且然，何況於末世眾生。然靜而曰至，初修行人，豈易作到。故此語不是教人即從此下手，不過先開示其理耳。先取至靜為行，則內而身心，外而世界，一切諸法，皆如幻化。必先有所不取，而後能取靜也。凡夫修行，先須不起惡念。不起惡念則無惑，無惑則不造業，不受報，不著有為。如是修行，漸臻至靜。然至靜亦不過了得分段生死。須是靜極不起諸念，即此便是圓覺，非別有圓覺也。至此則內無身心，外無世界，渾是一淨圓覺心，故曰淨極便覺。如是初靜以下，乃言修習。然言雖易而行則難。其詳細功夫，須依普眼章修習。大抵末世眾生，不能取靜，皆由此身不能放下。若了得此身是四大假合，身且不有。身外之物，更何依戀。此身是四大假合，推之一切眾生亦然，則正報空矣。再推之世界，亦何曾離此四大，則依報亦空矣。正報空，我空也。依報空，法空也。二執俱空，當體即是妙圓覺心。故曰覺亦如是。末世未悟眾生，修此奢摩他一觀，若能成就，則有莫大利益。蓋一世界有種種解釋，凡夫所見甚小，但以南贍部洲為一世界。若稍大則以一小千為一世界。更大則以一大千為一世界。然此猶屬二乘所見。至菩薩則更大矣。蓋由心量擴大故，所見亦大。覺性既滿世界，則此世界中。一人起念，我覺性動。眾人起念，我覺性亦動，世界起念，我覺性亦無不動。何以故？眾生皆我覺性中之眾生故。如來六通，皆眾生性所本具。祇須禪定，必有神通。一通既得，六通俱發，見思惑斷，則能知八萬劫之事矣。雖無明未盡。然能破一品無明，即能通百世界。若破二品無明，即能通千世界。此是具大乘性，發大乘心，修大乘行者，所得之神通，非二乘所能及也。如是說者，名為佛說。不如是說，即是邪魔外道所說。故曰終不可取。
己二修假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三摩鉢提。先當憶想十方如來，十方世界一切菩薩。依種種門，漸次修行勤苦三昧。廣發大願。自熏成種。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講︼初至菩薩，是示方便。眾生，指末世未悟言之。未悟眾生，欲修三摩者，最初作麼生下手呢？故教以先當憶想十方如來，及諸菩薩。所以為如來為菩薩者，無非修因證果而得。如是則為我之師，我之友矣。依種至三昧，是明依修。謂既憶想已，為欲師之友之。即便依彼所說種種法門，漸次修行。設遇心若馳散，即當精勤辛苦，修諸三昧，定慧均等，方成妙悟。廣發二句，是希利益。恐現前不悟，更希將來，故教以發廣大願。如第五章云：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當發菩薩清淨大願。應作是言：乃至便登解脫清淨法殿是也。自熏成種者，謂發廣大願，自能漸次熏習，以成悟證種子，納於八識田中。纔出頭來，一聞千悟者，固有之矣。非彼下，是戒取可知。
　　︻記︼先當憶想過去諸佛菩薩，乃開示修假觀之相。此所云眾生，與前文同，指末世未悟者言也。前威德章言修三摩提。以淨覺心，起諸幻化。是為已悟圓覺者言。今此先言憶想，不是教人便修也。諸佛菩薩，雖已過去。然有大乘經典，可以查考。既憶想既閱大乘經後，若尚不知，則可求教於過來人。良由如來法門甚多，故應依彼所說，就我性所近者修之。既修三昧，而因業障深重，現前不得真實受用。則須廣發大願，於八識田中，自熏成種。希望將來障盡願滿，得登解脫清淨法殿。所以我輩用功。無論禮佛誦經持咒，皆須發願迴向。二六時中，常常發願，自能成就。何以故？諸佛菩薩，皆以願力而得成就故。願大則行亦大，所謂願如海，行如山也。大願，即四弘願等。假有三種。因成假，相續假，相待假。修此觀者，不可胡亂下手。須依如來開示法門，尤當廣發大願。由此起大行，成大因。即令不成，再出頭來，必得成就。試觀諸佛菩薩，皆由歷劫勤苦修行得來。安有生來彌勒，現成釋迦耶！
己三修中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於禪那。先取數門。心中了知生住滅念，分劑頭數。如是周徧四威儀中，分別念數，無不了知。漸次增進，乃至得知百千世界一滴之雨。猶如目覩所受用物，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講︼初至數門，是示方便。眾生，仍指末世未悟者言。未悟眾生，欲修禪那者，最初作麼生可以下手。即是禪那功夫。故教以先取數門，謂數息觀也。夫數息法門，原是藏教五種停心之一。為多散眾生，不能修四念處觀，而先示以調心之法。乃初機最易入手之法門也。今經圓頓大教，又是止觀雙修最極利根之士，何以如來先示藏教初機之法，而教圓頓利士從此入門，何異壓良為賤乎？曰不然。須知圓人修法，無法不圓。彼藏教人，根鈍執重，不悟圓理，稱為多散眾生。謂多散亂故，教以數息，收攝其心，所以為修觀前之方便也。今此三觀方便。蓋以修奢摩它時，先取至靜。偏於靜，則墮聲聞緣覺。修三摩提時，先取憶想。偏於想則近外道凡夫。今為末世未悟凡夫。教修禪那妙觀。先示之以數息，攝想念於鼻端，超出凡外。化至靜於計數，不落聞緣。第七章禪那成時，超出礙無礙境。此數門乃其漸耳。心中下，明修習。了知者，了了分明，知彼一出一入之間，有生念住念滅念之不紊故。念纔起為生。念既起為住。念將盡為異。念既盡為滅。四相遷流，前後不亂，了了常知，分劑分明也。又云分劑頭數者，生有生的分劑，乃至滅有滅的分劑。微細境界，歷歷了知。又要從一數至十數。數出不數入，數入不數出，不可出入雙數，亦不得出入合數。不緩不急，從頭數之，務使了了分明，一數不錯。其所以攝散入寂，化寂不住之方便，再無有過於此者。以上約初心修習，靜坐時數息言之。如是下，更約久修功純，四儀不廢也。分別念數者，謂分明辨別，於一出一入之間，有生念住念異念滅念之四相分劑。而又合此分劑為一息。如是息息分明，從一至十，無不了知。其所以攝散入寂，化寂不住之功，較前益密矣。漸次下，顯利益。然攝散入寂，不被事礙。化寂不住，不被理礙。如是漸次增進，絕待靈心，隱隱發現。由彼潛興密運之力，不唯知息，知念，知數，竟至於無所不知，有法皆了。先且舉一最難知為例，故云乃至百千等。佛意以百千世界，最遠難知。一滴之雨，最繁難知。此且得知，其餘近者簡者不待言矣。猶如目者，喻明所知了了，如觀掌果非依稀見也。非彼下，戒取可知。
　　︻記︼此觀文相甚細。前威德章修禪那，以不取為下手功夫者，乃就已悟者說也。今為未悟者說法，必須有所依傍，方好著手。故特教以數息法門。此與藏教所修數息觀不同。彼為鈍根人修法，但知攝想計數而已。此則外不取境，內不取心。不取境則超過礙，不取心則超過無礙。初但寄心於鼻息之一出一入，使一切麤念不生。此時唯有生住異滅微細之念。經中但言生住滅而不言異者，簡略之辭也。蓋一念之中，即有此生住異滅四相，微細遷流。覺得一念來時，初起即是生相，正起即是住相，剎那不住為異相，念已過去為滅相。再就數息明之。例如單數出息，當息，初出，生相也。息正出，住相也。息出將盡，異相也。息出已盡，滅相也。此約觀境言。由一而順數至十，復由十而逆數至一，了了明知，此約觀心言。如此理事二俱不礙，故能超過礙無礙境，是禪那也。四相各有分限頭緒，須心細之極，如鏡之明，方能見到此種境界。總之攝散心歸於鼻端，寂然不動，是不住於有。又須計數，是不墮於空。不取有，不取空，即中觀也。分是分明。別是辨別。念是念相。數是息數。眾生之念，無不了知，為他心通。一滴之雨猶如目。為天眼通。推之宿命諸通亦然。一通既成，六通皆就矣。
己四修
是名三觀初首方便。若諸眾生，徧修三種，勤行精進，即名如來出現於世。
　　︻講︼首句總結上三。言未悟之人，先當依我所言之法，而修習之。故云初首方便。若諸眾生，仍約末世未悟者言，修者，三觀圓修一法不遺。精進者，精勤直進，不悟不休。若遇如是行人，雖云未悟，吾必謂之悟矣。所以如來懸記，即名如來出現於世，非浪語也。
　　︻記︼修三觀，在末世唯最上根人能之。若加以勤行精進，更屬難得。故佛許為如來出現也。
戊三示鈍根修證
若後末世鈍根眾生，心欲求道不得成就。由昔業障，當勤懺悔。常起希望。先斷憎愛嫉妒諂曲。求勝上心。三種淨觀隨學一事，此觀不得，復習彼觀。心不放捨，漸次求證。
　　︻講︼前來歷談修觀功夫，皆為末世利根人言。設有根性遲鈍眾生，以既悟覺心，欲求佛道。屢修屢廢，不得成就者。蓋由昔業障所纏，應當勤求懺悔，事懺須嚴設華壇，禮佛誦經持咒。理懺則晏坐靜室，觀察罪性本空。遇善境界，得心輕安。然後一向攝念，常起二種希望。一者希望斷憎愛惑。二者希望求勝上心。斷憎愛惑者，憎者，於違情境，起憎惡心，亦即根本煩惱中瞋，以憎則必瞋故。愛者，於順情境，起愛染心，亦即根本煩惱中貪，以愛則必貪故。嫉諂曲，皆小隨煩惱。以是根本煩惱等流之性，故名為隨。雖名為隨，乃各別而起，故名為小。嫉者，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忌為性，故名嫉，瞋一分攝。諂者，罔冒於他，矯設異儀，險曲為性，故名諂曲，貪癡各一分攝。此與憎愛通名為惑者，蓋惑以不明為義，不明即癡。如憎之不已，而繼之以嫉，愛之不已，而繼之以諂曲，是即癡之甚也。所以根本煩惱中，但言憎愛，不顯癡義者。以癡乃本來有之，無容更顯耳。求勝上心者。求即是發，以為求必發故。勝上心，即無上菩提心也。菩提心超出權小，名為勝心。一切心無能加其上，故又名上心。三種淨觀，乃指從前所說，承悟所修三觀，此以鈍根，恐其不能兼修，始且教隨學一事。謂隨其本意，於三觀中，且學一觀之事，以其事專於一，則易成故。設於此觀不得，或因宿習不對，故又教其復習彼觀。如是而遞互修習，總教以心不放捨，漸次磨煉，必求證入。果到時至機熟，自應推門落臼。如世尊雪嶺六年，成道必在臘月初八，即其證焉。
　　︻記︼上來所言通相別相兩種方便，皆為末世利根人說。今此乃專為鈍根人言。鈍根人雖亦參禪聽講。對於修證功夫，也曾略知一二。唯是依稀髣，不甚分明。雖知我亦有此圓覺心，希望成佛，發心修行。而每到用功之時，忽進忽退，不能得力。都緣業障深重，力量微薄，末由精進。所謂業障，不第夙業而已，即今生未發心修行以前所作之事，未免有犯禁戒。又不得良師，為之懺悔。業障未淨，以致修行不能成就。當此之時，唯有另換一法，即懺悔是也。懺悔亦有二種，一為事懺，即如上文建立道場施設佛像，發至誠心，將平日所作種種罪過，對佛痛哭流涕，深自哀悔是也。一為理懺，安坐靜室，默自思惟，我從前所作罪過，由自作耶？由他作耶？由自他共作耶？由自他不共作耶？我今懺悔，為自懺耶？為他懺耶？為自他共懺耶？為自他不共懺耶？以此四句觀察，了知罪性，當體即空。是為理懺。古昔諸善知識，如此用功者甚多。常起希望者，一希望斷惑，即斷憎愛嫉妒諂曲，是也。二希望增善，即求勝上心也。隨意任學一觀，此觀不得，雖可復習彼觀。然其結果，就三觀中，必須擇一較近者專修之，不可屢修屢廢。須有耐煩心，勤奮心，故曰心不放捨。
丁二偈頌
戊一頌通相方便
己一頌剋期修習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圓覺汝當知：一切諸眾生，欲求無上道。先當結三期，懺悔無始業。經於三七日，然後正思惟。
　　︻講︼眾生雖通說一切，而大悲深懷末世，以彼去佛遙遠，正道難行故。求無上道，即已發無上菩提心。先當結三期者，以人根不齊，對三根結上中下期，使其有所希望心故。懺悔無始業者。禮佛求懺，蕩其淨器，以備承受甘露法故。經於三七日者，宿業已懺，滌器已淨，趣求佛道，志方定故。然後正思惟者，離於妄想，修正觀，契正覺故。
己二頌戒無誤取
非彼所聞境。畢竟不可取。
　　︻講︼文云終不可取。偈云畢竟不可取。皆深戒之詞。
戊二頌別相方便
奢摩他至靜。三摩正憶持。禪那明數門，是名三淨觀。若能勤修習，是名佛出世。
　　︻講︼前三句，各頌三觀之三種下手方便。第四句，總結上三。後二句，頌修。謂精勤修習，悟本覺而成始覺，是即名為佛出世也。
戊三頌鈍根修證
鈍根未成者，常當勤心懺。無始一切罪，諸障若消滅。佛境便現前。
　　︻講︼初首方便，以悟為期。悟後之修，利根者自能成就。設有鈍根不能成就者，定由宿業所障。故當精勤心懺，無始罪障。果能諸障消滅，自然佛境現前。見光見華，驗知清淨，不作聖心，從此進修，如風帆揚於順水，再無不成者矣。釋大科正宗分竟。
　　︻記︼偈頌觀講義自明。
甲三流通分
乙一謝前請後││賢善首章
於是賢善首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及末世眾生，開悟如是不思議事。世尊！此大乘教，名字何等？云何奉持？眾生修習得何功德？云何使我護持經人？流布此教至於何地？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講︼初眾中具儀。大悲下，謝前受益。此大下，請後顯慇。此大乘教，指上序正兩大宗所說，已知其文義是大乘教法。若為隨順時機，取益當來，應立名字。敢問此經名字，當稱何等。必求佛說者，以名思義，乃可奉命傳持。佛若不說，我等云何奉持。此請經名奉持，為第一問也。奉持大法，度生令信，全憑開導經功。佛若不說，我等云何開導。敢問依經修習，能得何等功德？此請修習功德，為第二問也。依經修習，魔心生妒。尺水丈波，要假護持。敢問世尊，以云何力，使我護持經人，此請擁護持人，為第三問也。又持經得護，修習則魔事不生。流通無功，化他則逢難便退。敢問世尊，流布此經，功成至何地位。此請流布何證，為第四問也。作是下，顯慇可知。
　　︻記︼凡經皆有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然序與流通，皆為正宗而立。將說正宗，必先序其由致，既說正宗，必更期其流通也。悟淨覺心，修因證果，全在正宗分。自聖賢以至凡夫，所有修證方法，正宗分中，無不吐露，可謂得圓覺之全體。流通一分，乃由全體起大作用，以普度法界眾生也。流而不壅。通而不塞。義賅橫豎，橫則滿十方，豎則窮極三際。就今日看來，佛世已成過去。由過去至現在，佛法流傳，並未壅塞。由現在推之未來亦然。是豎流通也。世尊在大光明中，說此妙法。從他受用土，流至此土。一方如是，十方亦如是。是橫流通也。所以然者，世尊說法，無一語不從大悲心流出。悲心無盡，流出之法亦無盡。悲心滿，流出之法亦滿。悲心是體，圓頓大教是用，有是體必有是用。然世尊雖有此大用。亦須眾生有大乘根，圓頓機，方得聞此大法耳。法不孤起，仗境方生。故必有大士啟請，世尊方能演說。此位當機大士，名賢善首菩薩。論其位則居後。論其功則居首。上來十一位大士，皆等覺菩薩，無不是賢。世尊皆稱為善男子，無不是善。本屬比肩，然賢善首之功，實超過十位，而同於文殊。何以故？本經非文殊以根本智啟請，則此圓頓大教，不能出現於世。然前來所說信解行證法門，皆歸自利。而此大士所請，則全是利他。故稱為賢善之首，豈非與文殊同功耶？上來序分正宗分所說若悟若修無非不可思議。蓋大眾悟此圓覺妙心，離言說相，離名字相，此不思議之理也。依理起修，此不思議之事也。然對於三根。顯性顯修，義既不同，文亦各別。攝別歸總，應立名字。令現會及末世眾生，聞名即知名中之義。得名得義，方可奉持。故曰名字何等，云何奉持。流至何地有二義。一流布此圓覺大教，應在何地，此問之密意也。二流布此教之人之功德，可至何等地位，此問之正意也。
乙二師資緣合
爾時世尊，告賢善首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經教，功德名字。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賢善首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講︼文義淺鮮，無庸贅辭。
　　︻記︼上來十一章師資緣合中，世尊答辭，各有深意。此則祇讚歎流通者之功而已。如是經教，即序分正宗分是。
乙三應問教酬
丙一答請名奉持
丁一起樂生信
善男子！是經百千萬億恆河沙諸佛所說。三世如來之所守護。十方菩薩之所歸依。十二部經清淨眼目。
　　︻講︼初起樂欲心。法華經云：諸佛世尊，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今經如是多數諸佛所說；其所為何事？又是三世如來之所同共守護，其用意何為？不可不研究也。足見此經，無佛不說。亦無佛不護。夫諸佛應機施教，說必逗機，所以佛必守之護之者，務令此法久住於世，無使天魔得以壞滅。法華彌陀等經，咸稱諸佛護念，皆斯意耳。必作如是教言，為令現會菩薩，於此經起欣樂心故。十方下，生重信心。首章云：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乃至教授菩薩。既稱教授菩薩，則應為十方菩薩之所歸依。又既稱大陀羅尼，則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是知欲證圓覺，便能明了一切法義，故為十二部經清淨眼目。佛必作如是言之，為令末世眾生，於是經生深信心故。
　　︻記︼起樂生信，列在依問正答之前，世尊具有深意。蓋欲流通經教，必起樂欲之心，無此心則流通不廣。此對現會諸菩薩言也。聞此經典，必先生重信之心，方能流通。此對未來眾生言也。諸佛無大事因緣，則不出現於世，且亦安能常常出世。如賢劫中有二十小劫。今已過九小劫，祇出四佛。一拘留孫佛，二俱那含佛，三迦葉佛，四即釋迦世尊也。世尊滅度後，已二千九百四十餘年。中間並無一佛。直須至第十減劫，經人壽八萬歲時，彌勒佛方降生。可見佛之出世，是不易值。即佛出世，亦不能即說圓頓大教。必先說阿含，引導小乘。若華嚴乃為諸大菩薩說，非為眾生說者。今此圓覺經，乃佛成道後二十年方說。其理微妙，不易領悟。故世尊在定中說。諸菩薩在定中聽。直至佛滅度後，結集經藏時，方有此經傳布。我等能聞此圓頓大教，真是幸事。無論何佛，無不說此經。其所為何事？大家不可不研究。三世如來，於此經莫不守之護之，其何以要守護？大家亦不可不研究。足見此經不但為世間之寶，乃出世之寶，可稱為寶中之王。修此圓覺三昧者，亦可稱為寶王三昧。諸君聞此說，則欽仰之心能不生，樂欲之念能不起耶？佛，果人也。菩薩，因人也。因必得果，能不歸依於佛耶？欲研究大藏經者，必先通圓覺。蓋三藏十二部，無非教人明心見性，超出生死。而此經則義無不賅，指示正修行路，三根可以普修，豈非十二部經之眼目耶？十二部經者，謂一切經中，文相體裁，有十二類也。部者部類，不可作部帙解。其後恐人誤會，乃改翻為十二分教。一、修多羅。此云契經，亦云法本。其義有總有別。總則統攝以下十一分，別則專指契經中之長行。二、祇夜。此云應頌，亦云重頌。即長行中，或中或後之偈頌也。三、和伽羅那。此云記別，亦云授記。諸經中，世尊記別諸弟子未來之事者。四、伽陀。此云諷頌，亦云孤起。不依長行而作之頌也。五、優陀那。此云自說。不待請問而說，如阿彌陀經是。六、尼陀那。此云緣起，亦云因緣。世尊說法之因緣也。如諸經之序分，即是此類。七、阿波陀那。此云譬喻。諸經中說譬喻處是也。八、伊帝目多伽。此云本事。說諸弟子過去之事。九、闍陀伽。此云本生。佛說自身過去之事。十、毗佛略。此云方廣。諸經中，宣說廣大甚深之法者。十一、阿浮陀達摩。此云希法，亦云未曾有。諸經中，宣說最勝殊特之法，及現不可思議之事者。十二、優波提舍。此云論議。分別諸法體性，宣暢契經宗要。或世尊說，或弟子說，皆名優波提舍。詳見大智度論，及大乘法苑義林章記。
丁二依問正答
是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亦名修多羅了義。亦名祕密王三昧。亦名如來決定境界。亦名如來藏自性差別。汝當奉持。
　　︻講︼此經佛自定名有五；總題唯取其二。於第一名，又略去三字，以顯攝密，舉體與宗而立名故。第二名修多羅了義，正顯此經之高尚，於經藏中之了義經也。第三名祕密王三昧，是動定無礙之三昧，即如幻三昧之異名耳。謂靜觀諸法，皆如幻化，於諸法中，一念不生，即成三昧，名之為定。既知幻已，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得大自在名之為王。眾生不知，故稱祕密。第四名如來決定境界，決定境界，即是圓覺清淨境也。唯佛獨證，亦唯佛獨見，故稱如來決定。所以諸佛無不說，諸佛無不護也。第五名如來藏自性差別，此名如起信之生滅門中，流出差別之性。如來建此為一經之名者，令知從真既可起妄，返妄便即歸真，就路還家，更無煩希奇仰異。如本經第五章，教以先斷輪迴根本，示以五性差別，第六章之四種隨順等，皆約生滅門中曲成圓覺之義。此立名之深意焉。最後一句，兼答奉持。謂奉以自利，持以利人。自他兩利，皆須因名思義，故教以汝當。
　　︻記︼經名舉體與宗，則用在其中。祕密王三昧，實即如幻三昧。眾生不了諸法如幻之理，故稱祕密。若了得如幻，則密而不密矣。於諸法中，破我法二執，方能一念不生。自利利他，方能得大自在。唯佛獨證獨見者，降佛以還，不能全證，不能全見，故說唯佛說，護唯佛護。
丙二答流通至地
丁一至地之由
善男子！是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
　　︻講︼唯顯如來境界，足見經義不可思議，是佛親證之祕密藏也。今番為諸菩薩開示者，猶未盡所懷耳。若欲盡吐所懷，亦唯佛能之。
　　︻記︼流布此教。菩薩之問在第四。今答在第二。所謂超答也。是佛之祕密藏，故稱大陀羅尼門。等覺以下，未曾親證圓滿境界。唯佛親證，故唯佛能盡宣說。此經是佛之境界。依佛修行，焉有不至佛地之理？故先說佛境界，為答至地之由。
丁二依問正答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漸次增進，至於佛地。
　　︻講︼此超答流布此教至於何地也。前請詞云：云何使我護持經人？流布此教至於何地？今云菩薩眾生，先敘能流布人。依此修行，正敘所流布教。若但云流布，唯顯利他。今佛囑以依此修行，兼顯二利。蓋未有自不利，而能利他者也。漸次增進者，悟然後能修。修然後能得，自觀行以至相似，由相似至以分證，滿證，故云至於佛地也。前云唯顯如來境界。此云依之修行至於佛地。足見前文是至地之由也。
　　︻記︼流通大法，雖多是菩薩。然末世眾生，亦當流通。不但釋子應流通，即居士亦當流通。特須自己胸中，先明奧義，有把握方可。否則僅知文字，全無實際。一知半解，誤人匪淺！萬不可冒昧從事，切記切記！世尊云依此修行。可見不是先教吾輩為流通之事。必須先自修。自修是自利，流通是利他。自不修行，決不能利人。儒書云：﹃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若品行不修，戒律不嚴，自己毫無觀行，何能令人起信修行耶？本經是頓教。理可頓悟，事必漸修。故云漸次增進。我輩於止觀法門，能全修最好。不能全修，修一觀亦好。若仍不能，則誦經持咒禮拜，皆無不可。
丙三答修習功德
丁一依問正答
戊一法說
善男子！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亦攝漸修一切群品。
　　︻講︼是經借言顯理。理顯言忘，不立文字。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佛位漸次而說，故名頓教。大乘者，大人之所乘也。非聲聞緣覺等之境界故。頓機者，多劫修因，未及證果。今生纔出頭來，一聞千悟，獲大總持。順行，如善財童子，逆行，如央掘摩羅等。皆頓教之機也。開悟者，一聞此經，頓開心地，悟得圓覺，原非他物也。亦攝漸修者，足見此經是圓教義，無機不收。如大海不擇眾流，無流不入也。
　　︻記︼修習大乘經功德。唯佛能說，餘人不能說。蓋此功德，口所不能宣，文字所不能形容也。然今則不能不說。不說則末世眾生，誰得聞此大乘經，又誰知此經有不可思議之功德耶？頓教教相。一念不生，即如如佛。本非言說可喻。世尊特借言以顯理。理既顯，即應忘言。須知理仗言顯，言卻非理，理在言外。故頓機眾生，在如來未開口前，即能觸處領會。如我輩聽經時，能將世界凡情，一切放下，當體即是佛境。此頓教所以不立文字也。大乘者，譬如象馬牛之乘。是大力眾生所負，一直可以到家，中間並不停息。非如羊鹿之乘可比。若一聞此大乘經教，便悟圓覺妙心，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無不與圓覺相應。此乃多劫遇佛聞法，種有大根。故在此末法時，得聞便悟，悟已便修，故云頓機眾生。此經以頓教為正義，以漸修為兼攝，故能收攝一切羣品。羣、眾也。品、類也。品類雖有高低不一，未種者可從此而種，已種者可從此而熟，已熟者可從此而脫。善財歷煙水百城，五十三參，精勤修習，是為順行。見華嚴經。央掘摩羅順惡師教，取千指作鬘。佛往度之，說種種偈，頓得開悟。是為逆行。見央掘摩羅經。
戊二喻說
譬如大海。不讓小流。乃至蚊蝱及阿修羅，飲其水者，皆得充滿。
　　︻講︼大海不唯容納百川，然亦不讓小流。可見此經前云頓教。夫頓教不立文字，離諸言說。必藉圓教，始能收機得普。是故教名為頓，義必屬圓也。義屬於圓，則不惟統攝諸大乘法，乃至小乘人天等法，亦皆普攝故。喻云不讓小流。讓、辭也。謂辭之不容入也。海必不爾，故曰不讓。然海既納百川，必能潛流四天下地。而四天下地上，一任鑿井疏河，灌園溉地。所有王臣長者，以及庶民象馬牛羊等。一一皆取之不盡，用之無竭。乃至蚊及阿修羅，飲其水者，皆得充滿。約法謂教頓義圓，既能統攝諸大乘法，必能潛流四位因心。而四位因地上，一任生智流辯，說妙談玄。所有應被之機，一一皆隨心應量，取足無窮。乃至六道眾生，以及天魔外道等。但有聞法，佛種納於識田。時至機熟，無有不修因證果者也。
　　︻記︼小流歸海，海不拒，亦不溢，此之謂不讓。蚊蝱，最小之群品也。阿修羅，身形八萬四千由旬，最大之群品也。然無不滿腹而歸。大乘經普攝群機，亦復如是。故能令小乘回小向大，化有為而入無為。人天轉世間而出世也。潛流四位因心者，謂此頓教大乘經義，潛流於圓教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位因地心中，無不隨機取足也。
丁二校量功德
戊一施寶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純以七寶積滿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不如有人聞此經名及一句義。
　　︻講︼直解云：世寶盈剎，但資有漏。至理一言，轉凡成聖，故功倍天淵。
　　︻記︼此能校量是如來妙辯。其實大乘功德，非言說可以形容。故設事以明之。假使者，假設也。世寶布施，得之者買田園，長子孫，研究學問，維持國家，固然是好。然亦不過人天小果。若得之者反以長其游惰荒嬉，作種種孽，此豈有功德耶？若聽此大乘經，莫道未能全聽，祇要聽得經名，且更能聽一句義。其功德已蓋過前者。此言財施不及法施，世間功德，不及出世功德也。
戊二施法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教百恆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不如有人，宣說此經，分別半偈。
　　︻講︼直解云：小果雖多，終無實證。此經半偈，成佛正因，故難為比量。
　　︻記︼此假設之人，大概是自己悟四諦之法，已登辟支佛地位者。教眾生證阿羅漢果，了得生死。此已是無漏功德。然小乘雖了生死，未發大悲心。但能自利，不能利他。住於化城，永不能到寶所。何可與成佛正因比數。此言小乘功德，不及大乘功德也。
丙四答擁護持人
丁一顯當護因
善男子！若復有人，聞此經名，信心不惑，當知是人非於一佛二佛種諸福慧。如是乃至盡恆河沙一切佛所，種諸善根，聞此經教。
　　︻講︼初反顯當護。聞經名顯非聞義。信不惑，顯未受持。此人雖福慧不多，便當護持。況於多佛所種諸福慧耶？如是下，正明當護。謂此人於盡恆河沙一切佛所，種諸善根，聞經資慧。既福慧俱多，尤當擁護。
　　︻記︼護持佛教之人，必具有大信心者。信心並非今世忽有，必由過去種有信根。此信根非從像法末法時代得來，乃在佛世所種。上來聞此經名及一句義，乃自利功德。又宣說此經分別半偈，乃利他功德。須如此自利利他之人，聞大乘經教，始能信而不疑。惑者，疑也。夫不須讀經解義，但聞此能詮之經名，即起信心，不生疑惑。當知此人，必是具有大福大慧。有大福，故得聞經名。有大慧，故信而不惑。且遇佛必曾供養，方種福根。必聞說法，方種慧根。然則此人既於過去遇多數佛，何以仍為眾生，直至末世，乃始聞名生信乎？須知遇佛聞法，必須發心修行，勇猛精進，方能開大悟，發大心，修大行，證大果。若聞法而猶貪名利，不肯修行。譬之開花而不結果，雖遇多佛，亦屬徒然。我輩生此末法之世，既因夙世善根，聞此經教。必須依文會義，因義起修。將世法拋盡，方可成出世之行也。但聞名而不思義，但能信而不能持，則福慧不多。然世尊已稱為應當護持。何況親近恆沙諸佛，福慧眾多之人耶？
丁二正答當護
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行者。無令惡魔及諸外道。惱其身心，令生退屈。
　　︻講︼先稱汝，附稱善男子者：顯是面囑當機。令其注意，非浪答也。準前請云：云何使我護持，是直欲自領其事。故世尊應其請而告之曰：汝當護也。末世修行者，佛意以但聞經名，信心不惑，尚是久供多佛，多福多慧。況復末世，得聞是經，依經修行，自他兩利者，又非前人之可比擬。故直解云：修習此法者，乃慧命所係。若惡魔惱亂生退，則慧命斷絕，故當護持也。
　　︻記︼末世眾生得聞此經，已屬難得。更能依教起修，尤為希有。真可謂火裏蓮花矣。諸佛菩薩，安得不歡喜？又安得不加以護持！諸君須知，當此末法時代，能出家已甚不易。出家是大丈夫事，非將相所能為。即使其人平庸，或間有一二敗類。諸君亦須看佛面，為之護持。若有正知正見精進修行者，更當護持，不待言矣。無論修大乘者當護持，即修小乘者亦當護持。蓋末世發心修行者，定有惡魔外道，來相擾亂。外道誘以邪見，惡魔壞其善根。故佛門中，亦有以正教種子而學邪道者。今世並非無佛法，實無弘法之師耳。故世尊告菩薩注意末世修行者，盡力護持，不令退屈。退者向後，屈者半途而止也。
丁三奉教護持
戊一金剛護
爾時會中，有火首金剛。摧碎金剛。尼藍婆金剛等八萬金剛。并其眷屬，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若後末世一切眾生，有能持此決定大乘，我當守護，如護眼目。乃至道場所修行處，我等金剛自領徒眾，晨夕守護，令不退轉。其家乃至永無災障，疫病銷滅。財寶豐足，常不乏少。
　　︻講︼金剛者，依手中所持之杵彰名，一個個皆執杵故。又其威力，全在於杵，故以杵立其名也。火首，即楞嚴之烏芻瑟摩。自言化多淫心成智慧火，乃菩薩示現者也。摧碎者，以功用立名。我以寶杵殞碎其首，天魔外道皆畏懼故。尼藍婆，古師未詳翻譯，上首八萬，眷屬不知其數。皆以三業具儀，對佛發願，衛法護人。有能持此，即指本經。本經為決定大乘，以是如來決定境界。行人持之，其心亦決定故。如護眼目者，顯護之最嚴，即一塵一沙，亦不使有犯故。道場所修行處，如前建立道場，剋期修行之處。謂自領徒眾，周界旋護。晨夕守護者，晝夜常巡，使魔鬼不敢有犯，自應無有退轉。其家，即私宅也。永無災障等，顯人眷安和。財寶豐足等，顯門庭富饒。此金剛守護之福也。
　　︻記︼世尊所叮囑護持，是賢善首菩薩。然賢善首菩薩，尚有許多眷屬，即八萬金剛等是。有此眷屬，方能任護持之責，否則一人何能為力？即如山僧此次講經，若無眾多居士護法，所講亦難成就，可見護法必得眾多之力也。金剛以護法為其本分。八萬金剛，以火首為首領者，婬欲火最足壞定，此金剛以觀照淫欲之功，能化欲火而成智慧火也。本可證果，自願居金剛位，護持三寶。尼藍婆未經譯義，當是藍面金剛。其相麤勇，故僅右繞而未長跪。無論上中下根人，凡能奉持此經而修行者，金剛皆為守護，故用乃至二字括之，不僅使徒眾往護，且自率領以往。令不退轉，以上是護持出家人。其家以下，是護持在家人。
戊二諸天護
爾時大梵王。二十八天王。并須彌山王，護國天王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我亦守護是持經者，常令安隱，心不退轉。
　　︻講︼大梵，是王大千界之主。佛佛出世，願為請轉法輪。二十八天，總指三界諸天。須彌山王即忉利。護國天王即四王。此中既總舉三界，又別舉忉利四王者，以其有統眾之威，能護持故。
　　︻記︼色界第一天，為大梵天。二十八天，即自四天王天至非非想處天也。須彌山王，即忉利天主，又名帝釋。護國天王，即四天王，俗呼四大金剛是也。安隱，指身心言。隱字作靜字解。在身則四大調和，故安。在心則不起妄念，故隱。既得安隱，自不退轉。
戊三善神護
爾時有大力鬼王，名吉槃茶。與十萬鬼王，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我亦守護是持經人，朝夕侍衛，令不退屈。其人所居一由旬內，若有鬼神侵其境界，我當使其碎如微塵。
　　︻講︼吉槃茶，可畏鬼也。食人精氣，其疾如風，變化無端。住於林野，管諸鬼眾，故號為王。不屬人天，單居鬼趣。一由旬，四十里也。守護方隅，其場圍如此。
　　︻記︼大力鬼王具有天眼天耳神足等通。阿修羅王，即其死後所化。能與諸天爭權，可見若無佛法出世，此等鬼王，必不能發心護法，而擾亂世界矣。大力鬼王，是治鬼之王。天魔外道，非彼所管。
乙四總結流通
佛說此經已。一切菩薩天龍鬼神八部眷屬；及諸天王梵王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講︼佛本無說，何嘗有已。今約一期事竟，名為已也。世尊說法，隨處皆有常隨之眾。謂如舍利弗等四眾弟子，內護眾也。佛法賴斯傳故。天龍八部鬼神，外護眾也。大法仗其護故。今經了義大乘，主伴說聽，皆在定中。名為獨菩薩法。故經序列眾中無二乘名。以非彼二人境界故。即有金剛諸天鬼神等眾，只好於空中隱形不露。密受其益，至今說聽既終，一期事訖，彼等乘願護法，出眾具儀，對佛發願，護教衛人。所以結集者最後提出。足見平等法會，真俗融通，不可思議！非凡情所可擬度者也。
　　︻記︼內護法者，護持說法之人。佛法正傳，唯僧是賴，故說法須仗出家人。若居士弘揚教乘，亦可講經。唯切不可升坐高座，祇可平坐。外護眾者，護持所傳之法。今當末世，天龍鬼神等，雖來護法。然非肉眼所能見，故護持佛法，又必藉居士之力。居士內蘊慈悲，不妨外示威德。故世尊當涅槃時，囑付國王大臣護法，即是此意。此會皆是菩薩眾，而經末特標大眾者，顯是平等法會，不可思議也。山僧持誦此經，經三十餘年。最初並非真發大心。不過因見經中有財寶豐足常不乏少二語，方始發心誦持。在出家人雖不圖富厚，然亦須四事具足，庶可安心修道。迨至誦持既久，漸能依文會意。直到今日，且能對諸居士說此經教。是不但財寶豐足，即法寶亦復豐足。可見誦持大乘經之功德，不可思議！諸君勉之﹙按大師此節，現身說法。意在使聽者心生欣羨，引之入道。純是一片悲心。讀者幸勿誤會，記者識。﹚諸經之末於信受奉行下，常有作禮而去一語。此經獨無者，因此會乃定中說法。諸菩薩等皆入三昧，同住如來平等法會。來既未嘗來，則去亦無所去也。結集人不安此句，亦有深意。凡一法會，必有四眾。四眾者，不僅指出家之比丘比丘尼，在家之優婆塞優婆夷也。一、發起眾。即發起此會之人也。二、影響眾。謂多年老參，為新學之影響，彼新學見其來而亦來者也。三、當機眾，即聞法而能明其理者也。四、結緣眾。雖聽而不明其理，不過結緣而已。佛說此經，大眾皆大歡喜，信受奉行。今山僧既將此經大體說訖，望諸君亦當皆大歡喜，發菩提心，自利利他。使未讀者能讀，已讀者能信受奉行也。講經聽經，皆有功德。此種功德，將歸諸誰？是宜迴向西方，普願法界眾生，同歸極樂淨土，同發大心，同修大行，同證大果，則我願成就，諸居士之願亦成就矣！
   願此以功德  迴向於淨土  上報四重恩   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  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   同生極樂國
   弘經功德殊勝行  無邊勝福皆迴向  普願沉溺諸眾生
   速往無量光佛剎  十方三世一切佛  一切菩薩摩訶薩
   摩訶般若波羅密
	﹙弟子、妙煦、顯覺、顯琛、手錄。﹚

跋
　　自戊午年北京發起講經會。請寧波觀宗寺，諦閑大師開講圓覺大經。大師於講義之外，稱性而談，別多發揮。維喬與江味農，黃少希二君，按日手錄。而由江君編纂成篇。隨時呈大師印可，錫名圓覺親聞記。與大師之講義，別本刊行，亦既有年。讀大師之講義者，罔不以親聞記參互對觀。而咸謂別本單行為不便。維喬等亦擬彙編成書，以便學者。塵俗牽掣，卒卒無須臾之閑，從事於茲，良用內疚！丁卯之秋。海鹽徐君肇華兄弟，為其祖母昇西祝福。發願刻經，請於大師，應刊何種。大師指示刊印圓覺經講義親聞記彙編。徐君蔚如以編校之責，囑託維喬。此固維喬之夙願也。因於戊辰之冬，竭數月之力以成之。唯此編間有數處，刪節繁文岐義，與單行本略有出入。至次序之未順，字句之訛舛者，皆一一釐定而更正之。書成名曰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講義附親聞記以示雖彙成一編，仍不失原書本來面目之意云爾。民國十八年歲在己已孟夏。蔣維喬法名顯覺謹跋。
跋
　　
　　自大法東流，建立教觀，至天台而始備。顧智者大師談玄說妙，若無章安為之記，則後之人雖欲聞法，孰從而聞之？諦閑大師，台宗嫡子。乙卯之歲，宣講首楞嚴經於都下。都人士聞風興起，不可勝數也。人事變遷，忽忽三載。曩時曾預法筵，若未預法筵者，靡不渴仰圓音，佇聞明誨。爰於丁巳之冬，發起戊午講經會。次年春，霨承同人委託，親迓師甬江。師年六十一矣，又方示疾。鑒其誠意，慨然許諾。孟夏之月，航海達京師。開講圓覺大經於江西館。手草講義數萬言，亦既彰彰在人耳目。而當宣講時，就講義中一句一義，觸類引申。樂說無礙。江君味農，蔣君竹莊，黃君少希，日依座下，弭筆為之記。視講義又數倍之。擇其尤要者，編次成書。呈師印可，命名曰圓覺親聞記。與講義並行於世。蓋用力至劬矣。霨竊維陳隋之季，圓覺大經，未入中土。天台承南嶽之傳，盛弘止觀，咸與是經合。唐代是經譯成，賢宗圭峰大師撰大疏略疏，又各為之鈔。由是此經若為賢宗獨弘之經。台宗疏解，傳者蓋寡。師奉斯經為日課，曆數十年如一日。出其心得，依天台家法闡揚之。如釋二十五輪，用摩訶止觀圓接別別接通之說，多發前人所未發。至於抉剔迷妄，指導修途，懇切獨到之處，精深圓妙。非獨與圭峰疏鈔，足以互相發明，即天台教觀，亦因之而益顯。講義所未及載者，又得是編為之輔。學者合而觀之，不翅親承大師謦欬，弘揚大化。師之願與三君子之願，交光相羅，如寶絲網。輾轉開導，無有既極。盛矣哉！近百年來，賢宗久不振。獨天台一宗，猶如杲日麗空，普照大地，實賴吾師。而師說法之妙，得三君子而愈彰；則師之得三君子，何異智者之有章安哉？霨幸獲預校勘之役，不揣固陋，敬識數語，以誌欽仰。戊辰仲秋浙西徐文霨謹跋
　　﹙據揚州宛虹橋眾香庵板﹚
　　﹙注﹚：大師於戊午講經會自編圓覺經講義。會中蔣維喬﹙顯覺﹚江味農﹙妙煦﹚黃少希﹙顯琛﹚三君隨聞記錄，又出圓覺經親聞記。分在商務印書館及佛學書局印行。後蔣維喬居士奉大師命將講義與親聞記彙編，由徐文霨居士刻木板印行，本頗完善，今據此編訂。
　　	││倓虛│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講義附親聞記︼	１７４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講義附親聞記︼	１７３
　　
